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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4 T 10-2021 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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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4 T 10-2021 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规范.pdf

    1、 ICS 91.140.80 CCS P41 4404 珠海市 地方标准 DB 4404/T 10 2021 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规范 Zhuhai municipal drainage facilities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specifications 2021 - 03 - 15 发布 2021 - 04 - 01 实施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404/T 10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排水管渠 . 2 4.1 一般要求 . 2 4.

    2、2 排水管渠巡查 . 3 4.3 排水管渠养护 . 5 4.4 排水管余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 6 4.5 排水管渠检查与评估 . 6 4.6 排水管渠修理 . 10 4.7 排水管渠封堵与废除 . 10 4.8 纳管管理 . 10 5 排水泵站 . 11 5.1 一般 要 求 . 11 5.2 泵站检查与 维护 . 11 6 应急预案 . 15 7 安全文明作业 . 15 7.1 一般规定 . 15 7.2 维护作业 . 15 7.3 井下作业 . 18 7.4 泵站安全管理 . 20 7.5 防护设备与用品 . 20 8 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 21 9 社会服务要求 . 22 附录 A(规范

    3、性) 排水管渠管养水平的评定 . 23 A.1 评定要求 . 23 A.2 评定方法 . 23 A.3 评定分级 . 23 A.4 市政排水管网单元划分 . 23 附录 B(规范性) 市政排水管渠设施状况常规检查与评分 . 25 附录 C(规范性) 市政排水泵站状况常规检查与评分 . 27 附录 D(规范性) 内业检查与评分 . 28 附录 E(规范性) 市政排水管渠内窥检测要求与评分 . 30 参考文献 . 32 DB 4404/T 10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

    4、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珠海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市水务局、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供 水排水管网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计朋、付朝晖、陆伟雄、谭庆俭、张琦、梁杰明、邹霁、曾文清、杨劲晖、 谭浪波、李晏婷、林宇泽、李颂东、黄泽强、温海奇、谭湘、吴胤寅、王宏宇、刘鑫蕊、何健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 4404/T 10 2021 III 引 言 为加强市政排 水设施的维护 工作,保证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使用功能,规范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 维修养护技术,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在制定的过程中,广泛调查研究,

    5、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结合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维修养护 的实际情况,借鉴了国内相关参考资料和技术规程。 DB 4404/T 10 2021 1 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的市政排水设施指市政排水管渠和泵站设施,规定了珠海市市政排 水设施管理养护的术语与 定义、管渠检查与维护、泵站检查与维护、档案与信息化理、应急预案、安全文明作业、社会服务要求 等。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居住小区及厂 区的雨、污排水管渠、泵站及其他附属设施 的管理养护 工作,不含排洪渠、污水处理设施。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6、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653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GB 2811 头部防护 安全帽 GB 3836.14 爆炸性环境 第 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 气体环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6095 安全带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50125-2010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 5972 起重机

    7、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CJJ 181-2012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CJJ 6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 68-2016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T 210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125-2010、 CJJ 68-2016界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水管渠 drainage pipe/drainage channel 收集、输送径流雨水、污水的管渠,包括管道(圆管、暗渠)、倒虹管、明渠、盖板沟及检查井、 雨水口、接户井、调蓄池等附属设施。 来源: CJJ

    8、 68-2016, 2.0.1 DB 4404/T 10 2021 2 3.2 排水户 sewerage users 向排水管渠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居民、工厂和单位。 来源: GB/T 50125-2010, 5.0.20 3.3 雨污混接 illicit connections between rainwater drainage pipes and sewerage pipes 分流体制地区由于雨、污水管道 错接,或分流制、合流制两种排水系统互通,造成的雨污水混接情 况。 3.4 防坠设施 fall prevention facility 安装在检查井内,用于防止人员坠落的装置,

