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01 P 66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912020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管理 指南 Technical management guideline for dust pollution in highway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2020 - 09 - 09发布 2021 - 03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2912020 I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施工扬尘管理要求.2 5 防尘措施基本要求.3 6 场站、施工便
2、道、办公生活区防尘措施.4 7 公路施工防尘措施.5 8 水运工程施工防尘措施.6 9 扬尘防治信息化.6 10 应急响应措施.7 11 检查评分.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车辆自动冲洗系统技术要求.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要求.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汇总表.1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施工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12 DB36/T 1291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
3、量 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晓宝、陈小兰、董焕焕、唐海峰、赵红、涂翔、郭亮、曾波、廖祖文、谭腾 飞、黄萍。 DB36/T 12912020 1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防尘措施、扬尘防治信息化及应急响应 措施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养护(大、中修)、国省道等交通建设项目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4、本文 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CJJ 134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施工扬尘 construction dust 在土木工程、建设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范围内及相关物料运输过程中,在自然力、人力等作用下 形成的粉尘颗粒物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扬尘污染。 3.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
5、污染发生。 3.3 围挡 fence 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设施。 3.4 易扬尘材料 dust-prone material DB36/T 12912020 2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砂、石、石灰、粉煤灰、土等细颗粒建筑材料。 3.5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 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 3.6 环境空气敏感点 environmental air sensitive area 又称环境空气敏感区,指GB 3095规定的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 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
6、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 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3.7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 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 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4 施工扬尘管理要求 4.1 防治责任 4.1.1 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总体责任,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理责任。 4.1.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 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 4.1.3 项目施工
7、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项目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 扬尘防治工作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4.1.4 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规定配备负责扬尘防治专职管理员: a) 造价1亿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宜少于1人,1亿元以上的不宜少于2人; b) 每10 km不宜少于1人,每标段不宜少于1人。 4.2 防治费用 4.2.1 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 4.2.2 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款专用。 4.2.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4.3 防治实施方案及技术交底 4.3
8、.1 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总体方案, 建立监管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方职责、制定防治措施和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 4.3.2 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同 意后组织实施。专项方案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组织保证措施、管理保证措施、施工扬尘控 制措施、扬尘防治联合检查制度、扬尘防治组织机构等。 4.3.3 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程序: a) 项目负责人应在进场前,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防治技术交底; DB36/T 12912020 3 b)
