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编 号:DB11/ 6852021 京津冀统一备案号:J12366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engineering in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 2021-09-30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2、 management and harvest engineering in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编 号:DB11/ 6852021 京津冀统一备案号:J123662021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2年04月01日 2021 北京 DB11/ 6852021 前 言 为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根据北 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
3、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 化工作要点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313号)和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市监发201921号)的文件要求,编制组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 真总结近年来全国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实践经 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 6852013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 的原则,由三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规范共分7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 符号;3. 基本规定;4 参数与计算;
4、5. 建筑与小区;6. 市政工程; 7. 设施设计。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 要求2、增加了基本规定章节;3.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 4、更新了北京市暴雨强度公式;补充了天津市和河北省降雨量、蒸 发量和暴雨强度公式等基础数据和计算公式;5.补充了径流污染削减 计算方法;6.更新了绿地等做为入渗设施的要求;7、增加了设施设 计章节。 本规范第 1.0.4、3.0.12、3.0.14、5.3.2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我市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 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负
5、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2 号 D 座 302,邮政编码:100045,电话:010-88043674,邮箱: DB11/6852021 )。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城乡规划 标准化办公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电话:010-55595000,邮箱: )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农业大学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徐宏庆、郑克白、康晓鹍、翟立晓、李
6、艺、 张书函、朱志红、吕志成、龚应安、赵乐军、 李曦淳、王 静、王旭阳、高 斌、刘 星、 王新亮、张高嫄、周国华、王志刚、赵明发、 王立勇、邓 超、马志中、苗雷强、王宏伟 主要审查人:章林伟、余正维、张晓欣、肖燃、王宁、阚薇莉、 潘书通 DB11/ 6852021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语、符号 . 2 2.1 术 语 . 2 2.2 符 号 . 4 3 基本规定 . 7 4 参数与计算 . 9 4.1 设 计 参 数 . 9 4.2 设 计 计 算 .11 5 建筑与小区 .177 5.1 一 般 规 定 .177 5.2 规 划 设 计 .188 目 标 和 指 标 . 19
7、片 区 设 计 .211 系 统 选 择 .211 5.3 系 统 设 计 .233 收 集 与 截 污 .233 入 渗 与 滞 蓄 .244 雨 水 处 理 及 利 用 .266 储 存 、调 节 与 排 放.277 6 市政工程 . 29 6.1 一 般 规 定 . 29 6.2 规 划 设 计 . 29 目 标 和 指 标 .300 系 统 选 择 .322 6.3雨 水 入 渗 .333 6.4 调 蓄 排 放.355 DB11/ 6852021 6.5 收 集 回 用.400 7 设施设计 .433 7.1 一般规定 .433 7.2 绿 色 设 施 .433 绿 化 屋 面 .4
8、33 透 水 地 面 .444 下 凹 式 绿 地 .488 植 被 浅 沟 . 49 生 物 滞 留 设 施 . 49 雨 水 湿 地 .500 植 被 缓 冲 带 .500 渗 透 塘 .511 7.3 其 他 设 施 .511 初 期 雨 水 弃 流 设 施 .511 储 存 与 调 节 设 施 .522 附录A 常用降雨资料 .533 附录B 主要城市暴雨强度总公式 .555 附录C 蒸发量与降雨量统计表 .600 附录D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汇总表 .644 本规范用词说明 .655 引用标准名录 .666 附:条文说明 .677 DB11/ 6852021 CONTENTS 1 Gen
9、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and symbols . 2 2.1 Terms . 2 2.2 Symbols . 4 3 Basic regulations. 7 4 Parameters and calculation . 9 4.1 Design parameters and formulas . 9 4.2 Calculation of water quantity and facilities . 11 5 Building and sub-district . 17 5.1 General provisions . 17 5.2 Planning and
10、 design . 18 5.3 System design . 23 6 Municipal engineering . 29 6.1 General provisions . 29 6.2 Planning and design . 29 6.3 Stormwater infiltration . 33 6.4 Stormwater retention and discharge . 35 6.5 Stormwater harvest and reuse . 40 7 Facility design . 43 7.1 General provisions . 43 7.2 Green fa