    9、如:防坠网、防坠板等。 来源: CJJ 68-2016, 2.0.8 3.5 防蚊闸 mosquito rack 放置在雨水 口内的漏斗 型单向活动闸门板装置,用于防止蚊子、蟑螂、老鼠出入。 来源: CJJ 68-2016, 2.0.30 3.6 雨水篦 rainwater rack 安装在雨水口上部用于拦截杂物的装置。 来源: CJJ 68-2016, 2.0.6 3.7 拍门 flap gate 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口上设置的铰链连接的单向阀,防止水流倒灌。 来源: CJJ 68-2016, 2.0.36 3.8 接户井 service well 排水户管道接市政排水管道前

    10、的最后一座检查井,也称纳管井。 来源: CJJ 68-2016, 2.0.30 3.9 边沟 side ditch 设置在道路边的纵向人工沟渠,用于收集地表的雨水,断面有梯形、矩形或 U形等,有明沟和加盖 板的暗沟等形式。 3.10 倒 虹管 inverted siphon 遇到河道、铁路等障碍物,纵向呈 U形从障碍物下绕过的管道敷设形式。 来源: GB/T 50125-2010, 2.0.64 4 排水管渠 4.1 一般要求 4.1.1 排水管渠的养护单位应对排水管渠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周期性维护,使排水管渠保持好 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 4.1.2 排水管渠的养护单位应每季度随机抽取不

    11、少于各 10 个污水主管 和雨水管渠 节点(年度内不重 DB 4404/T 10 2021 3 复)内的水质、水量、水位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查检测,并应建立管理档案。 4.1.3 辖区排水管理部门应根据市排水主管部门要求核办区域范围内排水户的污 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可证,重点是工业区、餐饮、洗车、发廊、项目工地等排水户。 4.1.4 在分流制排水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对确已发生的雨污混流应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4.1.5 污水管道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宜高于设计充满度所对应的水位,经常高于设计充满度所对应的水 位的管段应做好档案管理。 4.1.6 排水管渠口径划分应符合 CJJ 68-2

    12、016中 表 3.1.6 的规定。 4.1.7 排水管渠养护宜采用机械作业。 4.1.8 排水管渠养护单位在每年汛期前、后,应完成对养护区域内的雨水管渠及附属设施的汛期检查、 清理疏通任务。 4.1.9 排水管渠 养 护作业应尽量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避开交通高峰期。在道路上维护维修作业, 宜安排在夜间进行,并及时安放护栏 、 警示标 志及告示 。 4.1.10 市政 排水管渠修理工程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类。大中修工程质量应 执行 GB 50268 规定的要求 ,小修工程质量 可 参照执行 GB 50268的规定。工程分类宜符合表 1的要求 。 表 1 排水管渠修理工程分

    13、类情况 工程种类 工程性质 工 程 规模 (万元) 小修工程 为保持排水功能和设施完整所进行的日常维修,包括管渠及附属设施发生 局部破损的修复工程及增设检查井、雨水口等 。 10 中修工程 以恢复排水原有功能或综合性修理为主的修理工程, 以及配合改善道路路面排水状况为主的局部工程 。 10 100 大修工程 以改善排水排放状况为主的局部工程,或排水设施的 翻修加固工程 。 100 4.2 排水管渠巡查 4.2.1 排水 管渠 养护 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4.2.2 日常巡查包括地面巡查和开井检查两部分。宜符合表 2和表 3的规定。 表 2 排水管渠地面巡查内容 巡查对象 巡查内容 频 次

    14、 管道、渠 箱 、 边 沟 管道是否塌陷 每 3日一次 是否存在违章占压 是否存在违章排放 是否存在私自接管 建设工地及周边排水设施巡视检查 是否存在淤积 盖板是否缺失或损坏 检查井 污水是否冒溢 每 3日一次 井框盖是否掉失或破损 井盖是否被埋没或违章占压 井盖是否发生位移 防坠设施是否完好 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存在突出、凹陷 DB 4404/T 10 2021 4 表 2 排水管渠地面巡查内容 (续) 巡查对象 巡查内容 频 次 检查井 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存在跳动或有声响 每 3日一次 井盖标识是否错误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施工 雨水口 路面是否积水 每 3日一次 雨水箅是否丢失或破损 防蚊闸是

