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1.060.20Y24 DB5110四 川 省 ( 内 江 市 ) 地 方 标 准DB 5110/T 29 2020地 理 标 志 产 品 隆 昌 土 陶 2020- 10- 26发 布 2020- 11-01实 施内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110/T 29-2020 I 前 言隆 昌 土 陶 是 隆 昌 市 传 统 产 品 , 产 品 种 类 众 多 , 具 有 独 特 的 工 艺 要 求 和 质 量 要 求 。 为 规 范 隆 昌 土 陶 生产 ,参 照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 特 制 定 隆 昌 土 陶 的 地 方 标 准 。
2、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编 写 。本 文 件 由 内 江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管 理 。本 文 件 由 隆 昌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起 草 。本 文 件 由 内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批 准 发 布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叶 拥 军 、 李 林 芝 、 喻 水 云 、 程 鹏 、 钟 肃 灵 、 刘 峰 、 唐 新 、 文 一 惠 。本 文 件 于 2020年 10月 26日 发 布
3、 , 于 2020年 11月 1日 实 施 。 DB5110/T 29-2020 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隆 昌 土 陶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隆 昌 土 陶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产 品 分 类 、 生 产 技 术 管 理 、 技 术 要 求 、 检 验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 贮 存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隆 昌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生 产 的 隆 昌 土 陶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4、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4806.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陶 瓷 制 品GB 31604.2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接 触 材 料 及 制 品 镉 迁 移 量 的 测 定GB 31604.3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接 触 材 料 及 制 品 铅 的 测 定 和 迁 移 量 的 测 定GB/T 3299 日 用 陶 瓷 器 吸 水 率 测 定 方 法 ( G
5、B/T 3299-2011,ASTM C 373:1988 NEQ)GB/T 3300 日 用 陶 瓷 器 变 形 检 验 方 法GB/T 3301 日 用 陶 瓷 的 容 积 、 口 径 误 差 、 高 度 误 差 、 重 量 误 差 、 缺 陷 尺 寸 的 测 定 方 法GB/T 3302 日 用 陶 瓷 器 包 装 、 标 志 、 运 输 、 贮 存 规 则GB/T 3303 日 用 陶 瓷 器 缺 陷 术 语QB/T 1222-1991 普 通 陶 器 缸 类QB/T 3732.3-1999 普 通 陶 器 包 装 坛 类3 术 语 和 定 义 GB/T 3303中 界 定 的 以 及
6、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裂 纹 ( 干 惊 )土 陶 出 现 的 开 口 裂 纹 。3.2 欠 火土 陶 未 达 到 规 定 的 烧 成 温 度 , 其 釉 面 尚 未 熔 融 。3.3 风 惊 ( 风 丝 ) 2 土 陶 冷 却 时 出 现 的 细 裂 纹 。3.4 杂 质 爆由 杂 质 引 起 的 爆 裂 。4 产 品 分 类 和 质 量 分 等4.1 按 产 品 形 状 分 类按 产 品 形 状 可 分 为 缸 、 坛 、 罐 。4.2 按 容 量 分 类 缸 、 坛 、 罐 类 产 品 按 容 量 分 为 小 型 、 中 型 、 大 型 , 具
7、体 见 表 1。表 1 产 品 容 量 分 类 表规 格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缸 类 ) 容 量 , L 20 20 120 120( 坛 、 罐 类 ) 容 量 , L 10 10 24 244.3 按 产 品 外 观 质 量 分 等产 品 按 外 观 质 量 分 为 优 等 品 和 合 格 品 。5 生 产 技 术 管 理 5.1 选 土 制 泥选 取 细 腻 、 吸 水 性 强 的 黏 土 , 除 去 杂 质 , 加 上 适 量 的 紫 岩 泥 , 将 土 块 破 碎 , 过 筛 , 配 水 搅 拌 均 匀 至细 腻 糕 状 。5.2 制 坯将 泥 坯 放 入 模 具 内 , 采
