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CCS A 20 DB5331德 宏 州 地 方 标 准DB 5331/T 32 2021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规 程 2021-01-10发 布 2021-01-20实 施德 宏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 5331/T 322021 I 目 次前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与 定 义 .13.1 公 务 用 车 .13.2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14 总 体 要 求 .25 服 务 保 障 .25.1 保 障 方 式 .25.2 人 员 管 理 .2 5.2.1 人 员 资
2、 质 .25.2.2 岗 位 职 责 .35.2.2.1 管 理 人 员 .35.2.2.2 调 度 人 员 .35.2.2.3 驾 驶 员 .35.3 平 台 构 架 .45.3.1 办 公 场 所 .45.3.2 平 台 设 施 .45.3.3 停 车 区 域 .56 平 台 功 能 .56.1 统 筹 管 理 .56.1.1 监 督 管 理 平 台 .5 6.1.2 综 合 执 法 车 辆 管 理 平 台 .56.1.3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56.1.4 保 留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66.1.5 社 会 租 赁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66.1.6 基 层 公 务
3、出 行 保 障 服 务 平 台 .66.1.7 维 修 保 养 管 理 平 台 .76.2 费 用 收 取 .76.3 违 规 操 作 处 理 .77 车 辆 机 务 管 理 .78 服 务 流 程 .88.1 咨 询 服 务 .88.2 预 约 服 务 .8 8.3 车 辆 调 度 .88.3.1 派 车 .8 DB 5331/T 322021 II 8.3.2 还 车 .88.3.3 应 急 处 理 .99 评 价 与 改 进 .9附 录 A ( 资 料 性 附 录 ) 公 务 用 车 管 理 平 台 中 心 用 车 流 程 .10附 录 B ( 资 料 性 附 录 ) 公 务 用 车 相
4、 关 表 单 . 11B.1 公 务 用 车 使 用 申 请 单 .11B.2 公 务 用 车 维 修 审 批 单 .12B.3 公 务 用 车 用 车 审 批 单 .13B.4 公 务 用 车 检 查 项 目 表 .14 DB 5331/T 322021 I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给 出 的 规则 编 写 。本 标 准 由 德 宏 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德 宏 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5、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瑞 、 张 以 晨 、 康 丽 珍 、 杨 赵 英 。本 标 准 于 2020年 首 次 发 布 。 DB 5331/T 322021 1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 服 务 保 障 、 平 台 功 能 、 车 辆 出 行 管 理 、 车 辆 机 务 管 理 、服 务 内 容 、 评 价 与 改 进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德 宏 州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中 心 服 务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6、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所 有 的 修 订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2894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B/T 1000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部 分 : 通 用 符 号GB/T 15566.1 公 共 信 息 导 向 系 统 设 置 原 则 与 要 求 第 1部 分 : 总 则GB/T 24421.3-200
7、9 服 务 业 组 织 标 准 化 工 作 指 南 第 3部 分 : 标 准 编 写 GB/T 28827.1-2012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运 行 维 护 第 1部 分 : 通 用 要 求GB/T 28827.3-2012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运 行 维 护 第 3部 分 : 应 急 响 应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公 务 用 车党 政 机 关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配 备 的 用 于 定 向 保 障 公 务 活 动 的 机 动 车 辆 , 包 括 机 要 通 信 用 车 、应 急 用 车 、 执 法 执 勤 用 车