    15、否丢失或破损 雨水箅是否填埋或违章占压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 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雨水箅孔眼是否堵塞 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 雨水箅是否被打开或发生位移 是否散发异味 过河倒虹管 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保护标志牌和安全提示牌字迹是否清晰完好 每 6 个月一次 过河倒虹管应重点检查河床覆土深度,河床覆土是否小于 1.0m 倒虹管两端水位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排放口 岸边式 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 每 3日一次 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是否破损 离岸式 是否存在拉网捕鱼、船只抛锚或工程等作业 字迹是否清晰,结构是否完好 闸门、阀门、拍门 标志 牌显 示是否清晰 每 3 个月一次 阀

    16、体和拍门处是否存有垃圾、杂物、锈蚀 门体承载构件是否变形 闸门行走支撑零部件是否存在腐蚀、缺损 丝杆、齿轮等传动部件润滑是否良好 启闭灵活性是否良好,运作是否正常 拍门门板密封性是否良好,是否有倒流现象 暗杆阀门的填料密封是否有效,渗漏水每分钟是否超过 30滴 表 3 排水管渠开井检查内容 巡查对象 巡查内容 频 次 检查井 井盖、链条和锁具是否缺损 每 3 个月一次 爬梯是否松散、锈蚀或缺损 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 脱落等 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 井底是否存在积泥 防坠设施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在垃圾、杂物等 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 截

    17、污井 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 每 3日一次 DB 4404/T 10 2021 5 表 3 排水管渠开井检查内容 (续) 巡查对象 巡查内容 频 次 截污井 井内是否存在淤积 每 3日一次 防坠设施是否完好 雨水口 雨水箅铰、链条是否损坏 每 3 个月一次 是否存在裂缝、渗漏、抹面剥落 是否存在积泥或杂物 是否存在积水 是否存 在雨污 混接、私接连管、井体倾斜、连管异常 网篮是否破损 防臭装置是否失效 4.3 排水管渠养护 4.3.1 排水管渠养护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排水管渠的清淤、疏通:清除排水管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管渠的正常使用功能; b) 检查井和雨水口的清捞:对检查井、截污井、

    18、雨水口等附属设施进行清理,对井筒、踏步、 井室、流槽等部位的损坏进行维修,保持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c) 井盖及雨水箅更换:对丢失或损坏的排水检查井井盖、井座胶垫和雨水箅进行补装和更换; d) 检查井防坠网更换:对丢失或损坏的防坠网进行补装和更换; e) 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通 过强制通风等手段,对 排水管渠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释放; f) 闸门、阀门和拍门更换:对丢失或损坏的闸门、阀门和拍门进行补装和更换, 保持正常使用 功能 ; g) 其他养护内容。 4.3.2 排水管渠内不得留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管渠、雨水口和各类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 设施类别

    19、 允许积泥深度 管渠 管径或渠道内高的 1/5 检查井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 50mm 无沉泥槽 主管径的 1/5 雨水口 有沉泥槽 管底以下 50mm 无沉泥槽 管底以上 50mm 边沟渠 任意截面 沟深的 1/7 4.3.3 排水管渠、检查井 和雨水口的养护频 率宜符合表 5 的规定,并结合巡查结果,合理安排清疏频 率,容易淤积的排水管渠,应适当增加。 表 5 管 渠、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养护频 次 管渠性质 管渠划分 检查井 雨水口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雨水、合流管渠(次 /年) 2 1 1 1/2 4 4 污水(次 /年) 2 1 1 1/2 4 4.3.4 检查井、雨水口、倒虹管、压

    20、力管、排放口等设施的养护除应符合 CJJ 68-2016 规定外, 当巡 DB 4404/T 10 2021 6 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并在 2h内更换; 发现井盖缺 失或损坏等事故后 ,排水管渠维护单位应当在事 故发现或接到投诉 2h 内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井盖更 换、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4.3.5 排水管渠养护单位应对养护质量进行控制,排水管渠完成清疏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表 6的规定。 表 6 排水管渠清疏养护后质量标准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方法 质量要求 管渠内残余污泥 QV检测、 CCTV检测、声呐检测 疏通后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或渠