11、cilities . 43 7.3 Other facilities . 51 Appendix A The commonly used rainfall data . 53 Appendix B Rainstorm intensity formula in major citiesof Hebei Province . 55 Appendix C Statistical table of evaporation and rainfall. 60 DB11/ 6852021 Appendix D The list of facilities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
12、on s . 64 Explanation of several words in this code . 6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6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67 DB11/ 6852021 1 1 总 则 1.0.1 为指导京津冀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中落实生态文明理 念,实现雨水资源化管理,减轻城市内涝,使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市政工程中雨水控制 与利用工程的设计,也适用于海绵城市专项改造及系统化治理等项 目
13、的相关设计。 1.0.3 规划和设计阶段文件应包括雨水控制及利用内容;雨水控制 及利用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1.0.4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5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 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11/ 6852021 2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 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 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 上与岸下、地上与
14、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 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 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 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 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 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1.2 雨水控制与利用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削减径流总量、峰值及降低径流污染和收集回用雨水的总称。包 括雨水滞蓄、收集回用和调节等。 2.1.3 源头减排 source control 雨水降落下垫面形
15、成径流,在排入市政排水管渠系统之前,通过 渗透、净化和滞蓄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产生、减排雨水径流污染、 收集利用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 2.1.4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 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2.1.5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 retention and storage 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1.6 雨水滞蓄 stormwater retention 在降雨期间滞留和蓄存部分雨水以增加
16、雨水的入渗、蒸发和收集 DB11/ 6852021 3 回用。 2.1.7 雨水储存 stormwater storage 在降雨期间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 2.1.8 雨水调节 stormwater detention 也称调控排放,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调节)一定量的雨水,削 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但不减少排放的总 量。 2.1.9 铺装层容水量 water storage capacity of pavement layer 单位面积透水地面铺装层可容纳雨水的最大量。 2.1.10 下凹式绿地sunken green belt 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用于渗透、滞蓄雨水
17、径流的绿地。 2.1.11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1.12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1.13 下垫面 underlying 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2.1.14 绿化屋面 green roof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 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绿化体系。 2.1.15 硬化地面 impervious surfa
18、ce 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地面。 2.1.16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 2.1.17 透水路面结构 pervious pavement structure 半透水路面结构和全透水路面的统称。路表水只能够渗透至面层 或基层(或垫层)的道路结构体系为半透水路面结构;路表水能够直 接通过道路的面层和基层(或垫层)向下渗透至路基中的道路结构体 DB11/ 6852021 4 系为全透水路面结构。 2.1.18 透水沥青路面 pervious asphalt pavement 由较大空隙率混合料作为路面结构