9、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进场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治技术交底; c) 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及扬尘防治专职管理员现场签字确认。 4.4 防治标识 4.4.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 4.4.2 标识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及标段、工程位置、施工期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监管责 任单位、扬尘监管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5 防治教育 4.5.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4.5.2 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4.6 防治检查考核 4.6.1 建设单位应建立考核制度
10、,定期考核。 4.6.2 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或扬尘污染主要因素变化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扬 尘防治检查。 4.6.3 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4.7 防治资料管理 4.7.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管理台账。 4.7.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扬尘防治记录、培训及交底记录、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等。 5 防尘措施基本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扬尘防治环保设施及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5.1.2 扬尘防治
11、必须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人员落实、监控到位。 5.1.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围挡、覆盖、绿化、喷淋等综合降 尘措施。 5.1.4 工程施工应结合所在地城市划定并公布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止燃用的燃料,选择符合环保 要求的燃料或清洁利用技术。 5.1.5 扬尘防治设施及标识牌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5.2 围挡 5.2.1 工程施工现场应在以下位置设置围挡: a) 穿(跨)越国道、省道等交叉路口,单侧围挡长度不少于50 m; b) 沿线50 m距离内有环境空气敏感点区段。 5.2.2 围挡应环绕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应低于
12、1.8 m,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 5.2.3 围挡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件,并加装警示装置和反光材料。 5.2.4 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5.2.5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若妨碍施工,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围挡施工安全相关 要求。 DB36/T 12912020 4 5.3 防尘网 5.3.1 防尘网续燃、阴燃时间不可大于4 s。 5.3.2 采用防尘网时目数不可小于800目/100 cm,采用遮阳网时不可少于3针,防尘网颜色宜选绿 色。 5.4 车辆管理与冲洗 5.4.1 施工单位宜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物料运输,双方
13、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明确双方扬 尘污染治理责任。 5.4.2 施工场地主要进出口宜设置减速带,驶离车辆应冲洗干净上路,应安排专人负责。 5.4.3 大型施工场站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成套自动冲洗设施,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工地应 配备高压水枪等进行冲洗,自动冲洗设施系统技术要求详见附录A。 5.4.4 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5.4.5 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放,沉淀 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妥善处置。 5.4.6 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完工,对损坏的设备及时维修。 5.5 物料运输与存放
14、 5.5.1 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若需临时堆放则应及时进行覆盖。 5.5.2 施工散体材料应存放在库房或棚内,室外存放时应覆盖。 5.5.3 路基填料在工地堆放期间,应洒水降尘或覆盖。 5.5.4 水泥、石灰等粉状材料应采用罐车运输,或使用不易泄漏的袋装运输。 5.5.5 土方、砂石等散体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遮盖,严禁沿途飘洒抛漏。 5.5.6 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5.6 建筑垃圾处置 5.6.1 清理建筑垃圾时,应先洒水后作业,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容器)清运,严禁抛撒。 5.6.2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
15、建筑垃圾应及时湿润或用防尘网覆盖,建筑垃圾不可 混入生活垃圾。 5.6.3 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建筑垃圾。 6 场站、施工便道、办公生活区防尘措施 6.1 拌和站、预制场 6.1.1 场站不宜选在环境空气敏感点上风向,且距离至少300 m以上。应根据主要构造物分布、运输 条件、通电和通水条件等特点综合选址,宜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做到运输便利、经济合理,并远离 生活区、居民区。 6.1.2 场站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和洒水抑尘,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洒水频率,定时洒水,并安装雾炮机等 除尘设备。 6.1.3 场站出入口和主要车行道应硬化、绿化。 6.1.4 场站的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需配备降
