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7.100.30 CCS Y 71 N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源 行 业 标 准 NB/T 34006 2020 代替 NB/T 34006 2011, NB/T 34007 2012 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clean heating stoves ( 发布 稿 ) 2020-10-23 发布 2021-02-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4006-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和编码 . 2 5 燃料要求 . 3 6 技术要求 . 3 7
2、 试验 方法 . 5 8 检验规则 . 5 9 标 志 、包装、警示标识、贮存和使用寿命 . 6 NB/T 34006-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 件 代替 NB/T 34006 2011 民用生物质 固体成型燃 料采暖炉具通用技术条件 和 NB/T 34007 2012 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通用技术条件 。 本文件 以 NB/T 34006 2011为主, 整合 了 NB/T 34007 2012的 部分 内容, 与 NB/T 34006 2011相比, 除 结构 调整 和 编辑性
3、改动 外 ,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标准 名称改为: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 b) 修改 了 范围 ( 见 第 1章 , 2011年版的 第 1章 ); c) 增加了洁净煤、生物质成型燃料 、 炊事 功率、 高功率和低功率 的术语和定义(见 第 3章 ); d) 增 加 了采暖炉 具的分类 和编码,修改了型号表示方法( 见 第 4章 , 2011年版的 第 4章 ); e) 增加了对采暖炉具燃料的要 求( 见 第 5章 ); f) 增加了对 兼有炊事功 能的 采暖炉具 炊事 功率 的 要求(见 6.3.2); g) 修改并增加了采暖炉具的热效率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分级(见 6.3, 201
4、1版 的 5.15, 5.16) ; h) 修改了检验规则( 见 第 8章 , 2011版 的 第 7章 ) 。 本文件 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 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 NEA/TC8)归口。 本文件 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业委员会负 责组织起草。 本文件 起草单位 :北京 老 万 清洁供暖 设 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超万采暖设备有限 公司、山东齐昊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多乐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柳店炉业有限公司 、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 公司、陕西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春燕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河北薪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科 锐电子
5、有限公司、北京未来蓝天技术有限 公司、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 限公司、烟台尚美丽 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正信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汇生 采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业阳光新 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中力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盛火(湖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部 农业生 态 与 资源保护 总站、 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北 京化 工大学、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 院。 本文件 主要起草人:邢立力、刁兴胜、顾茂 生、孙磊、郭群、孟磊、 谷建祥 、李风林、刘 庆超、王 保杰、张静、杨天坤、赵裕江、李娜、薛永红、钟洪伟、赵伟忠、高洪亮、徐文勇 、杨明珍、薛春瑜、 吴华成、肖明松、任 彦
6、波、刘广青。 本文件 及其 所代替 文件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B/T 34006 2011; NB/T 34007 2012; 本次 为 第一次 修订。 NB/T 34006-2020 1 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 清洁 采暖炉 具 (以下简称 炉具) 的 术语 和 定义 , 分类 和 编码 , 燃料要 求 , 技 术 要求 , 试验 方法 , 检验规则 , 标 志 、包装、警示标识、贮存和使用寿命 等 。 本文件 适用于燃用 洁净煤、 生物质 成型燃 料 (含 块状薪柴 ) ,以水为 传热 介质, 额定供热量小于 50kW, 工作压力为常压,出口水温不高于 85
7、的 采暖 炉具 和 兼有炊事功能的 采暖炉具 。 烟囱 通炕 的 炉具 也 可 参考 使用。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67 爆 破片安全装 置 GB 1453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GB 34169-2017 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 GB 34170-2017 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 NB/T 34005-2020 清洁 采暖炉具试验方法 NB/T 34024-201
