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 A 01 DB3305 浙江省 湖州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5/T 142 2020 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与管理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WelfareAshes Emplacing Hall 2020-03-30发布 2020-03-30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 142 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建设要求 . 1 5.1 规划 . 1 5.2 建筑设计 .
2、 2 5.3 环境设计 . 3 5.4 绿化设计 . 3 5.5 安全 . 3 6 管理要求 . 3 6.1 人员管理 . 3 6.2 制度管理 . 3 6.3 骨灰安放管理 . 4 6.4 祭祀管理 . 4 6.5 收费管理 . 4 6.6 安全管理 . 4 6.7 周期管 理 . 4 7 评价与改进 . 5 DB3305/T 142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州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殡葬协会、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湖州市仁与公 益组织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光、
3、沈霁斌、翁光杰、顾人杰、邓铭庭、臧培峰。 DB3305/T 142 2020 1 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评价与改进 等内容 。 本规范适用于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T 397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益性骨灰堂 public welfare ashes emplac
4、ing hall 不以营利为目的, 为居民提供骨灰安放的殡葬专用设施 。 4 基本原则 4.1.1 坚持生态原则,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使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实施 园林化管理。 4.1.2 坚持节地原则,设施建设管理符合节约土地、环境保护等要求,注重土地资源的循 环使用,科学合理地统筹规划区域格局。 4.1.3 坚持公益原则,满足好服务区域内居民骨灰安放需求,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4.1.4 坚持智能原则,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设施管理效能。 5 建设要求 5.1 规划 5.1.1 建设宜纳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5.1.2 选址应考虑下列要求: a)
5、 应尽可能利用荒废地、贫瘠地,并积极利用现有殡葬设施进行改造扩建; DB3305/T 142 2020 2 b) 应尊重当地丧葬风俗对朝向、风向、周边山势走向等方面的要求; c) 宜靠近火葬场或殡仪馆; d) 应远离储存易燃、易爆物的建筑及其场所; e) 上空不宜有城乡高压架空线路。 5.2 建筑设计 5.2.1 应符合 JGJ/T 397 的规定。 5.2.2 应 做到 整体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具备公共服务、骨灰 安 放和服务办公功能。 5.2.3 应 能够满足祭祀高峰日群众祭祀活动 的 需要,并应满足近期和远期发展要求。 5.2.4 除骨灰 安 放格位区域外,应同步设置树葬、草坪葬、壁
6、葬、深埋区等,完善和丰富 节地生态安葬体系。公益性骨灰堂 各区域 的布局参见图 1。 图 1 公益性骨灰堂平面布局图 5.2.5 建设规模应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并与服务人口数量、年死亡率、地区经济发展 水平等因素相协调。 5.2.6 骨灰 安 放格位总量应根据辖区内存量骨灰数和今后 50 年预测的新增骨灰数量确定, 新增骨灰数量按人口年死亡率计算。 测算公式为:骨灰安放 格位总量 =辖区内存量骨灰数 服务区内人口 6750 ,其中系数 67 为假定的人口年死亡率,系数 50 表示 50 年 。 5.2.7 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 应 根据服务覆盖人口和骨灰格位安放数量确定,共分为 三 类, 参
7、见表 1。 表 1 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类型表 类型 类 类 类 服务覆盖人口(万人) 15 315 5 15 1 5.2.8 类公益性骨灰堂建筑设施的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 15 亩,其中骨灰安放主体建筑 占 地 面积不应大于 6.5 亩; 类公益性骨灰堂建筑设施的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 10 亩,其中骨 DB3305/T 142 2020 3 灰安放主体建筑 占地 面积不应大于 4.5 亩; 类公益性骨灰堂建筑设施的总占地面积不应超 过 5 亩,其中骨灰安放主体建筑 占地 面积不应大于 2.5 亩 。 5.2.9 公益性骨灰堂建筑设施包括建筑给排水、建筑通风、建筑照明、建筑电气等设施。 5.2.1
