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40 X 00 DB3311 浙江省丽水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114 2019 学校 放心食堂 建设 管理规范 2019 - 12 - 16发布 2020 - 01 - 16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11/T 114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景宁畲族自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应跃跃、 谢建荣、吴雨晨、徐海东、程晴、 张维波、柳晓忠、 徐超 、李彬 、张
2、 夏 翊 。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DB3311/T 114 2019 1 学校 放心食堂 建设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学校 放心 食堂 建设 管 理的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基本要求 、 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和重 大隐患报告 、 食品安全培训 、 自查自评 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 全日制 托幼机构 、小学、初中、高中、 高等院校 及特殊教育学校食堂 的 管理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
3、 (饮 )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 2018 年 第 12号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学校 放心食堂 能提供满足 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要求 的 各级各类 学校 食堂。 4 总体 要求 4.1 信息 公示 应落实 学校 主体责任, 向社会公开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自食品” 添加剂和自制饮料配方及火锅底料配方 、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注: “四自食品” 是 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和自制糕点的统称。 4.2 原料采购 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 采购过程索证索票, 蔬菜、豆制
4、品、 乳制品、肉、水产制品、米 (面) 及制品 、食用油、调味品 等重点食品和 食品添加剂 应 建立进货台账。 4.3 操作 展示 学校 放心 食堂 应通过视频监控 的 方式实现后厨关键岗位加工操作过程“公开化”。 4.4 风险隐患 控制 DB3311/T 114 2019 2 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硬件设施完备,色标管理和加工操作过程规范,防止交叉污染。落实食 品安全自查自评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5 食品安全 应提供安全的食品, 无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 及 违法行为发生。 5 基本要求 5.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1.1 建立 人员 健康管理和培训
5、、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消毒和保洁、专间、留样、食品添 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工场所清洁、除“四害”、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安全投诉、检 验、运输等 食 品安全管理 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及当地餐饮 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制度。 5.1.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 上 墙公示 。 5.2 人员管理 5.2.1 餐饮从业 人员 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 得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 品的工作。 5.2.2 应保持个人卫生 ,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头发外露,手部、衣帽应保持整洁、不 得 在食品处理区 有 污染食品的行为 并符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6、操作规范的规定 。 5.3 诚信建设 5.3.1 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熟悉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5.3.2 在明显处公示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等级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日常监督检 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 、 重点 食品 (如猪肉、食用油、大米、添加剂等) 的 进货来源。 5.3.3 不 应有 以下食品安全失信行为: a) 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b) 使用禁用食品和非食用物质、加工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加工回收后的食品; c) 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d) 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7、并被查证属实。 5.4 场所和设施 5.4.1 选址应 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5.4.2 应 对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 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进 行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和操作中造成交叉污染 ; 场所面积满足经营 及食品安全 需要。功能间(区) 统一标识,物品 按要求 分类 、 分区域存放,食品处理区不存放私人物品。 5.4.3 场所内干净、清洁,墙面、天花板、门窗、地面材料(含颜色)符合规范要求,地面有排水系 统,且保持干燥。 5.4.4 具备通风排烟设施、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冷藏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 且各类设施符
8、合相关要求,具有明显标识,数量满足经营需要,运转正常。 5.4.5 按分类配置专用切配工用具、专用容器、成品专用容器;餐具、拖把、工用具配有专用清洗水 池 ,动物类、植物类 食品和 水产品配有专用清洗水池,有明显标识。 5.5 专间管理和要求 DB3311/T 114 2019 3 5.5.1 墙 面 应铺设到顶,不 应 设置明沟或使用不带水封地漏。 5.5.2 配置 开合式传送窗、空调、温度计、紫外线灯、净水设施;温度 应 在 25 以 下; 进行紫外线 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5.3 实行专间 “五专”管理。 注 1: 专间指 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加工制作间。学校食堂专间主
9、要指备餐间,还包括允许制作生 冷食品、裱花蛋糕而设置的冷食间、生食间、裱花间。 注 2: 专间“五专”管理 指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 5.6 采购贮存 5.6.1 食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 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票证证明 和台账记录 齐 全 。 5.6.2 应按标识存放、离墙离地存放 , 食品添加剂有专柜贮存;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定 期检查食品,不 应 存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符合要求。 5.7 加工制作 5.7.1 加工动物性、植物性 食品及 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按标识分类使用, 且 设施设备、工用具和容 器 保持 洁净 。 5.7
10、.2 半成品容器不直接放置地面,成品容器不相互叠放或直接放置地面;成品存放温度、时间应符 合要求。 5.7.3 不 应 存在以下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a)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b) 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c) 无食品添加剂领用和使用记录或记录 不全。 5.8 餐用具清洗消毒 5.8.1 餐(饮)具消毒应符合 GB 14934的规定。 5.8.2 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应 取得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 ,并提供有效检 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5.9 食品留样 5.9.1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5.9.2 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
11、备中冷藏存放 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 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 125 g。 5.9.3 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 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 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并 保存 好相 应记录 。 5.10 餐厨废弃物 管理 5.10.1 配置带 盖子 的专用 废弃物容器。 5.10.2 废弃物 处理应与有资质的 回收单位 签订回收协议并保留回收记录。 6 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和重大隐患报告 6.1 应建立 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和重大隐患报告 制度。 DB3311/T 114 2019 4 6.2 对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餐
