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A 2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31622020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commerce credit evaluation for auction enterprises 2020 - 09 - 04 发布 2020 - 09 - 20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3162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莉、葛勇、陶
2、桃、江洲、李向华、张丽、郑楠、武薇、赵燕、孟翠竹。 DB22/T 3162 2020 1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价要求与内容、信用等级与符号定义、评 价流程和评价信息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 可用于拍卖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价工 作,企业自我评价和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6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
3、法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2119 信用服务机构 诚信评价业务规范 GB/T 27968 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 DB22/T 3060 家政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GB/T 22119、GB/ T 27968和DB22/T 30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拍卖企业 auction enterprise 从事以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出卖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的活动,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 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GB/T 27968-2011,定义2.1 3.2 商务信
4、用评价 commerce cre dit evaluation 信用主体在商务活动中遵守法定义务和履行约定义务的意愿、能力和表现的评价活动。 注: 商务信用评价是对商务信用主体在某一时期的遵守法定义务和履行约定义务的意愿、能力和行为等进行综合分 析和评估,并用特定符号标明其信用状况的活动。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的、合同条款等契约明确约定的、社会的合理期望等社会责任的内容。 3.3 委托信用评价 solicited tr 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被动信用评价 接受委托申请的信用评价。 GB/T 22119-2017,定义3.3 3.4 D
5、B22/T 3162 2020 2 主动信用评价 unsolicited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不经被评主体委托或同意的信用评价。 GB/T 22119-2017,定义3.4 4 基本原则 4.1 科学性 评价工作应选取影响拍卖企业商务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拍卖企业商务信用状况。 4.2 客观性 评价工作应遵循实际情况,真实反映拍卖企业商务信用水平。 4.3 公正性 评价工作应回避利益冲突,确保评价过程公平独立。 4.4 保密性 评价工作应遵循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保障被评对象的相关合法权益。 4.5 自愿性 评价工作应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不做强制性要求。 4
6、.6 不以盈利为目的 评价工作应以普惠公益为原则,经充分研究、征求意见、公示等进而确定收费标准。 5 评价要求与内容 5.1 参评条件 5.1.1 拍卖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等有效证照期满三年,并连续 6 个月内有举办拍 卖会或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情况。 5.1.2 拍卖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确认为有违规经营行为,无 重大违规投诉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在经济纠纷中被确定承担民事责任或已查明严重违反行业自 律公约。 5.2 评价内容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本情况; 经营管理; 市场交易; 财务状况; 社会行为。 注: 拍卖企业商务信
7、用评价侧重对企业素质、经营状况和全程信用风险控制水平的评价。实际应用时,可在符合本 标准的基本原则时,根据被评对象特征以及所掌握资源、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信用监管要求情况适当调整。 DB22/T 3162 2020 3 5.3 指标项 5.3.1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指标及说明详见附录 A。 5.3.2 评价指标的权重设置应考虑评价目的和评价结果的应用需求,在具体评价时可制订评价细则。 5.3.3 指标的数据获取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市场调查等,应经过核实确认。在指标选取时, 部分难以获取数据的指标项可以考虑使用替代性指标,并根据对应指标项的信息进行评价模型的拟合 计算。 6 信用等级与符号
8、定义 6.1 拍卖企业的商务信用等级与表示方法应遵照 GB/T 22116 的规定。 6.2 拍卖企业的商务信用等级包括 A+、A、B+和 B 二等四级: a) A+:拍卖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极强,表现极好,信用风险极低。 b) A:拍卖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很强,表现很好,信用风险很低。 c) B+:拍卖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较强,表现较好,信用风险较低。 d) B:拍卖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一般,表现一般,信用风险一般。 6.3 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未达到 B 及以上级别时,用 NR 进行标识。 注: NR表示未分级,是一种常用的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7 评价流程 7.1 总则 7.1.1 评价主体应回避利
9、益冲突,确保信用评价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7.1.2 信用评价分为委托信用评价和主动信用评价,评价流程一般包括: a) 委托信用评价:受理申请、初评、等级确定、结果公示、复评(提出异议时)、结果发布、结 果跟踪。 b) 主动信用评价:初评、等级确定、结果发布、结果跟踪。 7.1.3 评价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3 年评价 1 次。 7.2 委托信用评价 7.2.1 受理申请 评价主体在接收评价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在回避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明确采用的评价规则,签署合 法的委托协议。 7.2.2 初评 7.2.2.1 评价主体应根据回避利益冲突的原则,以及行业分工和专业背景,组织人员成立信用评价项
10、目组,项目组人员数量宜在 3 人以上(应为单数),明确负责人 1 人。 7.2.2.2 项目组依据一定的评价规则对被评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并提出被评对象的信 用等级建议。 7.2.3 等级确定 7.2.3.1 评价主体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宜有 3 人以上(应为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DB22/T 3162 2020 4 7.2.3.2 信用评审委员会应对项目组提交的信用评价报告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 确定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 7.2.3.3 信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信用级别时,应暂停信用评审委员会工作,将信息反馈给项目组重 新整理、核实相关数据,直到信用评审委员会
