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01A 00 DB4102开 封 市 地 方 标 准DB4102/T 012 2020应 急 检 验 管 理 规 范 2020 -12- 01发 布 2020- 12-15实 施开 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102/T 0122020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进 行 编写 。 本 文 件 由 开 封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测 试 中 心 提 出 , 开 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 。本 文
2、 件 起 草 单 位 : 开 封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测 试 中 心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郭 宏 毅 、 方 馨 悦 、 郑 照 飞 、 韦 恒 、 郭 嘉 、 肖 冲 。 DB4102/T 0122020 1 应 急 检 验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急 检 验 的 组 织 和 管 理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承 接 各 类 产 品 急 检 验 检 测 任 务 时 的 管 理 要 求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3、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 GB/T 8170 数 值 修 约 规 则 与 极 限 数 值 的 表 示 和 判 定RB/T 214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能 力 评 价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通 用 要 求3 组 织 机 构3.1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组 建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领 导 小 组 ,
4、明 确 人 员 职 责 , 并 制 定 应 急 检 验 预 案 。3.2 领 导 小 组 由 本 检 验 机 构 最 高 管 理 者 任 组 长 , 质 量 负 责 人 任 副 组 长 , 各 检 验 科 室 负 责 人 作 为 不 同 产品 应 急 检 验 时 的 本 机 构 临 时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3.3 最 高 管 理 者 负 责 主 持 应 急 检 验 预 案 的 批 准 与 工 作 协 调 。3.4 技 术 负 责 人 : 负 责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保 障 , 解 决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问 题 , 确 保 结 果 的 及 时 、准 确
5、 。3.5 质 量 负 责 人 : 负 责 具 体 领 导 应 急 检 验 的 全 流 程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工 作 。3.6 各 检 验 科 室 负 责 人 组 织 本 科 室 专 业 人 员 随 时 应 对 应 急 检 验 任 务 , 必 要 时 协 调 其 他 科 室 人 员 支 援 应 急 检 验 任 务 。3.7 业 务 受 理 部 门 负 责 样 品 的 接 收 、 保 存 和 流 转 , 以 及 检 验 检 测 结 果 情 况 的 汇 总 。3.8 抽 样 人 员 负 责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样 品 的 抽 取 。3.9 质 量 监 督 员 负 责 监 督 本 部 门
6、涉 及 影 响 检 验 检 测 结 果 质 量 的 各 环 节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4 工 作 程 序4.1 建 立 机 制4.1.1 当 机 构 承 接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任 务 时 , 检 验 机 构 应 迅 速 组 建 急 检 验 检 测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应 急 检 验 检测 的 全 面 协 调 与 处 理 。4.1.2 领 导 小 组 应 明 确 责 任 人 员 , 迅 速 组 织 检 验 , 对 检 验 检 测 结 果 作 出 认 定 , 及 时 向 最 高 管 理 者 汇 报检 验 检 测 结 果 , 必 要 时 经 最 高 管 理 者 确 认 后 对 主
7、管 部 门 报 出 检 验 结 果 。 4.2 技 术 准 备 DB4102/T 0122020 2 4.2.1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机 构 应 执 行 RB/T 214的 规 定 , 定 期 进 行 方 法 查 新 和 检 验 设 备 溯 源 , 确 保 应 急 检 验检 测 时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现 行 有 效 、 仪 器 设 备 在 检 定 有 效 期 内 。4.2.2 按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样 品 采 集 。 必 要 时 进 行 抽 样 , 制 定 抽 样 方 案 , 在 抽 样 过 程 中 要 防 止 样 品 交 叉 污染 , 保 证 抽 样 所 用 的 设 备 ,
8、在 运 输 和 储 存 过 程 中 不 被 污 染 , 并 保 证 溯 源 性 。4.3 检 验 过 程 控 制4.3.1 人 员4.3.1.1 检 验 科 室 应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 配 备 足 够 的 人 员 。 应 考 虑 工 作 量 的 大 小 、 抽 样 需 要 等 因 素 , 进 行适 当 人 员 配 备 , 确 保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4.3.1.2 检 验 人 员 、 抽 样 人 员 、 样 品 管 理 人 员 等 均 应 经 过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管 理 培 训 。4.3.2 仪 器 设 备 4.3.2.1 仪 器 设 备 (包 括
