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60.30 Z 50 DB3604 九 江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604/T 001202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2020 - 07 - 18发布 2020 - 08 - 01实施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04/T 0012020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2 5 水量和水质. 3 6 污水收集系统. 5 7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7 8 污
2、泥处理与处置. 10 9 污水排放监测. 11 10 施工验收. 11 11 运行、管理维护.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化粪池设计.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技术设计. 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 A2/O处理技术设计. 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厌氧生物滤池处理技术设计. 2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技术设计. 21 附录F(规范性附录) 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 25 附录G(规范性附录) 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 28 附录H(规范性附录) 土地处理系统技术设计. 30 DB3604/T 001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
3、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九江学院、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新华、李大伟、熊厚锋、陈栋、张火林、金政华、周悦梅、杨新。 DB3604/T 0012020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 工艺设计、污泥处理与处置、污水排放监测、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规
4、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泥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
5、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23858 检查井盖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43 埋地塑料管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6、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DB3604/T 0012020 2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DB36/ 85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T 419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给排水图集 06MS201 塑料排水检查井图集 16S524 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S217-8-6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第2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 建
7、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达到建制镇标准的乡村集镇、集中居民点)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 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3.2 分散型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污水排放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等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污水管网的 情况,以单户、联户为单位进行就地污水处理的方式。 3.3 集中型污水处理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多、污水排放量较大、分布较为集中的情况,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通 过较大范围的管网进行收集,输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理的方式。 3
8、.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型或集中型处理的设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系统。 4 总体要求 4.1 工程类型及规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单户型、多户型、农村聚集性型等处理工程类型,各类型划分按表1执行。 表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类型 DB3604/T 0012020 3 工程类型 水量 (m3/d) 家庭数 (户) 人口数 (人) 单户型 1.5 13 15 多户型 1.510 325 15100 农村聚集性型 10500 251000 1005000 4.2 工程项目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及运行管理服务设
9、施。 4.3 选址要求 4.3.1 应符合不同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环保专项规划的要求。 4.3.2 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 4.3.3 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及特点,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 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 4.3.4 场址应不受洪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再利用。 4.3.5 污水处理厂(站)选址应在居住区下风向、居住区下游和通风条件较好的地方。 4.4 总平面布置 4.4.1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按构(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地质条件、 便于施工