19、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 路基)的沥青路面。 2.1.19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 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 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混凝土路面。 2.1.20 植被浅沟 grass swale 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壤截留、 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 2.1.21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 利用自然或人工开挖形成的凹地,通过设置过滤、排水层,并 选配水生植物等措施用来滞蓄和净化雨水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 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
20、雨水湿 地。 2.1.22 渗透池(塘) infiltration pool 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蓄水池(塘)。 2.1.23 渗透检查井 infiltration manhole 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装置。 2.2 符 号 2.2.1 流量、水量 q 设计暴雨强度; qc 渗透设施产流历时对应的暴雨强度; W 径流总量; Wj 收集水量; Wp 产流历时内的蓄积水量; Wi 初期径流弃流量; Wc 渗透设施进水量; DB11/ 6852021 5 Ws 渗透设施渗透量; Wp 透水铺装层容水量; Wq 雨水排放量; V 调节容积; Vs 渗透设施的储存容积; V
21、a 下凹式绿地的储存容积; Q 设计流量; Qzh 水体的水面蒸发量; Qs 水体的日渗透漏失量; Q 调控的目标峰值流量; wiT 多年日调节计算的总来水量; wuT 多年日调节计算的总弃水量。 2.2.2 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F 汇水面积; Fi 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 Fa 下凹式绿地面积; Fy 渗透设施受纳的集水面积; F0 渗透设施的直接受水面积; S 水体的表面积; hy 设计降雨量(厚度); d 初期径流厚度; ha 下凹式绿地下沉深度; Sm 单位面积日渗透量; As 有效渗透面积; nk 填料的孔隙率; zov 雨水池、塘溢流堰顶标高; zu 雨水池回用容积对应的水位标高
22、; AT 调节容积对应的雨水池有效截面积。 DB11/ 6852021 6 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 P 设计重现期; yi 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yz 综合径流系数; yzc 雨量综合径流系数; yzm 流量综合径流系数; ym 流量径流系数; yc 雨量径流系数; Pm 水面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 Pa 空气的蒸汽分压; mdV 日平均风速; K 土壤渗透系数; K 基层的饱和导水率; J 水力坡降; a 综合安全系数; m 折减系数; hT 雨水池平均雨水收集效率; bp 调控出流过程平均流量相对于峰值流量的比值。 2.2.4 时间 t 降雨历时; t1 汇水面汇水时间; t2 管渠内
23、雨水流行时间; ts 渗透时间; tc 渗透设施产流历时; t 排空时间。 DB11/ 6852021 7 3 基本规定 3.0.1 海绵城市建设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 系统谋划,灰绿结合,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 ”等技 术措施实现建设目标。 3.0.2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通过科学 评估确定近远期建设目标和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应根据上位规 划及建筑密度、绿地率、功能及空间特征等因素综合确定。 3.0.3 新建项目应满足规划指标,改造项目应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 标,优先采用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现有洼地和水系、透水 铺装等设施减少外排雨水
24、量。 3.0.4 建设项目应优先利用洼地、水系、绿地作为滞蓄空间,合理 控制标高,充分发挥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的源头滞蓄、入渗作用, 科学布局排水设施,形成安全、绿色的径流组织,构建蓄排平衡的 竖向格局。 3.0.5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利于雨水通过地面径流汇入设施; 2 当地面径流确有困难时,宜通过植被浅沟、线性排水沟等设 施将雨水导流至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 3 应满足防涝系统的需求,并应与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有效衔接。 3.0.6 平面布局应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保留和利用场地内现有自然水体、湿地、坑塘等生态 设施; 2 不得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体的竖向
25、关系,维持原有水文条件, 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防涝安全。 3.0.7 建筑与小区应根据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和条件选择适宜的海绵 设施满足源头减排要求,设施排口及项目雨水接至市政排口均应以 溢流方式与雨水管渠衔接。 DB11/ 6852021 8 3.0.8 城市道路应采取措施满足源头减排要求。道路绿化隔离带以 及道路周边应设置下凹式绿地,充分发挥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消纳 作用。车行道雨水应采取初期雨水弃流措施。 3.0.9 优先利用现有低洼地、水系、绿地、广场和道路,遵循“绿色 优先、绿灰结合”的原则,选择和设置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施,发挥 设施滞峰、错峰、削峰功能。 3.0.10 海绵城市片区改造建
26、设项目应先编制海绵城市改造系统化 设计方案,科学分配指标,合理确定目标及设施规模并采用模型模 拟法对工程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3.0.11 集中发展区、地势低洼区或者周边市政雨水管网接纳能力不 足的新建项目,应采用模型模拟法对项目在设计标准和防涝标准的 降雨情况下设施的情况进行模拟和计算。 3.0.12 对居住环境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以及可能造成陡坡坍 塌、滑坡灾害的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3.0.13 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雨水 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3.0.14 雨水供水管道上不得装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 用、误饮的措施: 1 管道外壁应按