12、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以保证加工 条件和行为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6.3 食品安全管理员离职或接替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应当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6.4 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者 存在 食品安全事故危险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食 品经营活动,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存 在食品安全事故危险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包括但不仅 限于下列情形: a) 未经许可新增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经营项目; b) 凉菜间不实行 专间 “五专”管理; c) 将重要功能间(凉菜间、裱花间、刺身间、备餐间)挪作它用; d) 食品添加剂不实行 添加剂 “五专”管
13、理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e) 食品处理区进行新、改、扩建,整体布局流程发生较大改变。 注: 添加剂 “五专”管理 指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的管理制度 。 7 食品安全培训 7.1 应 定期开展内部员工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培训时间不 少于 40小时 /年 人 。 7.2 没有自行培训 能力的 学校 放心 食堂 ,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代为培训。 7.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应经 考核 合格后 上岗。 8 自查自评 学校 放心 食堂 在加工经营过程中,定期对 照总体要求和基本要求 进行自查和检查评价,发现和消除 食品安全隐患,如实记录自查情况。 自查表 可
14、参照附录 A。 DB3311/T 114 2019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学校放心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表 表 A.1 学校 放心 食堂 食品安全自查表 单位名称: 自查类别:定期自查( )专项自查( )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一、安 全体 系 1.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为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人 合格 整改 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 任;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 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 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 合格
15、整改 未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 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 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 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 等制度。 二、诚 信自 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 示 合格 整改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幼 儿园、中小学食堂 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幼儿园、中小学食堂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16、未 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证 件 情况 合格 整改 超范围经营;证过期;经营地址与证地址不一致;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 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5.加工行为 合格 整改 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 使用非食品原料;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 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 再次加工制作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腐败 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 家为防病
17、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在餐饮经营过 程中以次充 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 控管 理 6.食品安全自查 合格 整改 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 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 货、销毁等处理措施;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 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发现 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 DB331
18、1/T 114 2019 6 表 A.1 (续)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三、质 控管理 7.投诉核查和 应急 处置 合格 整改 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经核实确有异常的 未进行及时撤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未对有食品安全风 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8.学校集中用餐陪 餐 合格 整改 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无陪餐记录。 四、人 员管理 9.培训考核 合格 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未 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每年
19、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 培训考核。 10.健康检查 合格 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 11.人员卫生 合格 整改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 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患有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 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从业人 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 散头发;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 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手表、 手镯、 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
20、露;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 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 中,未保持手部清洁;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 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2.工作服和私人 物品管理 合格 整改 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 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食品处理区存 放私人物品。 五、设 施设备 13.布局流程和防 护设施 合格 整改 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 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 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天花板连
21、接处有空隙; 无 有效防鼠设施;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餐饮食品 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4.设施设备配置 合格 整改 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 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 按“红绿蓝”颜 色进行 标识; 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 患;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 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加工制作用水的 水质不符合要求。 DB3311/T 114 2019 7 表 A.1
22、(续)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五、设 施设备 15.专间或专区 设 施 合格 整改 专间 墙裙未铺设到顶;专间 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专间门 不能自 动关闭; 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专 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专间未配置温度计;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 设施;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 动式开关;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 式开关;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6.设施设备维护 合格 整改 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未定期清洗、校验保 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
