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CCS C 65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23/T 1791 2021代 替 DB 23/T 1791 2016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2021 - 06 - 04 发 布 2021 - 07 - 03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 23/T 1791-2021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识 别 .25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36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管
2、 理 .4 附 录 A( 资 料 性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 .7附 录 B( 资 料 性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流 程 图 .8 DB 23/T 1791-2021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代 替 DB23/T 1791 2016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与 DB23/T 1791 2016相 比 较 , 除编 辑 性 改 动 外 ,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a) 修 改
3、 了 “ 范 围 ” 的 表 述 ( 见 1) ;b) 增 加 了 “ 预 警 互 联 ” 定 义 ( 见 3.9) ;c) 修 改 了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的 “ 基 本 要 求 ” 表 述 ( 见 5.1,2016版 的 5.1) ;d) 增 加 了 “ 有 害 物 质 检 测 ” 表 述 ( 见 5.3) ;e) 修 改 了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 表 述 ( 见 6,2016版 的 6) ;f) 修 改 了 职 位 名 称 表 述 : “ 作 业 者 ” 修 改 为 “ 作 业 人 员 ” ( 见 6.4.1、 6.4.4,2016版
4、 的 6.5.4、 6.5.5) , “ 监 护 者 ” 修 改 为 “ 监 护 人 员 ” ( 见 6.4.3、 6.4.4,2016 版 的 6.5.4、 6.5.6) ;g) 增 加 了 “ 现 场 负 责 人 职 责 ” 表 述 ( 见 6.4.2) ;h) 修 改 了 “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 表 述 ( 见 6.5.3,2016版 的 5.6) ;i) 修 改 了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 ” 表 述 ( 见 附 录 A,2016 版 A) ;j) 修 改 了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流 程 图 ” 表 述 ( 见 附 录 B,2016 版 B) ;k) 删
5、 除 了 “ 附 录 C” ( 2016版 的 附 录 C) ;l) 删 除 了 “ 附 录 D” ( 2016版 的 附 录 D) 。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黑 龙 江 省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中 心 , 哈 尔 滨 东 方 报 警 设 备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光 彬 、 毛 飞 、 赵 同 辉 、 李 宣 南 、 刘 晗 、 张 治 国 、 张 利 军 、 孙 金 玮 、 翟 琨 、 范珊 珊 、 李 明 。本 文 件 及 其 所 代 替 文 件 的 历 次
6、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 2016年 首 次 发 布 为 DB23/T 1791 2016, 本 次 为 第 一 次 修 订 。 DB 23/T 1791-2021 1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识 别 、 安 全 技 术 及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黑 龙 江 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参 照 执 行 。本 文 件 不 适 用 矿 山 井 下 作 业 、 核 工 业 造 成
7、的 辐 射 及 其 他 辐 射 造 成 伤 害 的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 2893 安 全 色GB 2894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B/T 3787 手 持 式 电 动 工 具