8、用 单 刀 挤 压 或 滚 压 的 方 式 成 型 、 打 磨 。5.3 上 釉将 釉 料 加 水 调 成 浓 度 为 46% 52%的 溶 液 , 均 匀 浇 淋 在 胎 坯 上 。5.4 装 窑 烧 制把 上 釉 ( 或 不 上 釉 ) 的 胎 坯 烘 干 后 , 按 不 同 规 格 装 入 窑 车 中 , 相 互 要 有 间 隙 , 将 窑 车 推 入 假 窑 , 在 120 150 再 次 烘 干 后 进 入 主 窑 , 通 过 预 热 、 烧 成 、 冷 却 等 环 节 烧 制 为 成 品 , 整 个 烧 制 过 程 约 54小 时 。5.5 出 窑 检 验将 凉 后 陶 器 取 出
9、 。 外 观 检 测 , 有 无 变 形 、 起 泡 、 过 烧 、 裂 纹 、 欠 火 、 风 惊 、 杂 质 爆 、 缺 釉 等 缺 陷 ;铁 锤 敲 击 , 有 无 嘶 哑 、 闷 声 ; 用 水 试 压 , 有 无 渗 漏 。6 技 术 要 求6.1 外 观 质 量 DB5110/T 29-2020 3 6.1.1 缸 类 产 品 外 观 质 量 按 照 表 2 规 定 范 围 分 等 , 并 须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优 等 品 每 件 产 品 不 得 超 过 4 种 缺 陷 ;b) 合 格 品 每 件 产 品 不 得 超 过 6 种 缺 陷 ;注 : 凡 缺 陷 尺 寸
10、小 于 规 定 的 50%不 作 一 项 缺 陷 计 算 ; 若 单 件 产 品 只 有 一 种 缺 陷 时 , 缺 陷 尺 寸 ( 风 惊 除 外 ) 可 放 宽 50%。表 2 缸 类 外 观 质 量 分 等 表 表 2 表 3序 号 缺 陷名 称 产 品类 型 优 等 品 合 格 品1 底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内 底 裂 : 总 长 50总 长 70总 长 90 内 外 底 裂 各 限 : 总 长 200总 长 350总 长 400外 底 裂 可 放 宽 50% 最 长 一 条 不 超 过 总 长 的 70%2 底 周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总 长
11、80总 长 120总 长 150 总 长 400总 长 500总 长 600限 1条3 底 角 裂(长 、 宽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总 长 40总 长 50总 长 60 总 长 150总 长 200总 长 250限 1条4 沿 裂(长 度 )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总 长 10总 长 15总 长 20 沿 裂 延 伸 到 缸 体 的 长 度 不 超 过 缸 高的 15%无 哑 声 , 内 外 各 限 1条5 身 裂(长 、 宽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长 40, 宽 2, 限 3条长 60, 宽 2, 限 3条长 80, 宽 2, 限 3条 长 200,宽 4长 300,宽 4
12、长 400, 宽 4密 集 小 裂 缝 (小 型 长 不 超 过 10, 中 、 大 型长 不 超 过 20)的 分 布 不 超 过 内 表 面 的 1/6 密 集 小 裂 缝 不 严 重6 粘 痕(面 积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总 面 积外 表 面 300,内 表 面 150外 表 面 500,内 表 面 300外 表 面 1000,内 表 面 400 不 太 严 重深 度 不 超 过 缸 体 壁 厚 的 1/4 7 磕 碰(面 积 )mm(高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口 部 面 积 150 200 450 足 部 高 度 30 40 50 不 太 严 重口 部 限 1处 ,
13、足 部 限 2处8 坯 爆(面 积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不 允 许 不 穿 通 4 续 表 2 6.1.2 坛 、 罐 类 产 品 外 观 质 量 按 照 表 3 规 定 范 围 分 等 , 并 须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优 等 品 每 件 产 品 不 得 超 过 3 种 缺 陷 ;b) 合 格 品 每 件 产 品 不 得 超 过 5 种 缺 陷 。表 3 坛 、 罐 类 外 观 质 量 分 等 表 序 号 缺 陷名 称 产 品类 型 优 等 品 合 格 品9 熔 洞(直 径 )mm 小 型中 型 5, 限 3个 以 内 不 穿 通大 型 10, 限 4个 以 内10 杂 质
14、 爆(直 径 )mm 小 型中 型 7, 限 2个 以 内 不 穿 通大 型 15, 限 2个 以 内11 欠 火 各 型 不 允 许 不 太 严 重12 色 泽 各 型 色 泽 基 本 一 致 色 泽 偏 差 不 太 严 重13 变 形 各 型 不 超 过 口 径 的 4%身 部 不 明 显 不 严 重 14 缺 釉(面 积 )mm 小 型 总 面 积内 釉 面 不 允 许 , 外 部 不 超 过 外 釉面 的 1% 不 太 严 重中 型 内 釉 面 不 超 过 0.5%, 外 部 不 超 过外 釉 面 的 1%大 型 内 釉 面 不 超 过 1%, 外 部 不 超 过 外釉 面 的 2%1
15、5 风 惊(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 不 允 许 无 哑 声 , 不 严 重大 型 不 允 许 序 号 缺 陷名 称 产 品类 型 优 等 品 合 格 品1 底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不 超 过 直 径 的 13%, 裂 宽 1.0不 超 过 直 径 的 14%, 裂 宽 1.5不 超 过 直 径 的 15%, 裂 宽 1.5 不 超 过 直 径 的 36%不 超 过 直 径 的 38%不 超 过 直 径 的 40%2 底 周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不 超 过 周 长 的 13%不 超 过 周 长 的 14%不 超 过 周 长 的 15% 不 超 过 周