27、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 水”标识。 DB11/ 6852021 9 4 参数与计算 4.1 设 计 参 数 4.1.1 降雨参数应根据项目区域内或临近地区雨量观测站 30 年以 上降雨资料确定。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降雨量应按多年平均降雨量 计算,典型频率降雨量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参见 附录A。 4.1.2 京津冀典型城市暴雨强度公式参见附录B。 4.1.3 设计降雨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管渠的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t = t1 + t2 (4.1.3) 式中 t
28、降雨历时(min); t1汇水面汇水时间(min),视距离长短、地形坡度和地面 铺装情况而定(屋面一般取 5min;道路路面取 5min 15min)。 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2 在规划或方案设计时,建筑小区设计降雨历时可按10min 15min计算。 4.1.4 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资 料时可按表4.1.4取值。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ii z F F yy = (4.1.4) 式中 yz综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m2); Fi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m2); yi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DB11/ 6852021 10 表4.1.4 径流系
29、数 下垫面种类 径流系数yc 屋 面 绿化屋面(基质层厚度300mm) 0.30.4 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面、沥 青屋面 0.80.9 铺石子的平屋面 0.60.7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 0.80.9 块石铺砌路面及广场 0.50.6 级配碎石路面及广场 0.4 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及广场 0.4 非铺砌的土路面 0.3 绿地 0.15 水面 1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15 地下室覆土绿地(500mm) 0.30.4 透水铺装地面 0.080.45 4.1.5 不同下垫面径流雨水水质应以实测值为准,无实测资料时可 按表4.1.5取值。 表4.1.5 不同下垫面雨水径流水质指标参考
30、值 下垫面类型 水质指标 城市道路路面径流 屋面径流 草坪径流 范围 平均值 范围 平均值 范围 平均值 色度/度 764 19 575 14 9126 46 浊度/NTU 83476 240 263 17 4250 69 SS/(mg/L) 121469 339 5510 133 5265 61 CODCr/(mg/L) 5508 142 12105 53 1581 25 BOD5/(mg/L) 2338 85 1.47 3.8 3.08.9 7.3 TN/(mg/L) 3.1-26.4 13.7 2.55.5 3.9 0.84.8 2.5 DB11/ 6852021 11 阴离子表面活 性
31、剂/(mg/L) 1.19.0 3.4 0.31.1 0.7 0.51.2 0.76 4.1.6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的规定。当雨水同时回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 质标准确定。 4.1.7 全年水面蒸发量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 C取值。 4.1.8 土壤渗透系数应以实测数据为准,缺乏实测数据资料时,可按 表4.1.8取值。 表4.1.8 土壤渗透系数 土质 渗透系数K m/s m/h 黏 土 5.710-8 粉质黏土 5.710-81.1610-6 粉 土 1.1610-65.7910-6 0.00420.0208 粉 砂 5.7
32、910-61.1610-5 0.02080.0420 细 砂 1.1610-55.7910-5 0.04200.2080 中 砂 5.7910-52.3110-4 0.20800.8320 均质中砂 4.0510-45.6910-4 粗 砂 2.3110-45.7910-4 4.2 设 计 计 算 4.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计算包括雨水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及径流总量、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外排流量、初期弃流量、 雨水回用量及水量平衡计算等。 4.2.2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控制规模应依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 应的设计降雨量及汇水面积,采用“容积法”计算得出。 DB11/ 6852021
33、 12 4.2.3 雨水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10 zcyWhFy= (4.2.3) 式中 W径流总量(m3); yzc综合径流系数; hy设计降雨量(mm); F汇水面积(hm2)。 4.2.4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以年固体悬浮物(SS)总量削减率计,应 按下式计算: (4.2.4) 式中: C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Ci各类单体设施对固体悬浮物削减率; F各类单体设施汇水面积之和(m2); Fi单体设施汇水面积(m2)。 4.2.5 不同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以按实测数据为 准,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2.5 取值。 表4.2.5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年径流污染总量削减率 设施 径流污染总量削减率 (%) 设施 径流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