8、的 管 理 、 使 用 、 检 查 和 维 修 安 全 技 术 规 程GB 3836.1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1部 分 :设 备 通 用 要 求GB 4053.1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1部 分 : 钢 直 梯GB 4053.2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2部 分 : 钢 斜 梯GB 4053.3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3部 分 : 工 业 防 护 栏 杆 及 钢 平 台GB 9448 焊 接 与 切 割 安 全GB/T 29639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9、导 则GB 500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50160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标 准 GBZ 2.1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有 限 空 间有 限 空 间 是 指 封 闭 或 者 部 分 封 闭 , 与 外 界 相 对 隔 离 , 进 出 口 受 到 限 制 , 未 被 设 计 为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自 然 通 风 不 良 , 易 形 成 有 毒 有 害 、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积 聚 或 者
10、氧 含 量 不 足 的 空 间 。注 : 有 限 空 间 分 为 封 闭 ( 半 封 闭 ) 设 备 、 地 下 有 限 空 间 和 地 上 有 限 空 间 三 类 。 封 闭 ( 半 封 闭 ) 设 备 指 船 舱 、 储 罐 、 车 载 槽 罐 、 反 应 塔 ( 釜 ) 、 冷 藏 箱 、 压 力 容 器 、 管 道 、锅 炉 及 烟 道 等 ; 地 下 有 限 空 间 指 地 下 管 道 、 地 下 室 、 地 下 仓 库 、 地 下 工 程 、 地 下 污 水 泵 房 、 暗 沟 、 隧 道 、 涵 洞 、 地 坑 、 废 井 、 地 窖 、 污 水 池 ( 井 ) 、 沼 气 池
11、及 化 粪 池 、 集 水 井 、 阀 门 井 、 下 水 道 、 建 筑孔 桩 、 地 下 电 缆 沟 等 ; DB 23/T 1791-2021 2 地 上 有 限 空 间 指 储 藏 室 、 酒 糟 池 、 发 酵 池 、 蓄 水 塔 ( 池 ) 、 垃 圾 站 、 温 室 、 冷 库 、 粮 仓 、 烟道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垃 圾 填 埋 处 理 设 施 等 。3.2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可 对 人 造 成 伤 亡 、 影 响 人 的 身 体 健 康 甚 至 导 致 疾 病 的 因 素 。3.3 有 害 环 境在 职 业 活 动 中 可 能 引 起 作 业 人 员
12、失 去 知 觉 、 丧 失 逃 生 及 自 救 能 力 造 成 急 性 中 毒 、 伤 害 或 死 亡 的 环 境 。包 括 以 下 一 种 或 几 种 情 形 : 可 燃 性 气 体 、 蒸 气 和 气 溶 胶 的 浓 度 高 于 爆 炸 下 限 (LEL)的 10%; 空 气 中 爆 炸 性粉 尘 浓 度 达 到 或 高 于 爆 炸 下 限 ; 空 气 中 氧 的 体 积 百 分 比 低 于 19.5%或 高 于 23.5%;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浓 度高 于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3.4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作 业 人 员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实 施 的 作 业
13、活 动 。3.5 缺 氧 环 境空 气 中 氧 的 体 积 百 分 比 低 于 19.5%的 作 业 环 境 。3.6 富 氧 环 境空 气 中 氧 的 体 积 百 分 比 高 于 23.5%的 作 业 环 境 。3.7 吊 救 装 备为 抢 救 受 害 人 员 所 采 用 的 绳 索 、 胸 部 或 全 身 的 套 具 、 腕 套 、 升 降 设 施 等 装 备 。3.8 隔 离阻 止 有 害 物 质 和 能 量 ( 水 、 电 、 气 等 )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所 采 取 的 封 闭 、 切 断 、 阻 断 等 安 全 措 施 。 3.9 预 警 互 联有 限 空 间 作 业 过 程
14、 中 实 现 作 业 人 员 与 监 护 人 员 之 间 预 警 信 息 传 递 的 信 息 技 术 。4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识 别4.1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针 对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进 行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识 别 。4.2 有 限 空 间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面 :a) 设 备 设 施 之 间 、 设 备 设 施 内 外 之 间 空 气 通 道 相 互 隔 断 , 导 致 作 业 空 间 通 风 不 畅 , 照 明 不 良 ,通 讯 不 畅 ;b) 活 动 空 间 较 小 , 工 作 场 地 狭 窄 , 易 导
