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03A16 DB3310浙 江 省 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310/T 59 2019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工 作 规 范 Work specification for approval of investment projects of general enterprises 2019-12-12发 布 2020-01-01实 施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310/T 59 2019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与 定 义 .14 审 批 要 求 .14.1
2、 基 本 要 求 .14.2 审 批 前 准 备 .24.3 审 批 主 体 .2 4.5 审 批 平 台 .34.6 审 批 流 程 .35 服 务 要 求 .35.1 基 本 要 求 .35.2 项 目 立 项 .35.3 规 划 许 可 .35.4 施 工 许 可 .45.5 竣 工 验 收 .46 监 督 与 评 价 .46.1 监 督 主 体 .46.2 监 督 方 式 .46.3 评 价 内 容 .4 6.4 结 果 运 用 .56.5 工 作 改 进 .5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开 工 前 审 批 “ 最 多 60天 ” 流 程 图
3、 .1附 录 B ( 规 范 性 附 录 )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 最 多 30 天 ” 流 程 图 .2参 考 文 献 .3 DB3310/T 592019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1.1 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黄 岩 区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 黄 岩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童 桂 增 、 严 亚 君 、 牟 映 月 、 车 英 伟 、 陈 泉 回
4、、 杨 晨 、 陈 飞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 DB3310/T 59 2019 1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工 作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审 批 要 求 、 服 务 要 求 和 监 督 与 评 价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台 州 市 范 围 内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的 全 流 程 审 批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5、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37277-2018审 批 服 务 便 民 化 工 作 指 南 GB/T 38227-2019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审 批 代 办 服 务 规 范DB33/T 2172-2018企 业 投 资 工 业 项 目 “标 准 地 ”管 理 规 范DB3310/T 422017行 政 审 批 中 介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评 价 规 范3 术 语 与 定 义DB33/T 2172-2018界 定 的 以 及 下
6、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企 业 投 资 的 备 案 类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纳 入 负 面 清 单 的 项 目 除 外 。3.2 小 型 项 目指 建 筑 面 积 不 大 于 5000平 方 米 、 建 筑 高 度 不 大 于 8米 、 功 能 单 一 , 技 术 要 求 简 单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3.3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政 府 部 门 开 展 行 政 审 批 时 ,由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服 务 机 构 为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有 偿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 包 括 各类 勘
7、察 、 设 计 、 编 制 、 技 术 审 查 、 论 证 、 评 估 、 评 价 、 检 验 、 验 测 、 鉴 证 、 鉴 定 、 咨 询 、 试 验 等 。3.4 区 域 评 估指 由 政 府 对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有 关 评 估 事 项 进 行 统 一 评 估 , 形 成 整 体 性 、 区 域 性 评 估 成 果 ,由 区 域 内 投 资 项 目 无 偿 共 享 共 用 。4 审 批 要 求4.1 基 本 要 求 4.1.1 按 照 一 个 阶 段 、 一 个 牵 头 部 门 、 一 次 性 审 批 的 要 求 , 实 行 统 一 收 件 、 并 联 办
