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825202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 20210401发布 20210601实施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编 号:DB11/T 8252021 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城
2、建大学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07月01日 2021 北京 前 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市监发20192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 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 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耐久;5. 健康舒 适;6. 生活便利;7.
3、 资源节约;8. 环境宜居;9. 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 2. 调整了 绿色建筑评价的时间节点;3. 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 4. 增加了建筑全装修交付要求; 5. 增 加了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措施要求; 6. 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标准技术 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北京西铁营万达写字楼11层1101,邮编:100069)。
4、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北京实创鑫诚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 天津市住宅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5、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九易庄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 珂 郭 宁 乔 渊 林 杰 孟 冲 鲁东静 王建廷 张津奕 赵士永 康 熙 刘海东 李红忠 包延慧 谢琳娜 林波荣 李君奇 赵国敏 曾 捷 卢玉敬 王昌兴 曾 宇 李 伟 刘 戈 徐 晖 岳 彬 李建琳 陈劲松 伍孝波 张 军 杨润滨 强万明 马 洪 李国柱 程 方 李宝鑫 祝 捷 张 戈 刘 翼 孙桂芳 张 然 董璐璐 程 响 魏 凯 肖 伟 朱颖秋 宋英杰 蔡 波 陈 颖 郝贵强 罗淑湘 李志
6、铮 车向东 巩金超 白佳慧 韩 煦 刘德锋 莘 亮 张清丽 陈 奕 宋 娇 潘锦超 李旭东 刘洪丽 张 艳 刘凤东 刘士龙 张志刚 郭文辉 潘 雷 郝翠彩 杨新磊 贾占亭 王 砚 李岱峰 胡雪瀛 刘志刚 刘小芳 潘书通 张建甫 赵乃妮 何莉莎 朱增强 曲辰飞 王 永 李胜英 张 雷 王雯翡 武俊程 杨 燕 王国建 汪磊磊 石晓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鹿 勤 郝 军 赵 锂 刘 薇 路国忠 刘丛红 刘瑞光 屈卫泉 徐志欣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3.1 一般规定 . 3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 4 安全耐久 . 5 4.1 控制项 . 5 4.2
7、 评分项 . 5 安全 . 5 耐久 . 5 5 健康舒适 . 7 5.1 控制项 . 7 5.2 评分项 . 7 室内空气品质 . 7 水质 . 8 声环境与光环境 . 8 室内热湿环境 . 8 6 生活便利 . 10 6.1 控制项 . 10 6.2 评分项 . 10 出行与无障碍 . 10 服务设施 . 10 智慧运行 . 11 IV 物业管理 . 11 7 资源节约 . 12 7.1 控制项 . 12 7.2 评分项 . 12 I 节地与土地利用 . 1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5 节材与绿色建材 . 15 8 环境宜居 . 17 8.1 控制项 . 17
8、8.2 评分项 . 17 场地生态与景观 . 17 室外物理环境 . 18 9 提高与创新 . 19 9.1 一般规定 . 19 9.2 加分项 .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条文说明 . 2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3 3.2 Assessment and Rating . 3 4 Safety and Durability . 5 4.1 Prerequisite Items . 5 4.2
9、 Scoring Items . 5 Safety . 5 Durability . 5 5 Health and Comfort. 7 5.1 Prerequisite Items . 7 5.2 Scoring Items . 7 Indoor Air Quality . 7 Water Quality . 8 Sound and Daylighting . 8 Indoor Thermal Environment . 8 6 Occupant Convenience . 1 0 6.1 Prerequisite Items . 10 6.2 Scoring Items . 10 Tran
10、sit and Accessibility . 10 Service Facility . 10 III Intelligent Operation . 11 IV Property Management . 11 7 Resources Saving . 1 2 7.1 Prerequisite Items . 12 7.2 Scoring Items . 12 I Land Saving and Land Utilization . 12 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Resources Utilization . 1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
11、esource Utilization. 15 Material Saving and Green Materials . 15 8 Environment Livability . 17 8.1 Prerequisite Items . 17 8.2 Scoring Items . 17 Site Ecology and Landscape . 18 Outdoor PhysicalEnvironment . 18 9 Promotion and Innovation. 19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9 9.2 Bonus Items . 19 Explana
12、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2 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2 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 3 1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京津冀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 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地区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京津冀地区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 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
13、节约、环境宜居等 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 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 1.0.5 绿色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 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2.0.2 绿色性能 green performance 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
14、能、节水、节材)和环 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 2.0.3 全装修 decorated 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 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 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2.0.4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 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5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
15、、减排、安全、 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6 绿色金融 green finance 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 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 务。 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 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根据建筑所属工程项 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 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 价。 3.1.3
16、申请评价方应对参评建筑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 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 相关文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1.4 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 确定等级。 3.1.5 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 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 5 类 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
17、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3.2.3 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 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4 绿色建筑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绿色建筑评价分值 控制项 基础分值 Q0 评价指标评分项满分值 提高与创新加 分项 满分值 QA 安全 耐久 Q1 健康 舒适 Q2 生活 便利 Q3 资源 节约 Q4 环境 宜居 Q5 预评价分值 400 100 100 70 200 100 100 评价分值 400 100 100 100 200
18、 100 100 注:预评价时,本标准第6.2.10、6.2.11、6.2.12、6.2.13、9.2.8条不得分。 3.2.5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Q=(Q0+Q1+Q2+Q3+Q4+Q5+QA)/10 (3.2.5) 式中:Q总得分; Q0控制项基础分值,当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时取400分; Q1Q5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 环境宜居)评分项得分; QA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 3.2.6 绿色建筑等级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3.2.7 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 3.2.8 绿色建筑
19、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 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 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 4 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 60 分、70 分、85 分且应满足表 3.2.8 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 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表3.2.8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 比例,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 降低比例 围护结构提高5%,或 负荷降低5%
20、围护结构提高10%,或 负荷降低10% 围护结构提高20%,或负荷 降低15% 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 3级 2级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 降低比例 10% 20% 外窗气密性能 符合国家和京津冀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 住宅建筑 外窗传热系 数降低比例 5% 10% 20% 隔声性能 - 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 墙(楼板)两侧卧室之 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 声隔声性能达到低限 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 准限值的平均值 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 (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 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 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 高要求标准限值 注: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京津冀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分别为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 50189、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2 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