10、、维护和管理等因素,合理安排,紧凑布置。 4.4.2 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石方 的要求。 4.4.3 应综合考虑系统的轮廓,不同系统单元的搭配、水生植物的配置、景观小品设施营建因素,使 工程达到相应的景观效果。 4.5 建设要求 4.5.1 应以批准的农村规划为主要依据(含自然村庄),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 利用的关系,因地制宜地选择投资较少、管理简单、运行费用较低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做到保护环境, 节约土地,经济合理,成熟可靠。 4.5.2 应参照基建程序进行,设计和施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 5 水
11、量和水质 5.1 水量 5.1.1 用水量 主要参考DB36/T 419来确定用水量,由于农村生活用水量因区域、生活习惯差异等因素波动较大, 九江市农村地区生活用水量可按表2选用。 表2 生活用水定额指标 DB3604/T 0012020 4 行业名称 分类 定额单位 通用值 备注 农村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L/(人d) 70130 / 普通旅馆 100200 / 一星级宾馆、招待所 180340 / 住宿业 二星、三星级宾馆 L/(床d) 280520 / 中小型 2040 面积500 m2 餐饮业 大型 L/(m 2d) 3050 面积500 m2 5.1.2 排水量 污水处理工程的
12、水量排放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工程水量的设计值应以农户实际产生的污水排放量为依据,没有实测数据的应参照DB36/T 419 或相似工程经验,并考虑当地排水系统建设程度、用水习惯和用水条件等因素; b) 当采用表2定额作为污水水量计算的参考依据时,通常情况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P=Y.(1) 式中: P 排水量,m3; Y 用水量, m3; 排放系数(取值0.40.8)。 5.2 水质 5.2.1 设计水质 设计水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水质的确定建议采用实测,并充分考虑各种引起水质变化的因素,包括季 节性人口出入变化、用水习惯等; b) 当不能获取实测数据时,可参照
13、GB 50014和CJJ 124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水质取值惯 例,污水水质平均参数可参照表3。 表3 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范围参考表 单位:mg/L 主要指标 pH SS CODCr BOD5 NH3-N TN TP 建议取 值范围 6.58.5 100200 100450 100200 2080 2050 2.07.0 5.2.2 排放水质 5.2.2.1排放要求 污水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出水用于农业灌溉的,执行GB 5084的规定;出水用于养殖或排入渔业水体的,执行GB 11607 的规定;出水用于景观环境的,执行GB/T 18921的规定; b)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
14、污水管网的,执行GB/T 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 c) 农家乐餐饮污水应做预处理,达到 GB/T 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的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后方可纳入处理。 5.2.2.2排放标准 DB3604/T 0012020 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和污水处理规模,其排放标准主要参考DB 36/ 852表1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到湖体核心保护区排放限值和DB36/ 1102排放限值,具体执行情况见表4。 表4 农村污水排放参照标准 序 号 污水排放去向 参考标准 1 排入鄱阳湖、长江、修河流域以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环境敏感水体 DB3
15、6/ 85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污水处理系统排入到湖体核心保护区排放标准 2 除鄱阳湖、长江、修河流域以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环境敏感水体等以外的水体 DB36/ 11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 污水收集系统 6.1 基本要求 6.1.1 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农村,宜采取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 对于人口相对分散、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 6.1.2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参考GB 50289要求。 6.1.3 污水收集系统管网设计要求参考GB 50014及GB 50015,其中雨水系统设计参考GB 5001
16、4,污 水系统设计参考GB 50014及 CJJ 124,管道设计参考GB 50014、GB 50015、GB 50268、CJJ 124。 6.1.4 检查井设计参考GB 50014、CJJ 124,检查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盖及配套井座,检查 井井盖强度参考GB/T 23858,检查井的选型参考国家标准图图集16S524和06MS201。 6.1.5 管道沟槽回填设计参考CJJ 143,管道维护参考CJJ 68,泵站设计参考CJJ 124。 6.2 收集纳管原则 6.2.1 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应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集中处理: a) 村庄有市政污水管道直接穿过(