    21、净高的 1/8。 检查井 目视、花杆和量泥斗检查 井壁清洁无结垢;井底不应有硬块,不得有积泥 。 工作现场 目视检查 现场作业围护要规范;工作现场污泥、硬块不落地;作业 面冲 洗干净 。 4.4 排水管余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排水管渠余泥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疏通作业完毕后,应 及 时撤离现场; b) 污泥处置场地距离较远需要采用中转站中转污泥时,中转场地应符合卫生、环保等要求; c) 采用吸污车吸泥或抓斗车抓泥时,污泥应直接由罐车装运;采用人工掏挖污泥时,宜采用罐 车、自卸卡车或污泥拖斗装运;当水运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水陆联运;

    22、d) 在运输过程中,宜保持密闭状态,做到污泥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e) 污泥运输车辆应加盖,并及时清洗保持整洁; f) 污泥运输车应在指定 地点卸倒 ,不得随意倾倒 ; g) 污泥在长距离运输前宜进行脱水处理,脱水过程可以在中转站进行,或送指定地方处理。 4.5 排水管渠检查与评估 4.5.1 排水管渠检查与评估应符合 珠海市公共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试行)的 相关规定。 4.5.2 管渠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 、 结构状况 和雨污混接检查三 类 , 以功能状况为目的普查周期宜 1 2 年进行一次,易积水点应每年汛前进行功能状况检查。以结构状况为主要目的的普查周期宜 5 10 年

    23、进行一次; 雨污混接检查 宜 2 3年进行一次 。 4.5.3 排水管渠检查与评估应结合下列工作进行: a) 排水管渠巡查; b) 排水管渠状况普 查; c) 移交接管检查; d) 来自其他工程影响检查; e) 应急事故检查和专项检查。 4.5.4 排水管渠检查的对象为:管道、渠道、倒虹管、边沟、各类检查井、雨水口、闸门、阀门、拍 门、排放口等。 4.5.5 排水管渠检查内容应符合表 7的规定。 表 7 排水管渠检查内容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缺陷定义 功能性状况 沉积 杂质在排水管渠底部沉淀淤积,厚度大于管径的 1/5。 DB 4404/T 10 2021 7 表 7 排水管渠检查内容 (续)

    24、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缺陷定义 功能性状况 积垢 积于排水管渠内形成的硬质结构,厚度大于 50mm,如泥垢、水泥和油脂等。 障碍物 排水管渠内体积较大、坚硬的杂物,如石头、树枝、木方、沙包等。 封堵物 残留在管渠内,用于 封堵管渠的材料。 残墙、坝根 管渠闭水试验时砌筑的临时砖墙封堵,试验后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遗留物。 浮渣 排水管渠内水面上的漂浮物 (该缺陷需记入检测记录表 ,不参与计算 )。 标识错误 雨水、污水、合流管道上的各类检查井井盖上标识错误。 结构性状况 边坡破损 边坡有塌方、冲沟或缺口。 破裂 管道、井、砌体结构等出现损烂、穿孔,抹面、勾缝严重脱落。 变形 排水管渠截面的形状有

    25、明显改变。 腐蚀 排水管渠内壁受磨损深度大于 5mm。 坍塌 管渠、井、砌体结构局部塌落,引起管井周围土体失稳。 错口 两根管道的套口接头径向位移。 脱节 两根管道的套口接头未充分推进,接口脱离。 接口材料脱落 橡胶圈、沥青、水泥等管渠接口材料部分或全部松脱。 裂缝 井框有两条及两条以上贯穿的裂缝,井壁砌体或砼结构裂缝宽度大于 5mm。 支管暗接 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接入主管。 异物侵入 非排水管渠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内,侵占排水管渠空间,影响排水管 渠使用功能。如树根、其他管线等。 渗漏 水从管壁、接口、检查井壁或砌体结构流入或流出。 盖板高差 盖板与盖板高差或盖板与路面高差 超

