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0052021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standard of indoor temperature for public building 20210628发布 202110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standard of indoor temperature for public building 编 号:DB11/T 1005-2021 主编
2、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01日 2021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 知京质监发201820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DB11/T 1005-2013 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 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术语中增加了定点快速检测和移动快速检测;2.基本 规定中增加了移动快速检
3、测用仪器仪表及技术要求;3.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中增加 了定点快速检测方法和移动快速检测方法相关条款。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301室,邮编:101160)。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
4、京创意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德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俊芳 王皆腾 梁元元 王会粉 赵会刚 王秀玲 张金花 李培方 任 静 唐 轩 李 建 田 昕 邱伟国 李 鑫 魏晨晨 吕 芳 刘建鹏 李恕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万水娥 崔俊奎 那 威 赵庆国 勾昱君 李 航 杨茂忠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现场检测方法 . 4 4.1检测方法 . 4 4.2数据处理与结果判定 . 5 本规范用词说明 . 7 条文说明 . 8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5、3 Basic requirements . 3 4 The detection method of indoor temperature and relative humidity . 4 4.1 Detection method . 4 4.2 Data processing and results benchmark .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7 Explanation of proivisions . 8 1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运 行管理的指导
6、,规范公共建筑供暖空调室内温度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供暖空调系统运行期间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的节能监测。不适用于对室内 温度有特定要求的公共建筑或区域。 1.0.3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温度监测 temperature monitoring 采用温度测量仪器对建筑室内温度或温度分布进行检测,确定室内温度状况是否符合相 关规定,并对室内温度的节能管理制度、方法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过程。 2.0.2 防辐射通风罩 radiation-proof ventilation hood 防
7、止太阳、光线等热源对仪器的直接辐射和地面对仪器的反射辐射,保护仪器免受强风、 雨、雪等的影响,并使仪器感应部分有适当的通风,能真实地感受外界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 变化的装置。 2.0.3 测点均布 well-proportioned arrange of test points 测点布置方法中的一种,以抽样楼层的公共区域作为受检区域,以楼层为单位对其进行 均匀分区,以分区后的各个小区间的中心点为测点。 2.0.4 定点快速检测 fixed-point rapid testing 依据抽样检测或测点均布检测方法中的测试布置原则,通过缩短检测持续时长和数据记 录时间间隔,获得受检区域温度的一种检测方
8、法。 2.0.5 移动快速检测 moving rapid testing 在受检区域内,通过温度测量仪器在拟定测试线路上匀速移动的方式进行检测,获得受 检区域温度的一种检测方法。 3 3 基本规定 3.0.1 检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校准,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检测用仪器仪表及技术要求 仪器名称 技术要求 测试或校准要求 温度测量仪器 具有自动采集和存储功能; 测量范围应含0 50 ; 温度精确度0.5 ; 温度分辨率0.1 ; 移动快速检测时,温度响应时间不超过5 s。 测试或校准应至少包括18 、20 、24 、 26 、28 。 相对湿度测量仪器
9、具有自动采集和存储功能; 相对湿度分辨率0.1%RH; 相对湿度精确度5%RH。 应给出相对湿度65%RH的测试或校准结果。 3.0.2 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含室内温度监控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对室内温度等系统运行 的主要参数进行日常监测并记录,室内温度不符合室内温度控制要求时,宜及时进行系统调节并记 录。 3.0.3 公共建筑主要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装设温度、相对湿度测量仪表,测量仪表宜符合本标准表 3.0.1中的技术要求。 3.0.4 应设有负责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的管理岗位。人员上岗前应经过节能培训,并定期自 查。 4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 4.1 检测方法 4.1.1
