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301昆 明 市 地 方 标 准DB5301/T 23 2019代 替 DG5301/T 23-2017园 林 绿 化 工 程 验 收 规 范 2019 -12- 01发 布 2019- 12 -01实 施昆 明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ICS 65.020P86 DB5301/T 232019 I 目 次前 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一 般 规 定 .24.1 验 收 要 求 .24.2 施 工 质 量 .24.3 验 收 程 序 .2 5 检 测 .45.1 一 般 要 求 .45.2 植 物 .45.3
2、 种 植 土 .105.4 建 ( 构 ) 筑 物 .105.5 地 形 .145.6 园 路 建 设 .155.7 园 林 水 景 .205.8 附 属 设 施 .275.9 其 他 .396 备 案 归 档 及 移 交 .406.1 备 案 归 档 .40 6.2 移 交 .40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验 收 环 节 使 用 表 格 . 41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构 (建 )筑 物 资 料 .49 DB5301/T 232019 I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责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3、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昆 明 市 园 林 绿 化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昆 明 市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站 、 昆 明 市 园 林 绿 化 局 、 昆 明 市 园 林 科 学 研 究 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艳 琳 、 史 海 丽 、 杨 波 、 孙 扬 、 李 浩 、 杨 志 杰 、 李 峻 红 、 许 万 明 。本 标 准 代 替 了 DG5301/T 23-2017。 DB5301/T 232019 1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验 收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对 园 林 绿
4、化 工 程 验 收 的 术 语 定 义 、 一 般 规 定 、 检 测 、 备 案 归 档 及 移 交 进 行 了 规 定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的 验 收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0203 砌 体 结 构 工
5、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204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7 屋 面 防 水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35 工 业 金 属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规 范CJJ 70 古 建 筑 修 建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南 方 地 区 )CJJ/T 82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DBJ53/T-40 云 南 省 城 镇 园 林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CJJ/T 82、 DBJ53/T-40界 定 的 和 下 列 术 语 定 义 适 用
6、 于 本 文 件 。3.1 胸 径乔 木 主 干 高 度 在 130 cm处 的 树 干 直 径 。 3.2 大 规 格 苗 木胸 径 为 15 cm以 上 的 乔 木 。3.3 种 植 基 质满 足 植 物 生 长 、 具 有 渗 透 性 、 蓄 水 性 和 土 壤 结 构 及 养 分 的 植 物 种 植 材 料 。3.4 排 蓄 水 层为 满 足 植 物 正 常 生 长 , 保 证 排 水 顺 畅 和 蓄 水 、 保 水 而 设 置 的 排 蓄 水 系 统 总 称 。3.5 锚 杆边 坡 绿 化 中 为 稳 定 岩 石 ( 土 ) 坡 面 和 固 定 防 护 网 片 , 将 拉 力 传 至
7、 稳 定 岩 土 层 的 装 置 。3.6 铺 笼 砖堤 坡 绿 化 中 , 对 坡 度 较 大 坡 面 铺 设 的 预 制 桶 状 (无 底 )容 器 , 达 到 固 土 栽 植 的 目 的 。 DB5301/T 232019 2 3.7 木 栈 道在 园 林 工 程 中 , 铺 装 面 层 为 木 材 或 仿 木 材 的 步 道 。3.8 架 空 绿 地在 建 ( 构 ) 筑 物 上 建 造 的 园 林 绿 地 。4 一 般 规 定4.1 验 收 要 求4.1.1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应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 竣 工 验 收 , 未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或 初 步 验 收 不
