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 178 2021 代替 DG/T 178 2019 果树修剪机 2021-01-21 发布 202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DG DG/T 178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要求 . 1 3.1 需补充提供的 文件资料 . 1 3.2 样机确定 . 1 3.3 生产量和销售量 . 1 3.4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 1 4 初次 鉴定 . 2 4.1 一致性检查 . 2 4.2 安全性评价 . 2 4.3 适用性评价 . 3 4.4 可靠性评价 . 3 4.5
2、综合判定规则 . 4 5 产品变更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 7 DG/T 178 2021 II 前 言 本大纲依据 TZ 1 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 DG/T 178 2019果树修剪机的修订。 本 大纲 与 DG/T 178 201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 安全防护要求。 本 大纲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178 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技术归口。
3、本大纲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 定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本大纲主要起草 人:蔡庆进、吴高华、秦军卫、雷振华、魏国俊、黄启锋、林叙彬、祝思文。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178-2019。 1 DG/T 178 2021 果树修剪机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果树修剪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以电池驱动的电动果树修剪机和以空气压缩机驱动的气动果树修剪机(以下简称修 剪机)的推广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
4、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 基本要求 3.1 需补充提供的 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 产品规格表(见附录 A); b) 样机照片(左前方 45、右前方 45、产品铭牌各 1张); c) 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 通 信 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机 具编号等),果树修剪机 作业时间不少
5、于 60 h,数量不少于 10户 ; d) 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 告复印件 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 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2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 6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送样 ,数量为 2台,其中 1台用于试验鉴 定, 1台备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 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 用样机重新试验。 3.3 生产量和销售量 申请推广鉴定的产品生产量应不少于 20台,销售量应不少于 20台。 3.4 参数准确度
6、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 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 和准确度应与表 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 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 1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 mm 150 mm 0.1 mm DG/T 178 2021 2 表 1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续)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2 时间 0 h 24 h 1 s/d 3 质量 0 kg 200 kg 50 g 4 温度 -10 50 1 5 湿度 10%RH 90%RH 5%RH 4 初次 鉴定 4.1 一致性检查 4.1.1 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致性
7、检查的项目、限制范围及 检查方法见表 2。制造商填报的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应与其提供的 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描述的产品技术规格值相一致。对照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对样机的 相应项目进行一致性检查。 表 2 一致性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电动 气动 1 型号名称 一致 核对 2 结构型式 一致 核对 3 电池型式 一致 核对 / 4 电池额定电压 一致 核对 / 5 电池额定容量 一致 核对 / 6 空气压缩机 配套动力额定功率 一致 核对 / 配套动 力额定转速 一致 核对 / 排气压力 一致 核对 / 容积流量 一致 核对 / 7 整机质量 允许
8、偏差为 5% 测量 8 最大剪切直径 一致 核对 注: “”为应检查项目。 4.1.2 判定规则 一致性检查的全部项目的结果均满足表 2的 要求时,一致性检查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一致 性检查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2 安全性评价 4.2.1 安全防护 4.2.1.1 外露旋转部件、传动装置、高温部件及其 他 存在危险的部件,应根据操作者接近的情况,设 有适当强度的防护罩,尺寸和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23821 的规定。 4.2.1.2 修剪机应有可靠的安全机构(如非工作状态,刃口锁闭机构),对于刃口常开型的剪枝机, 应配置刃口保护鞘或套。 4.2.1.3 修剪机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9、,操作者身体部位接触刃口时,修剪机应能立即停止工作。 4.2.2 安全信息 3 DG/T 178 2021 4.2.2.1 在对操作者存在或有遗留危险的部位(如正常操作时必须外露的功能件,防护装置的开口处 和维修保养有危险的部位),应在其附近固定永久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0396 的规定。 4.2.2.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和维护保养的安全注意事项 ,应对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给出安全 警告。 4.2.2.3 使用说明书应重现机器上安全标志,并 指出安全标志的固定位置,使用说明书中应用文字解 释安全标志的意义 。 4.2.3 判定规则 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均满足要求时,安全性
