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01DB4401/T 10.37 2020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第 37部 分 : 大 型 活 动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managementPart 37: Large-scale activity 2020-12-03发 布 2021-01-19实 施 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ICS 13.310CCS A 90 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联 合 发 布 DB4401/T 10.37 2020 I 目 次前 言 .引 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2、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反 恐 怖 防 范 总 体 要 求 .25 大 型 活 动 分 类 及 防 范 等 级 划 分 .35.1 大 型 活 动 分 类 .35.2 防 范 分 类 及 等 级 划 分 .3 6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37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47.1 人 防 .47.2 物 防 .67.3 技 防 .87.4 制 度 防 .128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138.1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启 动 .138.2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实 施 .138.3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措 施 .138.4 非
3、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特 殊 措 施 .148.5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人 防 、 物 防 和 技 防 配 置 . 149 应 急 准 备 要 求 .14 9.1 总 体 要 求 .149.2 应 急 预 案 .159.3 应 急 队 伍 .159.4 预 案 演 练 .1510 监 督 、 检 查 .15附 录 A( 规 范 性 ) 大 型 活 动 管 理 标 准 配 设 要 求 .16附 录 B( 规 范 性 )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检 查 实 施 . 20参 考 文 献 .23 DB4401/T 10.37 2020 前 言本 文 件 按
4、GB/T 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为 DB4401/T 10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的 第 37部 分 。 DB4401/T 10 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 分 :第 1部 分 : 通 则 ;第 2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第 3部 分 : 广 电 传 媒 ;第 4部 分 : 涉 外 机 构 ;第 5部 分 : 教 育 机 构 ;第 6部 分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第 7部 分 : 商 场 超 市 ;第 8部 分 : 酒 店 宾 馆 ; 第 10
5、部 分 : 园 林 公 园 ;第 18部 分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第 21部 分 : 公 交 客 运 站 场 ;第 24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第 25部 分 : 水 务 系 统 ;第 26部 分 : 电 力 系 统 ;第 27部 分 : 燃 气 系 统 ;第 29部 分 : 粮 食 和 物 资 储 备 仓 库 ;第 31部 分 : 电 信 互 联 网 ;第 32部 分 : 邮 政 物 流 ;第 34部 分 :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第 35部 分 : 核 与 放 射 性 物 品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和 广
6、州 市 公 安 局 治 安 管 理 支 队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归 口 。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治 安 管 理 支 队 负 责 具 体 解 释 和 实 施 情 况 收 集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治 安 管 理 支 队 、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反 恐 怖 支 队 、 广 州 市 标 准 化 协 会 、 广州 计 量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院 、 广 州 珠 江 体 育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体 育 馆 分 公 司 、 广 州 秋 歌 文 化 发
7、 展 有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林 嘉 欣 、 史 彦 收 、 廖 俊 斌 、 陈 淑 宜 、 杨 居 裕 、 唐 小 军 、 吴 秋 萍 、 梁 秋 萍 、 殷 秀梅 、 吴 朝 阳 、 吴 志 强 、 刘 可 冰 、 冯 梓 君 、 罗 继 华 。 DB4401/T 10.37 2020 V 引 言恐 怖 主 义 是 人 类 社 会 的 公 敌 , 面 对 恐 怖 主 义 的 肆 虐 , 无 人 可 以 独 善 其 身 。 近 年 来 , 国 际 恐 怖 主 义 活动 持 续 活 跃 , 严 重 威 胁 世 界 和 平 与 发 展 。 我 国 将 反 恐 怖 斗