17、图1区域A); b) 生活污水可以依靠重力流直接流入市政生活污水管道(图1区域B)。 6.2.2 难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建设单独的污水收集系统,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图1区域 C),农家乐等单独经营场所排放的污水可以纳管处理,也可以单独或与周边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后 达标排放。 DB3604/T 0012020 6 CAB 图1 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图 6.3 收集系统选择 6.3.1 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结合乡村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 征、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原有排水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和利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18、确定; b) 同一乡村的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以适应工程实际需要; c) 新建农村宜采用有污水排水系统的分流制,当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时,严禁雨、污水管渠混接; d) 污水进入污水管道以便于集中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和处理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 染,雨水通过已建沟渠或地表径流排放。 6.3.2 单户收集系统 单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1.5m3/d,单户收集系统参见图2。 图2 单户式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若涉及农家乐经营户,则虚线框内隔油池必须设置,若为普通农户,可不设隔油池,下同。 6.3.3 多户收集系统 DB3604/T 0012020 7 多户收集系
19、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10m3/d,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村落中;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 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多户收集系统参见图3。 厕所 厨房 化粪池洗漱间 隔油池格栅池等多户污水处理单元系统 达标排放 上清液 厕所化粪池 厨房隔油池洗漱间 上清液3-25户 图3 多户式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6.3.4 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 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服务人口100人以上的村庄,服务家庭户数25户以上;管网设置在单户收集系 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参见图4。 图4 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示意图 注: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整村、联村或新建农村生活小区
20、生活污水收集。 7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7.1 污水处理要求 7.1.1 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 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 7.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以及九江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因 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技术。 7.2 污水处理工艺选择要求 7.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进水水质特点和排放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艺或者适宜的组合工艺。 DB3604/T 0012020 8 7.2.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规模可分为散户(单户或多户)和村庄
21、污水治理,在进行技术选择时宜根 据污水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技术。对于便于统一收集污水的村落,通过技术经济对比后,宜采用村落集 中污水处理站。 7.2.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与组合,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单项技术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结合 当地土地资源、经济状况、进水水质、水环境现状、出水排放要求、当地地形气候等环境条件进行选配。 7.2.4 以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目的,非旅游区,人口居住密度低,水环境容量较大,污水处理主要以 去除有机物CODCr和悬浮物SS为主。 7.2.5 针对重点河流、湖泊、水源地、旅游景区村落,污水处理除了CODCr和SS之外,还要考虑去除 氮和磷等营养元素。 7.2.6
22、位于城市郊区、县城周边以及工业园周边,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农村地区,优先采用接管方式, 通过铺设污水管网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送至城区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2.7 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预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预制设备处理后,污水处理能满 足相关排放要求。 7.3 污水处理工艺设计 7.3.1 预处理 7.3.1.1隔油池 隔油池设计参照HJ 554的要求和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17-8-6。 7.3.1.2化粪池 化粪池具体结构设计详见附录A。 7.3.1.3格栅 格栅设计应符合GB 50014的有关规定。 7.3.1.4调节池 调节池设计参照CJJ 12