8、 理 、 限 时 办 结 、 统一 出 件 。 DB3310/T 592019 2 4.1.2 政 府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 明 确 阶 段 性 牵 头 单 位 负 责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工 作 的 牵 头 组 织 , 其 他 有 关 部门 各 司 其 职 、 主 动 服 务 。4.1.3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应 督 促 本 行 业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机 构 做 好 服 务 范 围 内 各 项 基 础 工 作 。4.1.4 土 地 征 收 与 出 让 部 门 在 出 让 前 应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对 拟 出 让 地 块 进 行 联 合 现 场 踏 勘 、 现
9、 场 审 查 , 强化 土 地 出 让 前 预 审 把 关 , 确 保 “净 地 ”出 让 。4.2 审 批 前 准 备4.2.1 确 定 “ 标 准 地 ” 指 标制 定 “标 准 地 ”联 审 -估 价 -供 地 方 案 -出 让 计 划 表 , 在 “五 通 一 平 ”的 基 础 上 , 明 确 拟 出 让 地 块 的 准 入 行业 、 规 划 条 件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强 度 、 能 耗 标 准 、 环 境 标 准 、 亩 均 税 收 、 亩 均 增 加 值 、 全 员 劳 动 生 产 率 、R& D经 费 支 出 与 主 营 收 入 之 比 等 “标 准 地 ”主 要 控
10、制 指 标 , 编 制 “标 准 地 ”出 让 联 系 单 , 并 进 行 联 审 。 根据 联 审 意 见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和 地 价 评 估 报 告 , 编 制 供 地 方 案 经 逐 级 报 批 后 , 通 过 浙 江 省 土 地 使 用 权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出 让 公 告 。4.2.2 签 订 “ 标 准 地 ” 投 资 建 设 合 同在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的 同 时 , 做 地 单 位 与 企 业 签 订 “标 准 地 ”投 资 建 设 合 同 , 明 确 控制 性 指 标 要 求 、 指 标 的 复 核 办 法
11、和 开 工 、 竣 工 验 收 、 投 产 、 达 产 期 限 , 以 及 违 约 责 任 、 争 议 的 解 决 方 式等 内 容 。 企 业 签 署 承 诺 书 , 自 愿 承 诺 按 约 兑 现 指 标 。4.2.3 完 成 区 域 评 估省 级 以 上 各 类 经 济 开 发 区 ( 含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 工 业 园 区 、 开 发 区 、 产 业 集 聚 区 等 ) 、 特 色 小镇 以 及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其 他 区 域 ,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对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涉 及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节 能 评估 (
12、 民 用 建 筑 的 节 能 评 估 除 外 ) 、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 压 覆 重要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等 事 项 , 实 行 区 域 评 估 制 度 。 对 区 域 内 落 地 并 在 负 面 清 单 外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 不 再 要 求单 独 开 展 相 关 评 估 事 项 或 予 以 简 化 。 4.3 审 批 主 体4.3.1 阶 段 性 牵 头 单 位发 改 部 门 、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 、 住 建 部 门 。4.3.2 配 合 单 位跑 改 办 、 行 政
13、 服 务 中 心 、 土 地 征 收 与 出 让 部 门 、 经 信 部 门 、 住 建 部 门 、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 、 生 态环 境 部 门 、 水 利 部 门 、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 人 防 部 门 、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 财 政 部 门 、 税 务 部 门 、 统 计 部 门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 管 委 会 、 气 象 部 门 、 供 电 部 门 、 通 讯 发 展 部 门 、 中 国 电 信 、 中 国 移 动 、 中 国 联 通 、传 媒 集 团 , 属 地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和 街 道 办 事 处 等 单 位 。4
14、.4 审 批 时 限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时 限 应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 a) 负 面 清 单 外 的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 从 项 目 赋 码 到 施 工 许 可 审 批 时 间 不 超 过 省 市 改 革 要 求 的 时限 。 业 主 自 主 准 备 时 间 、 业 主 委 托 中 介 服 务 时 间 及 依 法 需 专 家 评 审 、 公 示 公 告 、 听 证 、 现 场 核查 和 设 计 文 本 修 改 完 善 、 重 新 申 报 等 时 间 不 纳 入 审 批 计 时 限 ( 见 附 录 A) ; DB3310/T 59 2019 3 b)