8、争 作 为 当 前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政 治 稳 定 的 重要 工 作 , 明 确 确 立 “ 专 门 工 作 与 群 众 路 线 相 结 合 , 防 范 为 主 、 惩 防 结 合 和 先 发 制 敌 、 保 持 主 动 ” 的 反 恐工 作 原 则 , 积 极 构 建 全 民 参 与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体 系 , 主 动 防 范 暴 力 恐 怖 袭 击 及 其 危 害 。 在 此 背 景 下 , 如 何建 立 安 全 、 周 密 、 可 靠 、 有 效 的 城 市 反 恐 怖 防 范 标 准 体 系 , 为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提 供 可 靠 的 技 术 指
9、 导 和 决策 支 撑 , 成 为 当 前 反 恐 怖 工 作 的 重 要 课 题 和 必 须 解 决 的 难 题 。广 州 作 为 广 东 省 省 会 城 市 ,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中 心 城 市 、 国 际 商 贸 中 心 和 综 合 交 通 枢 纽 , 也 是 华 南 地 区的 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和 科 教 中 心 , 其 不 仅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战 略 要 地 , 更 是 我 国 通 往 世 界 的 “ 南 大 门 ” , 始终 面 临 着 恐 怖 主 义 的 威 胁 , 反 恐 怖 斗 争 形 势 严 峻 复 杂 。 随 着 全 面 融 入 “ 一 带 一
10、 路 ” 和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建 设 ,广 州 市 “ 枢 纽 +” 效 应 越 加 凸 显 , 加 速 其 对 外 交 流 与 融 合 , 也 给 广 州 城 市 安 全 反 恐 防 范 工 作 带 来 更 多 的风 险 与 挑 战 。 党 的 十 九 大 以 来 , 广 州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关 于 新 时 代 反 恐 怖 工 作 的 系 列 指 示 批 示 精 神 , 深刻 理 解 和 把 握 总 体 国 家 安 全 观 , 坚 持 底 线 思 维 、 问 题 导 向 、 精 细 管 理 和 法 治 精 神 , 秉 持 “ 借 力 、 嵌 入 、融
11、合 ” 与 “ 共 建 共 治 共 享 ” 的 社 会 治 理 理 念 , 以 建 设 全 球 最 安 全 稳 定 、 最 公 正 正 义 、 法 治 环 境 最 好 的 国际 化 超 大 城 市 为 总 目 标 , 以 “ 世 界 一 流 、 国 内 领 先 、 广 州 气 派 ” 为 总 要 求 , 以 提 升 反 恐 重 点 目 标 反 恐 防恐 能 力 为 主 线 , 以 “ 人 防 、 物 防 、 技 防 、 制 度 防 ” 的 反 恐 标 准 为 抓 手 , 努 力 探 索 构 建 地 方 性 反 恐 怖 防 范标 准 体 系 , 扎 实 推 进 新 时 代 城 市 安 全 治 理
12、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 为 此 , 广 州 市 委 将 反 恐 怖 地 方 标 准 体系 建 设 作 为 广 州 市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重 点 项 目 之 一 督 办 ,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坚 持 顶 层 设 计 , 着 力 从法 律 法 规 及 通 用 基 础 标 准 、 工 作 标 准 、 技 术 标 准 和 管 理 标 准 等 4 大 门 类 30 多 个 方 面 入 手 , 逐 一 研 究 、精 心 谋 划 、 分 类 制 定 , 在 通 则 的 基 础 上 全 面 完 成 各 项 分 则 的 编 制 工 作 , 初 步 建 立
13、 形 成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防 范地 方 标 准 体 系 , 为 我 市 相 关 行 业 及 领 域 落 实 开 展 反 恐 怖 防 范 各 项 工 作 举 措 提 供 了 系 统 详 实 先 进 可 行 的 遵循 和 依 据 。DB4401/T 10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原 计 划 分 为 38个 部 分 , 现 调 整 为 以 下 33 个 部 分 。 以 后 根 据 反 恐怖 防 范 工 作 需 要 , 再 视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第 1部 分 : 通 则 。 第 2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第 3部 分 : 广 电 传 媒 。第 4部 分 : 涉 外 机 构 。
14、第 5部 分 : 教 育 机 构 。第 6部 分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第 7部 分 : 商 场 超 市 。第 8部 分 : 酒 店 宾 馆 。第 10部 分 : 园 林 公 园 。第 11部 分 : 旅 游 景 区 。第 12部 分 : 城 市 广 场 和 步 行 街 。第 14部 分 : 大 型 专 业 市 场 。第 15部 分 : 体 育 场 馆 。第 16部 分 : 影 视 剧 院 。第 17部 分 : 会 展 场 馆 。 第 18部 分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第 20部 分 : 港 口 码 头 。第 21部 分 : 公 交 客 运 站 场 。第 22部 分 : 隧 道
15、 桥 梁 。 DB4401/T 10.37 2020 VI 第 24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第 25部 分 : 水 务 系 统 。第 26部 分 : 电 力 系 统 。第 27部 分 : 燃 气 系 统 。第 29部 分 : 粮 食 和 物 资 储 备 仓 库 。第 30部 分 : 金 融 机 构 。第 31部 分 : 电 信 互 联 网 。第 32部 分 : 邮 政 物 流 。第 33部 分 : 危 险 化 学 品 。第 34部 分 :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第 35部 分 : 核 与 放 射 性 物 品 。第 36部 分 : 传 染 病 病 原 体 。第 37部 分 :