23、4的有关规定。 7.3.2 生物处理 7.3.2.1生物接触氧化池 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B。 7.3.2.2A2/O A2/O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C。 7.3.2.3厌氧生物滤池 厌氧生物滤池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D。 7.3.2.4 膜生物反应器 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E。 7.3.3 生态处理 DB3604/T 0012020 9 7.3.3.1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F。 7.3.3.2稳定塘 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详见附录G。 7.3.3.3土地处理系统 土地处理系统技术设计详见附录H。 7.4 处理技术比较 各处理工艺的特点、适用范围等见表5。 表5
24、不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比较 工艺 优点 缺点 适用范围 生物接 触氧化 池 占地面积小;污泥产量少,无污泥 回流,无污泥膨胀;生物膜内微生 物量稳定,生物相对丰富,对水质、 水量波动的适应性强;操作简便、 较活性污泥法的动力消耗少;对污 染物去除效果好。 加入生物填料导致建造费用增高;可调控 性差;对磷的处理效果较差,对总磷指标 要求较高的农村地区应配套建设出水的 深度除磷设施。 适用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 的农村,可建造成单户、多 户污水处理设施或村落污水 处理站。 A2/O 符合国家绿色能源产业政策;产生 运行费用较少,出水水质好;无噪 声、臭氧等二次污染;不受污水浓 度和水量的限制,只要
25、有进水,就 能保证出水合格;系统结构紧凑、 占地面积小。 运行管理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人士进行 管理。 适用于无法纳入城市污水管 网但分布较为集中的九江市 农村地区的日常生活污水的 处理。 厌氧生 物滤池 装置简单,能耗低;耐冲击负荷, 无需污泥回流系统,运行管理方便; 出水水质稳定。 易堵塞,适用于悬浮物浓度较低的溶解性 有机废水;对布水装置要求较高,否则容 易发生短流、沟流,影响处理效果;滤池 的清洗较为复杂。 适用于无法纳入城市污水管 网但分布较为集中,且地势 落差较大的九江市农村地区 的日常生活污水的处理。 膜生物 反应器 出水水质较好,剩余污泥量少,占 地面积小,操作管理方便。 运行
26、和建设成本较高。 用于经济较为发达、对水质 处理要求高的农村地区。 人工湿 地 投资费用省,运行费用低,维护管 理简便,水生植物可以美化环境, 调节气候,增加生物多样性。 污染负荷低,占地面积较大,设计不当容 易堵塞,处理效果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 随着运行时间延长除磷能力逐渐下降。 适用于资金短缺、土地面积 相对丰富、水质负荷较低的 农村地区。 DB3604/T 0012020 10 工艺 优点 缺点 适用范围 稳定塘 基建投资低,运行管理简单经济, 运行费用约为传统二级处理厂的 1/31/5。可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 水资源化。 占地面积大,处理效果受气候影响。设计 不当时,可能形成二次污染,
27、如污染地下 水、产生臭氧和滋生蚊蝇等。 适于中低污染物浓度的生活 污水处理;适用于有山沟、 水沟、低洼地或池塘、土地 面积相对丰富的农村地区。 土地处 理系统 投资成本低,运行维护费用省,出 水水质好等。 处理效果易受气温、降雨的影响,对渗滤 系统存在堵塞的问题,且有污染地下水的 风险。 适用于九江市农村偏远地 区、具有适宜的土地资源, 且地下水埋深符合要求的地 区。 7.5 工艺选择推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荐组合工艺可参见表6,也可根据进出水水质、排放要求及经济指标采取其他 组合工艺。 表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荐组合工艺 序号 工艺组合 适用性 1 预处理+人工湿地 2 预处理+土地处理系统
28、 3 预处理+兼性塘 分散型污水处理 污水有机负荷较低 4 预处理+A2/O+兼性塘 5 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人工湿地 6 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土地处理系统 7 预处理+ A2/O +人工湿地 8 预处理+ A2/O +土地处理系统 较为集中但离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较远的农 村地区; 污水有机负荷高; 对N/P排放要求严格的地区 9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好氧塘 10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 11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土地处理系统 12 预处理+厌氧生物滤池+土地处理系统 污水排放较为集中且污染负荷较高的偏远 农村地区 注:考虑到九江市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建议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
29、利用太阳能光伏板光电转换技术,为污水处理中 的曝气、回流等提供动力。 8 污泥处理与处置 8.1 污泥处理与处置应符合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根据当地条件选择农村适宜的污泥处理 设施与处置方式,满足农用标准GB 4284的污泥,宜优先就近土地利用。 8.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采用贮存浓缩、污泥自然干化场、机械脱水、好氧堆肥等方 式处理。 8.3 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时,可将污泥返回到化粪池或厌氧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中进行储存,定期外排。 DB3604/T 0012020 11 8.4 清掏作业产生的少量浮油、固体废物、污泥等不得任意外抛,可以在当地环卫部门知情的情况下, 纳入到当地
30、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中合理处置。 8.5 污泥处理与处置过程产生的臭气对周边人居环境造成污染时,需采取除臭措施。 9 污水排放监测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及方法参考DB36/ 1102第6章的要求。 10 施工验收 10.1 一般要求 10.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项目建设宜由县(市、区)相关 职能部门或乡镇政府统一按区域分片实施,可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和委托工程监理等工作。 10.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业性强,且单个设施建设规模小,鼓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 用一体化处理设备的项目,鼓励设备提供商作为总承包商进行工程规划、设计、设备供应以及施