    26、过 15mm 。 4.5.6 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水工程竣工后,移交使用前,应采用 CCTV 检测对功能性缺陷和结构性缺 陷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应核对竣工资料及相关的地理信息数据,评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5.7 在进行排水管渠检查前,可采用表 8 的方法预判管网雨污混接,也可采用经验论证可行的其他 方法。 表 8 混接预判方法 预判方法 混接类型 依据 开井检查 污水管渠混接至雨水管渠 旱天时,雨水管渠内有水流动 雨水管渠混接至污水管渠 雨天时,污水管渠运行水位明显升高,或产生冒溢现象 水质检验 污水管渠混接至雨水管渠 旱天时,雨水管渠 COD浓度下游明显高于上游 雨水管渠混接至污水管渠

    27、雨天时,污水管渠 COD浓度下游明显低于上游 流量测定 雨水管渠混接至污水管渠 雨天时,污水管网流量明显增大 4.5.8 排水管渠的检查可采用反光镜检查、管道潜望镜检测( QV)、声呐检测、电视检测( CCTV)、 地质雷达探测、开井检查、潜水检查、入管检查、水力坡降检查、 L杆检查等方法。各类检查方法适用 条件及实施要求宜符合表 9的规定。 DB 4404/T 10 2021 8 表 9 排 水管渠检查方法及适用范围 工作方法 名称 适用条件要求 实施条件要求 目的 仪器探测 反光镜检查 对排水管渠现状及存 在问题进行 初步判 断 。 管内水位不宜大于管径的 1/2; 管段长度不宜大于 50

    28、m。 判定管渠功能性缺陷 ; 初步判断管渠结构性缺陷 ; 初步判断管渠雨污混接或 偷排 。 QV 检测 声呐检测 水位高于排水管渠高度的 50%; 管内水深应大于 300mm。 CCTV检测 管道潜望镜检测后,对存在疑似结构性缺 陷、雨污混接或偷排 的排水管渠进行复 核 。 排水管渠内水深不大于管道直径 (渠宽)的 20%,且不应大于 200mm; 实施前需对被检测排水管渠进行疏 通、清洗,淤积深度不应大于排水 管渠管径(渠宽)的 100mm。 判定管渠 结构性缺 陷 ; 判定管渠功能性缺陷 ; 判定管渠雨污混接 。 CCTV 检测 与声呐检测 相结合 管径不小于 600mm; 水位应高于排水

    29、管渠高度的 20%,低 于排水管渠高度的 50%。 地质雷达探 测 适用于确定排水管渠 周围是否存在土层空 洞等情况 。 应符合 CJJ 61-2017。 用于检测管道周边土体流失所形成的空洞 。 人工检查 开井检查 适用于确定检查井内 的局部损坏,对排水 管渠现状及存在问题 进行初步判断 。 井面无占压、覆盖 。 初步判断管渠结构性缺陷 ; 初步判断管渠雨污混接或 偷排 。 潜水检查 发现疑似严重 或重大 结构性 缺陷后,无法 用常规手段检测或经 水质分析,上下游间 疑似有雨污混接 。 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 1200mm,流速不得大于 0.5m/s,且 无法封堵抽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 下

    30、,可采用潜水人员进管检查 。 初步判断管渠结构性缺陷, 如塌陷、错口、脱节等 ; 初步判断管渠功能性缺陷, 如重度淤积、异物等 ; 判定管渠雨污混接 。 入管检查 管径大于 800mm; 管内流速不得大于 0.5m/s; 水深不得大于 0.5m; 充满度不得大于 50%。 水力坡降检 查 适用于对管渠现状及 存在问题进行初步判 断 。 应先查明管道的 管径、管底高程 、 地面高程和检查井之间的距离等基 础资料 ; 应选择低水位时进行 。 初步判断管渠功能性缺陷 。 L杆检查 适用于确定检查井、 明渠、雨水口内的淤 积情况 。 测量检查井、明渠、雨水口的淤泥量 。 DB 4404/T 10 20