10、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安全性评价结论为 不符合大纲要求。 4.3 适用性评价 4.3.1 评价方法 适用性评价采用主要性能试验与用户适用性意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3.2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和要求见表 3。 表 3 适用性评价内容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要求 1 锋利度 / 应能顺利剪切 直径 不小于最大 剪切直径的 95%的活树枝,其剪切面应光滑整齐,不应有拉毛、撕裂现象,剪刀刃口应无崩刃、卷刃现象 2 适用性用户意见 / 调查结果为“好”和“中”的占比不小于 80% 4.3.3 性能试验 4.3.3.1 试验条件 试验用剪枝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调整、维护,以保证剪枝机处
11、于正常工作状态。 试验用活树枝的直径应不小于使用说明书中最大 剪切直径的 95%。 4.3.3.2 锋利度 用剪刀剪切直径符合试验要求的活树枝,在同一刃口部位上连续进行 50次剪切后,检查活树枝的切 面、刃口情况。 4.3.4 用户适用性意见 用户适用性意见调查见附录 B。调查数量为 10户 , 调查 可采用 实地、信函、电话等方式之一或组合 形式 进行 。 4.3.5 判定规则 适用性评价的全部项目结果均满足表 3要求时,适用性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 求;否则,适用性评 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4 可靠性评价 4.4.1 评价方法 可靠性评价采用生产查定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
12、4.2 评价内容 DG/T 178 2021 4 评价内容包括生产查定的有效度和用户满意度。 4.4.2.1 有效度 生产查定样机 1台,对样机进行累计 作业时间为 18 h的生产查定。记录作业时间、故障情况及排除 时间 等,并按式( 1)计算有效度指标。 1 0 0 gZ Z TT TK % ( 1) 式中 : K 有效度; zT 作业时间,单位为小时( h); gT 故障排除时间,单位为小时( h)。 4.4.2.2 用户满意度 可靠性用户调查和适用性用户调查同时进行。按式( 2)计算用户满意度。 1 1 20m i iSsm ( 2) 式中: S 用户满意度 (百分制 ); m 调查的用
13、户数; is 第 i个用户赋予的满意度分值( 5分 制)。 4.4.3 故障分类 故障分类详见表 4。 表 4 故障分类 序号 故障名称 故障基本特征 故障举例 1 致命故障 导致功能完全丧失;危及作业、人身安全或引起重要总成(系统)报废 电动机总成报废 2 严重故障 导致功能严重下降;主要零部件损坏、关键部位紧固件损坏 动定刀卷刃 等 3 一般故障 导致功能下降,不能正常作业;一般零部件和标准件损坏或脱落,通过调整或更换在短时间内可修复 一般紧固件松脱等 4.4.4 判定规则 有效度 K 应不小于 98%,用户满意度 S 不小于 80 分,且生产查定和用 户调查中未发生本大纲 4.4.3 所
14、述的严重故障或致命故障时, 可靠性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 , 可靠性评价结论 为不符合大纲 要求。 4.5 综合判定规则 4.5.1 产品一致性检查、安全性评价、 适用性评价 、可靠性评价为一级指标,其包含的各检查项目和 要求为二级指标。指标分级与判定要求见表 5。 4.5.2 一级指标均满足大纲要求时,推广鉴定结论为通过。否则,推广鉴定结论为不通过。 5 DG/T 178 2021 表 5 综合判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要求 一致性检查 1 见表 2 / 符合本大纲 4.1 的要求 安全性评价 1 安全防护 / 符合本大纲 4.2.1 的要求 2 安全信息 / 符合本
15、大纲 4.2.2 的要求 适用性评价 1 锋利度 / 应能顺利剪切直径 不小于最大 剪切直径的 95%的活树枝,其 剪切面应光滑整齐,不应有拉毛、撕裂现象,剪刀刃口应无崩 刃、卷刃现象 2 适用性用户意见 / 调查结果为“好”和“中”的占比不小于 80% 可靠性评价 1 有效度 / 98% 2 用户满意度 / 80 分 3 故障情况 / 生产查定和用户调查中均未发生严重故障或致命故障 5 产品变更 5.1 通过推广鉴定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其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情形、变化幅度 和要求见表 6。 表 6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的变化情形、变化幅度和要求 序号 检查 项目 变化情形 变化幅度和要求
16、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不允许变化 / / 2 结构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3 电池额定电压 不允许变化 / / 4 电池额定容量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5 电池型式 不允许变化 / / 6 配套动力额定功率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7 配套动力额定转速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8 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9 空气压缩机容积流量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5% / 10 整机质量 允许变化 变化幅度 10% / 11 最大剪切直径 不允许变化 / / 注: 产品型号原则上不允许变化,如需变化按相关规定办理。 5.2 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的变更符合表 6
17、要求的,企业自主变更并保存变更批准文件。 5.3 未列入产品变更控制范围的,允许企业自主变更。 5.4 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或强制性标准新要求而造成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变化,与表 6 要求不一致的,应申报变更确认。 DG/T 178 2021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规格表 企业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1 型号名称 / 2 结构型式 / 3 电池型式 / 4 电池额定电压 V 5 电池额定容量 Ah 6 配套动力额定功率 kW 7 配套动力额定转速 r/min 8 空气压缩机型号名称 / 9 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 kPa 10 空气压缩机容积流
18、量 m3/min 11 整机质量 kg 12 最大剪切直径 mm 7 DG/T 178 202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用户调查表 调 查单位: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用户 情况 用户姓名 电 话 地 址 机具 情况 产品型号名称 出厂编号 生产企业 购买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对象 适用 性情 况 作业对象适用性 好 中 差 操作方便性 好 中 差 作业效率 好 中 差 作业质量 好 中 差 可靠 性情 况 故 障 情 况 发生时间 故障部位表现 原因 处理 故障级别 可靠性用户满意度 好 5 分 较好 4 分 中 3 分 较差 2 分 差 1 分 调查方式 实地 信函 电话(主叫号码: 被叫号码: ) 用户签名 注 1: 调查内容有选择项的,在所选项前上划“ ”。 注 2: 实地、信函调查用户需签名。 调查人: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