8、 合 格 的 项 目 不 应 实 施竣 工 验 收 。 4.1.2 初 步 验 收 由 建 设 主 体 或 监 理 负 责 组 织 , 竣 工 验 收 由 建 设 主 体 负 责 组 织 。4.1.3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的 监 督 由 法 定 的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具 体 实 施 ;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的检 测 应 由 法 定 的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承 担 。4.1.4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 成 品 、 半 成 品 、 配 件 、 器 具 、 设 备 和 植 物 材 料 应 具
9、 有 质 量 合 格 证明 文 件 , 并 应 符 合 相 应 的 国 家 及 行 业 现 行 的 技 术 标 准 及 设 计 要 求 。4.1.5 绿 化 工 程 初 步 验 收 应 在 工 程 完 工 经 自 检 自 查 合 格 后 一 个 月 内 组 织 完 成 。 施 工 单 位 在 管 养 期 满 ,并 新 种 植 的 植 物 满 足 一 个 生 长 年 周 期 , 经 自 检 自 查 合 格 并 达 到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后 进 行 终 验 。4.1.6 被 验 收 单 位 提 供 验 收 的 材 料 应 完 整 、 齐 全 , 验 收 项 目 及 结 果 分 别 记 录 于
10、 附 录 A 表 A.1和 表 A.2。4.2 施 工 质 量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参 加 验 收 的 各 方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关 专 业 的 资 格 。b) 验 收 依 据 为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及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专 业 验 收 标 准 的 规 定 ; c) 水 、 土 、 基 质 、 试 块 、 试 件 及 有 关 材 料 , 应 提 供 按 规 定 进 行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的 证 明 材 料 ;d) 项 目 实 施 中 根 据 会 议 纪 要 或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对 施 工
11、方 已 作 出 变 更 的 , 不 应 作 为 验 收 依 据 。4.3 验 收 程 序4.3.1 初 验4.3.1.1 外 业 验 收4.3.1.1.1 外 观 检 查 应 依 据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 并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乔 木 : 树 形 完 整 , 树 冠 丰 满 , 枝 条 分 布 均 匀 , 常 绿 树 叶 色 正 常 ;b) 行 道 树 : 应 选 择 适 宜 的 行 道 树 种 , 定 干 定 型 、 无 断 头 , 且 应 健 壮 、 无 病 虫 害 ; 同 一 条 道 路 或 路段 宜 统 一 树 种 , 统 一 规 格 ;c) 灌 木 : 生 长 茁
12、 壮 , 灌 丛 匀 称 , 枝 条 分 布 合 理 。 丛 生 型 灌 木 的 主 枝 条 至 少 在 4 根 5 根 以 上 ,有 主 干 的 灌 木 应 主 干 明 显 ; d) 绿 篱 苗 木 : 苗 木 树 型 丰 满 , 枝 叶 茂 密 , 发 育 正 常 ;e) 露 地 植 物 : 叶 子 健 壮 , 色 泽 明 亮 , 花 头 、 花 箭 整 齐 。 草 坪 覆 盖 率 不 应 低 于 95%, 杂 草 率 不 应 超过 3%;f) 苗 木 病 虫 害 : 非 检 疫 对 象 的 病 虫 害 危 害 程 度 或 病 虫 害 危 害 痕 迹 不 应 超 过 树 体 的 5 10%
13、。 自 本 辖区 以 外 及 国 外 引 进 的 植 物 材 料 应 有 出 圃 地 的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 DB5301/T 232019 3 g) 园 林 地 形 、 地 貌 整 理 应 自 然 顺 畅 , 满 足 排 水 要 求 ;h) 绿 地 内 乔 木 种 植 应 组 合 排 列 自 然 , 苗 木 间 距 合 适 , 留 有 适 合 的 生 长 空 间 。4.3.1.1.2 实 测 实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种 植 土 : 种 植 土 应 满 足 5.3 的 要 求 , 种 植 穴 应 满 足 5.2.6 要 求 ;b) 行 道 树 苗 木 群 体 高 差
14、 不 宜 超 过 30 cm, 乔 木 类 苗 木 第 一 分 枝 点 高 度 应 在 250 cm 以 上 , 应 有 3 4 根 一 级 主 枝 , 抽 检 率 不 低 于 30%。 行 道 树 树 池 , 内 径 尺 寸 不 应 低 于 150 cm 150 cm 120 cm;c) 苗 木 : 种 植 苗 木 时 应 保 持 树 苗 与 地 面 垂 直 , 苗 木 的 主 要 观 赏 面 朝 向 主 要 视 线 一 方 ; 苗 木 种 植 深浅 适 合 , 一 般 宜 为 原 土 痕 深 度 。 常 绿 树 栽 种 时 土 球 应 与 地 面 平 齐 或 略 低 于 地 面 10 cm
