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60.30 Z 60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5/T 114.4 2019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 与管理 规范 第 4部分: 其他 区域 Sep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non-direct discharge area Part 4: Other areas (本稿完成日期:) 2019 - 11 - 01 发 布 2019 - 11 - 01 实施 湖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发布 DB3305/T 114.4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
2、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建设要求 . 1 5 验收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其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查备案表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其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资料清单 . 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其他区域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点检查表 . 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其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查表 . 9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三格式隔油池示意图 . 10 参考文献 . 11 DB3305/T 114.4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与管理规范按部分发布。 第 1部分:总则; 第 2部
3、分:工业园区; 第 3部分: 住宅小区 ; 第 4部分:其他区域; 第 5部分:农业区 。 本部分为标准的第 4部分:其他区域。 本部分由湖州市治水办提出 。 本部分由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 部分 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湖州市治水办 。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 徐志荣、 姚轶 、 周峻、 姚骏辉、 张华岳、 申开丽、 朱虹、 李涛、林兰、 王浙明、 钦锋、徐聪 、卓明 、孙佳蓉 。 DB3305/T 114.4 2019 1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 4 部分:其他区域 1 范围 本 部分 规定了 其他 区域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 与 管理的术语和定义、 建设要求
4、 、验收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其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管理、 检查和 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CJ/T 295 餐饮废水隔油器 CJJ/T 47 生活垃圾 转运站技术
5、规范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JGJ 14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DB 33/T 592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 3305/ T 114.1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9号)(以最新版为准) 3 术语和定义 DB 3305/ T 114.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建设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应符合 DB 3305/ T 114.1 要求。 4.1.2 责任主体单位应做好区域范围 内 的 雨污分流 工作 。 4.1.3 向 城镇排水设施、环境水体排 放 废 污水的 ,责任主体
6、 应依法获得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DB3305/T 114.4 2019 2 4.1.4 涉及生活污水的,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 化粪池的设计 应 符合 GB 50015, 处 理效果应 符合 GB 7959; 4.1.5 含公共厕所的,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化粪池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15,处理 效果 应符合 GB/T 17217。 4.2 分类 管理 4.2.1 餐饮类污水 4.2.1.1 餐饮污水 宜 与其他排水(生活污水、雨水 、其他污水 )分流。 4.2.1.2 有条件的 ,应 将 隔油设施设在 室外,不 应 设 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
7、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 4.2.1.3 隔油设施应可开启、可清掏 、可目视; 设计和处理效果 符 合 HJ 554、 CJ/T 295 等相关要求 ,可 参考附录 E。 4.2.1.4 餐饮集聚区( 如 美食一条街、餐饮一条街等), 应 在 现有 商户隔油设施的基础上, 对 隔油设施 的 出水再统一 收集、预处理 且满足 GB/T 31962 中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 4.2.1.5 有条件的 ,应 对 其他污水( 如 食品原料清洗污水、地面清洁污水、餐具消毒污水等 ) 进行标识 , 其中, 原料清洗污水、地面清洁污水宜设置初级格栅设施 (含台盆 隔渣滤网 等 ) 。 4.2.2 酒店、宾馆
8、等住宿业类污水 4.2.2.1 住宿业类 废 污水应分类收集、 (预) 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 有条件的 ,应 自建 污水处理设 施 预处理 。 4.2.2.2 淋浴(洗浴)、 游泳池、美容美发等 废 污水应经毛发聚集(器)井(含洗头 池 初级隔发)收集 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 4.2.2.3 含洗车服务的,应对洗车废水进行收集、 经 隔油 /沉砂预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处理管道。 4.2.2.4 无洗车服务的,不得进行车辆冲洗 /清洗 活动 。 4.2.2.5 洗涤废水应经收集、 预处理 后排入污水管道; 有条件的,出水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的 浓度 应 符合 GB/T 31962
9、 要求。 4.2.3 菜场、农贸市场等类污水 4.2.3.1 新建 农贸市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初沉池等。 4.2.3.2 现有农贸 市场可 根据实际 情况设置 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4.2.3.3 排水设计 宜 符合 DB 33/T 592 要求 。 4.2.3.4 经营 水产、畜禽 肉类、熟食卤味类 的区域 宜 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4.2.3.5 食品加工 的 含油污水 宜 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 4.2.4 加油(气)站 /储油罐污水 4.2.4.1 清洗油罐污水应集中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道(网)。 DB3305/T 114.4 2019 3 4.
