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2101/T 沈阳市地方标准 DB2101/T 0017 2020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treatment of black and odorous water bodies in urban area 2020- 11 - 03 发布 ICS 13.020 CCS Z 05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0-12-03 实施 DB2101/T 0017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前期调查 . 3 4.1 资料收集 . 3 4.2 单元
2、划分 . 4 4.3 现场调查 . 4 5 污染分析与问题诊断 . 6 5.1 污染贡献分析 . 6 5.2 问题诊断 . 8 5.3 治理目标确定 . 8 6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 9 6.1 点源污染治理 . 9 6.2 面源污染治理 . 10 6.3 内源污染治理 . 11 6.4 活水保质 . 12 6.5 季节 性污染治理 . 12 6.6 生态修复 . 13 7 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 14 8 智慧水务在黑臭水体整治中的应用 . 15 DB2101/T 0017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3、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沈阳 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帅、高红杰、袁鹏、姜福波、孙坦、吴奇、李中楠、李洋、傲德姆、王志 平、吕纯剑、刘月、靳方园、缪成群、柏杨巍、王思宇、袁苍霞、刘丹妮、彭云飞、李春林、刘淼 、 张宁、刘利、孟思、李斌、荣堃禹、刘瑞、孙菲、李晓洁。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 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
4、归口部门联系电话: 024-22565100;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138号。 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24-23890456;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 37号。 DB2101/T 0017 2020 1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 文件 适用于沈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 。 主要 用于指导城市黑臭水体问题 诊 断、治理技术选择及实施、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 面向各河道管理部门、黑臭水体整治 工作实施部门以及各级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相关单位。 沈阳市建成区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可参考本 文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5、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 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50513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T 5105
6、1 水资源规划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JTJ 319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SL 431 城市水系规划导则 SL/Z 479 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 SL/Z 712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DB21 162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