16、尘防尘装备。 6.1.5 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的防尘措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沥青混合料加热设备、拌和设备等均应配备沥青烟气净化、排放设施; DB36/T 12912020 5 b) 拌和站内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应在密闭循环环境下完成; c) 加热系统应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 6.1.6 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的防尘措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设置罐车专用清洗设施和砂石分离机,污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循环使用,罐车应安装 防止水泥浆撒漏的接料装置,保持车体整洁,净车上路; b) 水泥、粉煤灰储罐须在罐顶设置布袋除尘器; c) 混合料搅拌站所有的粉状物料从上料、配料、计量、投料到
17、搅拌出料均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 6.1.7 拌和完毕后,砂石料应及时覆盖,道路应洒水清扫。 6.1.8 预制梁(板)模板的安装拆卸,应采取湿法作业。 6.2 施工便道 6.2.1 沿线施工便道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与国道、省道或其他主要道路交叉口应采用硬化处理,长 度不可少于80 m。 6.2.2 施工便道应洒水保持湿润、无明显浮尘。 6.3 办公生活区 6.3.1 办公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6.3.2 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桶,并应安排保洁员及时洒水,保持生活区办公区干净、整洁、 无浮尘。 7 公路施工防尘措施 7.1 路基工程 7.1.1 清
18、表时,场地淤泥、土、垃圾等应分类堆放,统一处理。 7.1.2 开挖路基土石方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7.1.3 对未绿化的作业面应及时按设计进行防护,若不宜及时防护,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临时植草等 措施。 7.2 路面工程 7.2.1 路面切割、铣刨、构筑物拆除、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等作业时,应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废料应及时处理,需现场堆弃的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7.2.2 路面下承层清扫不可采用鼓风机吹扫,宜采用人工洒水清扫或高压清洗车冲洗。 7.3 桥涵工程 7.3.1 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封闭。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宜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7.3.2 开挖岩石时,宜采用湿法
19、作业。 7.3.3 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宜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7.3.4 现场清运泥浆、土石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 7.3.5 桥涵施工过程中,禁止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施工现场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不得凌空抛掷、抛洒。 7.4 隧道工程 7.4.1 洞口土石方开挖时,采取湿法作业,爆破后及时采取降尘措施。 7.4.2 隧道内施工时,应采用降尘措施。 DB36/T 12912020 6 7.4.3 盾构等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外运泥浆。 7.4.4 施工中的废渣、废土等应及时清理或覆盖。 7.5 房屋建筑工程 7.5.1 房屋建筑工地应安装
20、环绕喷淋降尘系统和高层喷淋降尘系统,定期洒水降尘。 7.5.2 主体施工时,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 7.5.3 土方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7.5.4 基坑工程应符合7.3.17.3.2 的要求。 7.5.5 木制作业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需现场制作时宜在封闭空间内进行。 7.6 拆除工程 7.6.1 拆除时应遵循“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原则。 7.6.2 拆除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 7.6.3 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 润。 8 水运工程施工防尘措施 8.1 航道工程 8.1
21、.1 土石方工程应符合 7.1.17.1.3 的要求。 8.1.2 运泥船、输泥管线进行防漏处理,疏浚现场周围宜设置防淤帘。 8.1.3 施工所用混凝土、砂浆应集中拌和,密闭运输至施工现场;需现场拌制的,宜采取降尘措施。 8.1.4 石料现场加工采用湿法作业。 8.2 港口(服务区)工程 房建施工应符合7.5的要求。 8.3 围堰工程 8.3.1 土石方工程应符合 7.1.17.1.3 的要求。 8.3.2 围堰顶作为临时通道时,应硬化。 8.3.3 围堰工程拆除应符合7.6 的要求。 8.3.4 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洒水频率,定时洒水。 8.4 船闸、水闸工程 8.4.1 基坑
22、工程应符合 7.3.17.3.2 的要求。 8.4.2 应优先选用商品混凝土。 8.4.3 主体施工时脚手架外侧宜采用防尘网进行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并及时更换破损严 重的防尘网。 8.4.4 房建施工应符合 7.5 的要求。 9 扬尘防治信息化 9.1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DB36/T 12912020 7 9.1.1 公路工程施工时,宜在下列区域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拌和站、预制场;特大桥;隧道口; 互通式立交区;穿(跨)越铁路、国道、省道区段;沿线50 m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点施工区段;施工便 道与国道、省道交叉口。 9.1.2 水运工程施工时,宜在下列区域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拌和站