8、 、 特 种 专 业 技 术 用 车 以 及 其 他 按 照 规 定 配 备 的 公 务 用 车 。 3.2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DB 5331/T 322021 2 由 机 关 事 务 部 门 管 理 , 为 党 政 机 关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为 服 务 对 象 的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保 障 机 构 ,以 下 简 称 平 台 。4 总 体 要 求4.1 平 台 为 行 政 区 域 内 各 单 位 的 公 务 出 行 、 公 务 接 待 、 大 型 集 体 活 动 、 突 发 应 急 事 件 处 置 、抢 险 救 灾 、 机 要 文 件 传 送 等 事 宜 提
9、供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4.2 平 台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等 要 求 办 理 事 项 和 提 供 服 务 , 并 接 收 社 会 公 众监 督 。 4.3 平 台 处 理 信 息 公 开 和 国 家 秘 密 、 服 务 对 象 隐 私 之 间 的 关 系 , 严 禁 泄 露 用 车 人 员 信 息 、重 要 出 行 信 息 等 敏 感 信 息 内 容 。4.4 平 台 统 一 录 入 公 务 用 车 信 息 , 实 现 以 “管 理 一 张 网 、 服 务 一 张 网 、 出 行 一 张 网 ”为 核 心板 块 的 全 州 统 一 平 台 管 理
10、 模 式 。4.5 平 台 车 辆 统 一 安 装 北 斗 卫 星 定 位 终 端 , 除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 侦 查 办 案 和 其 他 有 保 密要 求 的 特 殊 工 作 用 车 外 , 统 一 喷 涂 公 车 标 识 和 监 督 电 话 , 建 立 公 务 用 车 管 理 台 账 。4.6 平 台 车 辆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检 查 、 维 护 、 定 点 停 放 , 确 保 车 辆 整 洁 , 发 现 故 障 及 时 处 理 。5 服 务 保 障5.1 保 障 方 式公 务 用 车 由 平 台 统 一 管 理 , 保 障 公 务 出 行 。5.2 人 员 管 理5
11、.2.1 人 员 资 质 要 求 人 员 资 质 要 求 岗 位 数 量 资 质 要 求管 理 人 员 1名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 具 有 3年 以 上 车 辆 管 理 服 务 经 验调 度 人 员 1名 熟 练 掌 握 调 度 操 作 流 程驾 驶 人 员 2名 3年 以 上 安 全 驾 龄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与 车 型 相 符 ,证 件 有 效 齐 全 DB 5331/T 322021 3 5.2.2 岗 位 职 责5.2.2.1 管 理 人 员a) 对 各 组 车 辆 进 行 合 理 调 度 ,为 党 政 机 关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公 务 出 行 提 供 安 全 、
12、快 捷 的 车 辆保 障 服 务 。b) 严 格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 保 证 值 班 电 话 及 时 有 人 接 听 。 接 到 用 车 单 位 申 请 后 ,及 时 准 确 回 复 处 理 申 请 结 果 。c) 监 督 和 管 理 驾 驶 员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 d) 对 车 辆 的 修 理 和 保 养 及 出 车 前 、 入 库 前 做 好 审 核 把 关 。e) 维 护 和 使 用 好 公 务 用 车 管 理 系 统 , 定 期 对 车 辆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f) 按 时 办 理 车 辆 保 险 及 安 排 车 辆 年 检 , 及
13、时 对 车 辆 燃 油 费 、 ETC 通 行 费 进 行 充 值 及 分配 。 g) 做 好 相 关 记 录 及 公 示 对 档 案 材 料 进 行 及 时 收 集 、 整 理 、 立 卷 、 归 档 。h) 督 促 用 车 单 位 按 时 缴 纳 车 辆 使 用 费 。5.2.2.2 调 度 人 员 a) 负 责 人 员 调 配 , 合 理 安 排 车 辆 。b) 负 责 各 类 公 务 活 动 期 间 车 辆 证 件 的 办 理 发 放 。c) 负 责 查 询 车 辆 执 行 任 务 情 况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妥 善 解 决 。5.2.2.3 驾 驶 人 员
14、a) 驾 驶 人 员 必 须 是 各 单 位 在 平 台 中 心 已 报 备 的 专 兼 职 驾 驶 员b) 严 格 遵 守 交 通 法 律 、 法 规 , 做 到 安 全 驾 驶 、 平 安 出 行 。 因 驾 驶 员 违 章 驾 驶 ( 疲 劳 驾驶 、 酒 后 驾 驶 、 超 速 行 驶 等 ) , 造 成 罚 款 、 扣 分 或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 一 切 责 任 和 损 失 由 驾 驶 员 承 担 。c) 接 到 任 务 后 应 及 时 出 车 , 严 格 遵 守 保 密 制 度 。d) 遵 守 车 辆 操 作 规 程 , 做 好 车 辆 年 审 年 检 工 作 , 车 辆
15、保 养 , 确 保 车 辆 机 械 部 件 良 好 , DB 5331/T 322021 4 外 观 内 饰 清 洁 。e) 遵 守 廉 政 纪 律 , 严 禁 公 车 私 用 。f) 确 保 24 小 时 通 信 畅 通 , 做 到 随 叫 随 到 。g) 执 行 任 务 过 程 中 若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 做 到 及 时 报 告 , 妥 善 处 理 。h) 在 驾 驶 员 中 选 出 一 名 为 车 班 队 长 , 主 持 车 班 日 常 行 政 工 作5.3 平 台 构 架5.3.1 办 公 场 所 5.3.1.1 有 固 定 的 办 公 场 所 , 办 公 场 所 内 环 境