15、 致 工 作 人 员 出 入 困 难 , 相 互 联 系 不 便 , 不 利 于 工 作 监 护和 实 施 救 援 ;c) 使 作 业 人 员 能 量 消 耗 大 , 易 于 疲 劳 的 湿 度 或 温 度 等 物 理 因 素 ; d) 存 在 可 燃 性 气 体 、 蒸 气 和 气 溶 胶 的 浓 度 高 于 爆 炸 下 限 (LEL)的 10%, 空 气 中 爆 炸 性 粉 尘 浓 度 达到 或 高 于 爆 炸 下 限 ;e) 空 气 中 存 在 缺 氧 或 富 氧 环 境 ,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浓 度 高 于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f) 存 在 触 电 、 高 处 坠
16、落 、 物 体 打 击 、 机 械 伤 害 、 淹 溺 、 坍 塌 等 危 险 因 素 ; DB 23/T 1791-2021 3 g) 其 他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5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5.1.1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应 遵 循 “ 先 通 风 、 再 检 测 、 后 作 业 ” 的 原 则 。5.1.2 有 限 空 间 的 作 业 场 所 空 气 中 氧 的 体 积 百 分 比 应 为 19.5% 23.5%, 可 燃 气 体 、 蒸 气 、 气 溶 胶 或 粉尘 浓 度 不 大 于 10%爆 炸 下 限 ( LEL) , 有
17、 毒 有 害 物 质 浓 度 ( 强 度 ) 应 符 合 GBZ 2.1的 规 定 。5.1.3 作 业 环 境 中 存 在 与 氧 性 质 相 抵 的 物 料 , 应 卸 放 、 置 换 或 清 洗 合 格 后 , 方 可 通 风 作 业 。5.1.4 有 限 空 间 内 的 物 料 对 作 业 存 在 危 害 时 , 应 在 作 业 前 对 物 料 进 行 清 空 、 置 换 或 清 洗 。5.1.5 对 可 能 释 放 易 燃 易 爆 、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或 存 在 有 限 空 间 涂 刷 具 有 挥 发 性 溶 剂 的 涂料 时 , 应 连 续 监
18、测 , 实 现 预 警 互 联 , 并 采 取 强 制 通 风 措 施 。 情 况 异 常 时 停 止 作 业 , 撤 离 人 员 。 5.1.6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停 工 期 间 , 应 采 取 防 止 人 员 误 入 的 措 施 ; 作 业 完 成 后 , 应 清 点 人 员 及 设 备 数 量 ,确 定 无 人 员 和 设 备 遗 留 ; 作 业 前 采 取 隔 离 措 施 的 , 应 解 除 隔 离 , 彻 底 解 除 作 业 区 域 封 闭 措 施 后 方 可 撤 离现 场 。5.2 通 风 换 气5.2.1 自 然 通 风 换 气 效 果 不 良 的 有 限 空 间 , 应
19、采 用 机 械 通 风 , 并 满 足 稀 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需 要 。5.2.2 岗 位 通 风 应 局 部 机 械 通 风 为 主 , 辅 以 自 然 通 风 。5.2.3 通 风 换 气 应 向 有 限 空 间 输 送 清 洁 空 气 , 严 禁 采 用 纯 氧 进 行 通 风 换 气 。5.3 有 害 物 质 检 测5.3.1 对 可 能 存 在 缺 氧 、 富 氧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 粉 尘 等 有 限 空 间 , 作 业 前 应 进 行 气 体检 测 , 注 明 检 测 时 间 和 结 果 , 检 测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作
20、 业 开 始 前 30min。5.3.2 有 限 空 间 有 害 物 质 检 测 指 标 包 括 氧 含 量 、 有 害 物 质 浓 度 、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 可 燃 性 气 体 、 爆 炸 性 粉 尘 ) 浓 度 等 。5.3.3 检 测 应 由 培 训 合 格 的 人 员 进 行 。 检 测 仪 器 应 性 能 良 好 可 用 , 并 在 计 量 检 定 有 效 周 期 内 。5.3.4 依 据 作 业 环 境 条 件 和 介 质 扩 散 特 性 选 用 “ 扩 散 式 ” 或 “ 泵 吸 式 ” 监 测 设 备 。5.4 电 气 设 备 与 照 明5.4.1 存 在 可 燃 性
21、 气 体 的 作 业 场 所 , 所 有 的 电 气 设 备 设 施 及 照 明 应 符 合 GB 3836.1 的 规 定 。5.4.2 存 在 可 燃 气 体 的 有 限 空 间 场 所 内 不 得 使 用 明 火 照 明 。5.4.3 有 限 空 间 内 照 明 电 压 应 36V, 锅 炉 、 金 属 容 器 、 管 道 、 密 闭 舱 室 、 潮 湿 容 器 、 狭 小 容 器 内 等 狭窄 的 工 作 场 所 , 行 灯 额 定 电 压 应 不 高 于 12V。5.4.4 行 灯 应 有 绝 缘 手 柄 和 金 属 护 罩 , 灯 泡 的 金 属 部 分 不 准 外 露 。5.4.