23、、预制场;船闸、水闸;港口 (服务区);穿越国道、省道区段;沿线50 m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点施工区段;施工便道与国道、省道交 叉口。 9.1.3 视频监控设备宜安装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应能覆盖项目主要区域,监控 设备技术指标详见附录B。 9.1.4 应安排人员定期管理检修监控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2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9.2.1 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点数量设置宜符合表1内容,点位设置应符合HJ 664的相关规定。 表1 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点数量设置 占地面积S(m2) 监测点数量(个) S5000 1 5000S10000 2 10000100000 在10万m
24、2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每增加10万m2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不足10万m2的部分按10万m2计) 9.2.2 监测点位应设置在车辆进出口、施工作业区等敏感点,可与视频监控点相结合。 9.2.3 监测点距离反射面应大于3.5 m,扬尘在线监测仪采样口距地面的高度应在35 m范围内。 9.2.4 施工现场应做好扬尘在线监测仪的地基及护栏建设,应落实现场责任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9.3 扬尘防治数据库 9.3.1 施工单位宜建立扬尘防治数据信息库、影像资料库、管理文件库和应用系统库,实现信息资源 共享。 9.3.2 施工单位宜加强对气象数据、空气质量指数和现场扬尘污染情况等数据采集、存储、传递
25、和应 用,提升扬尘污染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10 应急响应措施 10.1 施工单位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 10.2 施工单位应按照大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针对扬尘防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部 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11 检查评分 11.1 建议施工单位每月自评检查一次,建设单位每季度检查评分一次。 11.2 公路水运施工扬尘防治检查应符合本文件中扬尘防治的规定。 11.3 按检查评定项目,可按本文件附录C、D评分表进行评分。 11.4 检查评分表分为检查评分汇总表,施工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扬尘防治管理内业、扬尘防治 管理外业、公路/水运施工降尘措施分项检查评分表,详见附录C、D
26、。 11.5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 DB36/T 12912020 8 所得分值之和; b) 评分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c)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公式(1)计算: 1 100 B CA .(1) 式中: A1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汇总表应得满分值; C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d) 当评分表遇到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公式(2)计算: 2 100 DA E .(2) 式中: A2遇到缺项时总得分值;
27、 D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11.6 公路水运扬尘防治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公路水运扬尘防治检查评定 等级划分应符合如下规定: a) 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0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以上; b)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0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 c) 不合格: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60分或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0分。 11.7 若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DB36/T 12912020 9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车辆自动冲洗系统技术要求 A.1.1 冲洗平台满
28、足如下要求: d) 冲洗平台的长度、宽度应大于自动冲洗设备的长度、宽度,原则上长度不小于8.0 m,宽度不 小于4.0 m; e) 冲洗平台向排水沟方向设坡度不低于3%的三面排水坡; f) 冲洗平台应采用不低于C25强度的混凝土浇筑,浇筑厚度不低于30 cm; g) 进冲洗平台方向设5 km/h的限速牌、行车和停车线。 A.1.2 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应安装于冲洗平台设备槽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见表A.1。 表A.1 车辆自动冲洗设备技术指标 名称 指标 技术要求 长 6.0 m 宽 3.5 m 外形尺寸 喷嘴最低安装高度 1.8 m 冲洗压力 5.0 kg/cm3 冲洗时间 30 s 冲洗水量 0
29、.5 m2/辆 启动方式 自动式(机械或光电感应式)/手动 冲洗方向 三面冲洗(两侧及地面) 高压喷嘴数 两侧及地面安装不少于10个/m2高压喷嘴 侧面 宜与水平方向夹角为20 喷射角度 地面 宜与垂直方向夹角为6 自动冲洗设备 喷射方向 每两排喷嘴喷射方向宜交叉设置 扬程 15 m 选配水泵 流量 60 m3/h A.1.3 沉淀池和废水回收池满足如下要求: a) 沉淀池和废水回用池与冲洗平台排水沟连接,沉淀池应不少于2级沉淀; b) 沉淀池定期清理,其尺寸应便于人工清理或挖掘机等机械清理; c) 沉淀池和废水回用池体应设可移动式的混凝土盖板; d) 废水回用池设回用水管和补水管,并与市政排
30、水管。 DB36/T 12912020 10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要求 视频监控仪应由摄像机和云台组成,用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与管理情况进行视频实时监控,并按 设定值采集现场施工作业视频或图片等。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应符合表B.1的要求。 表B.1 视频监控仪技术指标 名称 指标 技术要求 定位精度 0.2,回传分辨率0.1 预置位 具备设置和调用预置位功能 巡航功能 具备设置和调用巡航功能(360) 云台 自动归为 具备设置和调用自动归为功能 分辨率 650线 最低照度 0.051x 夜视性能 配备红外夜视补偿灯具,照射距离100m 工作环境温度 -15+65