16、整 洁 美 观 , 功 能 区 设 置 齐 全 , 办 公 面 积 应 满足 中 心 服 务 提 供 需 要 。5.3.1.2 办 公 场 所 应 配 备 但 不 限 于 :a) 基 本 办 公 设 备 : 办 公 桌 椅 、 档 案 柜 、 电 脑 、 电 话 、 打 印 机 、 扫 描 仪 、 空 调 、 监 控 等b) 教 育 培 训 设 备 : 培 训 室 、 会 议 桌 椅 、 电 教 设 备 ( 电 脑 、 投 影 仪 、 电 视 、 音 响 ) 等 ;摄 影 及 摄 像 设 备 : 照 相 机 、 摄 像 机 等 ;5.3.1.3 应 在 办 公 场 所 的 醒 目 位 置 设
17、置 “XXXX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中 心 ”标 识 牌 , 标 识 内 容 应 直 观 清 晰 。5.3.1.4 应 在 办 公 场 所 醒 目 位 置 展 示 政 策 信 息 、 服 务 指 南 、 服 务 流 程 和 服 务 内 容 等 , 宜 公 开机 构 设 置 和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5.3.1.5 办 公 场 所 内 外 应 合 理 设 置 引 导 标 识 、 安 全 标 识 , 标 识 设 计5.3.2 平 台 设 施a) 平 台 软 件 具 备 各 单 位 授 权 管 理 功 能b) 平 台 设 计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的 全 流 程 线 上 服
18、 务 。 c) 平 台 保 持 24 小 时 正 常 通 讯 。5.3.3 停 车 区 域a) 应 根 据 平 台 车 辆 配 备 及 分 组 情 况 合 理 规 划 、 就 近 设 置 定 点 停 车 区 域 。 DB 5331/T 322021 5 b) 定 点 停 车 区 域 内 应 设 置 引 导 车 辆 进 出 、 车 辆 停 放 的 标 识 , 车 位 线 、 车 位 编 号 设 置 应清 晰 、 合 理 。c) 定 点 停 车 区 域 宜 设 置 与 普 通 停 车 区 域 具 有 一 定 区 别 度 的 标 识 。6 功 能 平 台6.1 统 筹 管 理公 务 用 车 监 督
19、管 理 平 台 、 执 法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 公 务 用 车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 保 留 车 辆 服务 平 台 、 社 会 租 赁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 基 层 公 务 出 行 保 障 服 务 平 台 及 维 修 保 养 管 理 平 台 。 6.1.1 监 督 管 理 平 台a) 监 督 用 车 单 位 公 务 交 通 补 贴 、 保 留 车 辆 运 行 费 用 、 租 赁 费 用 、 公 务 交 通 费 用 支 出 情况 。 b) 监 督 检 查 公 务 用 车 配 备 使 用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情 况 , 查 看 车 辆 信 息 、 车 辆 编 制 核
20、 定 、 配备 更 新 情 况 以 及 加 油 、 维 修 、 保 险 信 息 。c) 监 控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 出 行 任 务 、 历 史 轨 迹 、 里 程 与 异 常 出 行 情 况 ( 包 括 节 假 日 违 规用 车 、 敏 感 区 域 用 车 等 ) 。 d) 监 督 社 会 车 辆 租 赁 企 业 服 务 质 量 , 查 看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或 历 史 轨 迹 。6.1.2 综 合 执 法 车 辆 管 理 平 台a) 为 具 有 行 政 执 法 权 的 有 关 部 门 提 供 综 合 执 法 公 务 用 车 。b) 监 控 执 法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 历
21、 史 轨 迹 。c) 管 理 执 法 车 辆 加 油 、 维 修 、 保 险 、 违 章 信 息 。d) 发 布 执 法 依 据 、 流 程 、 文 件 等 规 章 制 度 。6.1.3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a) 统 计 公 务 用 车 信 息 、 车 辆 行 驶 里 程 及 运 行 费 用 。b) 应 急 指 挥 、 应 急 车 辆 及 报 备 驾 驶 员 调 度 。c) 审 核 平 台 用 车 需 求 , 查 看 平 台 派 车 信 息 、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与 历 史 轨 迹 。 DB 5331/T 322021 6 d) 管 理 车 辆 加 油 、 保 险 、 维 修
22、 、 违 章 等 信 息 。e) 合 理 调 剂 平 台 车 辆 。f) 建 立 和 管 理 维 护 服 务 网 点 。g) 培 训 保 障 驾 驶 平 台 车 辆 的 驾 驶 员 。h) 建 立 健 全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i) 发 布 管 理 制 度 、 通 知 、 文 件 等 信 息 。6.1.4 保 留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a) 公 务 出 行 保 障 。b) 保 留 车 辆 审 核 签 批 、 调 度 派 车 及 平 台 用 车 申 请 。c) 使 用 平 台 车 辆 结 算 统 计 。d) 查 看 留 用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 历 史 轨 迹 , 并 可 统 计 分