8、5 生物质成 型燃料质量分级 NB/T 34059 炉具术语 NY/T 1703 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NB/T 34059 界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 本 文件 。 3.1 清洁采暖 炉具 clean heating stoves 燃 用 洁净煤、 生物质成 型 燃料, 达 到 本文件 规定的 采暖 热效率及大气污染 物排放 2级指标 以上的采 暖炉具。 3.2 额定供 热量 rated heat power 炉 具 在 额 定工 况下 供热时,单位时间内 连续 稳定输出的热量 。 3.3 采暖热效率 thermal efficiency 炉具输出的有效
9、利用 热量与 输入 燃料 热 量的百分比 。 NB/T 34006-2020 2 3.4 炊事功率 cooking power 兼 有 炊事 功能 的 采暖 炉具, 单位时间锅水吸收的有效热量 , 也 称 炊事 火力 强度。 3.5 高功率 high-power 炉具 在额 定工况条件下运 行,也称 大火。 3.6 低功率 low-power 炉具输出 热量为额 定供热量 30% 40%时的 燃 烧 工况, 也称小火。 3.7 洁净煤 clean coal 煤炭经洗选或加 工后可减少污染 排放与提高利用效率的产品。 本文件 中的 洁净 煤 是指 型煤、无烟煤、 洗选烟煤和兰炭 。 3.8 生物
10、质成型燃料 densified biofuel 通过 专 用 设备将生物质原料压缩成规则 形 状 以 增加其密度的固体燃料。 4 分类和编码 4.1 分类 4.1.1 按燃料类型分为: a) 洁净 煤炉具; b) 生物质炉具。 4.1.2 按加料和控制方式分为: a) 手动 控制 炉具; b) 自动控制炉具。 4.1.3 按 功 能 类型 分为: c) 采暖 炉具; d) 炊事 采暖 炉具 。 4.2 编码 产品 编码 结构 由炉具类型 、燃料类型 、控制方 式、 额定供热量 和 序列号 组成, 如图 1 所示: 第 1 部分 第 2 部分 第 3 部分 第 4 部 分 第 5 部分 表示 炉
11、具 的 序列 号 表示 炉具的 加料控制方式 表示 炉具 的 额定供热量 表示 炉具的 燃料种类 表示采暖炉具类型 NB/T 34006-2020 3 图 1 编码结构图 第 4 部分与第 5 部分之间用 “”隔开, 每个码位上所使用的代码字符见 表 1。 表 1 代码字符 第 1 部分 第 2 部分 第 3 部分 第 4 部分 第 5 部分 N:采暖 炉具 CN: 炊 事 采暖 炉具 M:洁净煤 S: 生物质 额定供热 量 kW 保留 1 位 小数 S:手动 Z:自动 制造商自定义 示例 : NS25S表示该炉具是采暖型, 燃用生物质 燃料 , 额 定 供热量为 25kW, 炉具类型为手动,
12、 序 列 号为 型 。 5 燃料要求 5.1 炉具燃用 的 型煤应符合 GB 34170-2017 的要求 ; 无烟煤、洗选 烟煤和兰炭等未经 成型 加工 的洁净 煤应符合 GB 34169-2017 的要求。 5.2 炉具燃用 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应符合 NB/T 34024-2015 的要求 。 5.3 所用燃料的 外形尺寸 和类型 应符合炉具使用 说明书的要求 。 6 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炉具 结 构应设计合 理、密封性好、操作 方便、安全可靠 。 外 观应造型美观,表面光洁,无毛边 毛刺。 6.1.2 炉具的 辅机 、附件应符合 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 6.1.3 炉具
13、背面 应装设 安全防爆 装置 ;采 用 爆破片时爆破 压力不应超过 0.2MPa,排放孔内径不应小于 25 mm,性 能应 符合 GB 567 的 规定 。 6.1.4 自动 控制 炉具, 电 气 装置 应 可靠 接地 。 控制器应符合 GB 14536.1 的规定 , 并 具有 自动 进料 控制 与运行 , 自动报警 , 主要 居室 温度 显示 等 基本 功能。 6.2 制造要求 6.2.1 铸造件 应表面光洁, 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 6.2.2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夹渣、气孔、未焊透等缺陷。 6.2.3 冲压件应无 裂纹、起皱、飞边、 毛刺等 缺陷。 6.2.4 钣金 件 表
14、 面应平整,无裂纹、皱 褶、凹凸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 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6.2.5 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 6.2.6 炉瓦(胆)应耐高温、无残缺,其尺寸、形状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2.7 炉体 外壁 面应做防锈处 理,防锈层 应 防水 并 不易脱落。 6.2.8 吸热水套 使用铸 铁时 ,壁 面 厚度 应 不小于 4 mm;使用碳素钢时 ,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 应 不 小于 3 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 应小于 2mm。 6.2.9 吸 热水套内部 应 有 足够的 循环水 流通截面积 ,吸热 水 套 夹层宽度 (吸热水套的 内外壁之间的净 距 ) 应符合 表
15、 2 规 定。 NB/T 34006-2020 4 表 2 水 套 夹层宽度 额定供 热量 Pn kW 水 套 夹层宽度 mm Pn 5 8 5Pn 10 12 10Pn 20 15 20Pn 30 20 Pn 30 25 6.2.10 隔热和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 标准 。 6.2.11 每台炉具 在 7.2 规定的 条件下 进行水 压试验 ,试验 过程应无泄漏 。 6.2.12 炉 具的进、出水管 通径 按表 3 选取。 表 3 进 /出水管通径 额 定供热量 Pn kW 进 /出水管通径 mm Pn 3 20 3Pn 12 25 12Pn 50 32 6.3 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16、6.3.1 供热量应不小于 炉具 标称 的 额定 供热量 。 6.3.2 兼有 炊事功能 的 炉具, 炊事 功 率 应 不 小于 1.5kW。 6.3.3 采暖 热效率 和 大 气污染排放 指标分为 3 级, 1 级为优秀, 2 级为合格, 3 级为不合格。 6.3.4 采暖 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分级见表 4。 表 4 采暖 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 放指标及分级 分级 采暖 热效率 % 颗 粒物 mg/m3 一氧化碳 % 氮氧化物 mg/m3 二 氧 化硫( mg/m 3) 烟气黑度 级 煤 生物质 1级 75 30 0.10 150 100 20 1 2级 65 75 30 50 0.
