1、 ICS 67.080.20 CCS X6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2722021 兴安盟冷凉蔬菜卜留克酱腌菜 Hinggan League cold vegetables Brassica napobrassica pickles 2021-07-23发布 2021-08-23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2272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果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科沁万佳食品有限公司、兴
2、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 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海龙、于喆、李红梅、牛琳、侯敏、涂伟伟、王欣亮、高新、吕冬、王红伟、 萨如拉。 DB15/T 22722021 1 兴安盟冷凉蔬菜卜留克酱腌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冷凉蔬菜卜留克酱腌菜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以卜留克为主要原料,通过食盐、糖或盐水腌渍制成的冷凉蔬菜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3、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5009.51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437 绿色食品酱腌菜 DB15/T 2270
4、兴安盟冷凉蔬菜卜留克 DB15/T 2271 兴安盟冷凉蔬菜卜留克酱腌菜加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DB15/T 2270的规定。 4.2 辅料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的规定,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3 加工用水 DB15/T 22722021 2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4 加工技术规范 应符合DB15/T 2271的规定。 4.5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即食型卜留克 烹饪型卜留克 在自然光线条件下观察 容器密封情况、外
5、观,并 将内容物倒入洁净的瓷 盘中,用肉眼观察其色泽 及杂质,嗅其气味,尝其 滋味。 色泽 具有其应有的色泽 香气 具有应有香气,无不良气味 无不良气味 滋味 无异味 无酸味,无异味 体态 具有各种产品应有规格,薄厚均匀,无杂质,卤汁无浑浊 质地 具有各种产品特有的脆、嫩质地 4.6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即食型卜留克 烹饪型卜留克 水分,g/100g 93.0 85.0 GB 5009.3 盐分,g/100g 6.0 15.0 GB 5009.44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2.0 GB/T 5009.51 4.7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 GB
6、 2714的规定。 4.8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 4.9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NY/T 437。 4.10 农药残留 应符合 NY/T 437。 4.11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应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DB15/T 22722021 3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 5.2 抽样方法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瓶(袋)分别进行检验,留样。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盐分、总酸、亚硝酸盐、
7、大肠菌群等指标。 5.5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 新产品投产前; b)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正式生产中,原料、加工工艺或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市场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6 判定规则 5.6.1 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时判为不合格品。 5.6.2 净含量、感官、水分、食盐、总酸出现不合格项时,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 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品。 6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6.1 标签标志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并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相关规定。 6.3 贮存 根据产品特点,需要常温保存的,应选择避光、阴凉干燥处;需要冷藏保存的温度应控制在0 8 。 6.4 运输 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常温或冷链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