23、 析 留 用 车 辆 使 用 情 况 。e) 管 理 公 务 交 通 补 贴 信 息 , 查 询 车 辆 运 行 费 用 。f) 管 理 留 用 车 辆 保 险 、 维 修 等 信 息 。6.1.5 社 会 租 赁 车 辆 服 务 平 台 a) 为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社 会 租 赁 企 业 提 供 数 据 接 口 。b) 通 过 招 投 标 方 式 将 中 标 企 业 租 赁 车 辆 信 息 纳 入 服 务 平 台 , 对 公 务 出 行 保 障 进 行 补充 。 c) 提 供 租 赁 费 用 查 询 、 统 计 与 结 算 。6.1.6 基 层 公 务 出 行 保 障 服 务 平 台a
24、)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公 务 出 行 保 障 。b)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保 留 车 辆 审 核 签 批 、 调 度 派 车 及 平 台 用 车 申 请 。 c)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使 用 平 台 车 辆 结 算 统 计 。d)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查 看 留 用 车 辆 实 时 位 置 、 历 史 轨 迹 , 并 可 统 计 分 析 留 用 车辆 使 用 情 况 。 DB 5331/T 322021 7 e)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管 理 公 务 交 通 补 贴 信 息
25、, 查 询 车 辆 运 行 费 用 。f) 县 市 ( 含 乡 镇 ) 党 政 机 关 管 理 留 用 车 辆 保 险 、 维 修 等 信 息 。6.1.7 维 修 保 养 管 理 平 台a) 平 台 车 辆 保 养 、 维 护 工 作 。b) 平 台 车 辆 维 修 询 价 工 作 。c) 管 理 保 留 车 辆 维 修 信 息 。6.2 费 用 收 取 a ) 平 台 根 据 车 辆 行 驶 公 里 和 相 关 标 准 收 费 , 并 提 供 费 用 明 细 查 询 服 务 。b) 车 辆 使 用 费 用 按 季 度 进 行 定 期 结 算 。c) 收 费 标 准 根 据 情 况 适 时
26、调 整 。6.3 违 规 操 作 处 理有 下 列 情 况 的 , 由 用 车 单 位 或 驾 驶 员 负 责 ,视 情 况 给 予 教 育 警 告 或 通 报 批 评 。a) 未 报 备 的 驾 驶 员 擅 自 驾 驶 平 台 车 辆 ;b) 擅 自 更 换 指 定 驾 驶 员 ; c) 驾 驶 员 违 规 操 作 ;d) 擅 自 改 变 行 车 路 线 、 目 的 地 ;e) 驾 驶 员 不 按 时 限 要 求 在 手 机 上 完 成 必 要 操 作 ;f)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或 车 辆 损 坏 。7 车 辆 机 务 管 理a) 平 台 车 辆 统 一 安 装 定 位 终 端 , 粘
27、 贴 公 务 用 车 标 识 。b) 建 立 公 务 用 车 管 理 台 账 , 保 存 和 管 理 证 照 档 案 。 c) 平 台 车 辆 的 加 油 、 ETC缴 费 、 维 修 保 养 、 保 险 应 在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的 定 点 机 构 办 理 。d) 严 格 执 行 车 辆 维 修 申 报 及 费 用 审 批 制 度 。e) 平 台 车 辆 更 换 机 油 、 轮 胎 定 量 标 准 , 更 换 标 准 按 照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制 定 。 DB 5331/T 322021 8 8 服 务 流 程8 .1 咨 询 服 务平 台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有 关 咨 询
28、 事 项 的 服 务 告 知 单 , 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 条 件 、 办 理 程 序 、 收 费标 准 等 。8.2 预 约 服 务a) 通 过 24小 时 线 上 或 电 话 预 约 用 车 服 务 。b) 对 用 车 单 位 提 交 用 车 审 批 单 进 行 审 核 。 c) 平 台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受 理 紧 急 派 车 申 请 。8.3 车 辆 调 度8.3.1 派 车a) 平 台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应 及 时 和 驾 驶 员 约 定 提 车 地 点 和 时 间 , 一 并 交 予 驾 驶 员 油 卡 、 ETC卡 、 保 险 卡 、 行 驶 证 、 钥 匙 等
29、 相 关 物 品 。b) 驾 驶 员 应 对 车 辆 状 况 进 行 检 测 , 若 主 动 放 弃 检 测 应 进 行 签 字 确 认 。c) 用 车 服 务 开 始 前 , 驾 驶 员 确 认 再 次 核 实 目 的 地 , 使 用 时 长 等 信 息 , 确 认 无 误 后 按 照 派 车 信 息 执 行 任 务 。d) 因 公 务 出 行 需 要 , 用 车 人 临 时 更 改 线 路 、 目 的 地 的 , 平 台 中 心 应 及 时 收 集 路 线 变 更信 息 , 并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e) 车 辆 运 行 过 程 中 , 发 生 车 辆 故 障 、 事 故 等 突 发 事 件 时 , 工 作 人 员 应 根 据 预 案 做 好 现场 处 置 工 作 , 并 做 好 更 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