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3308 T 22-2018 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割细则.pdf

    • 资源ID:1507383       资源大小:313.39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3308 T 22-2018 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割细则.pdf

    1、ICS 03.100.01 A 10 DB3308 衢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8/T 0222018 代替 DB3308/T 022-2013 网上粮食市场交割细则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grain trading online 2013 - 12 - 31 发布 2014 - 01 - 20 实施 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8/ 0222018 I 前 言 为便于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组织粮食电子交割,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推动粮食电子商务发展, 规范交割行为,维护交割商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标准,以规范网上粮食交 割行为。 本规范按

    2、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衢州市粮食局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起草人:王彪、曹昊、徐强。 本规范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08/T 022-2013。 DB3308/ 0222018 1 网上粮食市场交割细则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网上粮食市场术语和定义、交割程序、违约处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衢州市范围内的网上粮食市场的粮食交割, 不适用于未经网上交割系统签订交割合同 就发生的粮食交割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2.1 交易商 指在中国

    3、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资信,具备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 经纪人或是一般自然人,并经网上粮食市场登记注册的交易会员。 2.2 发布方 指依法与市场管理者形成委托关系,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发布单边要约信息,以实施粮食竞价采 购、销售活动的交易商,可以是买方或卖方。 2.3 应约方 指经市场管理者核准后,取得参与粮食网上竞价交易活动资格,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应约要约信 息的交易商,可以是买方或卖方。 2.4 履约保证金 指交易双方必须向市场管理者预先交纳的,用于在交易交割中,其中一方违约或违反交易交割规则 后,保证向另一方赔偿的预交款项。 注: 市场管理者确定各类交易品种的最

    4、低限度的履约保证金比例,发布方可在单边要约信息中上调保证金比例。 2.5 代结算 指市场管理者与银行达成平台合作关系, 为网上粮食市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支付保障的一种结算服 务。 3 交割程序 3.1 合同成立 3.1.1 买卖双方通过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易系统确立买卖关系,并签订购销合同,买卖双方应严格履 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交割责任和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与交割行为相关的各项权利。 DB3308/ 0222018 2 3.1.2 交割双方应在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与交割相关的各项要件,如交割时间、地点、货物验收及质 量纠纷认定办法等。 3.1.3 在交割双方未约定标的货物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时,由市场管理

    5、者采取抽签办法决定。 3.2 验收流程 3.2.1 买方在双方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按购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提 货。 3.2.2 卖方未按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标的货物,双方应先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买方可在合同约定提货时间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提出交割异议。 3.2.3 买方对货物质量、数量有异议,双方应先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协 议,买方可在该批次货物到达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提出交割异议。 3.2.4 买方发现质量、数量不符的,应在接收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前来会验,如时间不允许的,买 方应

    6、先将粮食接收,并负责另行封存,等待卖方前来会验。 注:粮食质量、数量不符,买方另行存放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2.5 卖方对买方在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上存在异议,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卖方应在该 批次货物到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提出交割异议。 3.2.6 如需第三方检验,由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组织抽样、化验, 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2.7 买卖一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与现场会验的,则应提前通知市场管理者,由市场管理者的工作 人员到现场参与会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 3.3 货款支付 买方应按购销合同或代结算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额支付货款。

    7、若买方未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 数额,卖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提出交割异议。 4 违约处理 4.1 合同纠纷处置 4.1.1 市场管理者应制定交割纠纷的申诉及处理程序并公示。 4.1.2 买卖双方出现交割纠纷,双方应先自行协商解决。 4.1.3 协商无果后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场管理者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市场管理者应及时组 织调解。 4.1.4 经市场管理者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书。 4.1.5 纠纷双方可同时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违约赔偿 4.2.1 网上粮食市场交割实行违约赔偿制度,由市场管理者从违约方的保证金中支付相

    8、应金额作为违 约金给被违约方,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 4.2.2 交割一方受损额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的,交易双方可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a) 自行协商解决; b) 由市场管理者组织调解; c)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B3308/ 0222018 3 4.2.3 被违约方收到违约方赔付的履约保证金后, 应向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4.2.4 若被违约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未向违约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则该不良行为记录入履约信用 档案。 4.2.5 市场管理者对交割双方违赔履约保证金的执行依据为: a) 购销合同; b) 买卖双方的谅解协议; c) 由

    9、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协议; d) 代结算合同; e) 仲裁书或法院判决; f) 交割细则。 4.3 买方违约及其处置 4.3.1 下列情况视为买方违约: a) 自行结算时,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以买方出具的支付凭证日期为准)支付货款; b) 在代结算情况下,买方未按代结算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日期为准)内将全部货 款汇入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 c)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后,买方拒收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收货,且在合同约 定的交货时间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说明。 4.3.2 买方违约时市场管理者可按下列方式处置: a) 市场管理者可把买方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卖

    10、方作为赔偿; b) 买方未按约定地点和时间交割时,卖方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3.3 违约金扣除办法由市场管理者制定并公示。 4.3.4 买卖双方在购销合同中另行约定保管费标准或延期处置方式, 违约时按合同约定违约条款执行。 4.3.5 由不可抗力导致的接货延期或买卖双方另行约定接货期限时可免除买方违约责任。 4.4 卖方违约及其处置 4.4.1 下列情况视为卖方违约: a) 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 b) 卖方货物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且超过运输损耗; c) 卖方提供的粮食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说明。 4.4.2 买卖双方若另行协商供货截止日期,卖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以