23、管、净水设备滤芯、制 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 购运输 17.采购 合格 整改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18.索证索票 合格 整改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等内容;未保存相关记录。 19.原 料运输 合格 整改 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运输过程中, 无防尘、防水措施; 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
24、原料(动物性食品、 植物性食品、水产品) 混放运输;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0.采购评价 合格 整改 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 品贮存 21.原料贮存 合格 整改 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 坏未配内置温度计;冰箱内积霜严重;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 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 离墙存放食品;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 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
25、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食品 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 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2.贮存管理 合格 整改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未按要求 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 或超过保质 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 清 洗切配 23.清洗切配 合格 整改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 或切配;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
26、品、 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接 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在食品处理区内 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 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使用禽蛋前,未 清洗禽蛋的外壳。 DB3311/T 114 2019 8 表 A.1 (续)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九、烹 饪加工 24.烹饪加工 合格 整改 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 70 度 ; 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 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火锅 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
27、用有荧 光增白剂的烘烤纸;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5.调味品和添加 剂使用 合格 整改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使用容器盛放拆 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 或食品添加剂名 称,未保留原包装;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 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6.中小学、幼儿园 食堂高风险食品制 售 合格 整改 制售冷食品类食品;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制售裱花蛋糕; 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 间专区 27.专间或专区使 用 合格 整改 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28、 生食类食品 未在专间加工; 裱花 蛋 未在专间加工; 冷食类食品 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现 榨果蔬汁未在 专间或专区加工;果蔬拼 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在专间和专区内从 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28.专间或专区 设 施设备使用 合格 整改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专间内温 度高于 25 度;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 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 放;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 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 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空调未
29、定期清洗消毒。 29.专间 或专区 食 品传递 合格 整改 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 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 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0.生食海产品加 工制作 合格 整改 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 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1.裱花蛋糕加工 制作 合格 整改 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蛋糕 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2.加工用水 合格 整改 现榨果蔬汁、食 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
30、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 食品留 样 33.食品留样 合格 整改 留 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 的隐患;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 48 小时;每个品种的留 样量未达到 125g以上; 无留样记录。 十二、 备餐供 餐 34.备餐 合格 整改 未在专用操作间备餐。 35.供餐管理 合格 整改 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传递设施(如升降笼、 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分派 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 消毒;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使用感观不 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
31、预包装食品除外)。 DB3311/T 114 2019 9 表 A.1 (续)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十二、 备餐 供餐 36.就餐区管理 合格 整改 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就餐区 未 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保持空气流通 ; 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 餐环境感观不洁。 十三、 餐具 洗消 37.清洗消毒 合格 整改 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 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
32、未更换手套;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 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38.保洁和使用 合格 整改 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感观 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 具;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 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 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 环境 卫生 39.场所卫生 合格 整改 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墙壁有裂缝、 破损,霉斑、积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排水设施堵塞 和污水倒流;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 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0
33、.四害防控 合格 整改 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餐饮服务场所 内存放杀鼠剂;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 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 生物活动迹象。 41.餐厨废弃物管 理 合格 整改 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餐厨垃圾 未及时清理;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自查类别在( )内打“”。 2.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合理缺项。 3.检查项目共有 41 项,每项无主要问题的,该项检查结果为合格;有主要问题之一的,该项检查结果为整改;没有经 营的项目视为合理缺项。 自查人员: 检查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