16、大 型 活 动 。第 38部 分 : 高 层 建 筑 。 其 中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第 1部 分 : 通 则 的 目 的 在 于 搭 建 系 列 标 准 的 标 准 框 架 , 明 确 了 重 点 目 标普 遍 适 用 的 反 恐 防 范 要 求 。 其 余 部 分 在 通 则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行 业 的 特 点 , 增 加 行 业 反 恐 特 殊 要 求 、 细 化通 则 的 有 关 内 容 , 使 其 更 有 针 对 性 、 有 效 性 和 可 行 性 。本 文 件 为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的 第 37部 分 , 适 用 于 大 型 活 动 类 反 恐 怖 防
17、 范 重 点 目 标 的 防 范 工 作 和管 理 。 大 型 活 动 具 有 规 模 大 、 参 加 人 员 多 等 特 点 , 社 会 影 响 力 较 大 。 当 前 国 际 恐 怖 分 子 、 民 族 分 裂 分 子 ,往 往 将 大 型 群 众 性 活 动 作 为 袭 击 的 重 要 目 标 。 制 造 恐 慌 氛 围 , 实 施 爆 炸 、 暗 杀 等 破 坏 活 动 , 严 重 危 害 公共 安 全 和 群 众 的 生 命 、 财 产 安 全 。 广 州 作 为 华 南 地 区 的 中 心 城 市 , 特 色 的 民 俗 、 适 宜 的 气 候 、 便 捷 高 效的 城 市 综 合
18、 服 务 , 为 大 型 群 众 性 活 动 举 办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条 件 , 其 大 型 活 动 举 办 数 量 、 规 模 、 影 响 均排 在 全 国 前 列 。 因 此 , 加 强 我 市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势 在 必 行 。 本 文 件 在 通 则 的 基 础 上 , 针 对 大 型活 动 的 特 点 , 完 善 大 型 活 动 的 人 防 、 物 防 、 技 防 和 制 度 防 的 要 求 , 根 据 大 型 活 动 举 办 场 所 的 特 点 , 分 类明 确 各 类 场 所 举 办 大 型 活 动 的 重 要 部 位 及 其 防 范
19、措 施 。 此 外 , 本 文 件 还 根 据 各 类 大 型 活 动 实 际 情 况 设 置了 安 保 力 量 配 备 原 则 以 及 各 岗 位 工 作 任 务 , 增 设 了 大 型 活 动 管 理 标 准 , 包 括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与 监 测 制 度 、门 票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等 制 度 要 求 。 DB 440 1 DB4401/T 10.372020 1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 37部分:大型活动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活动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总体要求、大型活动分类及防范等级划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
20、防范、应急准备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大型活动类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大型活动类反恐怖防范一般目标可参照执行。 注: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 2572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6941.1 隔离栅 第 1 部分:
21、通则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33170.1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1部分:安全评估GB/T 33170.2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2部分:人员管控GB/T 33170.5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第 5部分:安保资源配置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 669
22、.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127201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 1132 车辆出入口电动栏杆机技术要求GA/T 1260 人行出入口电控通道闸通用技术要求JT/T 847 塑料隔离墩MH/T 2008 无人机围栏WH/T 422011 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看台安全技术要求DB4401/T 10.12018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 1 部分:通则 DB4401/T 43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104 反恐怖防范管理 无人机阻断系统 DB4401/T 10.37 2020 2
23、3 术 语 和 定 义DB4401/T 10.1 2018、 GB/T 33170.1、 GB/T 33170.2 和 GB/T 33170.5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大 型 活 动 large-scale activity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面 向 社 会 公 众 举 办 的 每 场 次 预 计 参 加 人 数 达 到 1000人 以 上 的 活 动 。注 : 包 括 体 育 比 赛 , 演 唱 会 、 音 乐 会 等 文 艺 演 出 活 动 , 展 览 、 展 销 等 活 动 , 游 园 、 灯 会 、 庙 会 、 花