    31、21 9 4.5.9 排水管渠的检查要求宜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 10 排水管渠的检查要求 设施种类 主要检查方法 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间隔时间 /次) 管道、渠道、雨水 口及各类检查井 入管检查、反光镜检查、潜水检 查、管道潜望镜检测、电视检测、 声呐检测、地质雷达探测、水质 检测、流量测定 雨污混接、偷排、私自接管等 按需实施 L杆 检查 、入管检查、反光镜检 查、潜水检查、水力坡降检查、 管道潜望镜检测、电视检测、声 呐检测 积泥、泥垢和油脂、树根、水 位和水流、水质和水量、障碍 物、封堵、浮渣等 1 2年 潜水检查、管道潜望镜检测、电 视检测、声呐检测、地质雷达探 测 破裂、变形、

    32、腐蚀、错口、脱 节、破损与孔洞、渗漏、异管 穿入、支管暗接、异物侵入、 胶圈脱落、塌陷等 5 10年 倒虹管 潜水检查、声呐检测 淤积、腐蚀、接口渗漏、管顶覆土等 经开井检查后,需要进一步检查时 排放口 潜水检查 淤塞、腐蚀、接口、河床冲刷、 水生生物生长情况等 经开井检 查后,需 要进一步检查时 闸门、阀门、拍门 入管检查、反光镜检查、潜水检 查、管道潜望镜检测、电视检测、 声呐检测、地质雷达探测、水质 检验、流量测定 淤积、机构腐蚀、缺损、启闭 灵活性、密闭性等 按需实施 4.5.10 检查人员进入排水管渠内部检查时,其直径或渠内净高不得小于 1200mm(未投运管渠管径不 得小于 800

    33、mm),流速不得大于 0.5m/s,水深不得大于 0.5m;人员进入管内检查应采用摄像或摄影的 记录方式。 4.5.11 从事管渠潜水检查作业的单位和潜水员必须具有覆盖潜水作业能力的特种作业资质和特种作 业资格证,潜水作业必须符合有关 安全要求。 4.5.12 在进行排水管渠的检查时,应摸查是否存在排放口直排污废水、截污管道雨季溢流、污水管非 法接驳等引起水体黑臭的污染源,并对污染源进行初步溯源。 4.5.13 开井检查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开启与关闭井盖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操作; b) 井盖开启后,应在迎车方向放置稳固,井盖上严禁站人; c) 开启压力井盖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

    34、措施; d) 检查作业时,应在来车方向设置安全围蔽,并安排专人指导交通。 4.5.14 雨污混接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接点位置探查,宜采用开井检查和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对混接点位置进行标注; b) 应对目标管渠的检 查井逐个开井检查 ,记录管渠的属性、管渠连接关系、管渠材质、管径或 内高,并应登记记录; c) 当开井检查无法判断管内混接情况时,宜采用 QV 检测、 CCTV检测; d) 在管口淹没时宜采用声呐检测; e) 需要时应安排泵站配合运行进行检查; DB 4404/T 10 2021 10 f) 当不能准确判定混接水来源时,宜采用水质测定的方法判断 。 4.5.15 根据

    35、排水管渠结构性缺陷检测的结果,应对存在严重结构性缺陷的排水管渠上方土体进行地质 雷达探测,并根据探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4.6 排水管渠修理 4.6.1 排水管渠修理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排水管渠的修复、更换:对损坏的排水管渠进行修理,保持排水管渠的正常使 用功能; b) 检查井和雨水口的修理:对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损坏的结构进行修理,保持附属设施 的正常使用功能; c) 截污设施的修理:对截污井、截污槽、截污闸、截污口及拍门等附属设施损坏的结构和构件 进行修理,保证截污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4.6.2 当城市道路出现排水管渠堵塞、渗漏、坍塌等情况, 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安全的,应组织