31、工安装 和调试。 10.1.3 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承担同类污水处理设计、施工资质或实践经验,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 质,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严把质量关,施工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施工技能。 10.1.4 工程项目的验收应与后续的运行管理紧密衔接。有条件时,运行管理单位应参加施工单位的调 试和试运行工作,并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保证项目验收后即可直接转入运行管理阶段。对于尚未确定 运行管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尽早落实验收后的运行维护工作,或暂交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运行管 理,待运行管理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办好相关移交手续,进入正式运行管理阶段。 10.1.5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文
32、件归档。材料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提供设备、设施及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行维护详细说明书。 10.1.6 污水处理工程中的管网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分别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08、GB 50204、GB 50203、GB 50141的有关规定。 10.2 施工 10.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文件和实地情况编制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 10.2.2 建筑、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取得设计、 监理、建设等相关单位的变更文件签章后方可对工程进行变更施工。 10.2.3 施工中
33、,应做好施工记录,对于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留有影像资料备查。隐蔽工程应在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2.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规定: a) 应根据所要安装设备的尺寸,开挖相应尺寸的基坑;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增加地基处理和维护设 施或进行施工排水;设备的安装必须在基础完工后进行; b) 利用人工或合适的吊装设备将设备吊至预定的位置,并检查其是否水平,回填前应向设备内里 注满水; c) 排水管不能形成逆向反坡,且设备水位应高于受纳水体水位。 10.2.5 设备安装包括附属设备、电气设备、整体装置、进出水管管线及电路等安装。 10.2.6 设备安装必须按照生产企业的
34、安装流程进行,必要时应在工艺设计人员和厂家专业人员的指导 下完成。 DB3604/T 0012020 12 10.2.7 鼓风机、水泵等附属设备容易产生震动和噪音,设计时应考虑防噪声措施,安装时应该注意其 安装位置,并安装在预先筑好的设备基础上;电气设备须使用防水电源,同时按相关规范要求接地。 10.2.8 设备的安装需充分了解建设用地的地质条件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因素,防止由此导致的地面下 沉、塌陷、上浮及淹水等不可抗后果,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10.2.9 施工结束后须进行设备调试,确认各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设备调试包括附属设备、电气设备、 整体装置、水路和电路等调试。 10.2.10 设备调试
35、应由专业的调试工程师在严格的调试程序下进行操作,并随时与设备生产商、工艺 设计人员和运营维护人员进行沟通。 10.3 验收 10.3.1 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执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工程验收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竣工图,包括底板、池壁、柱、梁和预埋管道的位置、高程、平面尺寸,管件的安装位置 和数量; b) 水池的闭水试验报告; c) 水池材料的各类强度和等级; d) 水池四周土的回填夯实和平整情况。 10.3.2 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应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10.3.3 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材料外,申请单位还应该提供污染治理 工程的系统性试验
36、报告,性能试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a) 各构筑物按设计满负荷运行时,各构筑物高程布置是否有问题; b) 计算测试各类构筑物和工艺参数; c) 各池的进出水水量、水质; d)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如电费、维护费等。 11 运行、管理维护 11.1 按照HJ/T 91要求,定期进行进出水水质监测。 11.2 由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业主单位建立明确的 岗位责任制。 11.3 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 技能培训,熟悉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11.4 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检修
37、,发现以下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上报: a) 污水处理池无进水或出水; b) 进、出水主要污染物CODCr浓度不合格; c) 池体存在堵塞现象; d) 人工湿地植物稀疏、枯死、冻死; e) 有污水应纳管而未纳管; f) 管网破损、堵塞、裸露等。 11.5 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浮油、固体废物、污泥等废弃物,按照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进行处 理,防止二次污染。 DB3604/T 0012020 13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化粪池设计 A.1 类型和结构 化粪池根据池子格数可以分为单格化粪池、两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和四格化粪池等。根据九江市 农村的水质和水量特点,宜采用两格化粪