15、竣 工 验 收 阶 段 ( 包 括 水 电 气 等 公 用 事 业 接 入 服 务 、 核 发 不 动 产 权 证 ) 审 批 时 间 不 超 过 30天 ( 见附 录 B) ;c) 小 型 项 目 从 项 目 赋 码 到 竣 工 验 收 全 过 程 审 批 时 间 不 超 过 60天 , 其 中 项 目 赋 码 到 施 工 许 可 审 批时 间 不 超 过 40天 ,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审 批 时 间 不 超 过 20天 ;d) 高 压 非 居 民 用 户 电 力 接 入 时 间 不 超 过 40个 工 作 日 , 低 压 非 居 民 用 户 电 力 接 入 时 间 不 超 过 15个
16、 工 作 日 , 水 、 气 、 通 信 报 装 接 入 时 间 分 别 不 超 过 3个 、 4个 、 2个 工 作 日 。4.5 审 批 平 台4.5.1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3.0系 统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管 理 系 统 2.0版 )。4.5.2 台 州 市 建 筑 与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图 联 合 审 查 系 统 审 批 流 程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开 工 前 审 批 “最 多 60天 ”流 程 图 详 见 附 录 A,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最 多30天 ”流 程
17、图 详 见 附 录 B。5 服 务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5.1.1 项 目 业 主 申 领 项 目 代 码 后 , 应 引 导 项 目 业 主 统 一 使 用 项 目 代 码 办 理 手 续 、 申 报 业 务 。 相 关 部 门项 目 审 批 、 项 目 招 投 标 、 信 息 公 开 等 涉 及 须 使 用 项 目 名 称 时 , 应 同 时 标 注 项 目 代 码 。5.1.2 实 施 代 理 代 办 , 应 符 合 GB/T 38227-2019要 求 。5.1.3 实 施 组 团 服 务 , 通 过 政 企 互 动 攻 坚 平 台 , 每 个 项 目 倒 排 计 划 , 制
18、定 挂 图 作 战 表 , 按 照 “简 单 问 题解 决 一 天 一 汇 总 、 复 杂 问 题 解 决 一 周 一 推 进 会 、 项 目 推 进 一 月 一 节 点 ”工 作 模 式 , 发 改 部 门 、 住 建 部 门分 别 联 合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牵 头 组 织 开 工 前 审 批 、 竣 工 验 收 组 团 服 务 ,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分 管 领 导 、 属 地 各 级 乡 镇 街 道 分 管 领 导 、 项 目 代 办 员 和 企 业 负 责 人 、 联 络 员 参 加 , 并 要 求 参 加 服 务 人 员 稳 定 、 连 续 和 授 权 到位 。5.1.
19、4 实 施 中 介 机 构 分 类 管 理 和 中 介 服 务 代 码 ( “项 目 代 码 +中 介 事 项 编 号 ”) , 通 过 具 有 综 合 资 质 或 多种 评 估 业 务 能 力 的 中 介 机 构 , 实 施 联 合 中 介 服 务 。 应 实 行 中 介 服 务 时 间 和 审 批 时 间 协 同 管 理 , 由 行 业 主管 部 门 负 责 督 促 中 介 机 构 限 时 办 结 。 应 对 中 介 机 构 进 行 信 用 评 价 。5.1.5 实 施 前 期 指 导 服 务 , 指 导 企 业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 一 次 性 告 知 业 主 项 目 所 需 各
20、审 批 事 项 清 单 和 要 求 ,主 动 指 导 业 主 做 好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 地 质 勘 探 、 施 工 图 设 计 ( 包 含 水 、 电 、 气 、 通 信 等 公 用 事 业 服 务 ) 、施 工 单 位 确 定 、 环 评 、 能 评 、 水 保 等 方 案 编 制 以 及 其 他 审 批 前 期 工 作 。 临 时 供 水 、 供 电 凭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缴 纳 完 首 笔 土 地 出 让 金 后 即 可 申 请 开 通 。5.1.6 实 施 并 联 审 批 , 推 进 审 批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应 用 , 实 现 数 据 材 料 共 享 共 用
21、和 网 上 申 报 、 网 上 审 批 。供 水 、 供 电 、 燃 气 、 通 信 等 报 装 提 前 至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后 即 可 申 请 办 理 ( 其 方 案 设 计 反 馈 、 施 工 设计 反 馈 纳 入 审 批 计 时 ) , 并 在 工 程 施 工 环 节 完 成 相 关 设 施 建 设 。 5.2 项 目 立 项包 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审 批 、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等 , 以 项 目 赋 码 为 起 点 , 至 项 目 完成 备 案 。5.3 规 划 许 可 DB3310/T 592019 4 包