31、 摄像机 工作环境湿度 5%RH95%RH(无凝结) DB36/T 12912020 11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C.1 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汇总表 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 监理企业: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及分值 项目名称 场地面积(m2) 气象参数 施工类型/工艺 总得分 (满分100分) 扬尘防治管理内业 (满分30分) 扬尘防治管理外业 (满分40分) 公路/水运施工降尘措施 (满分30分) 评语: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DB36/T 12912020 12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施工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D.1 扬尘防治管理内
32、业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扣分说明 1 防治责任 (20分) 是否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是否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是否按方案实施 未建立防尘防治责任制扣10分;未健全,未审批扣3分;未配备管理人扣2分;未制定保障制度扣10分;未按方案实施扣5分 2 防治专项方案 (10分) 开工前是否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否已审核批准,是否按方案组织施工 未编制防治专项方案,扣10分;无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2分;未经审核、审批程序批准扣3分;未按方案组织实施扣5分 3 防治技术交底 (10分) 是否建立扬尘
33、防治技术逐级交底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 未建立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制度,扣10分;未健全扣2分;未按制度执行扣3分 4 防治检查考核 (10分) 是否建立扬尘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 未建立扬尘检查制度,扣10分;未健全扣2分;未按制度执行扣3分 5 防治教育 (10分) 是否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未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未建立培训档案,扣2分 6 分包单位扬尘防治(10分) 是否按要求与分包单位签订扬尘防治协议,分包单位是否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是否符合要求 未签订协议扣5分;分包单位每有1个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未配备扬尘防治
34、管理人扣5分 7 防治标识 (10分) 是否设置扬尘防治制度及渣土运输公示牌,是否设置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 未设置公示牌,每少1个扣2分,扣完为止;未设置平面布置图,每少1个扣3分,扣完为止 8 预警响应 (10分) 是否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是否制定扬尘预警响应措施 未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扣5分;未制定扬尘预警响应措施,扣5分 9 资料管理 (10分) 是否保存扬尘防治档案资料,是否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未保存扬尘防治方案资料,扣5分;未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扣5分 检查项 目合计 100分 DB36/T 12912020 13 表D.2 扬尘防治管理外业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
35、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扣分说明 1 围挡、防尘网 (10分) 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维护 未符合要求,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进行维护,扣2 分 2 道路硬化 (15分) 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生活办公区、施工便道等是否采用硬化处理;是否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未进行硬化处理,每发现1处扣3分,扣完为止;不能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3 场地管养 (25分) 裸露场地、土堆、基坑开挖等是否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措施;空置区 域是否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砂、石及易扬尘材料等是否采取覆盖、包装 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弃土场、搅拌设备等四周是否设置封闭围挡
36、; 易扬尘材料是否采取覆盖、包装等防尘措施;易扬尘部位是否定期洒水、 保洁等;场地是否配备小型洒水车、移动式降尘喷头或雾炮机等降尘设 备 未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扣完为止;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 设置封闭围挡,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易扬尘材料未采 取防尘措施,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易扬尘部位未定期 洒水保洁等,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场地未配备小型洒 水车、移动式降尘喷头或雾炮机等降尘设备,扣1分 4 车辆冲洗 (25分) 是否设置自动冲洗或简易冲洗设施;冲洗是否满足要求,如运输车辆是 否冲洗干净上路,冲洗压力是否不足,
