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 3235 2020 1 ICS 79.060.01 CCS B 70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LY/T 3235 2020 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negative air ion inducing wood-based panels and their finishing products 2020 12 29 发 布 2021 06 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LY LY/T 3235 2020 I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
2、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 文件 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 文件 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 文件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千年 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禹城 福 润德木 业有 限公司、山东省产 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 饰 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百源木业有限公司、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松博宇科
3、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 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 江苏佳饰家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金牌厨 柜股份有限公司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 : 段新芳、毕海明、彭力争、 刘萌萌、安鑫、沈卫民、刘元强 、彭友、李创、 李晓玲、 金 国君、张冉 、雷响、周围、徐贵学、 詹雄光 、 叶昌海 、 刘建文 、 贾伟强、 潘孝贞 、张立新 。 本文件为 首次发布。 LY/T 3235 2020 1 负离 子功能 人造板及其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 文件 规定了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 负离子发生材料 要求、 产 品要求
4、、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等。 本 文件 适用于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 中的规范性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6566 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5102 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 GB/T 18102 2007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 18580 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5、。 3.1 负离子(空气负离子) negative air ion 空气中带负电荷的离子,如 O2( H2O) n、 OH( H2O) n。 3.2 负离子功能人造板 negative air ion inducing wood-based panels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 持续 产生空气负离子的人造板。 如 负离子 胶合板、 负离子 细木工板、 负 离子 纤维板、 负离子 刨花板、 负离子 定向刨花板等 。 3.3 负离子发生量 negative air ion concentration 负离子功能人造 板在单位体积空 气中 产 生 的 空 气负离子 数量,单位为 负离子数 /每立方厘
6、米(个 / cm3)。 3.4 内照射指数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226的放射性比活度与 GB 6566-2010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 来源: GB 6566-2010,定义 2.4 。 3.5 外照射指数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226、钍 -232和钾 -40的放射性 比活度与其各单独存在时 GB 6566-2010标 准 中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 的和。 来源: GB 6566-2010,定义 2.5 。 3.6 A 类装饰装修材料 class A decoration mat
7、erials 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226、钍 -232、钾 -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 IRa 1.0 和外照射指数 Ir 1.3 要求的为 A 类装饰装修材料。 LY/T 20 2 来源: GB 6566-2010, 3.2.1 4 负离子发生材料 要求 负离子发生材料的放射性核素限量 应符合 GB 6566 2010中 A类装饰装修材料规定, 生产企业应要 求负离子发生材 料供应商提供该批次的产 品检验报告 。 5 产品要求 5.1 放 射 性核素限量 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 GB 6566 2010中 A类装饰装修材料规定。 5.2
8、负离子发生量 在符合 GB 6566 2010标准 中 A类装饰装修材料 要求的前提下, 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负离 子发生量不小于 400 个 /cm3。 5.3 其他要求 负离子 功能 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 和其他要求 应符合 GB 18580 2017与 相应类别 产品 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的 规定 要求 。 6 检验方法 6.1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 量 检验 按 GB 6566 2010规定的 方法进行 。 6.2 负离子发生量 负离子发生量测试方法 按 附录 A要求进行 。 6.3 甲醛释放限量 和产品其他性能 甲醛释放限量按照 GB 18580 2017规
