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20.30 CCS B 52 412 肇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12/T 062021 地理标志产品鲤 文鲤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Wen qing common carp 2021 - 01 - 21发布 2021 - 02 - 01实施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4412/T 06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 理标志
2、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肇庆市鼎湖区供销 合作社、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肇庆市高要区质量技术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蓉、张民、郑咏梅、张钊、蒙燕云、张庆珍、龙敏仪、谢俊刚、陈光志、叶 坤盛、蒙燕云、陆展峰、李敏福、卢剑娴。 DB 4412/T 06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鲤 文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鲤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养殖环境、种源、养殖方式、养殖技
3、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暂养。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规定批准保护的文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4、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文鲤 Wen qing common carp 在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现辖行政区域的特殊土质和水生态环境条件下,按特殊的养殖方式生产出 的具有独特外观和风味的鲤鱼。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文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 准的范围,即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养殖环境 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生长环境符合有关国家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要求。水深1.6 m2.0 m, 透明度10 cm,溶解氧6.0 mg/L,水生植物覆盖率70%。 6 种源 选自本地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鲤鱼育苗场。 DB 441
5、2/T 062021 2 7 养殖技术 鱼种放养 7.1.1 鲤鱼:每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每667投放规格为250 g/尾500 g/尾的鲤鱼鱼种30尾 40尾。 7.1.2 混养:每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每667投放规格为800 g/尾1000 g/尾的鳙鱼鱼种10尾 15尾、1 800 kg/尾2 000 g/尾的草鱼鱼种10尾15尾。 饵料 7.2.1 摄食池塘中天然生长或人工播种的水稻、马蹄仔、茨菰、芡实等。 7.2.2 人工投喂当年收获的稻谷。 捕捞 宜每年9月下旬至翌年1月下旬捕捞,起捕规格为1 000 g/尾1 500 g/尾。 环境、安全要求 疫病防控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用药及
6、排水不得污染环境。 8 要求 感官要求 头小,身体浑圆;出塘时背部黄绿色、腹部银白色、体侧略呈金黄色;肉质紧实,咀嚼滑韧,鲜美 肥滑。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粗脂肪,% 4.0 粗蛋白,% 17.5 安全卫生指标 按NY 5073 的执行。 9 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将整条鱼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肉眼观察, 清蒸品尝。 理化指标 DB 4412/T 062021 3 9.2.1 粗脂肪 按 GB 5009.6的规定执行。 9.2.2 粗蛋白 按GB 5009.5的规定执行。 10 检验规则 组批 以每一次交货量的
7、产品为一批。 抽样方法 按SC/T 3016的规定执行。 试样制备 用于理化、安全卫生指标检验的样品:至少取3 尾鱼清洗后,取侧线上部鱼体肌肉,绞碎混合均匀 后备用。试样量为400 g,分为二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作为留样。 检验分类 10.4.1 起捕上市检验 10.4.1.1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 10.4.1.2 起捕上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 10.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时; b) 养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
8、品质量时; c)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起捕上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判定规则 10.5.1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 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10.5.2 安全卫生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11 标志、运输与暂养 标志 DB 4412/T 062021 4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 行)和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运输与暂养 11.2.1 活鱼
9、运输与暂养应保证水中溶氧充足,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 11.2.2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DB 4412/T 062021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地理标志产品文鲤的保护范围为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现辖行政区域,见图A.1 图A.1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中蓝色西江河界与粉红色陆地界线包围部分为沙浦镇文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 4412/T 062021 6 参 考 文 献 1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8 号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 354 号 4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粤海渔函201173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