7、2101/T 0017 2020 2 3.1 黑臭水体 black and odorous water 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 (或 )散发令人不适气味,且水质 指标未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 治工作指南中相关要求的水体的统称。 3.2 建成区 built-up area 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包括 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 施的城市建设用地。 3.3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 污染的一
8、种污染类型。 3.4 点源污染 point source pollution 任何由可识别的污 染源产生的污染,在数学模型中,该类污染源可被近似视为一点以 简化计算。 3.5 内源污染 endogenous pollution 内源污染主要指通过城市径流、排污口、水生植物残骸以及大气干湿沉降等方式进入 水体的营养物质通过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逐渐沉降至水体底质表层,与泥沙结合 在一起形成的污染底泥,当累积到一定量后再向水体释放的污染现象。 3.6 环保疏浚 ecological dredging 一种重污染底泥的异位修复技术,是利用工程措施对水体中的污染底泥进行疏挖,消 除水体内源污染,减
9、少底泥中污染物向水体释放,为 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创造条件。 3.7 原位修复 in-itu remediation 指在基本不破坏水体底泥自然环境的情况下,通过添加微生物试剂、营养元素以及改 良剂等,提高底泥土著微生物或外源微生物对底泥、河流污染物的降解,从而使得底泥、 河流得到修复的过程。 3.8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 flush DB2101/T 0017 2020 3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 3.9 控制单元 control unit 综合考虑水体、汇水范围和控制断面三要素而划定的空间管理单元。 3.10 生态护岸 ecological revetment 利用植物或者
10、植物与土木工程 相结合,对河道岸坡进行防护的一种河道护坡形式,具 备使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4 前期调查 4.1 资料收集 4.1.1 收集目标水体水文、水质和气象资料。 4.1.1.1 流域水文监测断面的日均(如无,可月均)的流量、水位数据,可通过水文部门 收集获得。 4.1.1.2 跨行政区常规监测断面水质数据、重要支流入河口水质数据等,至少包括 COD、 氨氮、总氮、总磷、溶解氧等主要水质指标资料,可通过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收集获得。 4.1.1.3 当地气象数据,主要包括流域的气温数据(日平均、最高和最低)、降水数据, 可通过气象部门收集获得。 4.1.2 收集目标水体相
11、关功能区划与规划资料。 4.1.2.1 目标水体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资料。 4.1.2.2 对目标水体及其上下游规划条件、水利条件、水质水量监测数据等资料进行收集 分析,确定水体主要功能、规划起止点、规划过水流量及断面、水质水量变化特征等。 4.1.2.3 目标水体周边排水管网规划信息以及规划污水处理设施,排水专项规划已经形成 的,收集排水专项规划资料。 4.1.2.4 目标水体流域内土地利用、城市规划信息、防洪排涝规划资料。 4.1.3 收集目标水体周边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相关资料。 4.1.3.1 目标水体周边汇水区域内的污、雨水管道信息,内容主
12、要包括汇水范围、汇水面 积、管道 的排水能力、分流合流情况、管道高程情况、混错接点的分布及数量等。 4.1.3.2 目标水体周边排水泵站信息,主要包括流量、运行数据、进水水质指标等。 4.1.3.3 目标水体周边污水处理设施近三年进出水量、水质等运行数据。 4.1.4 收集目标水体周边土地利用与下垫面资料。 4.1.4.1 土地利用变化资料,将土地划分为水田、旱地、林地、居民点、草地、灌木林地、 水域共 7 类,分类精度要求达到 85%以上。宜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监测土地利用类别 变化。 4.1.4.2 目标水体周边农业管理数据,调查流域内作物种植种类、不同作物种植面积、施 肥量、施肥时间,
13、及作物耕种管理方式。 DB2101/T 0017 2020 4 4.1.4.3 目标水体周边 存在大中型制造业、餐饮业、旅游业、化工业、矿产冶金业以及畜 牧养殖业企业的,收集其厂区内排水情况及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资料。 4.2 单元划分 4.2.1 根据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目标,划定黑臭水体整治范围,细化黑臭水体控制单元。 4.2.1.1 黑臭水体整治范围和控制单元划分宜结合流域范围内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各级 行政边界、水系分布、管网等)、关键控制节点(跨行政区交接断面、常规监测断面、重 要支流入河口)、各类功能区划(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综合考虑。 4.2.1.2 以