    36、排除 险情,予以修复。 4.6.3 排水管渠修理可分为开挖修理和非开挖修理。 4.6.4 优先采用非开挖修理;坍塌、管渠损坏错口过大、 管渠严重变形等严重结构缺陷的,排水断面 损失大于 30%的,宜采用开挖修理。 4.7 排水管渠封堵与废除 4.7.1 排水 管渠 的 封堵、 废除和迁移应经 辖区 排水管理单位批准 ,封堵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封堵 物使用后需及时拆除清理 。 4.7.2 封堵管渠应先封堵上游,再封堵下游;必要时应在封堵位置设置两道封墙。拆除封堵时,应先 拆下游管堵,再拆上游管堵 ,过程中须注意检查井内有毒气体的情况 。 4.7.3 封堵管渠 宜 采用充气管塞、 止水板、墙体方

    37、式。管渠封堵方法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表 11的规定 。 表 11 管渠封堵方法及适用范围 封堵方法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特大型管 渠道 充气管塞 止水板 墙体 注: “” 表示 适用, “ ” 表示不适用。 4.7.4 使用充气管塞封堵除应符合 CJJ 68-2016 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已经封堵管道,人员不得在管内停留; b) 如确需进入管道内作业,必须在上、下游管道内设置不少于两处充气管塞,并在检查井内安 装管塞支顶。 4.7.5 废除旧管渠的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原功能被替代后,方可废除; b) 被废除的排水管提应及时拆除,对不能拆除的,应填实处理; c) 检查井或雨

    38、水口废除后,应填实处理,并应拆除井框等上部结构; d) 旧管渠废除后应及时更新设施档案。 4.8 纳管管理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等 申请污水 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应符合珠海市排水许可工作指引。 DB 4404/T 10 2021 11 5 排水泵站 5.1 一般 要 求 5.1.1 泵站运营应满足设计工况要求,确保管网排水通畅。 5.1.2 操作人员应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才能离去,远程操作应实施远程全程监控。 5.1.3 泵站应上墙泵站运营平面图,需明确主要参数,如流量、吸程、扬程、主要设备等参数。 5.1.4 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

    39、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灭火器、防毒面具、安全绳、救生圈等), 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5.1.5 水泵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 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 90%;汛期雨 水泵站的机组 可运行率不应低于 100%。 5.1.6 泵站内的水位仪、流量计每年应校验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5.1.7 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8 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宜每隔 3 年维护中修一次;每隔 5年维护大修一次。 5.1.9 泵站应做好卫生、绿化与除害灭虫工作。 5.1.10 排水泵站的管

    40、理维护除应符合 CJJ 68-2016 规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每年汛期前 、后 ,应对泵站的 设备设施 进行检查与维护; b) 泵站机电设备、设施、管配件外表应清洁、无锈蚀。气液临界部位应加强检查,并应进行 防 腐蚀处理。除锈、防腐蚀处理维护周期,宜 1年一次; c) 应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泵房及附属设施,出现 损坏应立即修复,宜每隔 3 年 维护 中修 一次 ; 每隔 5年 维护大修 一次; d) 变、配电室(柜)面板上所有操作器件必须有清楚简明功能标志,以便操作者识别。各类操 作器应灵活可靠,无卡阻; e) 泵站集水池应每年检查和清理不少于 1次。 5.1.11 运行维护人员应做到“五熟”、“三能”: a) 熟悉本站主接线原理及其布置和走向; b) 熟悉本站设备型号、规格、工作原理、构造、性能、用途、巡视项目、停运条件和装设位置; c) 熟悉本站继电保护、仪表等的基本原理和装设 位置; d) 熟悉本岗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标准化作业程序; e) 熟悉本站正常和应急的运行方式、操作原则、操作卡片和事故处理原则; f) 能分析、判断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情况; g) 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h) 能掌握一般的维护、检修技能。 5.2 泵站检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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