9、定的方法进行 ,产品 的 其他性能指标按照相应产品的 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方法进行 。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产品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 根据相应产品 的国家标准或林业行业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的指标如 外观质量 、 规格尺寸 及其 偏差 、 密度偏差、 含水率 、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 等 。 7.1.3 型式检验包括第 6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应进行 至少 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 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 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10、 d) 质量 监管部门 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方案 7.2.1 放射性 核素限量 抽样方案 试样应从 出厂 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 2 kg。 一份作为检验样品 ,一份封存 ,用于 复 检 。 7.2.2 负离子 发生量 抽样 方案 试样应从 出厂产品中随机抽样 取样品两份 , 每份 样品尺寸为 50cm50cm(地板类产品按拼接 后尺 寸) 的 试样两 块 ,一份作 为检验用试样,另一份密封保存,用于 复检。 7.2.3 其他性能抽样方案 LY/T 3235 2020 3 负离子 人造板 产品类的 抽样 方案 参照 GB/T 15102 2017执行 , 负离子 地板
11、 类 产品的 抽样参照 GB/T 18102 2007执行 。 7.2.4 复检规则 本 文件 的 6.1放射性核素限量 和 6.2 负离子发生量 允许复检一次 ;本 文件 6.3的 甲醛释放 限量 和产品其 他性能 的 复检,允许复检一次,复检时抽检数量翻倍。 7.3 判定规则 产品 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和 负离子发生量 应 符合本 文件 要求 。 其他产品性能应符合 相应 类 别 产品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的规定要求。 7.4 结果判定 7.4.1 合格判定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 文件 产品 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若放射性核素限量 和甲醛释放限量 检验 结果未达到本 文件 产品 要求 时 ,
12、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若放射性核素限量 和甲醛释放限量 检验结果 符 合本 文件 产品 要求, 负离子发生量指标未达到本 文件 产品 要求,允许进行一次复检,结果符合本 文件 产品 要求时 , 判为合格 ,否 则判为不合格。 合格判定结果应 按照表 1执行。 表 1 合格 判定结果 表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识 产品 应标明制造厂商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等级、 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 标识 。标识要求 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2 包装 产品 包装 应按照 产品的 不同类型、规格、等级包装。每个包装应 注明 生产厂名、厂址、 产品名称 、 执 行标准、规格、等级、防潮、防晒
13、等 标签。 包装要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包装要 求亦可 由供需双方商定。 8.3 运输和贮存 产品 的存放基础应平整、码放应整齐,板面不应与地面接触,并按不同类别、规格、等级堆放, 每垛应有相应的标识 。 贮存 地点应防雨、防潮、防晒且远离火源 。 项目 合格判定 放射性核素限量 合 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甲醛释放限量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负离子发生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其他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综合判定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复检 LY/T 3235 2020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负离子发生量测定 测试箱法 A.1 范围 本
14、方法规定了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负离子发生量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负离子发生量在 50 个 /cm3 以 上的负离子功能人造板及其制 品的负离子发生量测 定。 A.2 试验条件 试件环境条件: 测试箱内 温度( 202) ,相对湿度( 505) %。 实验室内避免剧烈振动 、 噪声 和 空气大幅度流动。 A.3 主要设备 A.3.1 测试箱:采用透明、绝缘材料制成的密闭箱体,容积 1m3,测试箱体接缝处采用密封胶处理。 箱体内部安装有空气离子测试仪。测试箱体有可实现人手操作的开口,采气口为箱体侧壁适当位置。 A.3.2 空气离子测试设备 规格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可分别测试正 离子 或
15、负离子; -离子浓度检测范围最高可达 106 个 /cm3; -离子最 高分辨率可达 10 个 /cm3; -可连续检测,同时 监测 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 A.4 试件 A.4.1 试件尺寸 试件表面积为 1m2(不含边) 。 地板类样品只测量暴露面 ,如 有带榫舌突出部分应去掉。 A.4.2 试件平衡处理 试件在温度( 202) ,相对湿度( 505) %条件下放置( 241) h,试件之间距离 不应小于 25mm, 平衡实验室内空气在所有试件表面上自由循环。 A.5 试验步骤 A.5.1 测试箱的准备 测试前,应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擦洗测试箱内壁,自然晾干备用。 A.5.2 负离子本 底
16、 浓度 测定(空白试验) 在每次进行新的测试之前, 在测试箱内不放置样品,做空白试验, 对测试 箱内的负离子本底浓度 进行测 试,测试时间为( 302) min,记录平均值 ( Q0) ,作为背景值。 A.5.3 试样放置 试件完成平衡处理后, 在 30min 内放入测试箱。试件应放置于测试箱的中 间 位置,试件之间距离 不小于 20cm。 空气离子测试设备检测口宜距待测样品( 5 10) cm。 A.5.4 测试试验 试验时试件在测试箱内试验条件下放置 ( 241) h 后,测量测试箱内的负离子浓度,测试时间为 (302)min,记录平均值,作为测试值 (QS)。 A.5.5 计算 负离子发生量按照公式( 1)计算,精确至 1 个 / cm3 Q = QS Q0 ( 1) Q:样品负离子发生量 , 单位为负离子数每立方厘米(个 / cm3) ; Q0:未放入试件的 测试箱空气负离子 本底 浓度 , 单位为负离子数 /每立方厘米(个 / cm3) ; QS:放入试件后的测试箱检测的 空气负离子浓度 , 单位为负离子数 /每立方厘米(个 / cm3) LY/T 2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