38、池或三格化粪池。 A.2 设计 A.2.1 化粪池的具体设计可参考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和CJJ 124的相关规定。 A.2.2 具体设计注意事项如下: a) 采用砖砌化粪池、现浇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预制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时,为防止污染地下水,化 粪池须进行防水和防渗设计; b) 化粪池的设计应与村落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考虑设计,使之与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形 成一个有机整体,以便充分发挥化粪池的功能; c) 化粪池的平面布置选址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水文情况和基底处理方法,以免施工过程中出现 基坑护坡塌方、地下水过多而无法清底等问题; d) 化粪池距地下给水排水构筑物距离应不小于30m,距其他建
39、筑物距离应不小于5m,化粪池的位 置应便于清掏池底污泥; e) 农村化粪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选12h24h或以上; f) 当化粪池污水量小于或等于10m3/d,首选两格化粪池,第一格容积占总容积65%80%,第二 格容积占20%35%;若化粪池污水量大于10m3/d,一般设计为三格化粪池,第一格容积占总 容积的50%60%,第二格容积占20%30%,第三格容积占20%30%;若化粪池污水量超过 50m3/d,宜设两个并联的化粪池;化粪池容积不宜小于2.0m3,且此时最好设计为圆形化粪池 (又称化粪井),采取大小相同的双格连通方式,每格有效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0m; g) 化粪池水深不应小于1.3
40、m,池长不应小于1m,宽度不应小于0.75m。 A.3 运行和管理 化粪池的日常维护检查包括化粪池的水量控制、防漏、防臭、清理格栅杂物和清理池渣等工作。主 要管理事项如下: a) 水量控制:化粪池瞬时流量不宜过大,过大的水量会稀释池内粪便等固体有机物,缩短了固体 有机物的厌氧消化时间,会降低化粪池的处理效果,且大水量易带走悬浮固体,造成管道堵塞; b) 防漏检查:应定期检查化粪池的防渗设施,以免粪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c) 防臭检查:化粪池的密封性也应进行定期检查,要注意化粪池的池盖是否盖好,避免池内恶臭 气体溢出污染周边空气; d) 清理格栅杂物:若化粪池第一格安置有格栅时,应注意检
41、查格栅,发现有大量杂物时应及时清 理,防止格栅堵塞; DB3604/T 0012020 14 e) 清理池渣:化粪池建成投入使用初期,可不进行污泥和池渣的清理,运行13年后,可采用 专用的槽罐车,对化粪池池渣每年清抽一次; f) 其他注意事项:在清渣或取粪水时,不得在池边点灯、吸烟等,以防粪便发酵产生的沼气遇火 爆炸;检查或清理池渣后,井盖要盖好,以免对人畜造成危害。 DB3604/T 0012020 15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技术设计 B.1 类型和结构 B.1.1 根据污水处理流程,生物接触氧化池可分为一级接触氧化、二级接触氧化和多级接触氧化。 B.1.2
42、 根据曝气装置位置的不同,生物接触氧化池可分为分流式和直流式。 B.1.3 按水流特征,生物接触氧化池可分为内循环和外循环式,内循环指单独在填料装填区进行循环; 外循环指在填料体内、外形成循环。 B.1.4 生物接触氧化池主要由池体、填料、支架及曝气装置、进出水装置以及排泥管道等部件组成。 B.2 设计事项 B.2.1 池体及内部构筑体设计 B.2.1.1 处理农村地区的小规模污水的生物接触氧化池有效容积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V= nQ(La-20)/M.(B.1) 式中: V 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有效容积(m3); Q 每人每天污水量(m3/人d); N 人数; La进水BOD5浓度(mg/L);
43、 M BOD5负荷(gBOD5/m3d),宜按照表B.1计算。 表B.1 生物接触氧化 BOD5负荷参数 单位:g BOD5/m3d 处理对象人数(n) 接触氧化池类型 1n50 50n200 好氧式(1) 180 225 好氧式(2) 120 140 兼氧式(3) 80 140 注:好氧式(1)为去除 CODCr和BOD5 功能的处理方法,有脱氮需求时将好氧式(2)与兼氧式(3)联合使用,反应 池依顺序为兼氧式(3)、好氧式(2),并设置污水回流装置。 B.2.1.2 池体设计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好氧式生物接触氧化池(1)的曝气时间为1.5h3h,停留时间为1.5d左右,池内溶解氧含量
44、 维持2.0mg/L3.5mg/L; b) 池体底面多采用矩形或方形,长与宽之比应该在1:21:1之间; c) 处理规模超过30人,分格数不少于2,并按同时工作设计,每格面积不宜大于25m2;处理规 模超过40人,有效水深宜大于1.5m; DB3604/T 0012020 16 d) 单户或多户规模的池体可用热塑性复合材料、PVC塑料和玻璃钢等;村落规模的接触氧化池池 体应采用钢板焊接制成或用钢筋混凝土浇注砌成; e) 生物接触氧化池进水端应设置导流槽,导流槽与生物接触氧化池应采用导流板分隔,导流板下 缘至填料底面的距离推荐为0.15m0.4m,出水一侧斜板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在5060之 间;
45、 f) 生物接触氧化池应在填料下方满平面曝气,推荐采用穿孔管曝气,每根穿孔管的水平长度不宜 大于5m,材质可选择PVC塑料或不锈钢,用电钻打孔制成,为防止堵塞,曝气时应保证开孔 朝下,好配置调节气量的气体流量计和方便维修的设施; g) 生物接触氧化池底部应设置放空阀; h) 处理规模200人以上的村落污水处理站如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池,在能按照城市污水厂运行管理 的前提下,可参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设计和运行参数; i) 池体底面多采用矩形或方形,长与宽之比应该在1:21:1之间;池子个数或分格数一般不少 于2个,每格面积不宜大于25m2;容积负荷一般采用1000gBOD5/(m3d)1500gBOD5/(m3d);溶 解氧一般维持在2.5mg/L3.5mg/L之间,气水比15:120:1。 B.2.2 填料 填料是决定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效果的关键,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水力特性:比表面积大、空隙率高、水流通畅、阻力小、流速均一; b) 生物膜附着性:良好的挂膜效果,外观形状规则、尺寸均一、表面粗糙程度大; c) 化学与生物稳定性强:经久耐用,不溶出有害物质,不产生二次污染; d) 货源稳定充足,价格低廉,便于运输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