9、 标 准 物 质 ), 应 进 行 有 效 溯 源 ,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使 用 , 标 准 物 质 应 使 用 有 证 标 准物 质 。4.3.2.2 检 验 检 测 前 应 保 证 设 备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操 作 人 员 熟 悉 设 备 性 能 和 操 作 规 程 , 确 保 检 验 检 测 工作 的 科 学 、 公 正 、 诚 信 。4.3.3 样 品 受 理4.3.3.1 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在 接 收 样 品 时 , 应 查 看 样 品 状 况 ( 包 装 、 密 封 状 况 、 外 观 、 数 量 、 等 级 、 型 号 、规 格 、 样 品 来 源 、 名
10、称 、 抽 样 时 间 、 保 质 期 、 标 签 说 明 、 目 测 样 品 状 态 等 ) , 并 清 点 样 品 、 资 料 的 完 整性 , 检 查 样 品 的 性 质 和 状 态 是 否 适 宜 于 进 行 要 求 的 检 验 检 测 , 记 录 备 查 。4.3.3.2 储 存 样 品 前 , 应 检 查 所 有 的 样 品 , 确 保 运 输 时 包 装 未 损 坏 。 应 在 包 装 标 签 说 明 的 保 存 条 件 下进 行 保 存 。4.3.4 样 品 检 验 检 测 4.3.4.1 样 品 的 检 验 检 测 应 按 照 RB/T 214的 规 定 , 建 立 检 验
11、检 测 工 作 管 理 、 记 录 、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等 流程 的 管 理 程 序 , 并 严 格 执 行 程 序 规 定 , 做 到 记 录 完 整 , 数 据 准 确 。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结 果 应 按 照 GB/T 8170进 行 数 值 修 约 。4.3.4.2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应 按 照 RB/T 214 的 规 定 执 行 检 验 人 员 、 复 核 人 员 、 授 权 签 字 人 的 签 字 要 求 。4.3.4.3 检 验 检 测 过 程 中 检 验 科 室 质 量 监 督 员 应 对 检 验 检 测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 确 保 检 验 检
12、 测 结 果 数 据准 确 、 可 靠 。4.4 结 果 上 报4.4.1 检 验 检 测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产 品 存 在 安 全 风 险 因 素 ,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最 高 管 理 者 , 最高 管 理 者 应 将 有 关 情 况 及 时 报 告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4.4.2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根 据 检 验 数 据 如 实 出 具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 确 保 检 验 报 告 结 果 不 受 来 自 任 何 外 部 因素 的 影 响 。4.4.3 检 验 检 测 结 束 后 , 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应 将 检 验 检
13、测 结 果 情 况 及 时 汇 总 , 必 要 时 经 最 高 管 理 者 审 阅 后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4.5 后 勤 保 障4.5.1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领 导 小 组 应 确 保 应 急 检 验 所 需 试 剂 耗 材 等 易 耗 品 供 应 及 时 充 足 。 DB4102/T 0122020 3 4.5.2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领 导 小 组 在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期 间 , 应 安 排 人 员 值 班 , 保 障 信 息 畅 通 , 并 做 好 后 勤 保障 工 作 。4.6 保 密 工 作4.6.1 为 确 保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客 观 公
14、正 ,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应 急 检 验 检 测 领 导 小 组 和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以 及样 品 管 理 人 员 应 签 订 保 密 工 作 保 证 书 , 确 保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不 徇 私 舞 弊 、 不 泄 露 检 验 检 测 机 密 等 相 关 信 息 。4.6.2 必 要 时 应 采 取 保 密 措 施 ,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检 验 检 测 期 间 不 得 外 出 , 无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不 得 和 外 界 联系 。4.6.3 相 关 保 密 工 作 按 RB/T 214 中 关 于 保 护 国 家 及 商 业 机 密 和 客 户 机 密 管 理 要 求 执 行 。4.7 数 据 存 档应 急 检 验 检 测 应 建 立 文 件 化 程 序 , 并 保 持 记 录 的 标 识 、 储 存 、 保 管 和 处 理 , 记 录 应 清 晰 、 完 整 并 规定 适 当 的 保 存 期 限 , 一 般 文 件 和 数 据 记 录 的 保 存 时 间 不 低 于 6年 , 重 大 质 量 突 发 事 件 检 验 数 据 应 永 久 保 留 。 电 子 记 录 应 有 备 份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