10、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应在供暖空调期内,且应在公共建筑运营时间段内进行,检测期间 外门窗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1.2 应在供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进行检测。 4.1.3 检测面积不应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5%,且不应小于200 m2。 4.1.4 室内温度检测方法宜采用抽样检测、测点均布检测、定点快速检测或移动快速检测,检测时 应同步监测室内相对湿度。 4.1.5 检测区域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层及以下的建筑应逐层检测; 2 三层以上的建筑应在首层、中间层和顶层分别进行检测; 3 建筑不同使用功能、朝向及内外区均应进行检测。 4.1.6 测试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距地面以上
11、0.7 m1.8 m高度范围内,距墙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5 m; 2 应避开阳光或发热光源直射或设置防辐射通风罩,距电脑、冰箱、冰柜等室内冷源或热源的 距离应大于1 m; 3 不应选择抽屉、橱柜等密闭的狭小空间。 4.1.7 采用抽样检测方法时,受检区域测点数量和持续时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区域面积不足16 m2,设测点1 个; 2 受检区域面积16 m2及以上且不足30 m2,设测点2 个; 3 受检区域面积30 m2及以上且不足60 m2,设测点3 个; 4 受检区域面积60 m2及以上且不足100 m2,设测点5 个; 5 受检区域面积100 m2及以上,每增加20 m250 m2
12、应增加12 个测点,至少设6 个测点; 6 检测持续时长不应少于3 h,且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超过5 min。 4.1.8 采用测点均布检测方法时,测点数量宜按应检测面积和每20 m230 m2设1个测点进行确定, 测点均匀分布于所抽样楼层的公共区域内,测点宜布置于受检区域的中心位置。检测持续时长不应 5 少于3 h,且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超过5 min。 4.1.9 采用定点快速检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点布置应满足本标准第4.1.7条或第4.1.8条的要求; 2 应在温度检测用仪器仪表置于受检区域10 min后开始检测,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0 min, 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13、30 s。 4.1.10 采用移动快速检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公共建筑内部结构、朝向、功能分区、设备设施布置等因素合理规划测试路线; 2 应在温度检测用仪器仪表置于受检区内起始点 10 min后开始测试,持续检测时长以按拟定 测试线路匀速移动完所用时长为准,但不应少于10 min,且数据记录时间间隔最长不应超过5 s; 3 应记录受检区域的实际测试线路,并至少记录检测初始和结束时刻的温度、相对湿度数值; 4 仪器仪表移动速度不宜超过1 m/s; 5 采用手持检测仪器仪表方式时,仪器仪表传感器部分距人体距离不应小于0.3 m。 4.2 数据处理与结果判定 4.2.1 抽样检测、测
14、点均布检测和定点快速检测室内平均温度应按下列公式(4.2.1-1)和公式(4.2.1-2) 进行处理,室内平均相对湿度应按下列公式(4.2.1-3)和公式(4.2.1-4)进行处理。 n t t n i irm rm = 1 , (4.2.1-1) p t t p j ji irm = 1 , , (4.2.1-2) , 1 n rmi i rm n f f = (4.2.1-3) , 1 , p ij j rmi p f f = (4.2.1-4) 式中: rmt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平均温度,; irmt ,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i个时刻室内温度,; 6 jit , -
15、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 j个测点的第i个时刻温度值,; n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的个数; p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布置的温度、相对湿度测点的点数; rmf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平均相对湿度,%RH; ,rmif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i个时刻室内相对湿度,%RH; ,ijf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第 j个测点的第i个时刻相对湿度,%RH。 4.2.2 移动快速检测室内平均温度应为检测持续时间内各条测试线路上检测记录的所有温度数值的 平均值,并结合所用仪器仪表的温度修正值进行修正,应按下列公式(4.2.2-1)和公式(4.2.2-2) 进行
16、处理;室内平均相对湿度应按下列公式(4.2.2-3)和公式(4.2.2-4)进行处理。 rmrmxttt=+ (4.2.2-1) 1 n i i rm t t n= (4.2.2-2) rmrmxfff=+ (4.2.2-3) 1 n i i rm n f f = (4.2.2-4) 式中: rmt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平均温度,; rmt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测得温度平均温度,; - 所用仪器仪表对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温度修正值,; it - 检测持续时间内,第i 时刻温度值,; rmf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平均相对湿度,%RH; rmf - 检测持
17、续时间内受检区域测得相对湿度平均值,%RH; xf - 所用仪器仪表对应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中给出的相对湿度修正值,%RH; n - 检测持续时间内受检区域的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的个数; if - 检测持续时间内,第i 时刻相对湿度值,%RH。 4.2.3 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合格判定应按国家、地方对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节能管 理规定执行。 7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
