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1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4116 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产品规格 2020 - 08 - 31 发布 2020 - 10 - 01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116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 . 1 4 品种特点 . 1 5 等级 . 1 6 规格 . 2 7 抽样 . 3 8 包装 . 3 9 标识 . 3 DB37/T 4116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 出的规则起
2、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农业科学院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东、韩太利、徐立功、孙继峰、王玉涛、李萌、宋银行、谭金霞、王林武、 张元国、陈霞、杨林。 DB37/T 4116 2020 1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产品规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品种特点、等级、规格、抽样、包装和标识的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6年第 126 号公告)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 3 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 3.1 保护范围 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潍县 萝卜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的范围,即潍坊市弥河以东,潍河以西,胶济铁路以北,新沙路以南的区域,以 及潍城区的原
4、望留镇和军埠口镇行政区域。 3.2 产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的种植地块应地势平坦,土层深厚,为轻粘壤土,有机质 1 %,水源充足,水质优良。 产地环境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要求。 4 品种特点 潍县萝卜是潍坊特产地方品种, 肉质根长圆柱形,外观呈灰绿色,皮薄深绿色,肉质绿色,适宜生 食,脆甜多汁,微辣。成熟潍县萝卜的肉质根单根重 400 g 700 g,长度 20 cm 35 cm,直径 4.5 cm 8 cm。 5 等级 5.1 基本要求 潍县萝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DB37/T 4116 2020 2 新鲜、表面基本清洁;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
5、色泽,色泽基本一致; 完整,无虫及病害造成的损伤; 无分杈和侧根; 无腐烂、异味; 无抽薹; 无裂根、黑皮、黑心、糠心、空心、冻害。 5.2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潍县萝卜分特级、一级和二级。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 潍县萝卜等级划分 等级 要求 群体中最长与最短的萝卜 之差 cm 群体中最大直径与最小直 径之差 cm 特级 新鲜,表皮色泽好,光滑,外观一致,大小均 匀,根形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 10; 2 1.5 一级 新鲜,表皮色泽良好,较光滑,外观较一致,大小 均匀,根形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 15; 3 2 二级 新鲜,表皮色泽较好,外观基本一致,大小较均匀,
6、根形较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 20。 5 2.5 5.3 允许误差范围 5.3.1 按数量计,特级允许有 5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 5.3.2 按数量计,一级允许有 10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 5.3.3 按数量计,二级允许有 20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6 规 格 6.1 规格划分 据肉质根的长度和直径来划分潍县萝卜的规格等级,分大( L)、中( M)、小( S)三种规格,各 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潍县萝卜规格 规格等级 长度 cm 直径 cm 大( L) 30长度 35 5.5直径 8 中( M
7、) 25长度 30 5直径 7.5 小( S) 20长度 25 4.5直径 7 6.2 允许误差范围 DB37/T 4116 2020 3 允许误差范围按数量计,对于所有规格等级允许有 10 %的肉质根长度不符合相应规格的要求。 7 抽样 抽样数量见表 3。 表 3 抽样数量要求 项目 数量(个) 数量(个) 数量(个) 数量 (个) 数量(个) 批量个数 100 101 300 301 500 501 1 000 1 000 抽样个数 5 7 9 10 15 8 包装 8.1 基本要求 同一包装箱内,应为同一等级、 同一规格的产品,包装 内的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 表性。 8.2 包装材质 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用纸箱应符合 GB/T 6543的规定。 8.3 净含量的要求 每个包装单位的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 9 标识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标识或二维码,内容 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等级、规格、产品的产地、生产单位 或供应商及详细地址、净含量、采收或包装日期、贮藏条件和保鲜期。标注内容要求字迹清晰、规范、 完整。标识按 GB/T 191的规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