10、2.4.2 雨水、污水外排时,水封井(独立生活污水除外)的设置应符合 GB 50156。 4.2.5 医疗机构类污水 4.2.5.1 传染病和结 核 病医疗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或 20 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 构的 废水排放应符合 GB 18466 中相关要求。 4.2.5.2 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后,在排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处理,包括: a) 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b) 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c) 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d) 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e) 含油污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4.2.6 严禁将固
11、体传染性废弃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4.2.7 其他类商业综合体、体育馆等类污水 含毛发的污水, 应经毛发聚集(器)井(含洗头 池 初级隔发)收集毛发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4.2.8 建筑施工 类 污水 4.2.8.1 建筑施工场地应 符合 JGJ 146, 设置污水导流渠 、排水沟 、收集池、沉淀池、隔油池以及其他 防护设施 ; 废 污水 应 经 预 处理后方可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4.2.8.2 车辆冲洗 污水 应 经沉淀处理后排入 市政 污水管 道。 4.2.8.3 施工中 泥浆水 应 经收集、沉淀处理后 循环利用。 4.2.8.4 现场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
12、应集中处理,不得倾倒 雨水、 市政 污水管道。 4.2.8.5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时,应控制油料污染。清洗机具的废水和废油不得直接 排入 市政 污水 管道。 4.2.8.6 有条件的 , 现场 应 设置污水回收、循环再利用设施 ;并 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 4.2.9 汽车清洗、维修类废水 4.2.9.1 零件清洗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并采用截油器、油水分离器等除油设施进行预处理。 4.2.9.2 有条件的 , 汽修、洗车企业 应 配备水循环设施 ,使用再 生水作为清洗用水。 4.2.9.3 严禁 将含油污的固体废弃物排入 市政 污水管道 。 4.2.10 生活垃圾转运站废水 4.2.
13、10.1 应符合 CJJ/T 47; 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污水 , 清洗车辆、设备的生产污水,应预处理达标后排 入 市政 污水管道。 4.2.10.2 站内应设有污水导排沟(管) , 不滞留渍水 。 4.2.10.3 应设置积污坑或沉砂井等设施 ,以收集生产作业过程产生的污水。 DB3305/T 114.4 2019 4 4.3 排水口标识 应标明雨水、污水走向,在排放口位置设置标识标牌。 4.4 管理 4.4.1 涉及的化粪池、隔油设施、隔油池、沉淀池、沉砂池、毛发聚集器等应定期进行 检查、 清掏 ;并 形成 相应的 台账 (如检查、清掏) 。 4.4.2 应及时更换及补充破损、遗失的窨(检
14、查)井盖。 4.4.3 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定期开展出水监测,并形成监测台账。 4.4.4 责任主体单位 应形成日常管理台 账 ,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 5 验收 5.1 主体责任单位 完成自查工作 (见附录 D ) ;符合要求的,提交 建设自查备案表(见附录 A);并 应准备建设资料清单(见附录 B)。 5.2 建设 管理(牵头) 部门应 复核 申请备案的各类单位 , 并形成复核台账 。 5.3 验收应对照 附录 C 要求开展 , 验收合格 依据如下: a) 现场检查 中无一 票否决项不达标的 ; b) 评分达到 80分及以上的 。 5.4 验收主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a) 建设 台账
15、资料查看、核实; b) 建设 范围 内抽查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 /商户不少于 1家,总数不少于 10家; c) 管网排查情况; d) 废污水收集、 处理及 管网走向 ; e) 餐饮、洗车、汽修等预处理设施情况; f) 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等标识标牌情况 ; g) 管网配套设施完整性情况(如窨井盖、检查井盖等) 。 DB3305/T 114.4 2019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其他区域 污水 零 直排 区 建设自查备案表 表 A.1 建设 自查备案表 企事业 单位 /商 户名称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 邮箱 传真 地址 : 本单位 根据 统一部 署,组织安排了污水零直排 区 创
