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200.20 CCS X 24 5106 四川省(德阳市) 地方 标准 DB 5106 /T 07 2020 地理标志产品 罗江花生加工技术规范 2020 - 12 - 18 发布 2020 - 12 - 18 实施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5106 /T 07 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 2 5 原料要求 . 2 6 加工工艺 . 2 7 产品质量要求 . 3 8 检验规则 . 4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4 附录 A (规范性) 罗江花生地理标
2、志 保护范围 . 6 DB 5106 /T 07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 GB/T 17924 2008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德阳市罗江区花生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德阳市 罗江区花生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江、刘波、姚帅、邓智俊、张娟、黄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 5106
3、 /T 07 2020 1 地理标志产品 罗江花生加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罗江花生加工技 术规范 的地理 标志保护范围、原料要求、加工工艺、产 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和 标签标志 、 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罗江花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2 花生 GB 2721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
6、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DB 5106 /T 07 2020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罗江花生 luojiang peanut 罗江花生是指源自产地范围内的以天府 3号、 5号品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浸泡、煮 制、烘烤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带壳花生食品。 4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保护范围,为德 阳市罗江区
7、行政区(见附录 A)。 5 原料要求 花生 5.1 源自产地范围内的花生,花生品种为天府 3号、 5号,质量应符合 GB/T 1532的规定。 生产用水 5.2 产地范围内 50m以下地下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食用盐 5.3 应符合 GB 2721的要求。 6 加工工艺 工艺流程 6.1 选料 浸泡 清洗 煮制 焖制 烘烤 成品。 加工要点 6.2 6.2.1 浸泡 采用常温自然浸泡,浸泡时间 72小时,当浸泡水温超过 25时换水。 6.2.2 煮制 沸水下煮制 8分钟 至 10分钟。 6.2.3 焖制 置入容器焖制 24小时。 6.2.4 烘烤 采用三段式烘烤,烘烤时间 7
8、2小时,至水分降至 5%以下。 DB 5106 /T 07 2020 3 7 产品质量要求 感官要求 7.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滋味、气味 咸淡适中,酥脆适口,不油不腻,回 味香甜,不应有酸败等异味 取适量样品,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盒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嗅其气味, 品其滋味,霉变粒以粒数比计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霉变粒 % 2.0 GB 19300 理化项目 要求 7.2 理化项目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理化项目要求 项 目 要求 检 验 方 法 水分 /( g/100 g) 5 GB 5009.3 蛋白质 /
9、( g/100 g) 25 GB 5009.5 含盐量(以 NaCl计) /( g/100 g) 0.6 2.3 GB 5009.44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 g) 0.50 GB 5009.227 酸价(以脂肪计)( KOH) /( mg/g) 3 GB 5009.229 黄曲霉毒素( B1) /(g/kg) 20 GB 5009.22 微生物限量 7.3 7.3.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 7.3.2 大肠菌群、霉菌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要求 检 验 方 法 大肠菌群( CFU/g) n=5, c=2, m=10, M=10
10、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 CFU/g) 25 GB 4789.15 污染物限量 7.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 7.5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7.6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 DB 5106 /T 07 2020 4 食品添加剂 7.7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 净含量要求 7.8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 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8.1 出厂检验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大肠菌群、净含量指标。 型式检验 8.2 正常情
11、况下每半年检验 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 b) 产品投产鉴定前; c) 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d) 相关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检验组批和抽样 8.3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每批产品用于检验的抽样量不得少于 2kg, 且独立包装不少于 12个。 判定原则 8.4 8.4.1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4.2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对 不符合项复验,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
12、中如仍有指标不符合 本文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品。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签标志 9.1 9.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9.1.2 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的规定,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包装 9.2 9.2.1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内包装材料是聚乙烯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 外包装材料是尼龙 /聚丙烯复合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运输包装材料是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9.2.2 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不易散包。 运输 9.3 DB 5106 /T 07 2020 5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蓬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贮存 9.4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 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 10cm以上,离墙 2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 DB 5106 /T 07 2020 6 A A 附录 A (规范性) 罗江花生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图 A.1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罗江花生的保护范围。 图 A.1 罗江花生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