18、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8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standard of indoor temperature for public building 编 号:DB11/T1005-2021 条文说明 2021 北京 9 目 次 1 总则 . 10 2 术语 . 11 3 基本规定 . 1
19、2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 . 14 4.1检测方法 . 14 4.2数据处理与结果判定 . 18 10 1 总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 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室内温 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56 号),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的指导,从节能的角度规范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 运行期间室内温度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供暖空调系统调节室内环境的公共建筑,应在供暖空调系统运行期 间进行公共建筑室
20、内温度节能监测。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政府办公建筑、非政府办公 建筑),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 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 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在 工艺上对室内温度有特定要求的公 共建筑是指对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有严格要求,以符合工艺过程和产品质量的高精 度、高纯度、高成品率或空气中细菌数量等控制要求的公共建筑,例如涉及医疗、医药、食 品、数据机房等的公共建筑。 11 2 术语 2.0.4和2.0.5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增加了定点快速检测方法和移
21、动快速检测方法, 规范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工作。在对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DB11/T 1005-2013 实施情况调研中发现,标准的实施对象主要包括检测单位、物业运行管 理单位、节能咨询单位,以及科研单位等,其中应用的主要项目为按照北京市民用建筑节 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开展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执法检查项目,为使 室内温度检测方法更好地契合执法检查中室内温度检测的执法检查中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检 测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强化室内温度控制监管工作的实效,经研究论证后新增了定点快 速检测方法和移动快速检测方法。新增检测方法同时为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在日常室内温 度
22、巡检或节能监测工作提供依据,指导和规范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室内温度控制与节能运 行,能够有效地推动公共建筑绿色低碳转型。 公共建筑在供暖空调系统运行稳定后,某个空间区域温度场理论上保持稳定,此时进行 室内温度检测时,只要所用仪器仪表准确度满足要求,检测时测点布置或测试路线合理兼顾 内部结构、功能分区、设备设施布置等因素的影响,便可准确获得该区域温度,检测持续时 长成为次要因素,可根据检测用仪器仪表本身技术条件要求和实施既定检测方案所需时长确 定,因此本标准新增的定点快速检测方法和移动快速检测缩短了检测时长,以增强检测方面 的可实施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
23、程检测技术规 程JGJ/T 260、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标准DB11/T 555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地方标准中所规定的室内检测方法依然适用,可根据某项检测工作的目的,本着适用、灵 活的原则进行选择,可在相关合作文件中规定或约束检测工作依据某个标准开展。 12 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为检测用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检测仪器的选择应根据检测范围和检测精度的要 求进行选择。现行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 号)规定,夏 季空调温度trm26 时或者trm24 且 rmf 65%RH时为合格,冬季供暖温度trm20 为 合格;此外还应适当兼顾供暖空调运行时室内环境
24、的实际温度,准确掌握仪器仪表在温度限 值的精确度,故要求至少对包括温度测量仪器的18 、20 、24 、26 、28 和相 对湿度测量仪器的65%RH等测点进行测试、校准或检定。由于抽样检测、测点均布检测或 定点快速检测为多台仪器仪表在不同空间域上的同时测试,且仪器仪表的位置在检测期间不 变,同时参考其他标准中对室内温度检测仪器仪表的要求进行约束,未对温度响应时间约束。 本标准规定的移动快速检测方法中,仅使用一台或几台检测仪器,在拟定测试线路上以 匀速方式移动,空间域和时间域同时变化进行测试,测量仪器温度响应时间成为能否有效测 得并记录某一空间温度的关键因素,温度响应时间越快越有利。标准中,结
25、合目前仪器仪表 的现状调研分析增加了移动快速检测方法所用仪器仪表温度响应时间的技术要求。 表3.0.1中温度、相对湿度的精确度对于仪器仪表本身来讲的,在测试、校准或检定证 书中为仪器仪表的最大允许误差。 3.0.2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是供暖空调系统节能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节 能运行管理制度是保证系统高质量、高效率地运行,降低能耗、延长检修周期和使用寿命的 基本保证。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运行人员管理、系统节能运行、系统节能检查和系统节 能维护保养。 供暖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包括节能操作规程、节能运行调节和运行参数的节能监控。 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和在节能运行中的重要程度,制定科学