22、5 行 灯 应 采 用 隔 离 变 压 器 , 变 压 器 不 准 放 在 锅 炉 、 加 热 器 、 水 箱 等 金 属 容 器 内 或 特 别 潮 湿 的 地 方 ;绝 缘 电 阻 应 不 小 于 2M , 并 定 期 检 测 。5.4.6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应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 并 有 记 录 , 绝 缘 电 阻 应 符 合 GB 3787中 的 有 关 规 定 。 5.4.7 潮 湿 容 器 中 , 作 业 人 员 应 站 在 绝 缘 板 上 , 同 时 保 证 金 属 容 器 接 地 可 靠 。5.5 机 械 设 备5.5.1 机 械 设 备 的 运 动 、 活 动
23、部 件 都 应 采 用 封 闭 式 屏 蔽 , 各 种 传 动 装 置 应 设 置 防 护 装 置 。5.5.2 机 械 设 备 上 的 局 部 照 明 均 应 使 用 安 全 电 压 。 DB 23/T 1791-2021 4 5.5.3 机 械 设 备 上 的 金 属 构 件 均 应 有 牢 固 可 靠 的 PE线 连 接 。5.5.4 设 备 上 附 有 的 梯 子 、 检 修 平 台 等 , 应 符 合 GB 4053.1、 GB 4053.2、 GB 4053.3 的 要 求 。5.6 警 戒 与 消 防5.6.1 有 限 空 间 的 坑 、 井 、 洼 、 沟 或 人 孔 、 通
24、道 出 入 门 口 应 设 置 防 护 栏 、 盖 和 警 告 标 志 , 夜 间 应 设 警示 红 灯 。5.6.2 为 防 止 与 作 业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场 所 , 在 有 限 空 间 外 醒 目 处 , 设 置 警 戒 区 、 警 戒 线 、警 戒 标 志 。 区 域 警 戒 设 置 应 符 合 GB 50016、 GB 50160、 GB 2893 和 GB 2894的 有 关 规 定 。5.6.3 当 作 业 人 员 在 与 输 送 管 道 连 接 的 封 闭 ( 半 封 闭 ) 设 备 内 部 作 业 时 , 应 关 闭 阀 门 , 加 装 盲 板
25、 , 设置 “ 禁 止 操 作 ” 等 警 示 标 识 。5.6.4 警 戒 区 域 存 在 火 灾 危 险 的 应 设 置 灭 火 器 材 , 并 保 持 有 效 状 态 ; 警 戒 区 域 应 定 时 巡 回 检 查 、 监 护 ,并 有 检 查 记 录 。 严 禁 火 种 或 可 燃 物 落 入 有 限 空 间 。5.6.5 为 防 止 废 气 或 碳 氢 化 合 物 烟 雾 影 响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 工 具 应 放 置 于 有 限 空 间 外 , 并 保 持 安 全 的 距 离 。5.6.6 焊 接 与 切 割 作 业 应 符 合 GB 9448的
26、 规 定 。6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管 理6.1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建 立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规 章 制 度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作 业 审 批 制 度 ;b) 作 业 人 员 培 训 教 育 制 度 ;c) 安 全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d) 检 测 、 监 测 制 度 ;e) 应 急 救 援 制 度 ; f)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2 安 全 培 训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从 事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相 关 人 员 应 参 加 安 全 培 训 , 并 按 上 岗 要 求 的 技 术 、 业 务 理 论 考 核 和实 际 操
27、作 技 能 考 核 成 绩 合 格 。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a)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b)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规 章 制 度 ;c)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d)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及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e) 作 业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个 体 防 护 器 具 使 用 方 法 和 注 意 事 项 ;f) 事 故 预 防 、 避 险 、 逃 生 、 自 救 、 互 救 等 知 识 ;g) 相 关 事 故 案 例 和 经 验 教 训 。 6.3 作 业 安
28、全 要 求6.3.1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应 履 行 许 可 程 序 , 未 经 审 批 严 禁 作 业 。6.3.2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前 , 应 编 制 作 业 方 案 , 办 理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 , 作 业 中 涉 及 到 其 他 危险 作 业 时 应 办 理 相 应 审 批 手 续 ,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 格 式 参 见 附 录 A。6.3.3 作 业 前 应 根 据 作 业 方 案 , 对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的 程 序 、 作 业 内 容 、 有 限 空 间 存 在 的 危 险 特 性 、 检 测 DB 23/T 1791-