24、会 、 焰 火 晚 会 ,人 才 招 聘 会 、 现 场 开 奖 的 彩 票 销 售 等 活 动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 国 务 院 部 门 直 接 主 办 的 活 动 。3.2 安 保 组 织 security organization大 型 活 动 中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法 律 、 法 规 以 及 履 行 本 行 业 的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规 定 的 专 门 组 织 或机 构 。 来 源 : GB/T 33170.5 2016,3.23.3 临 时 搭 建 物 temporary structure大 型 活 动 现 场 所 搭 建 的 临
25、时 构 筑 物 和 其 他 临 时 设 施 。3.4 安 全 检 查 security check对 进 入 大 型 活 动 场 所 的 人 员 、 物 品 、 车 辆 以 及 场 地 等 进 行 的 涉 及 安 全 的 专 业 检 查 , 简 称 安 检 。 来 源 : GB/T 33170.2 2016,3.43.5 安 保 封 闭 线 security blockade line依 托 大 型 活 动 举 办 场 所 ( 地 ) 建 筑 墙 体 ( 围 栏 ) 或 利 用 移 置 式 隔 离 设 施 围 蔽 形 成 的 线 。3.6 人 员 管 控 personnel managemen
26、t and control 为 保 障 大 型 活 动 的 安 全 , 在 活 动 中 对 进 入 场 地 的 人 员 和 人 流 采 取 的 必 要 性 安 检 、 监 测 、 检 查 、 引 导 、控 制 及 其 他 措 施 。 来 源 : GB/T 33170.2 2016,3.13.7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safety assessment以 实 现 大 型 活 动 安 全 顺 利 举 办 为 目 的 , 应 用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原 理 和 方 法 , 辨 识 与 分 析 系 统 中 的 危 险 有害 因 素 , 评 估 发 生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严 重 程
27、度 , 并 得 出 评 估 报 告 的 活 动 。 来 源 : GB/T 33170.1 2016,3.24 反 恐 怖 防 范 总 体 要 求4.1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应 遵 循 “ 承 办 负 责 、 政 府 监 管 ”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 层 级 指 挥 、协 调 联 动 、 分 类 管 理 、 措 施 全 面 、 应 急 充 分 ” 的 原 则 。 4.2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应 在 反 恐 怖 主 义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统 一 领 导 和 指 挥 下 开 展 , 公 安 机 关 会 同 相关 行 政
28、主 管 部 门 履 行 安 全 管 理 、 指 导 、 监 督 和 检 查 等 责 任 。 DB 440 1 DB4401/T 10.372020 3 4.3 大型活动的承办者是大型活动反恐怖防范的责任主体,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对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有2个或者 2个以上的,应当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反恐怖防范主体责任。 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法人、组织委托有关部门承办活动的,受委托方作为承办者。4.4 大型活动责任主体应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安保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各
29、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4.5 大型活动责任主体应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方案必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文件规定的事项,明确反恐怖防范所对应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等内容。4.6 大型活动责任主体举办活动的场所应符合本文件的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本文件要求,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配置,承担相应的反恐怖防范责任。5 大型活动分类及防范等级划分 5.1 大型活动分类根据大型活动场所的类型,可划分为:a) 封闭式固定场所活动:在固定活动场所内举办且活动范围在固定空间内的活动,如在体育场馆 举办的体育比赛、演唱会等活动,在会展场馆举办的展览、
30、展销活动 ;b) 开放式固定场所活动:在开放的固定空间内举办的活动,如在广场、公园等开放式场所举办的 游园、灯会、庙会、花市等活动;c) 其他临时性场所活动:活动范围不在固定的空间内,临时占用街道或河道的活动,如马拉松、 龙舟赛等活动。5.2 防范分类及等级划分5.2.1 防范分类反恐怖防范按防范管理性质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两类。 5.2.2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等级按恐怖威胁预警响应的要求分为 4个等级:a) 四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级(一般),用蓝色表示;b) 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级(较大),用黄色表示;c) 二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级(重大),用橙色表示;d