14、黑臭水体所处汇水区为基础,将城市黑臭水体水域向陆域延伸,细化为若干 个 控制单元。对于城市建成区等人工改变的汇水区,宜按照实际管网分布特征划分控制单元。 4.2.2 根据目标水体的汇水特征,确定整治范围和控制单元。 4.2.2.1 根据黑臭水体的汇水特征划定整治范围。根据水环境功能空间差异性、代表性控 制节点、行政区界等因素细化黑臭水体整治控制单元。 4.2.2.2 黑臭水体整治汇水区水文响应单元划分。汇水区水文响应单元划分可采用利用数 字高程图( DEM 或等高线图)手动提取,或基于 GIS 平台和 DEM 数据,采用 ArcGIS 软件自 动提取水文响应单元。 4.2.2.3 对应汇水区与
15、行政单元。以各级行政区界对形成的水文响应单元进行切割,建立 水文响 应单元与各行政区的对应关系。 4.2.2.4 结果修正。结合关键控制节点和汇水区内汇水特征,将行政区 -水文响应单元融 合,建立“关键控制节点 -控制河段 -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对于树状河流的单个河 段,根据地形图、汇水区、入河(湖)支流等因素,基于行政边界划分下一级控制单元的 陆域范围,作为黑臭水体整治控制单元。 4.3 现场调查 4.3.1 开展目标水体水质水量监测与调查。 4.3.1.1 针对无日常水质监测数据的目标水体,应对其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指标至少包括 COD、氨氮、总磷、溶解氧等。 4.3.1.2 原则上,
16、目标水体上中下游至少各布一个监测点位,在上游来水、汇入支流及沿 河主要排水口处宜增设监测点位,全面掌握上游来水、汇入支流和排水口水质。 4.3.1.3 监测取样点应设置在水面以下 0.5m 处,水深不足 0.5m 的,应设置在水深的 1/2 处。采样点位确定参照 HJ/T 91。 4.3.1.4 原则上应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季节性污染明显的宜增加水质监测频次。 4.3.1.5 未设置水文站的目标水体,宜补充开展流量监测,对于宽度和深度一定的水体, 可采用浮标法,通过测定流速进一步计算确定流量。 4.3.2 开展目标水体汇水范围内点源污染调查,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排水口直排
17、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非 常规水源补水等 的调查。 4.3.2.1 点源污染调查过程中,宜对所有入河污染源进行登记造册,逐一确定其性质及源 头。 DB2101/T 0017 2020 5 4.3.2.2 工业污染源调查。以控制单元为单位,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名称、 位置、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 线监测数据等。 4.3.2.3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调查养殖场规模、用水量、排水量以及主要污染物产生 量、削减量、排放量等数据。 4.3.2.4 排水口调查。对排水口及周边管网的排查工作应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
18、整治 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内容执行。在排水口排查中 应调查污染来源,结合气候及季节差异对污染水质( 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 浓度)水量进行监测分析。针对某些季节性特别强的污染,宜按季节性的不同,分别考虑。 排水口现场踏勘宜安排在枯水期以及冬季。不得不安排在丰水期的,可利用水利设施降低 水体水位。 4.3.2.5 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调查。调查溢流口位置、溢流水量、溢流去向,监测溢流水 质( 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情况。 4.3.2.6 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污染调查。调查汛期雨水管道、排水泵站初期雨水水量, 污染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溢流污
