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5105 四川省(泸州市) 地方标准 DB 5105/ T21 2020 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 (报批稿) 2020 - 1 - 2 发布 2020 - 3 - 1 实施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05/ T20 XXXX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改造基本原则 . 4 5 改造要求 . 4 6 改造程序 .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 .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外 墙、透明幕墙
2、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 . 1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屋面节能隔热绿化改造 . 15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集中式空调节能改造 . 17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分散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 19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 20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改造 . 22 附录 H(资料性附录)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 . 23 附录 I(资料性附录) 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 . 25 DB5105/ T20 XXXX II 前 言 为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创建 节 约型 公共 机构 示范单位 ,规范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 能改造活动,提高能源利
3、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根据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文湘、韦万刚、罗夏、袁亮、景成相、冯超 。 DB5105/ T20 XXXX 1 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 1 范围 1.1 本 规范 规定了泸州市公共机构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改造要求、改造程 序等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泸州市公共
4、机构既有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建设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1957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29540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T 7190.1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GB /T 7190.2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 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
5、能效等级 GB 37479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2021.3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1455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GB 2145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30255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7478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5501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8377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
6、率等级 GB 30717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5502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8379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30531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1456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2021.2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9539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36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5105/ T20 XXXX 2 GB 50366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7、 5037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7106 建筑外 门 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4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21086 建筑幕墙 建标 157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JGJ 13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203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规
8、范 JGJ 14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BJ 51/T009 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 51/T084 四川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 DBJ 5l/T0I7 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 DBJ 51/T058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 033 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 DB 51/5033 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 51/5067 四川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机构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节能改造 在 确保结构安全和既有建筑的室内环境以及
9、室内人员舒适度 的前提下,通过 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 用能设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增设必要的设备,达到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的的改造 。 3.3 围护结构 指 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的总称,如 外墙(含非透明幕墙、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屋面(第五 立面)、外门窗(含透明幕墙、不封闭阳台门)、遮阳隔热设施 、 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地面以及供暖 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的隔断与楼板等。 DB5105/ T20 XXXX 3 3.4 建筑设备 指暖通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等设备和系统。 3.5 附属用房设备 指厨房、信息机房、车库等。 3.6 第五立面 在建筑学领域,屋顶被称为“第五
10、立面”。(建筑节能与绿建评价标准要求在建筑屋面进行新材料、 清洁能源利用,采用绿色屋顶等方式对第五立面节能隔热改造。) 3.7 传热系数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为单位温差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 3.8 热惰性 受到波动热作用时,材料层抵抗温度波动的能力,用热惰性( D)来描述。 3.9 太阳得热系数 在照射时间内,通过 玻璃、门窗或透光幕墙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与投射到玻璃、门窗或 透光幕墙构件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 3.10 冷水机组 一种通过蒸汽压缩循环达到降低液体工质温度的机组,液体工质能够流过热交换器达到对空气或设 备降温的目的。 3.11 空气调节器
11、一种向封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空气的设备。它主要包括制冷系统自己空气循环和 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加湿和通风装置。 3.12 DB5105/ T20 XXXX 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一台或数台风冷室外机可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单一制冷循环系 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空气。 3.13 热泵性能系数 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热泵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制热消耗的功率之比。 3.14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数 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 的表示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
12、值。 3.15 制冷能效比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空调制冷量与制冷消耗的功率之比。 3.16 照明功率密度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 方米( W/m2)。 3.17 太阳能保证率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占系统总负荷的百分比,按照泸州市的年太阳辐射量,应属于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4 中的第类资源一般区,太阳能保证率 应符合第类太阳能资源一般区的相关规定。 3.18 空气源热泵 以空气为低位热源的热泵。通常有空气 /空气热泵、空气 /水热泵等形式。 3.19 静态投资回收期 简称回收
