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7.060 CCS A 47 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037 2021 代替 DB 13/T 2037-2014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要求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for fixed operating spot of weather modification 2021 - 07 - 28 发布 2021 - 08 - 28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2037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1
2、3/T 2037 2014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要求 ,与 DB13/T 2037 2014相 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选址”的要求(见 4.1a), 2014 年版的 4.1); 修改了“监控报警装置”的安装要求(见 4.3.1, 2014 年版的 4.3.1); 修改了“防盗防爆设备”的配备要求(见 4.3.2, 2014 年版的 4.3.2); 修改了“降水观测设备”的安装要求(见 4.6, 2014 年版的 4.6)。 本文件由河北省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河北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HeB/TC 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3、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利品、吴志会、李宝东、齐作辉、范根昌。 本文件 于 2014年 7月 首次发布,本 次 为第一次修订。 DB 13/T 2037 2021 1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的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的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228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降水量 QX/T 226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
4、技术规范 QX/T 328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保险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固定作业点 fixed operating spot 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固定场所。 炮库 gun storeroom 存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的专用库房。 弹药库 ammunition depot 存放当月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火箭弹的专用库房。 4 要求 选址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应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地理 条件以及下列要求提出,报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审核确定: a) 避开航路 1)
5、、城镇、油库、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电力设施、交通干线、高大建筑 物、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可能受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 b) 距离农村居民点 直线距离不小于 500 m; c) 周围视野开阔,弹道上不得有电杆、电线、树木、铁塔、建筑等障碍物; d) 具备通信条件; e) 具有道路、水、电等便利条件。 建(构)筑物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距离航路边界三十公里以内的地带,禁止修建靶场和其他 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但是,平射轻武器靶场除外。”“在前款规定地带以外修建固定的或 者临时性对 空发射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批准;对空发射场的发射方向,不得与航路
6、交叉。” DB 13/T 2037 2021 2 4.2.1 占地面积与组成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的占地面积在平原地区应不小于 1000 m2,山区应不小于 800 m2。由炮库、 弹药库、值班室、休息室、射击(发射)场、降水观测场和用于与外界隔离的院墙等建(构)筑物组 成。 4.2.2 建筑结构 弹药库的外墙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240 m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或 370 mm的烧结黏土实心砖水泥 砂浆砌筑。 炮库、弹药库的屋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筑物的门窗应采用防震玻璃。 4.2.3 炮库 炮库应干燥, 57 mm高射炮库、 37 mm高射炮库、火箭发射装置库的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
7、38 m2(长 9.5 m,宽 4 m)、 21 m2(长 7 m,宽 3 m)、 18 m2(长 6 m,宽 3 m),库内净高不低于 3.5 m。 库门应坚固防盗,面向射击(发射)场,外开。 4.2.4 弹药库 弹药库应干燥,使用面积不小于 15 m2。 库内不应安装灯具,宜自然采光或使用防爆手电筒,或在库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照明,灯具 距库房的距离应不小于 3 m。 库门应坚固防盗,外开,并方便弹药的搬运。 4.2.5 值班室 值班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15 m2。 4.2.6 休息室 休息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20 m2。 4.2.7 射击(发射)场 射击(发射)场应夯实、平整、防滑、
8、防弹壳反弹,高于周围地面,面积不小于 100 m2。 4.2.8 降水观测场 降水观测场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4 m2。 4.2.9 防雷装置 建(构)筑物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应符合 QX/T 226的规定。 4.2.10 院墙 院墙高度应不低于 2 m,但最高不得影响实施作业。 安全防范设施 4.3.1 监控报警装置 炮库、弹药库、值班室、射击(发射)场,以及院落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炮库、弹药库应安装报警装置。 4.3.2 防盗防爆设备 弹药库配备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保险柜,应符合 QX/T 328中的相关规定。 4.3.3 消防器材 炮库、弹药库和值
9、班室应配备干粉类灭火器材。 DB 13/T 2037 2021 3 4.3.4 警示标志 院内显著部位应绘制或安装防火、防爆等警示标志。 在人们活动较多的院门外,应设置内容为作业时段影响范围及注意事项的公告牌。 通信设施和作业指挥系统 值班室应安装与上级主管机构互通的通信设施和作业指挥系统。 备用电源 值班室应配备 UPS不间断电源。经常停电的可配置小型发电机。 降水观测设备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应根据当地的通信条件、出资方的经济能力,安装符合国务院气象主 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 2)和在检定合格有效期的自动观测或人工 观测降水仪器。 降水观测仪器的安装应符合
10、GB/T 35228的规定。 制度建设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应建立完善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维修、保养、封存制度,弹药进 出库检查、登记、安全保管制度,作业记录(包括作业申请、作业时间、作业回复、用弹数量、作业 效果等)登记制度,实施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操作制度,值班制度等;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 全事故处理预案;绘制安全射界图,并张贴在值班室的墙上。 2) 有关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的降水观测仪器名录可 通过中国气象局网站( http: /)查询。 DB 13/T 2037 2021 4 参考文 献 1 GB 50089 2018 民用爆炸物
11、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2 GA 837 2009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3 GA 838 2009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4 QX/T 17 2019 37 mm高炮增雨防雹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5 QX/T 99 2019 人工影响天气安全 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6 QX/T 297 2015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7 QX/T 329 2016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 8 QX/T 340 2016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单位安全检查规范 9 QX/T 472 2019 人工影响天气炮弹运输存储要求 10 QX/T 493 2019 人工影响天气
12、火箭弹运输存储要求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018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2020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 则 2007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4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品名 表 2006 17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 2017 18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 2017 19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