22、 括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和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等 , 从 项 目 完 成 备 案 起 , 至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5.4 施 工 许 可包 括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图 审 查 、 消 防 设 计 审 查 、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 人 防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手 续 、 施 工 许 可等 , 从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核 发 起 , 至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核 发 。5.5 竣 工 验 收5.5.1 验 收项 目 竣 工 后 , 对 验 收 涉 及 的 测 绘 工 作 , 实 行 “ 一 次
23、 委 托 、 联 合 测 绘 、 成 果 共 享 ” 。 依 据 测 绘 成 果 和其 他 中 介 技 术 成 果 , 开 展 联 合 验 收 , 出 具 联 合 验 收 意 见 。5.5.2 登 记 办 理 不 动 产 登 记 , 涉 及 “ 标 准 地 ” 的 在 不 动 产 权 证 书 、 不 动 产 登 记 簿 上 备 注 “ 标 准 地 ” 字 样 。5.5.3 公 用 事 业 接 入 服 务验 收 时 , 完 成 水 电 气 通 信 等 接 入 , 保 证 水 电 气 等 同 步 可 投 入 使 用 。6 监 督 与 评 价6.1 监 督 主 体6.1.1 跑 改 办 、 发 改
24、部 门 、 住 建 部 门 、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实 施 对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工 作 的 监 督 与 评 价 。6.1.2 企 业 在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过 程 中 对 相 关 部 门 的 行 政 行 为 进 行 全 流 程 监 督 。6.2 监 督 方 式 监 督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自 我 监 督 : 审 批 部 门 对 涉 及 本 部 门 的 审 批 事 项 进 行 全 流 程 监 督 ;b) 上 下 级 监 督 : 上 级 政 府 或 者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对 下 级 政 府 或 下 属 职 能 部 门 项 目 审 批 全
25、流 程 进 行 监督 ;c) 全 面 监 督 : 组 成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 对 每 一 个 项 目 的 审 批 流 程 进 行 全 面 监 督 ;d) 局 部 监 督 : 各 环 节 牵 头 单 位 负 责 监 督 相 应 的 审 批 环 节 ;e) 平 台 在 线 实 时 监 督 : 通 过 浙 江 政 务 服 务 网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3.0的 全 过 程 审 批 跟 踪 、监 测 预 警 、 时 效 统 计 等 功 能 , 实 行 节 点 管 控 , 分 地 区 、 分 阶 段 、 分 环 节 开 展 地 区 开 工 前 审 批 “最多 60 天
26、”、 竣 工 验 收 “最 多 30天 ”审 批 效 能 监 测 。6.3 评 价 内 容6.3.1 违 规 办 理 情 况 出 现 以 下 违 规 办 理 情 况 应 扣 减 量 化 评 价 值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申 请 事 项 无 人 受 理 、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且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和 审 批 权 限 的 申 请 事 项 不 予 受 理 ;b) 擅 自 增 加 办 理 环 节 和 办 理 条 件 、 对 已 经 受 理 的 事 项 无 正 当 理 由 停 止 办 理 ;c) 逾 期 不 予 办 理 ;d) 未 按 规 定 收 费 ; DB3310/T 59
27、 2019 5 e) 未 按 规 定 向 服 务 对 象 送 达 证 照 、 批 准 文 件 等 ;f) 未 在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办 结 的 ;g) 违 规 办 理 , 给 企 业 造 成 损 失 的 。6.3.2 投 诉 、 行 政 复 议 或 行 政 诉 讼 情 况内 容 应 包 括 :a) 投 诉 、 行 政 复 议 、 行 政 诉 讼 发 生 的 频 数 , 投 诉 处 理 效 果 满 意 情 况 ;b) 投 诉 处 理 结 果 、 行 政 复 议 决 定 、 行 政 诉 讼 判 决 等 认 定 实 施 主 体 存 在 违 法 或 不 当 情 形 的 , 扣 减 量
28、化 评 价 值 ;c) 服 务 对 象 对 投 诉 处 理 结 果 满 意 的 , 可 适 当 增 加 量 化 评 价 值 。6.3.3 服 务 对 象 满 意 度 情 况服 务 对 象 满 意 度 评 价 宜 通 过 “ 好 差 评 ” 系 统 一 环 节 一 评 , 一 项 目 一 评 。 6.4 结 果 运 用6.4.1 根 据 月 度 及 年 度 统 计 评 价 情 况 , 对 推 进 成 效 显 著 地 区 可 适 当 增 加 量 化 评 价 值 。6.4.2 工 作 滞 后 地 区 扣 减 量 化 评 价 值 。6.4.3 应 及 时 公 布 评 价 结 果 , 作 为 效 能 评
29、 价 的 重 要 依 据 。6.5 工 作 改 进应 建 立 持 续 改 进 的 机 制 , 重 点 考 虑 以 下 方 面 :a) 畅 通 工 作 人 员 和 服 务 对 象 提 出 改 进 诉 求 和 动 议 的 渠 道 ,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b) 建 立 诉 求 的 快 速 反 馈 机 制 , 使 各 方 提 出 的 诉 求 和 动 议 能 够 及 时 得 到 响 应 ;c) 建 立 激 励 机 制 , 鼓 励 工 作 人 员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d) 针 对 持 续 改 进 的 重 大 措 施 , 可 在 部 门 内 公 开 论 证 , 也 可 实 行 社 会 听 证