26、合理的节能运行检查制度(开停 机检查、巡回检查、周期性检查等),根据公共建筑实际的运行情况不断地对供暖空调系统 进行调适,以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节能、高效运行。并做好系统和设备的节能维护保养工 作。制定相应的开机前维护保养、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及停机期间的维护保养等规定。 同时特别要求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室温监控及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对室 内温度、空调系统运行的主要参数、空调系统的能耗进行日常监测记录,当公共建筑室内温 度超出温度控制标准限定时,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节能运行规定或原则进行空调系 统运行状态的调控,并记录留存调控过程资料,以促进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按末端实际需 求进
27、行供冷或供热,达到节能的目的。 3.0.3 本标准针对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节能监测,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单 位应在公共建筑的前台、服务台、出入口或其他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明显位置装设带有显示 功能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测量仪表,不但利于运行管理单位日常的温度巡检、利于节能监管部 门进行室内温度控制检查,同时可以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整体的节能意识。为了保证温 13 度和相对湿度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日常节能监测、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装设的温度 和相对湿度仪器仪表的测量范围、温湿度精准度和分辨率应符合标准表3.0.1中的技术要求。 此外,温度和相对湿度仪器仪表宜安装在公共区域的人员活动范围
28、内,即距地面0.7 m1.8 m的范围内,且应避开室内光源直射,距电脑、冰箱、冰柜等室内冷源或热源的距离 不少于1 m,避免辐射影响。 3.0.4 降低供暖空调系统运行能耗不仅需要采用一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更重要的 是提高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水平,而目前我国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专业知 识水平不高。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系统节能运行和建筑室温的节能管理,对专职人员进行相应 的节能培训,并实行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工作更好 地开展。 供暖空调系统运行专职人员在掌握技术基础和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前提下,应定期进行 节能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可包括中央空调系统运
29、行管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集中 式空调通风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等有关技术知识,不断地提高供暖空调系统运行人员的 节能本领和节能意识,确保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日常的节能、高效、低碳运行,为实现碳 中和目标做出运行管理人员应有的贡献。 14 4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方法 4.1 检测方法 4.1.1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供暖空调室内温度检测应在每年的供暖季或空调季进行,根据公 共建筑的实际运营情况,在休业或下班期间因末端空调负荷需求较小,供暖空调系统为部分 负荷运行或停止运行,因此应在公共建筑办公或营业时段内供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时进行室 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检测,才具有促进节能的实际意义。
30、室内温度现场检测时若发现公共建筑的供暖空调系统未开启或采用不具备功能调节的 分体式空调时,应停止进行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现场检测,可开展相关文件的检查。 4.1.2本条规定了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的检测条件,节能监测的目的是反映建筑供暖空调系 统的实际运行状况,通过温度检测发现供暖空调系统的节能潜力,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检测 以不影响建筑正常使用为原则,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DB11/T 1005-2013实施过程中,某些项目在室内温度控制检查检测期间刻意调整空调运行的设定温 度,来达到满足检查要求的目的,使得检查不能反映公共建筑日常运行的真实状况,因此规 定检测期间应保持供暖空调系统日
31、常运行的温控状态,不应刻意地调高或者调低供暖空调系 统的运行控制温度。 4.1.3建筑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目的是为人员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因此检测区域宜选择室 内人员活动区域。由于各公共建筑面积或规模相差大,为反映建筑真实室内环境,检测面积 不宜过小,同时考虑温度检测的难易程度和成本。参照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 (建科2008115号)选取总建筑面积的0.5%作为测试区域,且保证测试区域总面积不小 于200 m2;当总建筑面积小于200 m2,应全部检测。测试区域宜选择供暖空调区,并应避 开机房、仓库、洗手间等人员停留时间较短且人员不集中的场所。 4.1.4 室内温度检测方法包括抽样检测、