8、0 办公用房和管理用房应设有智能办公系统。智能办公系统应包含骨灰 安放 信息管理 系统、广播系统、自动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骨灰防盗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5.3 环境设计 5.3.1 应以精致 小巧 、 古朴 典雅为原则。 5.3.2 外环境设计宜根据现有的自然条件,结合各功能区自身特点,在保护自然环境及自 然景观的 前提下 ,对 现有 环境 进行 开发利用。 5.3.3 区域环境设计 应 与既定主题相融合、相呼应,延伸和拓展主题园区人文精神和文化 内涵。 5.3.4 道路设计应根据建筑布局和周围环境条件,选择方便、安全的方案,并满足消防车 通行的需要。 5.4 绿化设计 5.4.1
9、应 坚持 因地制宜 的原则 配置植物,扩展绿化面积,发展垂直绿化及竖向植物造景功 能,使具有不同生态特性的植物能够充分利用阳光、空气、土地空间等,构成一个和谐有序、 稳定的模拟自然植物群落的生态环境。 5.4.2 树木和植物应与园区的主题风格相协调,适合本地的气候状况,符合本地居民的欣 赏习惯和审美标准。 5.4.3 公益性骨灰堂应实行园林化管理,竣工初期绿化覆盖率不 应 低于 50%,建成满 9 年 后绿化覆盖率不 应 低于 90%。 5.5 安全 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安全应符合 JGJ/T 397的规定。 6 管理要求 6.1 人员管理 6.1.1 公益性骨灰堂建成后,应按实际情况,至少配备
10、一名专 (兼 )职管理人员,做好骨灰 堂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骨灰安放登记、格位信息化管理、秩序引导、环境保洁、安全巡察 和绿化养护等事务。 6.1.2 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熟悉当地安葬风俗、熟知岗位职责和接待礼仪、熟练掌握所在岗位操作流程; b) 了解格位的分布,能快速确认骨灰安放具体位置。 6.1.3 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着装整齐,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b)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 c) 具有亲 和力,能热情周到地为居民提供服务。 6.1.4 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岗位培训,提高职业素养。 6.2 制度管理 DB3305/T 142 2
11、020 4 应健全公益性骨灰堂的人员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并上墙公示。 6.3 骨灰安放管理 6.3.1 安放事项确认 6.3.1.1 应做好逝者亲属接待,介绍骨灰安放事项内容,了解逝者亲属意图。 6.3.1.2 应 引导 逝者 亲属前往格位所在位置 , 确格位是否达到逝者亲属要求。 6.3.1.3 应核实逝者亲属本人和逝者身份证,以及逝者火化证明等材料。 6.3.1.4 应在逝者亲属确认骨灰安放意愿后,确定骨灰安放要求、时间等事项。 6.3.2 骨灰安放准备 6.3.2.1 应向逝者亲属核实确认安放业务信息。 6.3.2.2
12、应准备安放设备、用具和用品。 6.3.2.3 应提前清洁和整理格位,并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6.3.2.4 应提示逝者亲属应注意的事项。 6.3.3 骨灰收存格位 6.3.3.1 应将骨灰放置在相应骨灰安放格位。 6.3.3.2 管理人员应填写骨灰安放凭证,核对无误后,交逝者亲属保存。 6.3.4 骨灰后续管理 6.3.4.1 骨灰放入骨灰堂后,管理员应及时将骨灰安放相关信息数据录入电脑保存,并将 纸质材料进行编号归档。 6.3.4.2 骨灰堂应当负责做好已安放骨灰的保管工作,确保骨灰安全。 6.3.4.3 家属申请骨灰领出应办理手续。 6.4 祭祀管理 6.4.1.1 公益性骨灰堂内祭祀禁止使
13、用冥钱纸钱、纸扎祭祀品、锡铂元宝 等封建迷信用品, 宜使用鲜花祭祀、无烟祭祀。 6.4.1.2 祭祀时,骨灰应置于格位内,逝者灵牌可临时拿出祭祀。 6.5 收费管理 公益性骨灰堂收费项目及价格应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6.6 安全管理 6.6.1 应做好骨灰格位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格位及周边环境,注意防火、防水、防盗。 6.6.2 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遇清明节等人员集中祭扫时段,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备 足够的人力、物力,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6.7 周期管理 公益性骨灰堂骨灰 安 放格位的使用应以 20 年为一个使用周期。第一个使用年限届满前, 骨灰 安 放管理单位有义务提前 1 个月告知用户前来进行骨灰处理,用户要求延长使用周期的, DB3305/T 142 2020 5 可办理续用的相关手续;骨灰 安 放使用年限届满 3 个月内,用户未来处理骨灰的,由骨灰 安 放管理单位报备所在地民政部门后统一处理。 7 评价与改进 7.1 应对公 益性骨灰堂建设与管理开展评价,可采取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开展。 自我评价每年应不少于 1 次。 7.2 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