13、期,是指在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情况下,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 需要的全部时间(不包括建设期在内)。 DB5105/ T20 XXXX 5 4 改造基本原则 4.1 应结合 经济 和 社会发展 ,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骤实施。 4.2 应统筹兼顾节能改造效果和投资效益,不应改变建筑功能、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装饰装修标准。 4.3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结构加固、防火、维 修和装修等改造时应同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投 资与结构加固、防火、维修和装修等改造投资应分别考虑,节能改造投资应包括由于节能改造造成的装 修、防火、防水等恢复费用。 4.4 节能改造静态投资
14、回收期不应超过建筑物能够继续安全使用的年限。综合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 期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单项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 4.5 对安全使用年限不足 10 年且在使用年限内 不能 收回节能改造投资的办公用房,不应再单独考虑进 行节能改造。 4.6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号)要求,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4.7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 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改造要求 5.1 围护结构 5.1.1 围护结构 改造包括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 改造;
15、 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 改造 ; 屋面节能隔热绿化 等。 5.1.2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 判定 原则 : 1 当 结构加固、维修、防火等改造时应同时进行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 2 当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隔热性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内表面温度要求时,宜 进行节能改造 , GB 50176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A 表 A.0.1, GB 50176 及 DBJ 51/T058 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
16、.1.3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 1 外 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进行节能改造后,热工性能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 GB 50189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 规定 , GB 50189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A 表 A.0.2, GB 50189 及 DBJ 51/T058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 2 所采用的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中 的规定。建筑构造的防火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
17、016 的规定 。 DB5105/ T20 XXXX 6 5.1.4 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 1 施工前应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 51/5033 的规定。 2 外墙采用可粘结工艺的外保温改造方案时,应检查基墙墙面的性能。粘结类保温系统,不能直 接粘在墙砖或涂料面上,基墙墙面应满足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要求及相关规定。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外墙外保温工程
18、技术规 程 JGJ 144 的要求。 5.1.5 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 判定原 则 : 1 外窗及透明幕 墙的传热系数低于 现行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4 中规 定的 2 级,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低于 现行 建筑幕墙 GB/T 21086 中规定的 2 级; 2 外窗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 中规定的 4 级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 GB/T 21086 中规定的 1 级; GB/T 7106 及 GB/T 21086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19、3 除北向外,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大于 0.50; 4 屋面透光部分的太阳得热系数大于 0.50; 5 除超高层及特别设计的透明幕墙外,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窗面积的 30%,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 积低于幕墙总面积的 12%。 5.1.6 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 1 外窗、透明幕墙和屋 面透光部分进行节能改造后, 热工性能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 规定, GB 50189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A 表 A.0.3, GB 50189 及 DBJ 5
20、1/T058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 2 外窗改造时所选 外窗的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 中规定的 6 级。 5.1.7 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 51/5033 的规定。 5.1.8 屋面 应 实施防水、保温隔热 和 绿化一体化改造,减少屋面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下造成的损伤,增 强 保温隔热效果,实现海绵效应,并美化城
21、 市第五立面。 5.1.9 屋面绿化 前应对建筑的荷载进行计算,在保证建筑整体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 。 应 采用所需屋 面荷载小、易维护或免维护的植物 。 绿植工艺处理 应 考虑海绵城市理念,通过合理滞留、蓄存、净化和 利用雨水,符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 相关 技术规范。 符合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5105/ T20 XXXX 7 DBJ 51/T009 和四川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 DBJ 51/T084 的规定。 5.2 装饰装修 5.2.1 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同时考虑节能因素。当办公用房的装饰装修影响建筑节能效果时,应进行装修 节能改造。 5.2.2 当外墙
22、传热系数不符合要求且不宜做外墙外保温时,应采取外墙内保温措施。 5.2.3 外墙面装修节能改造时,除太阳能集热墙等功能需求外,饰面层应限制采用玻璃幕墙。 5.2.4 建筑 内廊两侧为非透明墙体时,宜视建筑物的进深、外窗及层高等情况在墙体上增设透明构件, 使内廊间接自然采光;不毗邻外墙的房间,宜全部或部分采用玻璃隔墙或玻璃门,使其间接自然采光。 5.2.5 无特殊功能需要,吊顶应避免对灯具照度产生不利影响。 5.2.6 用电线路没有实行空调、插座和照明分线处理 的 ,应实施分线改造, 并实行分项 分区 计量。 5.3 建筑设备 5.3.1 建筑设备节能改造主要包括集中式空调系统、分散式空调系统、
23、照明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和 电梯节能改造等。 5.3.2 集中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1 累计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 2 不 能 正常使用或运行 明显 不节能; 3 所使用的工质不符合 节能 环保要求; 4 当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冷源设备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效率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 规 定, GB 50189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B 第 B.0.1-B.0.3 条 , GB 50189 及 DBJ 51/T058 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24、件 ; 5 对于采用集中式冷源的,当 冷源入口处没有设置冷量计量装置时,应进行相应的改造。 5.3.3 集中式空调系统 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 集中式空调系统改造时,宜计算分析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优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水系 统和风系统设计。 2 集中式空调设备的容量和台数的选择应合理搭配,应能适应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 分负荷要求。机组不宜少于两台,且同类型机组不宜超过 4 台;当小型工程仅设一台时,应选调节性 能优良的机型,并能满足建筑最低负荷的要求。 3 更换 的集中式空调要达到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7、溴化锂吸收式 DB5105/ T20 XXXX