32、测点均布检测、定点快速测温和移动快速测温方法。 其中抽样检测方法和测点均布检测方法与修订前的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 准DB11/T 1005-2013 中规定一致,同时实施过程中发现,数据处理时,第一组数据宜采 用所有测点完成布置10 min之后的温度和相对湿度,以避免第一组数据与其它组数据偏差 过大。同时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北京市每年 在夏季和冬季开展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检查工作,根据此项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了移动 快速检测方法和定点快速检测方法,提升执法检查中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检测工作的高效性和 科学性,有效规避因检测时间较长出现的检测期间测
33、点位置被随意挪动或空调运行单位有充 足的时间去调整空调系统的运行状态使之符合检测评判的合格要求,使得温度检测无法真实 反映供暖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状况,从而提升了室内温度控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进 行室内温度检测时,应根据采用设备的性能状况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本标准中相对湿度的检测结果仅作为判定夏季室温控制是否合格的参照参数,在夏季进 15 行室温控制检测时要求做到与温度同步检测并记录,检测方法可参照室内温度检测方法执行, 当室内温度测试结果为大于等于24 且低于26 的情况下进行结果判别是否符合要求时 参照;在供暖季进行室温控制检测时做到监测即可。 4.1.5 为使检测结
34、果能代表整个建筑的室内温度、湿度,检测区域的选择应考虑建筑层数, 兼顾建筑的功能分区、朝向及内外分区等。 4.1.6 测试位置高度的确定参考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77关于公共建筑室内平均 温度、湿度测定方法中的测点布置高度。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温度测试位置应避开太 阳光辐射或室内冷热源的直接影响,布置于敞开的空间,避开抽屉、橱柜等密闭的狭小空间。 测试位置应使用长度计量仪器确定。 4.1.7 抽样检测方法测点数量的确定参考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024.1、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 50785、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 177
3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 260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 场检验标准DB11/T 555等相关标准关于公共场所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测定方法中的测点数 量。通常测点布置时,检测区域面积不足16 m2时,室内活动区域中央布测点;检测区域面 积16 m2及以上不足30 m2时,将检测区域对角线三等分,其两个等分点作为测点;检测区域 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 m2时,将室内对角线四等分,其三个等分点作为测点;检测区域 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 m2时,在两个对角线上成梅花布点;100 m2及以上,每增加20 m2 50 m2酌情增加12 个测点,均匀布置。以上各种测点布置
36、示意如图1图5。 (a) (b) 图1 1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a) (b) 图2 2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16 (a) (b) 图3 3个测点布置示意图 (a) (b) 图4 5个测点布置(梅花布点)示意图 图5 均匀布点示意图 抽样检测方法检测持续时间长度,保证仪器稳定测量的有效时间必须为3 h以上,为 了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记录数据采集仪表,数据采集间隔时间不宜过长, 数据量不宜过少。 4.1.8 测点均布检测方法主要因为公共建筑内部结构、功能分区、设备/设施布置等因素的影 响,使得检测人员难以找到理想的测试区域,即使有理想测试区域也难以按照条文第 4.1.7 中的布点方法进行测
37、点布置时,宜采用测点均布测试方法,即对所选测试布置楼层进行整体 分区,在各个区域的中心点进行布点测试,见图 6。整栋建筑总检测面积应符合 4.1.3 条的 要求,测点数量宜按总检测面积和每20 m230 m2设1个测点进行确定。现场检测过程中测 点布置与标准要求中的位置相差较大时,应记录原因。 17 图6 测点均布检测示意图 测点均布检测方法检测持续时间长和数据采集间隔时间要求与抽样检测方法一致。 4.1.9 规定了定点快速检测方法应符合的要求,其测点布置数量和布点要求可以依据抽样检 测方法或测点均布检测方法进行确定,检测时长和数据记录时长间隔参考了采暖住宅室内 空气温度测量方法DB11/T
38、745中室内温度的测试方法并适当提高了要求,规定检测持续 时间不少于10 min,数据记录时长间隔不多于30 s。同时要求所有测点完成布置10 min之 后开始读取第一组温度和相对湿度数据。 4.1.10 移动快速检测方法是基于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公共建筑室内 温度监控执法中的温度检测方法研究的研究成果,进一步通过调研分析、模拟计算、现场 验证、校核分析等开展专题研究论证后确定的,专题研究论证工作包括了:首先,以某商场 项目某餐饮区的空调风系统为对象建立数学模型(见图 7),模拟分析不同送风温度、不同 风速等工况下室内温度场和气流场,分析沿不同测试路线移动进行移动快速检测时
39、得到温度 结果,并与抽样检测和均布检测方法的测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其次,对仪器仪表移动速度、 检测人员身体与仪器仪表的距离等因素对移动快速检测结果的影响开展了研究,对典型仪器 仪表的温度响应时间进行了调研,考虑测量仪器同步在空间域和时间域的变化确定了检测中 数据记录的间隔;再次,在北京卓展商厦、海文大厦、丽思卡尔顿酒店、华创生活广场、优 盛大厦、欧美汇购物中心、香格里拉酒店等项目上完成了现场测试的验证工作,均取得较为 理想结果。 图7 某商场的一处空调区域 18 当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时,采用移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室内温度测试,只要 合理兼顾公共建筑内部结构、功能分区、设备/设施布置等因素的影响来确定测试线路,推 荐的4条测试路线见图8,能够得到准确的测温结果。 (a) (b) (c) (d) 图8 采用移动快速检测时的测试路线示意图 采用移动快速检测方法时,应详细记录实际测试路线,以及每条测试路线起始与终止时 间及对应温度和相对湿度值,并应将持续检测期间所记录的逐时温度和相对湿度记录存档。 整栋楼检测工作宜采用同台设备依次对确定的受检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