16、 建工作,经自查已符合湖州市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 与管理 规范 第 4部分: 其 他区域 要求,创建资料齐全(上报材料见附件),请予以备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DB3305/T 114.4 2019 6 B B 附 录 B ( 资料 性附录) 其他 区域污水零直排 区 建设 资料清单 表 B.1 建设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1 其他 区域污水 零直排区 建设自查备案表 上报 2 其他区域 污水 零直排区 建设自查表 * 3 总平面示意图 备查 4 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涉及的) 5 排水许可证复印件(涉及的) 6 雨水 管网分布走向图(个体商户可不涉及) 7 污水管网分布走向图(个
17、体商户可不涉及) 8 污水(预)处理排放达标证明(有明确排放标准要求的) 9 管网排查报告及结论(个体商户可不涉及) 10 雨水排放口 /接管口及标志牌照片(个体商户可不涉及) 11 污水排放口 /接管口及标志牌照片(个体商户可不涉及) 12 日常检查、清掏等管理台账 注 1: *自查表依据标准相关要求内容逐一核对,不涉及的注明。 DB3305/T 114.4 2019 7 C C 附 录 C ( 规范 性附录) 其他 区域类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 要点 检查表 表 C.1 建设要点检查表 项目 序号 内容 评分 依据 扣分 (一) 台账检 查 一、基础性工作检查( 30 分) 1 台账资料齐全
18、且完整(满分 5 分) 根据台 账 资料完整性给分,缺 1 项扣1 分 2 建设方案情况(满分 5 分) 对区域问题清单的针对性给分,不强的扣 1 3 分 3 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建设 工作推进图(四张清单一张图)(满分 5 分) 缺项扣分,缺 1 项扣 1 分 4 管网排查方案、排查报告(满 15 分) 未排查的不得分; 无管网走向图扣 5 分; 排查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每个扣 1 分 ( 二 ) 现场检 查 二、一票否决项(总分 30 分) 1 现场检查中发现雨污分流不彻底,建设弄虚作假的 是 否 2 现场检查中发现应设有污水预处理设施而未设置的 2 处及以上的(少于 2
19、 处的,每处扣 10 分) 未设置的 处 3 现场检查发现管网淤堵,排水明显不畅的 3 处及以上的。(少于 3 处的,每处扣 5 分) 管网淤堵、排水不畅的 处 4 现场检查发现管网错接、漏接的 3 处(含)以上的。(少于 3 处的,每处扣 5 分) 错接、漏接等 处 三 、重点检查项(总分 40 分,每项 1 分,按 检查 类型打分,合计算分) 1 雨、污分 流情况 是 否 2 窨井盖标识、完整性等 有 无 3 隔油池第三格是否有明显浮油(隔油器可不查) 是 否 4 毛发聚集(器)井的设置情况 有 无 5 餐饮集中区隔油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报告(涉及的) 有 无 6 农贸市场类污水是否设置了预处
20、理设施 是 否 7 医疗机构废水是否消毒 有 无 8 建筑施工场地废水是否设置相应处理设施 是 否 9 汽车维修废水是否达标排放(附监测报告) 是 否 10 洗车是否配备隔油 /沉砂设施 是 否 11 加油站 /储油罐是否设施隔油设施 是 否 12 是否有污水排放口或接管口标识标牌 有 无 13 是否有雨水排放口或接管口标识标牌 有 无 DB3305/T 114.4 2019 8 表 C.1 建设要点检查表 ( 续 ) 项目 序号 内容 评分依据 扣分 (二) 现场检 查 四 、亮点加分项 1 创建过程中获得国家级部门表扬的、宣传的 是 ( +15 分 ) 否 ( +0 分 ) 2 创建过程中
21、获得省级部门表扬的、宣传的 是 ( +10 分) 否 ( +0 分 ) 3 创建过程中获得市级表扬的、表扬的、宣传的 是 ( +5 分 ) 否 ( +0 分 ) DB3305/T 114.4 2019 9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其他 区域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自查表 表 D.1 其他区域 建设自查表 企事业单位 /商户名称: 类型: 按餐饮 /学校 /酒店等填报 自查人 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 自查内容完成情况 条款编号 主要内容 完成情况 类 型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DB3305/T 114.4 2019 10 E E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三格式隔油池示意图 图 E.1 三格式隔油池示意图 DB3305/T 114.4 2019 11 参 考 文 献 1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