11、能确定信用等级。 7.2.4 结果公示 评价主体应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相关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 评价主体提出。 7.2.5 复评 根据异议情况,信用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组织复评,重新审核,并确定最终结果。 注: 评价周期内复评机会只有1次。 7.2.6 结果发布 评价主体应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向社会相关方发布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内容。 7.2.7 结果跟踪 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后,评价主体宜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对评价结果进 行及时更新。 7.3 主动信用评价 7.3.1 初评 7.3.1.1 评价主体在遵守回避利益冲突原则的基础上,选择被
12、评对象,并根据行业分工和专业背景成 立信用评价项目组,项目组人员数量宜在 3 人以上(应为单数)。 7.3.1.2 评价主体可根据本标准编制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应突出考虑指标体系中诚信类指标的要求, 形成可量化,且便于操作的技术性文件。 7.3.1.3 项目组采取有效的数据获取方式,根据掌握的被评对象信用信息,依据一定的评价规则对被 评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并提出被评对象的信用等级建议。 7.3.2 等级确定 7.3.2.1 评价主体应组织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宜有 3 人以上(应为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7.3.2.2 信用评审委员会应对项目组提交的信用评价报告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
13、提出评审意见,确 定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 7.3.2.3 信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信用级别时,应暂停信用评审委员会工作,将信息反馈给项目组重 新整理、核实相关数据,直到信用评审委员会能确定信用等级。 7.3.3 结果发布 评价主体在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的同时,应向社会公示主动信用评价的方法与标准等,应就信用评价 所依据的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并应对信用评价结果承担独立责任。 7.3.4 结果跟踪 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后,评价主体宜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定期跟踪,对评价结果进行及时更新。 DB22/T 3162 2020 5 8 评价信息管理 8.1 评价主体应建立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对用于商务信用评价的数据和信
14、息,包括复印件等资料进行 分类、建档保存。 8.2 评价主体应严格保守其所获取的涉密信息,应对相关涉密信息单独存档,其数据库设施应达到政 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安全等级。 DB22/T 3162 2020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指标及说明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指标及说明见表A.1。 表A.1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指标及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项说明 联络信息 a 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办公地址、电子邮箱、企业网址等联络信 息 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登记机关、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注 册资本、住所、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
15、一般纳税人资质等 注册信息 变更情况 b 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日期等 基本情况 企业族谱 关联关系信息 企业股东,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状况等 经营时间 从事拍卖行业三年及以上的经营时间情况 经营状况 经营场所 近三年连续使用办公与经营场所合计面积情况 制度建设 企业管理制度和基本的工作流程、业务规则等情况 档案管理 具备拍卖法要求的拍卖资料存档和管理,档案建设完备情况 客户服务 企业为客户提供并实施拍卖服务方案,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情况 风险管控 企业在拍卖服务风险防控方面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业务管理 安全管理 企业在拍品及交易全过程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措施和要求 管理层情况 近三
16、年管理层人数、平均年龄及学历变化情况 职业资格 取得拍卖师等资格信息 人事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 、交纳社会保险情况 人员培训 参加行业协会主办的各项培训情况 人力资源 管理 人员总数 近三年人数变化情况 管理认证 企业在各类管理认证方面的获证情况 资质审批 c 企业具备的拍卖业务许可等的各类资质审批情况 品牌建设 d 近三年企业在维护、树立服务品牌方面的投入情况 经营管理 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 企业具备的知识产权情况 DB22/T 3162 2020 7 表 A.1 (续) 拍品种类 企业主营拍品的种类、数量等,包括房屋、土地、机动车、无形资产(知 识产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冠名权等) 、机器设
17、备、废旧物资、罚 没物品、农林产品及其他 主营拍品 拍品来源 拍品的来源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 拍卖成交额 近三年年平均拍卖成交额情况 佣金收入 近三年年平均佣金收入情况 拍卖场次 近三年年平均拍卖场次情况 市场交易 交易情况 委托人拍卖 近三年受政府、法院、海关、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组、个人、其他委托 等拍卖情况 信息披露 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情况 资产质量 近三年资产额及总资产增长率,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情况 运营效率 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 财务质量 盈利能力 近三年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 资产负债表情况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递
18、延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 等 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 利润表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人员信用信息 近三年法人及股东征信记录信息 缴纳信息 纳税、社保、水电费等缴纳情况 公共信用 信息 政府机关及相关部 门奖励及处罚信息 近三年在在司法机构或调解部门结案执行情况,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方面 的信息,海关、纳税等政府部门评价形成的监管等级信息,获得的荣誉 信息,金融征信报告信息,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仲裁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投诉信息及处理情况等 自我承诺 企业的自我承诺信息 公益活动 年平均捐助金额、年平均组织公益拍卖活动或参与公益活动情
19、况 协会评价信息 企业所在行业的评价信息,包括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企业 信息、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 第三方机构评价信 息 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信息 其他评价信息 市场舆情信息、上下游企业评价信息、交易方评价信息、大型平台评价 信息等 社会行为 市场信用 信息 其他投诉信息 消费者协会,所在行业协会等受理的投诉信息及处理情况 注:以上评价内容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近三年信息为准。 a 此处办公地址是指经核实的实际办公地址,有明显标牌,工作时间联系电话有人接听。 b 重点考察非必要原因的变更情况。 c 除了取得拍卖业务许可证外,还包括是否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吉林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是否按时交纳会费,企业取得中国拍卖行业 协会资质情况(A、AA、AAA)等。 d 含注册商标情况。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