19、染、合流泵站集中排放以及大量面源污染入 河等,有条件的, 宜于主汛期降雨前及降雨后分别对水体水质进行监测。 4.3.2.7 其他。对非常规补水水源,如污水厂尾水等,进行补水水质调查分析。水体周边 或上游存在大型污水处理厂或大型工业冷却水来源的,对其造成的热污染进行分析。 4.3.3 开展面源污染调查,主要包括城市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农业种植、分散养殖污染 的调查。 4.3.3.1 农村生活污染调查。未建设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区域,生活源调查主 要包括农村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用水量、人均生活污水量,排水渠道情况。 4.3.3.2 农业种植污染调查。种植业调查内容包括各镇(农场)耕地面积、园
20、地面积、种 植模式、施 肥量、农药使用量等,并结合季节特点对其进行分析。 4.3.3.3 分散养殖污染调查。畜禽养殖调查内容可包括分散养殖地点(经纬度、行政村)、 养殖种类、养殖数量、粪污清理方式等。水产养殖业调查内容可包括养殖场名称、位置、 养殖种类、养殖投放量、养殖产量、饲料投放量、养殖换水量、换水频率、换水去向等。 4.3.3.4 城市面源污染调查。城市面源污染宜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商业区、工业区、居 住区等)进行特征污染物识别,监测不同下垫面类型(路面、屋面、广场和绿地等)在不 同降雨量情况下的径流量和污染物浓度特征。调查道路清扫的频率和污染物清扫效率。 4.3.4 开展目 标水体河道
21、底泥内源污染调查。 4.3.4.1 内源污染主要包括河道底泥污染以及水生植物腐烂后对水体释放的污染等,除遵 循下列原则外,尚需遵守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3.4.2 平面布点监测。内源污染调查的取样采取网格化取样,在网格划分前应对河道底 部标高进行测量,绘制等高线,并根据河底标高变化划分取样网格。对河道底宽较小的河 道,可采取断面取样,断面长度不宜大于 100 米,有条件的,根据水温以及河道水量的不 同进行多次取样,并进行对比试验。针对有主要支流汇入及主要排污口的河段,应在汇入 或排入的沉积范围内额外增 设取样点。 4.3.4.3 垂直取样监测。底泥化验应对
22、上覆水、间隙水、柱状沉积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进 行取样,全柱样采样深度应至河床质以下 20-50cm。对水生植物较为茂密的区域,应对腐 败层及水生植物未腐败层进行单独取样化验。 DB2101/T 0017 2020 6 4.3.4.4 监测指标。内源污染应对取样底泥的物理力学指标、物理化学指标等进行分析, 主要内容应包括含水量、总氮、总磷、氨氮、总有机碳、重金属(汞、砷、铅、铜、锌、 镍、铬、镉)及有毒有害有机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挥发 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等。 4.3.5 开展目标水体上游来水和汇入支流输入污染、冬春之交底泥 污染爆发调查。 4.3.5.1 上游来水和
23、汇入支流调查。开展上游来水、汇入支流水质调查。当上游水体为季 节性河流时,宜着重监测其枯水期的水质水量。对冰封期仍然有不冻水的,应对上游水体 进行排查,以确认不冻水来源。 4.3.5.2 冬春之交污染调查。冬春之交的水体污染程度上升主要为河道底泥污染爆发以及 冰雪融水径流污染。 4.3.5.3 上述污染由于其爆发的特殊性,宜在春季开展针对性水质调查,掌握河道底泥上 浮与融雪造成的水质影响。 4.3.6 开展目标水体河岸带生态调查。 4.3.6.1 河岸带生态调查。以河流常水位线为边界,结合河流蓝线管理范围,调查水体两 侧 150 米河岸带土地利用方式、自 然岸线与人工岸线情况、植被覆盖类型与覆
24、盖率。 4.3.6.2 河流生境调查。河流生境调查包括陆生生境调查和水生生境调查,主要调查河流 不同区段的陆生植物生境组成、水生植物生境组成,并包括物种的数量、分布、组成、多 样性等信息。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法,参照 HJ 623。 5 污染分析与问题诊断 5.1 污染贡献分析 5.1.1 点源污染负荷分析 5.1.1.1 排口污染负荷分析 根据前期调查获取的排口每日排放污水量及污水的 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 物浓度数据,计算排口入河污染负荷。 5.1.1.2 雨天溢流污染分析 雨天溢流污染包括管道溢流污染和合流泵站排污量两部分。 管道溢流污 染分析,一是分析该区域历年实测降雨资料,获
25、取该区域典型年降雨量数 据;二是根据排水管网截流倍数,估算管道溢流污水量;三是针对不同城市功能类型区域, 通过监测某几个典型区域雨天管道溢流污水水质,得到典型降雨的溢流污水水质数据;四 是通过管道溢流污水量乘以溢流污水水质浓度进行管道溢流污染分析。 合流泵站污染分析,根据泵站运行档案确定入河污水量,可通过监测获取合流泵站污 水水质数据,通过泵站排水量乘以污水水质浓度确定入河污染负荷。 5.1.2 面源污染负荷分析 在进行面源污染分析时,宜充分考虑黑臭水体季节性污染特征,对冰雪融水、城市 初 期雨水、主汛期溢流污染等进行重点分析,研究确定面源污染对黑臭水体的污染负荷贡献 率。 DB2101/T
