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CCS B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2592021 干旱与半干旱区严重沙化草地 治理与再利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govern and reuse of severely desertified grassland in arid and semi-arid areas 2021-07-23发布 2021-08-23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2259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
2、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鄂托克前旗北极神绒牧业研究所、蒙古高原绒山羊高效生态养殖研究院士专家工 作站和鄂托克前旗现代农牧业新技术推广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巴雅斯胡良、特木尔布和、伊毕格乐图、伊拉图、萨茹汗、乌亚罕、郭庆兰、 吴丽媛、布日古德、哈斯达来、希吉尔、查干。 DB15/T 22592021 1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干旱与半干旱区严重沙化草地治理技术以及后续再利用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干旱与半干旱地区人为导致严重沙化草地且具有喷灌条件的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3、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930 (所有部分)草种子检验规程 GB/T 25421 牧草免耕播种机 NY/T 635 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 NY/T 1237 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DB15/T 389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严重沙化草地 severely desertified grassland 因过度利用导致植被盖度低于10 %的沙化草地。 3.2 再利用 reuse 严重沙化草地经治理后
4、重新利用。 4 围栏设置 在治理区外围架设网围栏,具体按照NY/T 1237规定执行。 5 牧草种植 5.1 种植时间 5月初至8月初。 DB15/T 22592021 2 5.2 地表处理 播种前,将妨碍播种及后续管理的沟坎地形进行适度整理。 5.3 植物种选择 在干旱与半干旱区严重沙化草地上适合混播的主要植物:紫花苜蓿(Medicago sativa)、沙打旺 (Astragalus huangheensis)、白花草木樨(Melilotus albus)、黄花草木樨(Melilotus officinalis)、 羊柴(Hedysarum laeve)、中间锦鸡儿(Caragana in
5、termedia)、无芒雀麦(Bromus inermis)、羊 草(Leymus chinensis)、沙生冰草(Agropyron desertorum)、老芒麦(Elymus sibiricus)、披碱 草(Elymus dahuricus)、驼绒藜(Ceratoides latens)、沙蒿(Artemisia intramonglica)等。 5.4 种植方法 5.4.1 植苗 5.4.1.1 植物种选择 植苗主要物种:中间锦鸡儿、羊柴、驼绒藜等。 5.4.1.2 苗木规格 一年生级以上的裸根苗或容器苗,按照DB15/T 389规定执行。 5.4.1.3 配置方式 株距1 m、行距2
6、 m;二行一带,带间距20 m。 5.4.1.4 植苗方式 按照DB15/T 389规定执行。 5.4.1.5 补植 第二年选植被稀疏或裸露的区域参照第一年的方法进行补植,无需单独补水和禁牧。 5.4.2 播种 5.4.2.1 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应符合GB/T 2930规定。 5.4.2.2 播种量与深度 主要植物种播种量与深度见附录A。 5.4.2.3 播种方式 免耕混播于植苗带间距内,行距20 cm40 cm,按照GB/T 25421规定执行。 5.4.2.4 补种 第二年选植被稀疏或裸露的区域参照第一年的方法进行补种,无需单独补水和禁牧。 DB15/T 22592021 3 6 喷灌 苗
7、木植苗和牧草播种之前喷灌1次,之后根据土壤含水量确定喷灌次数。植物在上午出现轻度萎蔫 时进行喷灌。每次喷灌量为6 mm12 mm。 7 病虫害防治 8 管护与利用 8.1 刈割利用 8.1.1 刈割时间 种植第二年开始可刈割利用,禾本科牧草生育期进入孕蕾期、豆科牧草进入现蕾期时可刈割,其它 科(菊科)牧草进入开花初期时刈割。刈割时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一般要一周内无雨情即可。 8.1.2 刈割方式 留茬高度要控制在10 cm左右,最后一次刈割留茬高度要控制在15 cm以上。一年可刈割利用23 次,最后一次刈割要在下霜前45天完成。 8.2 放牧利用 8.2.1 放牧时间 种植当年生长季禁止放牧,
8、土壤冻结后可适度放牧利用。 8.2.2 放牧强度 按照NY/T 635执行。 DB15/T 22592021 4 附录A (资料性) 主要植物种播种量与深度 表A.1 规定了干旱与半干旱区严重沙化草地主要植物种播种量与深度。 表A.1 主要植物种播种量与深度 名称 播种量 kg/667 深度 cm 名称 播种量 kg/667 深度 cm 紫花苜蓿 0.51.2 1.03.0 无芒雀麦 1.52.0 2.04.0 沙打旺 0.20.5 1.03.0 羊草 4.05.0 2.03.0 白花草木樨 1.01.2 1.52.0 沙生冰草 1.01.2 3.04.0 黄花草木樨 1.01.2 1.52.0 老芒麦 1.52.0 2.03.0 披碱草 1.52.0 2.03.0 沙蒿 0.20.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