    11、书面方式递交市场管理者 备案,在买卖双方原供货截止日期到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买方未向市场管理者书面提出卖方违约, 市场管理者将默认卖方按期履约。 4.4.3 卖方提供的粮食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说明,买方可选择: a) 由卖方在交货期限内另行提供符合质量说明的粮食; b) 质量指标超出部分,按市场管理者规定的粮食品质差价表规定扣价扣量后交货。 注: 如货物质量指标不在货物品质差价表规定的范围之内,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4.4.4 买方违约时市场管理者可按公示的违约金扣除办法将违约部分货物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 金支付给买方作为赔偿。 4.4.5 卖方提供的粮食质量不符

    12、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说明,买方不愿意按照 4.4.3 处置,市场管理者可 将违约部分货物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支付给买方。 4.4.6 卖方提供的粮食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说明,买方可以拒收货物或与卖方商议折价接收。 4.4.7 由不可抗力导致的接货延期或买卖双方另行约定接货期限时可免除卖方违约责任。 DB3308/ 0222018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网上粮食交割纠纷调解处理流程 网上粮食市场争议处置应符合表A.1的要求。 表A.1 网上粮食交割纠纷调解处理流程 交割问题 调解处理程序 责任认定依据 发货延期 1.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不成后,买方向市场管理者及卖方出具货物交

    13、割异议通 知单,并提供买卖双方的购销合同复印件作为事实判断依据; 2.市场管理者在收到通知单的 3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出具书面说明,要求卖方 在收到书面说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及买方出据发货单(或验收凭 证 /交割凭证)复印件及发货延期说明; 3. 市场管理者确认卖方是否违约的事实后根据双方合同及交割细则向买卖 双方作出调解意见或违约处理办法; 4.双方若对处理结果不满,经市场管理者调解无效,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 诉; 5.各方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理结果。 1.交割合同复印件; 2.发货单复印件(或 验收凭证 /交割凭证) ; 3.承运单位的责任认 定文件; 4.货物交割异议通知 单 货款

    14、延期 1.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无效后,卖方向市场管理者及买方出具货物交割异议通 知单,并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作为事实判断依据; 2. 市场管理者在收到通知单 3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出具书面说明,要求买方在 收到书面说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及卖方出具付款凭证复印件及货 款延期说明; 3. 市场管理者确认买方是否违约的事实后根据双方合同及交割细则向买卖 双方作出调解意见或违约处理办法; 4.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满,经市场管理者调解无效,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5.各方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理结果。 1.交割合同复印件; 2.付款凭证 /银行到帐 凭证复印件; 3.银行的责任认定文 件; 4.货物交割异议

    15、通知 单 货物质量 问题 1.买方在货到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及卖方出具货物交割异议通知单, 并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作为事实判断依据; 2. 市场管理者在收到通知单 3 个工作日内组织检验单位进行抽样检验;现场 检验期间应有现场采样记录及 2 份样品,其中 1 份由市场管理者封存;若买 卖一方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与现场会验的,则应提前通知市场管理者,由市场 管理者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会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 3.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分别传于买卖双方及市场管理者; 4.买卖双方若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要求指定检验机构对封存 的另一份样品进行复检; 5.市场管理者在收到检验报告的 3 个工作

    16、日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市场管理 者制定的交割细则作出调解意见或违约处理办法; 6.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满,经市场管理者调解无效,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7.各方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理结果。 1.买方出据的质量异 议说明 /货物交割异议 通知单 2.交割合同复印件; 3.检验机构出据的检 测报告。 DB3308/ 0222018 5 表 A.1(续) 货物数量 问题 1.买方应在货物到达后的 5 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场管理者及卖方出具货物 交割异议通知单,并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运输货票及过磅凭证作为事 实判断依据。 2. 市场管理者将在收到申请的 3 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市场 管理者制定的交割细则

    17、作出调解意见或违约处理办法。 3.双方若对处理结果不满,经市场管理者调解无效,可申请仲裁或向法 院起诉。 4.各方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理结果。 1.货物交割异议通知单 2.运输货票及过磅凭证 3.双方交割纠纷说明 /调 解申请 4.交割合同复印件。 未按时组织货 物验收及提货 1.货到 3 个工作日内买方未能组织验收及提货,卖方应在货物到站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及买方出具货物交割异议通知单,并提供购销 合同复印件作为事实判断依据。 2. 市场管理者在收到货物交割异议通知单的 3 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交 割合同及市场管理者交割细则向买卖方出具违约处理办法。 3.买方对卖方陈述的货到时间的事实存有异议,须在收到处理办法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管理者出具运输部门的货物到站凭证及复议申请。 4. 市场管理者将在收到到站凭证及复议申请的 5 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 并向买卖双方作出调解意见或违约处理办法。 5.双方若对处理结果不满,经市场管理者调解无效,可申请仲裁或向法 院起诉。 6.各方执行相关文件的处理结果。 1.货物交割异议通知单 2.交割合同复印件; 3.运输部门的到站凭证; 4.复议申请。 _


    注意事项

    本文(DB3308 T 22-2018 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割细则.pdf)为本站会员(appealoxygen216)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