15、;d) 灌 木 及 地 被 : 按 批 次 检 测 , 符 合 4.3.1.1 的 要 求 ;e) 对 园 林 建 ( 构 ) 筑 物 外 观 尺 寸 弯 度 、 平 顺 度 进 行 实 测 实 量 , 按 每 个 子 项 目 分 项 进 行 , 抽 检 率 不低 于 20%;f) 对 园 林 附 属 设 施 安 放 位 置 、 质 量 、 尺 寸 、 稳 定 性 等 进 行 检 测 , 抽 检 率 不 低 于 20%;g) 立 柱 支 撑 应 立 于 土 堰 以 外 , 支 撑 材 料 一 致 、 高 度 一 致 、 形 式 一 致 , 深 埋 30 cm以 上 。 树 木 绑 扎 处 应
16、垫 软 物 , 支 柱 不 应 与 树 干 直 接 接 触 , 不 应 用 钉 子 、 铁 丝 与 树 木 固 定 衔 接 , 树 木 应 保 持 直 立 。4.3.1.2 内 业 验 收内 业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工 程 使 用 的 主 要 材 料 、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有 进 场 试 验 报 告 。b)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符 合 规 范 规 定 。 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检 查 评 定 合 格 符 合 要 求 后 , 施 工 单 位 向 监 理 单 位或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工 程 质 量 完 工 验 收 报 告 和 完 整 质 量 资 料 。
17、c) 施 工 资 料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 资 料 检 查 名 录 详 见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名 录 , 详 见 附 录 A 表 A.3。4.3.2 竣 工 验 收4.3.2.1 要 求竣 工 验 收 应 对 初 验 时 不 合 格 的 项 目 再 次 进 行 核 验 ,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综 合 绿 化 工 程 验 收 , 以 种 植 植 物 规 定 的 最 晚 验 收 时 间 组 织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1) 地 被 植 物 应 在 当 年 成 活 后 , 郁 闭 度 达 到 85%以 上 方 能 进 行 验 收 ;2) 花 坛 种 植 的 一
18、 、 二 年 生 花 卉 及 观 叶 植 物 , 应 在 种 植 15 天 后 进 行 验 收 ;3) 春 季 种 植 的 宿 根 花 卉 、 球 根 花 卉 , 应 在 当 年 发 芽 后 进 行 验 收 ; 秋 季 种 植 的 应 在 第 二 年 春 季发 芽 出 土 后 验 收 。b) 当 工 程 质 量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 施 工 方 应 按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要 求 进 行 整 改 ; 参 加 验 收 各 方 对 工 程 质 量验 收 意 见 不 一 致 时 , 不 予 验 收 。4.3.2.2 内 容观 感 质 量 验 收 应 符 合 4.3.1.1的 要 求 , 并
19、 应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a) 完 整 的 初 验 资 料 ;b) 批 次 检 验 质 量 验 收 资 料 ( 附 录 A 表 A.5) ;c)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资 料 ( 附 录 A 表 A.4) ; d) 分 部 (子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资 料 ( 附 录 A 表 A.4、 附 录 A表 A.5) ;e) 单 位 (子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资 料 ( 附 录 A 表 A.3、 附 录 A 表 A.5、 附 录 A表 A.6、 附 录 A 表 A.7、附 录 A 表 A.8) 。5 检 测 DB5301/T 232019 4 5.1 一 般
20、 要 求初 验 和 终 验 检 测 均 应 执 行 下 列 规 定 :a) 对 检 测 项 目 初 验 和 终 验 均 应 形 成 完 整 的 记 录 资 料 ;b) 外 观 检 测 通 过 目 测 进 行 , 实 测 实 量 利 用 量 具 , 精 度 可 不 做 要 求 。5.2 植 物5.2.1 进 场 植 物 资 料 验 收 报 验苗 木 进 场 前 报 验 由 监 理 单 位 组 织 ,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设 计 文 件 、 施 工 合 同 进 行 检 测 , 并 填 报 验 表( 附 录 A表 A.8) 。5.2.2 乔 木乔 木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21、a)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b) 出 圃 乔 木 应 提 供 出 圃 资 料 ( 乔 木 的 种 类 、 数 量 和 质 量 ) 。 应 对 苗 木 出 圃 检 验 单 、 苗 木 检 疫 合 格证 、 外 观 质 量 ( 全 数 ) 进 行 检 查 ;c) 外 地 购 进 苗 木 应 有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材 料 , 不 应 使 用 带 有 严 重 病 虫 害 、 严 重 机 械 损 伤 的 苗 木 ;d) 乔 木 种 植 材 料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 。表 1 乔 木 种 植 材 料 允 许 偏 差序号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 检