17、10 0.20 150 250 100 200 20 30 3级 65 50 0.20 250 200 30 1 注 :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指 炉具 在高功率和低功率两个工况条件下 的基准氧含量平均排放浓度值,按 照 NB/T 34005-2020的规定进行测 试和计算 。 6.4 安全使用要求 6.4.1 炉 具 不应 在室外 安装 使用 。 6.4.2 炉具 不 准许 安 装在卧室内 。炉具安装位置与卧室相通的应有隔离措施,并设置 对外 通风口 。 推 荐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6.4.3 炉具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烟囱管径不 应 小于炉具出烟口直径,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 无泄漏 。 不
18、准许 在 烟囱 内安 装任 何形式 的挡板 。 6.4.4 膨 胀 水箱的水位应不低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水量 不足时应及时补 水。 NB/T 34006-2020 5 6.4.5 采暖循环水不 应 用于 其 它用途。 6.4.6 炉 具 冻 结时 不应 点火启动。 6.4.7 采暖系统安装按 NY/T 1703 的规定进行,如需设置循环泵, 安装于炉具出水口一侧,膨胀水箱 之后的主管路上。 6.4.8 配有电器装 置的炉具 应符合安 全 用电要求 。 6.4.9 燃用生物质燃料的 炉具应有防 止 回火 措施 。 7 试验 方法 7.1 6.1、 6.2(不含 6.2.11) 采用量具及视检方法
19、测试。 7.2 6.2.11 进行 水压试验时,水压不低于 0.15 MPa, 水温不低于 5 , 持续时间 5 min。 试 验结束 后, 视检炉瓦( 胆) 有 无明 显变 形 。 7.3 6.3 按 NB/T 34005-2020 的规 定进行 , 热性能 测试结束后,视检 炉具 的内部 结构 及各部件 应 符 合 6.2 条的要求。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炉具 检验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和型式检验的项目及 要求见 表 5。 表 5 出厂检验和型式 检 验 项目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 检 验 技 术要求 检验 方法 1 基本 要求 6.1 7.1 2 制
20、 造要求 6.2 7.1 3 水压试验 6.2.11 7.2 4 热性能和大气污 染物排放要求 6.3 7.3 注: “” 为 须 测 项目 。 8.2 出 厂检验 每台 炉具 应 经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 门检验合格,并 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 出厂。 8.3 型式检验 8.3.1 型 式 检验应经过 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型式 检验应提供正式检验报告。 8.3.2 炉具在 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 b) 老产品停产 超 过 2 年 以上再生 产 时 ; c) 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 艺而影响产品 性能时; d) 国家 市场 监管 部门 或 用户提
21、出 要 求时 。 8.4 抽样规则 NB/T 34006-2020 6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数量不少于 2台, 1台 送检, 1台备检 。 8.5 判定规则 出厂检 验的 项目有 一项 不合格时,则判定不合格。 型式检验的 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 样品 进行 复 检 ,如仍有不 合格项时,则判定该批 不合格 。 相应等级所 有 指 标都符合 6.3.3 的 要求时,才 能够评定该等级。 9 标志、包装、警示标志、贮存和使用寿命 9.1 标志 9.1.1 炉具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志。 9.1.2 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制造 企业 名; b) 产品名 称
22、; c) 产品商标; d) 规格型号; e) 燃 料 种 类 ; f) 额定供热量; g) 制造日期; h) 出厂编号; i) 执行标准号 。 9.2 包装 9.2.1 炉具 的包装在装卸和储运中 应能 很好地 保护 产品 。 9.2.2 随同产品提供的文 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 安装 使用说 明书; c) 出厂清单; d) 产品 保修单。 9.3 警 示 标 志 a) 炉具 应在 炉体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 志 ; b) 警示标 志 应牢固、不易脱落,尺寸不应小于 100 mm62 mm; c) 警示标 志 应包括 6.4 的 内容。 9.4 贮存和使 用 寿命 a) 贮存场所 不应漏雨或受 潮。 b) 炉具 在正常条件下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