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10 CCS X 24 3417 池州市 地方标准 DB 3417/T 003 2020 西山焦枣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 2020 - 12 - 29 发布 2021 - 01 - 01 实施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17/T 003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池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贵池区棠溪枣业协会、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西山 村村民委员会、池州市枣紫晶农业有限公司、贵池区棠溪镇枣之源生态农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腾飞、方锡友、闻强、刘斌、陈志妍、檀清、檀丽君、汪建武、檀友志。 DB 3417/T 003 2020 1 西山焦枣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山焦枣小作坊生产的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作业人员、原料要求、生产过程控制、 污染控制、包装与标识、生产销售台帐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山焦枣小作坊生产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
3、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DB34/T 2620-2016 地理标志产品 西山焦枣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皖市监食生 2020 1号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34/T 2620-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加工场所 加工场所应与有害废弃物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不4.1 受污染源污染。 生产加工区域应当清洁、卫生,光线、通风良好,无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产无关杂物,4.2
4、 无鼠类、昆虫等侵入。 生产加工区域应根据工艺要求合理划分清洗区、蒸煮区、摊凉区等功能区,并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4.3 生产加工场所内部结构材料应符合皖市监食生 2020 1 号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的规4.4 定。 5 设施设备 应具有与西山焦枣加工工艺及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设备,根据需要配备更衣、清洗、消毒、通5.1 风、温控、仓储 等设施,设置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直接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等的材质应符合 GB/T 4806.1 的规定。 5.2 6 作业人员 应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6.1 DB 3417/T 003 2020 2 应穿戴洁净、保持个人
5、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不喷洒香水,不在加工场6.2 所内吸烟和吐痰。 7 原料要求 鲜枣应符合 DB34/T 2620-2016 的规定。 7.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7.2 8 生产过程控制 工艺流程 8.1 采摘 分拣 漂洗杀青摊凉晾晒清洗蒸煮烘干分级。 采摘 8.2 白露节气前后,对红熟度达 70%及以 上的鲜枣进行采摘。 分拣 8.3 剔除虫蛀、变质、破损严重的枣,并根据色泽一致性程度筛选分类。 漂洗 8.4 将分拣后的鲜枣漂洗干净。 杀青 8.5 将漂洗后的鲜枣放入温度在 60 70的水中,不间断搅拌 2min 3min,待其表面呈微黄色即捞
6、 出。 摊凉 8.6 将已杀青的枣倒入竹床平铺摊凉约 2小时。 晾晒 8.7 将摊凉后的枣在室外竹床上晾晒至表皮微皱。 清洗 8.8 将晒好的枣用水清洗干净。 蒸煮 8.9 将清洗干净的枣放入锅中蒸或煮熟,并保持枣形完整。 烘干 8.10 将蒸煮后的枣放入烘干机内,在 60温度下烘干至表面呈紫晶色。 分级 8.11 按 DB34/T 2620-2016的规定对烘干的枣进行分级。 DB 3417/T 003 2020 3 9 污染控制 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有效分离。 9.1 生产加工全程不应使用任何添加剂。 9.2 生产加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等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无发霉、生锈9.3 现象。 10 包装与标识 预包装的内层包装物和散装盛放容器应符合 GB/T 4806.1 的规定。 10.1 盛放容器或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10.2 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如无法以标签加贴的形式在包装或者容器上标注,应采用随货单的形式载明应 当标注的产品信息。 11 生产销售台账 西山焦枣小作坊应建立便于进行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销售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