16、 长 的 36%不 超 过 周 长 的 38%不 超 过 周 长 的 40%3 身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30 40 50 90 120 150 4 沿 裂(长 度 )mm 各 型 颈 条 内 限 40颈 上 部 、 外 部 不 许 可 裂 纹 不 到 坛 身 DB5110/T 29-2020 5 续 表 3 6.2 容 量 误 差不 低 于 标 称 容 量 。6.3 裂 穿 和 渗 漏优 等 品 不 得 有 裂 穿 和 渗 漏 现 象 , 合 格 品 允 许 经 修 理 后 不 得 有 渗 漏 现 象 。6.4 理 化 要 求产 品 理 化 要 求 见 表 4, 铅 、 镉
17、 溶 出 量 仅 适 用 于 盛 装 食 品 用 土 陶 。 序 号 缺 陷名 称 产 品类 型 优 等 品 合 格 品5 底 角 裂(长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30, 裂 宽 1.0, 限 2处 以 内 40, 裂 宽 1.5, 限 2处 以 内 50, 裂 宽 1.0, 限 2处 以 内 不 太 严 重6 口 部变 形(长 度 )mm 各 型 不 超 过 口 径 的 5% 不 超 过 口 径 的 10%7 磕 碰(面 积 )mm 2 小 型中 型大 型 总 面 积 100, 深 度 3mm总 面 积 250, 深 度 5mm总 面 积 400, 深 度 8mm 总 面 积 500
18、, 深 度 5mm总 面 积 1200, 深 度 8mm总 面 积 2000, 深 度 10mm8 欠 火 各 型 不 明 显 不 太 严 重9 火 刺(面 积 )mm2 各 型 不 超 过 体 表 面 积 的 1/3 不 太 严 重10 坯 爆 各 型 身 部 、 肩 部 不 许 可 不 太 严 重11 坯 泡(高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4, 限 2处 5, 限 2处 6, 限 2处 10, 限 4处 11, 限 4处 12, 限 4处12 色 泽 各 型 色 泽 基 本 一 致 色 泽 偏 差 不 太 严 重 12 粘 疤(面 积 )mm2 小 型中 型大 型 外 部 400,
19、内 部 200外 部 700, 内 部 300外 部 1000, 内 部 400 外 部 1200, 内 部 600外 部 2100, 内 部 900外 部 3000, 内 部 120013 身 部变 形(深 度 )mm 小 型中 型大 型 10 12 15 20 25 3014 熔 洞(直 径 )mm 各 型 8, 限 3处 以 内 15, 限 5处 6 表 4 产 品 理 化 要 求项 目 单 位 要 求吸 水 率 10.0铅 ( Pb) 溶 出 量 mg/L 1.0镉 (Cd)溶 出 量 0.257 检 验 方 法7.1 外 观 质 量 检 验7.1.1 外 观 缺 陷 外 观 缺 陷
20、中 的 口 径 误 差 、 高 度 误 差 、 缺 陷 尺 寸 的 测 定 按 GB/T 3301 的 规 定 执 行 。7.1.2 变 形 检 验按 GB/T 3300 的 规 定 执 行 。7.1.3 其 他 检 验按 GB/T 3303、 QB/T 1222(缸 类 )、 QB/T 3732.3(坛 、 罐 类 ) 的 规 定 , 采 用 目 测 产 品 进 行 检 验 有 无欠 火 、 风 惊 、 杂 质 爆 、 缺 釉 等 缺 陷 。7.2 容 量 的 测 定采 用 称 重 法 测 定 。7.3 裂 穿 和 渗 漏 先 用 目 测 和 敲 击 方 法 检 测 是 否 有 裂 穿 现
21、象 , 然 后 注 满 水 保 持 30 min 不 得 有 渗 漏 现 象 。7.4 理 化 要 求7.4.1 吸 水 率 检 验按 GB/T 3299 的 规 定 执 行 。7.4.2 铅 、 镉 溶 出 量 检 验按 GB 31604.24、 GB 31604.34 的 规 定 执 行 。8 检 验 规 则8.1 检 验 分 类 产 品 检 验 分 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 。8.1.1 出 厂 检 验出 厂 检 验 项 目 为 本 文 件 第 6 章 “ 技 术 要 求 ” 中 6.1、 6.2、 6.3规 定 的 内 容 。8.1.2 型 式 检 验型 式 检 验 项 目
22、为 本 文 件 第 6 章 规 定 的 全 部 内 容 。 在 不 改 变 生 产 技 术 条 件 下 , 吸 水 率 、 铅 、 镉 溶 出 量的 测 定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 若 有 一 项 不 合 格 , 则 该 批 产 品 综 合 判 定 为 不 合 格 。 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亦 应 进 行型 式 检 验 : DB5110/T 29-2020 7 a) 新 产 品 定 型 时 ;b) 原 材 料 和 工 艺 有 重 大 变 动 时 ;c) 长 期 停 产 , 再 次 投 入 生 产 时 ;d) 质 量 监 管 部 门 提 出 型 式 检 验 要 求 时 。8.2 抽 样 规 则8.2.1 出 厂 检 验按 每 个 产 品 逐 一 检 验 。8.2.2 型 式 检 验按 检 验 机 构 要 求 抽 样 。 9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 贮 存按 GB/T 3302 的 规 定 执 行 。 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