37、冲洗设施是否满足工程车辆外围 尺寸要求,冲洗设施喷头、喷孔是否有堵塞现象等;是否按要求设置沉 淀池,是否进行定期清理;冲洗设施是否有验收手续;是否执行专人专 岗;是否填写车辆冲洗台账;是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未设置自动冲洗或简易冲洗设施,扣10分;冲洗设施不符合要求, 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设置沉淀池等相关辅助设施, 扣3分;沉淀池不符合要求,每发现1处扣1分;冲洗设施验收 手续不全,扣2分;无执行专人专岗,扣2分;无车辆冲洗台账 档案,扣2分,未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扣2分 5 垃圾处置 (25分) 建筑垃圾是否分类设置堆放场地、垃圾池;垃圾池上部是否覆盖密闭措 施;生活、办公区是否设
38、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易产生扬尘建筑垃圾是否 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装车是否采取防治扬尘措施;现场是否焚 烧建筑垃圾 未分类设置堆放场地、垃圾池,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未按要求设置垃圾池,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 及建筑垃圾未分开,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易产生扬尘 的建筑垃圾未采取防治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扣完为止;建 筑垃圾车未采取防治扬尘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扣完为止; 现场焚烧建筑垃圾,扣5分 检查 项目 合计 100分 DB36/T 12912020 14 表D.3公路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扣分说明
39、 1 路基工程 (10分) 场地淤泥、土等是否分类堆放;开挖土石方时,是否采用湿法作业;未绿化的作业面是否采用覆盖防尘网、临时值草等措施; 场地淤泥、土等未分类堆放,扣5分;开挖土石方时,未采用湿 法作业,扣5分;未绿化的作业面未采用覆盖防尘网、临时值草 等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 2 路面工程 (10分) 路面切割、铣刨等作业是否采用降尘措施;路面下承层是否采用洒水等冲洗措施 路面切割、铣刨等作业未采用降尘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路面下承层未采用洒水等冲洗措施,每发现1处扣3分 3 桥涵工程 (20分) 基坑开挖是否采取封闭、覆盖等措施;岩石层开挖时是否采用 湿法作业;泥浆、土石清运时是否采
40、用密闭式运输;自然放坡 开挖时是否采用防尘网覆盖;是否现场抛掷、抛洒物料等 基坑开挖未采取封闭、覆盖等降尘措施,扣3分;岩石层开挖时 未采用湿法作业,扣3分;泥浆、土石清运时未采用密闭式运输, 扣2分;自然放坡开挖时未采用防尘网覆盖,扣2分;现场有抛 掷、抛洒物料等,扣3分 4 隧道工程 (20分) 洞口土石方开挖、爆破是否采取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隧道内 施工,是否采用降尘措施;盾构等施工作业,是否采用密闭式 运输车外运泥浆;废渣、废土等是否及时清理或覆盖 洞口土石方开挖、爆破未采取湿法作业等降尘措施,扣5分;隧 道内施工,未采用降尘措施,扣5分;盾构等施工作业,未采用 密闭式运输车外运泥浆,
41、扣3分;废渣、废土等未及时清理或覆 盖,扣3分 5 房建工程 (20分) 是否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高层喷淋降尘系统;土石方开挖、 回填是否有扬尘防治措施;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 或金属网封闭;基坑开挖是否采取封闭、覆盖等防尘措施 未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高层喷淋降尘系统,每缺1处扣3分; 土石方开挖、回填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扣3分;脚手架外侧未 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金属网封闭,扣3分;基坑开挖未采取封闭、 覆盖等降尘措施,扣3分 6 拆除工程 (20分) 拆除工程未采取湿式作业法分段拆除;拆除未遵循“先喷淋、 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原则;拆除建筑垃圾是否 及时清运或用防尘网覆
42、盖 拆除工程未采取湿式作业法分段拆除,扣5分;拆除未遵循“先 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原则,扣5分;拆除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用防尘网覆盖,每发现1处扣3分 检查项 目合计 100分 DB36/T 12912020 15 表D.4 水运施工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扣分说明 1 航道工程 (20分) 场地淤泥、土等是否分类堆放;开挖土石方时,是否采用湿 法作业;疏浚现场周围是否设置防尘措施;施工混凝土、砂 浆等是否集中拌和,密闭运输,若需现场拌制,是否采用降 尘措施;石料加工现场是否采用湿法作业 场地淤泥、土等未分类堆放,扣5分;
43、开挖土石方时,未采用湿法作 业,扣5分;疏浚现场周围未设置防尘措施,扣3分;施工混凝土、 砂浆等未集中拌和,密闭运输,扣3分;若现场拌制,未采用降尘措 施,扣3分;石材加工现场未采用湿法作业,扣5分 2 房建工程(服务区) (20分) 是否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高层喷淋降尘系统;土石方开 挖、回填是否有扬尘防治措施;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 安全网或金属网封闭;基坑开挖是否采取封闭、覆盖等防尘 措施 未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高层喷淋降尘系统,每缺1处扣3分;土 石方开挖、回填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扣3分;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密 目式安全网或金属网封闭,扣3分;基坑开挖未采取封闭、覆盖等降 尘措施,扣
44、3分 3 围堰工程 (20分) 场地淤泥、土等是否分类堆放;开挖土石方时,是否采用湿 法作业;围堰作为临时通道时是否做硬化处理 场地淤泥、土等未分类堆放,扣5分;开挖土石方时,未采用湿法作 业,扣5分;围堰作为临时通道时未做硬化处理,每发现一处扣3分 4 船闸、水闸工程 (20分) 基坑开挖是否采取封闭、覆盖等措施;岩石层开挖时是否采 用湿法作业;脚手架外侧是否采用防尘网等进行封闭,是否 及时更坏破损防尘网等 基坑开挖未采取封闭、覆盖等降尘措施,扣3分;岩石层开挖时未采 用湿法作业,扣3分;脚手架外侧未采用防尘网等进行封闭,扣3分; 未及时更换防尘网,扣3分 5 拆除工程 (20分) 拆除工程未采取湿式作业法分段拆除;拆除未遵循“先喷淋、 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原则;拆除建筑垃圾是 否及时清运或用防尘网覆盖 拆除工程未采取湿式作业法分段拆除,扣5分;拆除未遵循“先喷淋、 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原则,扣5分;拆除建筑垃圾未 及时清运或用防尘网覆盖,每发现1处扣3分 检查项 目合计 100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