22、查 频 率 检 查 方 法范 围 点 数 1 乔 木 胸 径 20 cm -3高 度 +50-20冠 幅 -305.2.3 灌 木 、 藤 本 、 绿 篱 植 物 材 料灌 木 、 藤 本 、 绿 篱 植 物 材 料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灌 木 、 藤 本 、 绿 篱 植 物 的 种 类 、 规 格 、 数 量 和 质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绿 篱 用 灌 木 类 苗 木 产 品 应满 足 冠 丛 丰 满 , 分 支 均 匀 , 主 干 下 部 枝 叶 无 光 秃 的 要 求 ;b) 外 地 购 进 苗 木 应 有 检 疫 证 明 材 料 , 严 禁 使 用 带
23、有 严 重 病 虫 害 、 严 重 机 械 损 伤 的 苗 木 ;c) 灌 木 植 物 材 料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2 规 定 。 DB5301/T 232019 5 表 2 灌 木 植 物 材 料 允 许 偏 差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查 频 率 检 查 方 法范 围 点 数灌木 高 度 100 cm +20-10 200 1 尺 量 检 查100 cm +10-5冠 幅 100 cm -20500 30b) 土 山 的 覆 土 碾 压 应 分 层 进 行 , 每 30 cm为 一 层 , 密 实 度 控 制 在 0.90以 上 :1) 检 查 方 法 :
24、环 刀 取 测 ;2) 检 查 数 量 :每 1 000 取 样 1次 ; 不 足 1 000 检 查 数 量 不 少 于 1 次 。 c) 土 山 、 微 地 形 测 量 放 线 方 格 网 尺 寸 按 设 计 要 求 , 设 计 未 提 出 要 求 的 , 则 最 大 尺 寸 应 1 000cm 1000 cm 。5.6 园 路 建 设5.6.1 砂 石 基 层砂 石 基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DB5301/T 232019 15 a) 基 底 的 土 质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b) 砂 石 基 层 的 干 密 度 (或 贯 入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c
25、) 天 然 级 配 砂 石 的 原 材 料 质 量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表 而 不 应 有 砂 窝 、 石 堆 等 质 量 缺 陷 ;d) 级 配 砂 石 的 分 层 虚 铺 厚 度 不 大 于 30 cm, 碾 压 密 实 ;e) 分 段 、 分 层 施 工 时 应 留 搓 , 接 搓 密 实 、 平 整 ;f) 砂 石 基 层 表 而 允 许 偏 差 应 满 足 表 12 的 规 定 。表 12 砂 石 基 层 表 面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查 方 法 5.6.2 碎 石 基 层碎 石 基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碎 石 基 层 厚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26、 求 。 设 计 无 明 确 要 求 时 , 不 应 小 于 10 cm;b) 碎 石 基 层 应 分 层 压 实 , 达 到 表 面 坚 实 、 平 整 ;c) 碎 石 的 最 大 粒 径 不 大 于 基 层 厚 度 的 2/3;d) 碎 石 基 层 宜 表 面 平 整 ;e) 碎 石 基 层 的 表 面 允 许 偏 差 应 满 足 表 13的 规 定 , 检 查 数 量 :每 1 000 检 查 3处 。 不 足 1 000 的 不 少 于 1 处 。 表 13 碎 石 基 层 表 面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查 方 法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查 方 法1 表