25、 8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9540、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GB /T 7190.1 或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 GB /T 7190.2 等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 2 级 指标值 或相关要求 。 4 改造后 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冷源设备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效率 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 规定, GB 50189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B 第 B.0.4-B.0.6 条 , GB 50189 及 DBJ 51/T058
26、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5.3.4 集中式空调系统 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1 制冷设备、制冷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78 中的相关规定。 2 重新布置风管或水管,及更换风机或水泵时,风管、水管、风机、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78 中的相关规定。 3 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3.5 分散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1 累计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 2 不 能 正常使用或运行 明显 不节能; 3 所使用的工质不符 合 节能
27、环保要求; 4 空调额定制冷能效比( EER)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6、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7479、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 GB 21455 中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 或相关 要求 。 5 采用多联式空调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IPLV(C))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21454 中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 或相关 要求 。 5.3.6 分散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 更换或改造后的空调器 额定制冷能效比( EER)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
28、空气调节机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7479 能耗限定值, 以及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GB 21455 中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 或相关 要 求 。 2 更换或改造后的多联式空调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IPLV(C))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21454 中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 或相关 要求 。 5.3.7 分散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1 制冷设备、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78 中的 相关规定。 2 空调
29、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B5105/ T20 XXXX 9 5.3.8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当照明系统存在下列情况时,宜进行节能改造。 1 照明功率密度值 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规定的限值, GB 50034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B 表 B.0.3, GB 50034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2 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 3 未合理利用自然光的照明系统; 4 照明光源未使用高效节能灯具。 5.3.9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 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30、标准 GB 50034 规定的限值, GB 50034 中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B 表 B.0.3, GB 50034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2 光源应采用 LED 高效节能灯具,并达到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5、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7478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或相 关 要求 ; 3 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4 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根据照明需求使用分时开关、分段功率调节、声控、雷达等控制。 5.3.10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照明系统的改造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
31、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和建 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 的要求。 5.3.11 太阳能光伏系统改造判定原则: 1 节能改造时,有条件的应同时进行太阳能光伏系统改造; 2 在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 应 同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在进行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改造时, 应 同时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设或改造; 3 室外景观照明、道路照明等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作为电能供给。 5.3.12 太阳能光伏系统改造设计要求: 1 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规划、建设、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技 术规范 JGJ 203 的规定。 2 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光
32、电转换效率:晶体硅电池不应低于 8%,薄膜电池不应低于 4%。 5.3.13 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1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 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达到设计要求。 2 连接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电网的专用低压开关柜应有醒目标识。标识的形状、颜色、尺寸和 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 的规定。 DB5105/ T20 XXXX 10 5.3.14 电梯 累计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的 应 进行节能改造, 电梯改造应满足现行四川 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 DBJ51T 033 的要求 , DBJ51T 033 最新 版本(
33、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 5.3.15 多台电梯集中使用应具备群控功能。 5.3.16 配电变压器平均负载率不应长期低于 20%。配电变压器应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 GB 20052 中油浸式和干式配电变压器空载和负载 2 级以上能耗等级 要求 。 5.3.17 办公区域使用非节水龙头和水箱的,应实施节水改造 。 新装 或 改造后的 用水 器具应符合水嘴 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5501、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8377、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30717、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5502 和 便器
34、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28379 等标准 要求 。 5.3.18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的供水压力;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可采用减压措施,使其压 力不大于 0.20MPa。月均取水量 2000 吨以上的用水单位应适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 5.3.19 除特殊需要外,不应加设公共浴室。 5.3.20 其他 设施 设备节能改造选用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 5.4 附属用房设备 5.4.1 附属用房设备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厨房、信息机房、车库等附属用房的设备节能改造。 5.4.2 厨房炊事用水、用气、冷库等应采取节能措施,厨房排油烟设备应便于定期清
35、理,进排风气流 组织应合理布置,热水加热设备应有相应的保温措施及自动温控装置。 5.4.3 厨房燃气灶具的热效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531 中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的规定。 5.4.4 厨房电磁灶具 额定功率小于等于 3.5kW 的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 GB 21456 中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2 级的规定;额定功率大于 3.5kW 的大功率电磁灶的热效率应 满足表 5.4.1 中的规定。 表 5.4.1 大功率电磁灶能效限定值 额定功率 热效率 % 3.5kW额定功率 8kW 87 8kW额定功率 18kW 90 18kW