29、2021 5 监 测 设 备 使 用 、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注 意 事 项 进 行 安 全 交 底 。6.3.4 容 积 较 大 的 有 限 空 间 , 应 对 上 、 中 、 下 不 同 高 度 和 作 业 人 员 通 过 、 停 留 的 位 置 进 行 检 测 , 合 格后 方 可 作 业 。6.3.5 不 能 采 用 通 风 换 气 措 施 或 受 作 业 环 境 限 制 不 易 充 分 通 风 换 气 的 场 所 , 作 业 人 员 应 使 用 正 压 式 空气 呼 吸 器 或 长 管 呼 吸 器 等 隔 离 式 呼 吸 保 护 器 具 。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和 长
30、 管 呼 吸 器 应 定 期 检 验 。6.3.6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空 间 应 正 确 穿 戴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 必 要 时 配 备 吊 救 装 备 。 作 业 人 员 与 监 护 人 员 作 业期 间 应 保 持 预 警 互 联 。6.3.7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流 程 可 参 照 附 录 B 执 行 。6.4 现 场 监 督 管 理6.4.1 作 业 现 场 应 明 确 现 场 负 责 人 、 监 护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 监 护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6.4.2 现 场 负 责 人 职 责 :a) 填 写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31、 材 料 , 办 理 作 业 审 批 手 续 ; b) 对 全 体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交 底 ;c) 确 认 作 业 人 员 上 岗 资 格 、 身 体 状 况 符 合 要 求 ;d) 掌 控 作 业 现 场 情 况 , 作 业 环 境 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符 合 要 求 后 许 可 作 业 , 当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条 件 发生 变 化 且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 终 止 作 业 ;e) 发 生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事 故 , 及 时 报 告 , 并 按 要 求 组 织 现 场 处 置 。6.4.3 监 护 人 员 职 责 :a) 有 限 空 间 监 护 人 员
32、应 通 过 安 全 培 训 ,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b) 接 受 安 全 交 底 ;c) 检 查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 发 现 落 实 不 到 位 或 措 施 不 完 善 时 , 有 权 下 达 暂 停 或 终 止 作 业 指 令 ;d) 作 业 期 间 监 护 人 员 不 能 离 岗 ;e)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或 接 收 到 预 警 信 息 时 , 应 立 即 向 作 业 人 员 发 出 撤 离 警 报 , 在 保 障 自 身 安 全 的 前提 下 , 协 助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撤 离 ;f) 应 对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的 人 员 及 其 携 带 的 工
33、 器 具 种 类 、 数 量 进 行 登 记 , 作 业 完 毕 后 , 再 次 进 行 清 点 ,防 止 遗 漏 在 受 限 空 间 内 ;g) 警 告 并 劝 离 未 经 许 可 试 图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区 域 的 人 员 ;h) 现 场 出 现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事 故 ,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救 援 机 制 并 向 现 场 负 责 人 报 告 。6.4.4 作 业 人 员 职 责 :a)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人 员 应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经 过 专 门 的 安 全 培 训 , 掌 握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相 关 安 全技 术 和 作