27、 面 平 整 度 1.5 用 2 m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标 高 2 用 水 准 仪 检 查3 厚 度 +2 用 钢 尺 检 查5.6.3 混 凝 土 基 层混 凝 土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混 凝 土 的 强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且 不 应 小 于 C15;b) 混 凝 土 基 层 表 面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满 足 表 14的 规 定 , 检 查 数 量 :每 500 检 查 3 处 。 不 足 500 的不 少 于 1 处 。 表 14 混 凝 土 基 层 表 面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查 方 法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28、 差 ( cm) 检 查 方 法1 表 面 平 整 度 1 用 2 m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标 高 1 用 水 准 仪 检 查3 厚 度 +1 用 钢 尺 检 查4 宽 度 -2 用 尺 量5 横 坡 1 用 坡 度 尺 或 水 准 仪 测 量5.6.4 灰 土 基 层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查 方 法1 表 面 平 整 度 15 用 2 m 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标 高 20 用 水 准 仪 检 查3 厚 度 +20 用 钢 尺 检 查 DB5301/T 232019 16 灰 土 基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基 底
29、的 土 质 及 地 基 处 理 方 法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b) 灰 土 的 配 合 比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c) 灰 土 的 压 实 系 数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设 计 无 要 求 时 , 密 实 度 不 小 于 0.90;d) 灰 土 配 料 应 拌 合 均 匀 , 分 层 虚 铺 厚 度 不 大 于 25 cm, 夯 压 密 实 , 表 面 无 松 散 、 翘 皮 和 裂 缝 现 象 。分 层 接 样 密 实 、 平 整 ;e) 熟 化 石 灰 颗 粒 粒 径 不 得 大 于 0.5 cm; 粘 土 (或 粉 质 粘 土 、 粉 土 )内 不 得 含 有
30、机 物 质 , 颗 粒 粒 径 不得 大 于 150 cm;f) 灰 土 基 层 表 面 允 许 偏 差 应 满 足 表 15 的 规 定 , 检 查 数 量 :每 1 000 检 查 3 处 。 不 足 1 000 的不 少 于 1 处 。 。 表 15 灰 土 基 层 表 面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查 方 法1 表 面 平 整 度 1 用 2 m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标 高 1 用 水 准 仪 检 查3 厚 度 +1 用 钢 尺 检 查5.6.5 双 灰 基 层双 灰 基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双 灰 混 合 料
31、基 层 的 压 实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设 计 无 要 求 时 不 低 于 0.90;b) 双 灰 进 场 后 , 应 测 定 其 含 灰 量 , 偏 差 应 大 于 1%, 7 天 无 测 限 抗 压 强 度 值 应 大 于 0.6 MPa;c) 双 灰 基 层 摊 铺 应 用 机 械 碾 压 , 分 层 厚 度 不 大 于 25 cm, 其 含 水 量 宜 大 于 最 佳 含 水 量 的 2%;d) 双 灰 基 层 碾 压 后 不 得 有 浮 料 、 松 散 现 象 ;e) 双 灰 混 合 料 基 层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16的 规 定 。 表 16 双 灰 混
32、 合 料 基 层 允 许 偏 差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1 表 面 平 整 度 12 标 高 23 厚 度 设 计 值4 高 程 25.6.6 混 凝 土 面 层混 凝 土 面 层 验 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面 层 的 类 型 及 强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且 不 小 于 C20;b) 面 层 表 面 密 实 光 洁 , 无 裂 纹 、 脱 皮 、 麻 面 和 起 砂 等 缺 陷 ;c) 面 层 与 下 一 层 应 结 合 牢 固 , 无 空 鼓 、 裂 纹 ; d) 面 层 表 面 的 坡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不 倒
33、泛 水 , 无 积 水 ;e) 使 用 彩 色 强 化 材 料 的 艺 术 地 坪 压 印 纹 理 清 晰 、 效 果 逼 真 ;f) 混 凝 土 面 层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应 符 合 表 17 的 规 定 , 检 查 数 量 :每 500 检 查 3处 。 不 足 500 的 ,检 查 数 量 不 少 于 2 处 。 DB5301/T 232019 17 表 17 混 凝 土 面 层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表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查 方 法表 面 平 整 度 0.5 用 2 m 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分 格 缝 平 直 0.3 拉 5 m 线 尺 量 检