30、 。 DB3310/T 59 2019 1 A图 A.1( 规 范 性 附 录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开 工 前 审 批 “ 最 多 60 天 ” 流 程 图 前 期 准 备 阶 段 ( 不 计 时 ) 60天注 : 项 目 赋 码 至 施 工 许 可 证 核 发 全 流 程 审 批 不 超 过 60天 。 虚 线 框 表 示 中 介 服 务 事 项 。 开工水 保 审 批 ( 水 利 , 报 告 书 5 天 、 报 告 表 3 天 、 登 记 表 1 天 )环 评 审 批 ( 生 态 环 境 , 报 告 书 5 天 , 公 示 7 天 ; 报 告 表 3 天 , 公 示 7 天
31、; 登 记 表 , 网 上 即办 )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审 查 ( 发 改 , 报 告 书 7 天 、 报 告 表 5 天 、 登 记 表 3 天 ) 建 设 用地 规 划许 可 ( 自然 资 源和 规 划 ,1 天 )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住 建 或 气 象 , 2 天 )签 订土 地出 让合 同 、用 地履 约协 议 、企 业承 诺书 消 防 审 批 、 人 防 审 批 、 质 量安 全 监 督 手 续 、 施 工 许 可( 住 建 , 2 天 )建 设 工程 规 划许 可 ( 自然 资 源和 规 划 ,5 天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 报 告 书3
32、 0 天 、 报 告 表 1 5 天 )编 制 水 保 方 案 ( 报 告 书 3 0 天 、报 告 表 1 5 天 、 登 记 表 3 天 ) 编 制 固 定 资 产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报 告 书 1 5 天 、 报 告 表 1 0天 、 登 记 表 5 天 ) 规 划公 示( 1 0天 )项目备案 (发改或经 信 )1天 施 工 图 联 审 ( 10 天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委 托 地 质 勘 探确 定 施 工 单 位土地出让 方案设计 总平面经规划、人 防确认零 地技 改会 议纪 要 项目赋码(发改或经 信 )1天 供 水 、 供 电 、 燃 气 、 通 信 等公 用 服
33、 务 事 项 审 批 DB3310/T 592019 2 委托测绘测 绘 成 果 意 见 反 馈 4 个 工 作 日推 送 测 绘 成 果 成果提交7 个工作日 反馈整改意见 验收申请 推 送 验 收 材 料反 馈 整 改 意 见 1、 联 合 测 量( 11个 工 作 日 ) 验收意见推送 2、 联 合 验 收( 3个 工 作 日 ) 3、 确 认 归 档( 1 个 工 作 日 ) B图 B.1( 规 范 性 附 录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 最 多 30 天 ” 流 程 图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 住 建 部 门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
34、规 划 核 实住 建 ( 综 合 执 法 ) 部 门 房 管 、 绿 化亮 化 、 市 政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 用 地 复 核 意 见住 建 ( 人 防 ) 部 门 人 防 工 程 验 收住 建 ( 人 防 ) 部 门 人 防 质 量 监 督住 建 部 门 消 防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住 建 部 门 质 量 监 督安 全 监 督住 建 部 门 竣 工 备 案住 建 部 门 城 建 档 案 验 收 水 利 部 门 水 保 验 收 报 备气 象 部 门 防 雷 装 置 验 收联 测 机 构建 设 单 位 投 资 项 目 受 理平 台 ( 窗 口 ) 规 划 核 实 确 认 书
35、用 地 复 核 意 见 投 资 项 目 受 理平 台 ( 窗 口 )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部 门不 动 产 登 记建 设 单 位 档 案 部 门人 防 ( 兼 顾 ) 工 程竣 工 验 收 备 案 意 见 表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报 告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报 告房 屋 建 筑 工 程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人 防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报 告防 雷 装 置 验 收 意 见 书消 防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书 ( 备 案 表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设 施 验 收 报 备 回 执建 设 工 程 竣 工 档 案 验 收 意 见 DB3310/T 59 2019 3 参 考 文 献1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一 般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最 多 90天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浙 发 改 投 资 2019 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