31、) 一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级(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6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大型活动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应符合DB4401/T10.12018中第 6章的要求,按活动场所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a) 封闭式固定场所活动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安全疏散通道,主要流 线,舞台、看台、观众席等固定及临时搭建物,指挥中心,安防监控中心,转播直播室,新风 口,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子显示屏,广播设备;b) 开放式固定场所活动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主要流线,广场,舞台、 DB4401/T 10.37 2020 4 展 台 、 展 架 等 临 时 搭 建 物
32、 , 指 挥 中 心 ,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 转 播 直 播 室 , 供 水 , 供 电 , 通 信 , 电 子显 示 屏 , 广 播 设 备 ;c) 其 他 临 时 性 场 所 活 动 重 要 部 位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活 动 起 终 点 , 主 要 流 线 , 广 场 , 舞 台 、 展 台 、 展架 等 临 时 搭 建 物 , 指 挥 中 心 , 供 水 , 供 电 , 通 信 , 电 子 显 示 屏 , 广 播 设 备 , 治 安 缓 冲 区 域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还 应 包 括 安 检 区 域 、 媒 体 采 访 区 、 易 燃
33、物 品 存 放 处 、 保 安 装 备 及 应 急物 资 存 放 处 和 重 要 人 物 活 动 范 围 等 特 定 工 作 区 域 。7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7.1 人 防7.1.1 基 本 要 求7.1.1.1 应 符 合 国 家 、 省 、 市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章 及 有 关 标 准 对 安 保 力 量 的 要 求 。 7.1.1.2 大 型 活 动 责 任 主 体 应 根 据 GB/T33170.5要 求 , 设 置 相 应 的 安 保 组 织 。 责 任 主 体 聘 请 或 委 托 安保 组 织 时 , 安 保 组 织 应 为 具 有 资 质 的 保 安 服
34、 务 企 业 并 按 相 关 要 求 提 供 服 务 。7.1.1.3 大 型 活 动 责 任 主 体 应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活 动 规 模 、 活 动 参 与 人 数 、 重 要 部 位 分 布 等 反 恐 怖防 范 工 作 实 际 需 要 , 配 备 足 够 的 安 保 力 量 , 明 确 常 态 安 保 力 量 人 数 。7.1.2 人 防 组 织7.1.2.1 大 型 活 动 责 任 主 体 应 设 置 或 确 定 承 担 与 反 恐 怖 防 范 任 务 相 适 应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机 构 , 明 确责 任 部 门 和 第 一 责 任 人 , 指 定
35、专 职 联 络 员 , 配 备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 负 责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具 体 工 作 。7.1.2.2 大 型 活 动 责 任 主 体 应 明 确 大 型 活 动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岗 位 。 重 要 岗 位 主 要 包 括 : 责 任 领 导 、 责任 部 门 负 责 人 、 指 挥 中 心 岗 位 、 保 安 员 、 联 络 员 、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值 守 岗 位 、 技 防 系 统 管 理 岗 位 、 转 播 直播 岗 位 和 重 要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岗 位 等 。 注 : 上 述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即 为 重 要 岗 位 人 员 。
36、7.1.3 人 防 配 置7.1.3.1 大 型 活 动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人 防 配 置 应 符 合 表 1要 求 。表 1 人 防 配 置 表序 号 项 目 配 设 要 求 设 置 标 准1 工 作 机 构 健 全 组 织 、 明 确 分 工 、 落 实 责 任 ( 含 所 有 责 任 主 体 ) 应 设2 责 任 领 导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第 一 责 任 人 ( 含 所 有 责 任 主 体 ) 应 设3 责 任 部 门 大 型 活 动 安 保 组 织 应 设4 联 络 员 指 定 大 型 活 动 责 任 主 体 保 卫 部 门 负 责 人 1名 应 设 5 安 保力 量 技 防 岗 位 重 要 技 防 设 施 应 设6 固 定 岗 位 指 挥 部 岗 、 出 入 口 秩 序 维 持 岗 、 安 全 警 戒 岗 、 验 证 岗 、 安检 岗 、 重 要 部 位 看 护 岗 、 车 辆 看 护 岗 、 交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