36、额定功率 35kW 93 5.4.5 厨房各式电冰箱、冰柜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DB5105/ T20 XXXX 11 GB 12021.2 中能效等级 2 级的规定。 5.4.6 厨房吸油烟机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9539 中能效等级 2 级的规定。 5.4.7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当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存在下列情况时,宜进行节能改造。 1 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 5m3 时,除电力管理鼓励用电 , 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采用直接 电加热热源的情况; 2 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名
37、义工况 和规定下的效率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及现行 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 规定 , GB 50189 中 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C 第 C.0.1 条 , GB 50189 及 DBJ 51/T058 最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优先选择 燃气锅炉、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或太阳能热水系统等清洁供热系 统; 3 采用空气源热 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 10kW 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 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 COP) 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 及现行
38、 四川 省标准 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 51/T058 的规定, GB 50189 中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 C 第 C.0.2 条, GB 50189 及 DBJ 51/T058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4 所使用的燃料或工质不符合 节能 环保要求; 5 有条件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 的 。 5.4.8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优先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时, 其性能系数应不低于 附录 C 表 C.0.2 规定的值。 2 更换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锅炉及加热设备时
39、,更换后的设备应具有根据设定供水温度自动调节的 功能。 3 增设或改造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4 中资源一般区的规定,太阳能保证率应大于等于 30%。 5.4.9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使用的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4.10 信息机房的空调系统在过渡季和冬季 应 利用天然冷源。 信息机房的空调系统经改造在过渡季和 冬季利用天然冷源 时 ,其能源消耗应较改造前降低 20%以上。 5.4.11 信息机房专用空调机组能效比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 率等级 GB 19576 中的能源效率等级
40、指标 2 级的规定 。 5.4.13 车库机械通风系统应有自动控制风机启闭的措施。 5.4.14 洗车用水应采用循环水或 雨 水。 DB5105/ T20 XXXX 12 5.5 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 5.5.1 当监测与控制系统存在下列情况时,宜进行节能改造。 1 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 2 已有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求; 3 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改造; 4 监测与控制系统配置的传感器、阀门及配套执行器、变频器等的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设计、产品 说明书及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3
41、中的有关规定,或准确性及工作 状态不能满足要求。 5.5.2 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总体 要求: 1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实时采集数据,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与节能相关的数据应能至少保 存 24 个月。 2 系统改造应具备节能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开放性、兼容性和扩展性。 3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实现对能源消耗的分类、分项、分级计量。 4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基本数据采集项应包括:建筑名称、建筑地址、建设年代、建筑层数、建筑 功能、建筑总面积、空调面积、建筑空调系统形式、建筑外墙材料形式、建筑外墙保温形式、建筑外窗 类型、建筑玻璃类型、窗框材料类型、经济指标(电价、水价、气价、热价)、办公人员人数、
42、填表日 期、监 测与控制系统工程验收日期。 5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分类采集指标应包括:电量、水耗量、燃煤量、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其它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油、可再生能源等供应量)。 6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分项指标应包括:空调系统、照明、插座、动力系统(电梯、水泵等)、特殊 区域用电、生活热水等。 5.5.3 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对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在同一建筑中宜根据建筑的功能、归属等情况,分区、分系统、分层、 分户进行计量。集中式空调系统的能耗数据监测应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和集中供冷耗冷量。 冷热站是空调系统中制备、输配冷量的设备总称,主要包括水
43、冷 /风冷机组、冷冻泵(一次冷冻泵、二 次冷冻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泵、冷却塔风机等;空调末端是指可单独测量的所有空调系统末端, 包括全空气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区域的排风机组、风机盘管和分体式空调器等。对于集中式空调系统, 应能根据负荷变化要求、系统特性或优化程序进行运行调节,降低部分 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通风和 空调系统能耗。对分散式空调系统的能耗数据监测主要包含空调末端用电。 5.5.4 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对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能耗监测数据应包括办公区域的照明用电和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照明控 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照明系统与遮阳系统宜具
44、备联动控制功 能;经济技术合理时,办公区域宜采用照明调节控制;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库 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DB5105/ T20 XXXX 13 5.5.5 插座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对插座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包括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若空 调系统末端用电不可单独计量,空调系统末端用电应计算在插座系统子项中。 5.5.6 动力系统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对动力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包括电梯用电(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水泵用电(包 括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
45、中水泵等)、通风机用电(除 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如车库通风机,厕所排风机等)。 5.5.7 特殊区域用电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特殊区域用 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的用电设备的耗电量,特殊用电的特点是能耗密度高、占 总电耗比重大的用电区域及设备。特殊用电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电热 水器或其它特殊用电。 5.5.8 特殊区域用 水 的监测与控制设计要求: 对生活热水的监测与控制宜具备以下功能:热水出口压力、温度、流量显示;运行状态显示;顺序 启停控制;安全保护信号显示;设备故障信号显示;能耗量(燃煤、燃气或电力)统计记录;补水量统 计记录;热交换器按
46、设定出水温度自动控制进汽或进水量。 特殊区域用水包括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 池、健身 房、电热水器或其它特殊用水。 6 改造程序 6.1 总体要求 6.1.1 节能改造的主要程序包括节能诊断、制定方案、方案评审、改造实施、检测与评估。 6.1.2 节能改造前应 进行 节能诊断,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 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并由专业机构出具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 告应包括建筑物概况、诊断依据、节能分析、诊断结果、改造建议等内容。 6.1.3 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 合分析,选取和制定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方案设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