34、 查标 高 1 用 水 准 仪 检 查宽 度 -2 用 钢 尺 量横 坡 1 用 坡 度 尺 或 水 准 仪 测 量蜂 窝 麻 面 2% 用 尺 量 蜂 窝 总 面 积5.6.7 砖 面 层砖 面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砖 料 品 种 、 规 格 、 质 量 、 结 合 层 、 砂 浆 配 合 比 和 厚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b) 面 层 与 下 一 层 结 合 (黏 结 )应 牢 固 , 无 空 鼓 ;c) 嵌 草 砖 铺 设 应 以 砂 土 、 沙 壤 土 为 结 合 层 , 其 厚 度 及 基 础 结 构 应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设 计 无 要
35、求 时 ,不 得 低 于 5 cm。 停 车 场 嵌 草 砖 铺 设 时 , 结 合 层 下 应 采 用 15 cm 20 cm 级 配 砂 石 做 基 层 。 ;d) 嵌 草 砖 穴 内 应 填 种 植 土 ;e) 细 铺 砂 浆 应 饱 满 严 实 , 灰 缝 宽 度 应 小 于 0.2 cm; 干 铺 应 用 粗 砂 扫 缝 , 缝 宽 应 小 于 0.3 cm;f) 砖 面 层 应 表 面 洁 净 , 图 案 清 晰 , 色 泽 一 致 , 接 缝 平 整 , 深 浅 一 致 , 周 边 顺 直 。 板 块 无 裂 缝 纹 、掉 角 和 缺 棱 等 现 象 ;g) 面 层 镶 边 用
36、料 尺 寸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边 角 整 齐 , 光 滑 ;h) 勾 缝 和 压 缝 应 采 用 同 品 种 、 同 强 度 等 级 、 同 颜 色 的 水 泥 , 并 做 养 护 和 保 护 ;i) 面 层 表 面 坡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不 倒 泛 水 , 无 积 水 ;j) 砖 面 层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18的 规 定 , 检 查 数 量 :每 200 检 查 3 处 。 不 足 200 的 , 检 查 数量 不 少 于 1 处 。 表 18 砖 面 层 的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表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cm) 检 验 方
37、法水 泥 砖 混 凝 土 预 制 块 青 砖 嵌 草 砖1 表 面 平 整 度 0.3 0.4 0.2 0.3 用 2 m 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缝 格 平 直 0.3 0.3 0.2 0.3 拉 5 m 线 和 钢 尺 量 检 查3 接 槎 高 低 差 0.1 0.1 0.2 0.3 用 钢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4 板 块 间 隙 宽 度 0.2 0.2 0.2 0.3 用 钢 尺 检 查5.6.8 料 石 面 层料 石 面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料 石 的 材 质 、 规 格 、 质 量 及 强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b) 料 石
38、面 层 应 组 砌 合 理 , 铺 砌 方 向 和 坡 度 、 板 块 间 隙 宽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c) 面 层 与 下 一 层 应 结 合 牢 固 , 无 空 鼓 、 裂 纹 ;d) 料 石 面 层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19的 规 定 (特 殊 情 况 下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检 查 数 量 :每 200 检查 3 处 。 不 足 200 的 不 少 于 1 处 。 DB5301/T 232019 18 表 19 料 石 面 层 的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表项 次 项 目 料 石 面 层 ( cm) 检 验 方 法1 表 面 平 整 度 0.3 用 2 m 靠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2 缝 格 平 直 0.3 拉 5 m 线 量 检 查3 板 块 间 隙 宽 度 0.2 用 钢 尺 检 查4 接 缝 高 低 差 0.2 用 钢 尺 和 楔 形 塞 尺 检 查5.6.9 花 岗 石 面 层花 岗 石 面 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花 岗 石 面 层 所 用 板 块 的 品 种 、 规 格 、 材 质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b) 整 形 后 石 板 对 角 线 允 许 偏 差 不 大 于 0.2 cm;c) 面 层 与 下 一 层 应 结 合 牢 固 , 无 空 鼓 ; d)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