34、业 规 程 ,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b) 接 受 安 全 交 底 ;c) 遵 守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d) 正 确 使 用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设 施 与 个 体 防 护 用 具 ;e) 服 从 现 场 作 业 负 责 人 安 全 管 理 , 接 受 现 场 安 全 监 督 , 配 合 监 护 人 员 的 指 令 , 作 业 过 程 中 与 监护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沟 通 ;f) 需 要 连 续 监 测 的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人 员 携 带 的 监 测 设 备 应 具 有 与 监 护 人 员 携 带 的 监 测 设 备 双 向 信息
35、预 警 互 联 的 功 能 ; g) 出 现 异 常 时 立 即 中 断 作 业 , 撤 离 有 限 空 间 。6.5 应 急 救 援6.5.1 参 照 GB/T 29639 编 制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DB 23/T 1791-2021 6 6.5.2 组 织 开 展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培 训 和 演 练 。6.5.3 应 急 物 资 配 备 应 满 足 应 急 救 援 要 求 , 并 放 置 在 作 业 现 场 便 于 取 用 , 应 急 器 材 应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定 期 检 验 检 测 , 急 救 药 品 应 齐
36、全 、 有 效 。 DB 23/T 1791-2021 7 附 录 A( 资 料 性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表 A.1规 定 了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 的 格 式 和 内 容 。表 A.1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审 批 表申 请 单 位 申 请 人 作 业 编 号有 限 空 间所 属 单 位 有 限 空 间 名 称主 要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作 业 内 容 填 报 人 员作 业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止作 业 负 责 人 作 业 监 护 人 作 业 人 员采 样 分 析 数 据 检 测 项 目 氧 含 量 可 燃 气 体
37、 或 粉 尘 浓 度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检 测 人 员检 测 结 果 检 测 时 间序 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 认 安 全 措 施 符 合 要 求( 签 名 )1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教 育 2 按 需 求 配 备 有 效 的 检 测 、 监 测 设 备 , ( 无 需 用 /已 采 用 ) 连 续 监 测3 呼 吸 器 、 梯 子 、 绳 缆 等 抢 救 器 具 ,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及 防 毒 用 具 、 照 明 设 施 、通 风 设 备 等 设 备 的 确 认4 对 进 入 有 限 空 间 危 险 性 进 行 分 析5 通 风 排 气 情 况 的 确 认6
38、 检 测 盛 装 过 可 燃 有 毒 液 体 、 气 体 的 有 限 空 间 内 可 燃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含 量7 检 查 有 限 空 间 进 出 口 通 道 , 无 阻 碍 人 员 进 出 的 障 碍 物8 作 业 人 员 确 认 有 限 空 间 内 存 在 其 他 危 险 因 素 , 如 内 部 附 件 等9 检 查 有 限 空 间 内 部 具 备 作 业 条 件 时 , ( 无 需 用 /已 采 用 ) 防 爆 工 具 10 其 它 安 全 措 施实 施 安 全 教 育 人 签 名 : 时 间 : 申 请 单 位 负 责 人 意 见 签 名 : 时 间 :审 批 单 位 负
39、责 人 意 见 意 见 : 签 名 : 时 间 :现 场 完 工 验 收 意 见 意 见 : 签 名 : 时 间 : DB 23/T 1791-2021 8 附 录 B( 资 料 性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流 程 图图 B.1规 定 了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的 作 业 流 程 。开 始申 请 许 可 不 许 可 结 束 许 可风 险 识 别 评 价 及 采 取 的 安 全 措 施安 全 隔 离 : 水 、 电 、 蒸 气 、 物 料 等打 开 通 道 , 现 场 气 体 检 测气 体 检 测 通 风 、 清 洗气 体 检 测佩 戴 防 护 用 品进 入 有 限 空 间是 否 需 要 连 续 气体 检 测 不 合 格合 格连 续 气 体 检 测是 不 合 格 作 业作 业 结 束退 出 作 业 空 间关 闭 作 业 空 间恢 复 : 水 、 电 、 蒸 气 、 物 料 等 佩 戴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或 送 风 式 空 气 呼吸 器合 格 结 束否 不 合 格合 格 是 否 配 备 呼 吸 防 护 装 备是 否作 业 人 员 退 出 图 B.1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流 程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