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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05 T 169-2020 社会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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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05 T 169-2020 社会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pdf

    1、ICS 03.080.20 CCS A 14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T 169 2020 社会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 2020 - 10 - 20发布 2020 - 10 - 21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 169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基础保障 . 1 4.1 人员配备 . 2 4.2 经费保障 . 2 5 服务内容 . 2 5.1 专业服务 . 2 5.2 人才培育 . 3 5.3 支持服务 . 3 6 管理要求 . 3 6.1 制度建设 . 3 6.

    2、2 督导要求 . 3 7 评价与改进 . 4 附录 A(规范性 ) 社会工作站标识标牌 . 5 参考文献 . 6 DB3305/T 169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州 市 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州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德清县民政局、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德清县晨曦社会工作服 务中心、湖州市仁与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耿斌、吕正洪、沈圆、郑荣华、臧培峰、李红、孙凌寒、李嘉惠、李乐。 DB3305/T 169 2020 1 社

    3、会工作站管理与服务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工作站的术语与定义、基础保障、服务内容、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64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 058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 3305/T 124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服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工作者 social worker 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

    4、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 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 援助、职工帮扶、犯 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3.2 社会工作站 social workstation 社会工作者在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包括专业服务、人才培育、资源 统筹等服务内容。 3.3 社会组织 social organization 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或举办,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备案的,依照章程约 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分

    5、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 4 基础保障 DB3305/T 169 2020 2 4.1 人员配备 4.1.1 社会工作站应委托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运营。承接运营的社会 组织应派驻不少于 3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其中持证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 者不少于 2名。 4.1.2 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应在本区域招募和培育本土化的志愿者,专职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人数配比 不低于 1:10。 4.1.3 每个社会工作站应设有 1名站长, 1名副站长,其中站长可由乡镇街道管理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4.2 经费保障 4.2.1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常态化政府

    6、购买服务等管理和运营的经费保障机制。 4.2.2 社会工作站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 70%, 其中包括:工资、奖金、五 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4.2.3 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平均水平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5 服务内容 5.1 专业服务 5.1.1 社会工作站应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建立本区域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库,并按不同需求分层分 类。 5.1.2 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法,为辖区内的居 民,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服务。其中个案工作案件每月不少于 4个,小组 工作案件每 2个月不少于 1个

    7、,社区工作案件每半年不少于 1个。 5.1.3 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应与接受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对 象签订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内容: a) 社会组织的名称、办公地址、主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联系方式; b) 服务对象及家属(监护人)或指定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c) 服务对象所在社区的有关联系人; d)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和主要服务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e) 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f) 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g)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5.1.4 社会工作者制订服务计划时,应按照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分级,差别化、针对性

    8、地开展服务: a) 老年人服务应符合 MZ/T 064的规定。 b) 儿童服务 应符合 MZ/T 058规定。 c) 残疾人服务应符合 DB 50/T 695规定。 d) 社区矫正人员服务应符合 DB 3305/T 124规定。 e) 流动人口服务应提供资源链接、能力提升技能培训,促进社区融入。 5.1.5 社会工作站可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需求、发挥当地优势资源,发展不同领域的社会工作专项服 务,如企业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等具有本土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 5.1.6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的转介机制,转介途径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教育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社会

    9、工作站等。 DB3305/T 169 2020 3 5.2 人才培育 5.2.1 培育要求 5.2.1.1 社会工作站应 建立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协助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社会工 作人才的登记工作。 5.2.1.2 社会工作站应支持站内专职工作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全年应完成社会工作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时间不少于 90个学时。 5.2.1.3 社会工作站应根据需求制定辖区内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年度计划,每年组织专业培训不少于 2 场。 5.2.1.4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b) 社会工作者的伦理守则; c) 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务知识;

    10、 d) 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e)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研发和管理。 5.2.2 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 a) 社会组织 专(兼)职从业人员和志愿者; b) 专职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 c) 辖区内其他与社会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 5.3 支持服务 5.3.1 社会工作站应为辖区内的党群服务中心、幸福邻里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 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源链接服务。 5.3.2 社会工作站应遵循“三社联动”理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 志愿者和居民开展社区服务。 6 管理要求 6.1 制度建设 6.1.1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

    11、任分工制度。 6.1.2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 6.1.3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 。 6.2 督导要求 6.2.1 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应建立督导制度,督导制度应包括督导的频次、内容、流程以及对督导工 作的评估和考核。督导形式分为内部督导和外部督导。 6.2.2 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至少 1名经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督 导人员。 6.2.3 社会工作站应与督导人员签订协议,每月接受 1次督导(现场或网络形式皆可),每季度接受 至少 1次现场督导,并做好记录。 DB3305/T 169 2020 4

    12、6.2.4 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应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流程,并做好督导过程记录的档案管理。 7 评价与改进 7.1 社会工作站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过程、服务产出和服务成果,说明社会资源的使 用情况和效益, 接受社会监督。 7.2 社会工作站应采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建立网络、电话、现场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 意见应做到快速响应。 7.3 社会工作站应结合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估两种方式,对社会工作站的制度管理、项目管理、服务 绩效、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 7.4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评估响应机制,认真听取和采纳评估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并持续改进。 DB3305/T 169 2020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社会工作站标识标牌 附录 A给出了社会工作站标识标牌的制作要求。 图 A.1 社会工作站竖式标识标牌制作要求 图 A.2 社会工作站横式标识标牌制作要求 DB3305/T 169 2020 6 参 考 文 献 1 DB 12/T 891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2 DB 50/T 955 社区社会工作室基本规范 3 DB 33/T 2230 城市社区工作者服务规范 4 浙江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发 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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