26、0017 2020 7 5.1.2.1 农村面源污染分析与评估 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分析包括种植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种植业污染负 荷可采用农药、肥料流失系数进行估算,依据地域分区、地型、土地利用方式和种植类型 等条件确定不同模式下的农药和肥料的流失系数,基于农药化肥施用量和种植面积进一步 确定该模式下的流失污染负荷。养殖业污染包括畜禽养殖业污染和水产养殖业污染,通过 调查区域内养殖方式、规模、数量、污水处理方式和产排污系数等确定养殖业污染负荷。 农村生活污染负荷 可根据农村常住人口数量、生活污水使用量和农村生活产排污系数进行 核算。 以上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分析所使用的具体流失系数、产排
27、污系数可通过实际采样调查 或者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污染源调查方法和结果进行确定。有条件的可以利 用分布式水文模型(如 SWAT),模拟分析不同降雨条件下污染物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5.1.2.2 城市面源污染分析与评估 针对分流制区域,通过采样分析确定不同城市功能区、不同下垫面类型降雨径流的污 染物分布情况,结合城市街道清扫特征,利用污染物累积冲刷模型或分布式水文模型( SWMM、 MIKE等)估算城市面源污 染负荷。根据不同降雨量和雨型的降雨过程线,模拟分析城市区 域的初期冲刷效应和污染负荷,评估不同降雨条件下城市面源污染情况。 5.1.3 河道底泥内源污染负荷分析 5.1.3.1
28、底泥污染特征分析 根据调查获取的各点位黑臭水体底泥沉积物中总氮、总磷、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 浓度数据和上覆水中污染物含量,采用空间插值法确定底泥污染物含量的空间分布,采用 分层释放速率法确定底泥污染物的垂向分布,得到各污染物的空间及垂向分布规律。 5.1.3.2 总氮、总磷污染评估 依据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开展水体底泥氮、磷吸附 -解吸实 验,结合测定的底泥中总 氮、总磷、氨氮及易解吸无机磷含量,通过实验求出底泥的吸附 - 解吸平衡点;根据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水质要求,计算得到底泥中总氮、总磷污染物环保疏 浚控制值。 5.1.3.3 重金属生态风险评估 应用潜在生态风险指数法对
29、黑臭水体底泥重金属污染潜在生态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潜在生态风险指数计算所需沉积物毒性参数及其污染等级划分参照湖泊河流环保疏 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计算得到底泥中重金属污染物生态风险指数。 5.1.3.4 底泥评估结果 根据计算得到总氮、总磷污染物环保疏浚控制值,确定黑臭水体底泥中总氮、总磷 含 量大于等于总氮、总磷污染底泥疏浚氮控制值的范围及深度。根据潜在生态风险评价结果, 确定黑臭水体底泥中重金属生态风险指数超出重金属高风险标准值的范围及深度。 结合安全性控制指标,去除水利工程设施、取水口以及重要渔业养殖场周围的安全规 划保护区域。综合评估得到黑臭水体污染底泥疏浚范围及深度。 5.1.4
30、上游来水和汇入支流输入污染负荷分析 DB2101/T 0017 2020 8 5.1.4.1 目标水体存在上游水体或支流的,根据断面水质检测结果,计算上游水体及支流 进入目标水体污染物负荷。 5.1.4.2 目标水体上游或支流输入污染物对目标水体水质影响较大的,对其进行专项分 析。在目标水体整体整治评 估完成后,评估结果为仍然无法消除黑臭水体的,宜将上游及 支流水体纳入黑臭水体治理范围。 5.1.5 污染来源综合分析 5.1.5.1 按污染源类型对目标水体入河污染负荷进行汇总分析,核算不同污染源类型入河 污染物总量及污染负荷贡献率,识别主要污染源。 5.1.5.2 按控制单元对入河污染负荷进行
31、汇总分析,核算不同控制单元入河污染物总量及 污染负荷贡献率,识别重点问题区域。 5.2 问题诊断 5.2.1 根据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结果,全面分析导致黑臭水体的主要问题和成因,识别当前 亟需解决的症结问题。 5.2.2 基于黑臭水体污染源现状调查和水质污染特征,分析控制单元点源、面源、内源等 污染负荷贡 献率,识别主要污染来源和问题,确定重点问题区域。 5.2.3 从控源截污及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出发,分析现有管网混错接问题以及污水收集 率、污水实际处理率等存在的差距。 5.2.4 从生态角度,分析是否存在河流生态流量不足、岸线占用等问题。 5.2.5 从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角度,分析黑臭水体治理
32、长效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3 治理目标确定 5.3.1 目标水质的确定 5.3.1.1 按照水体水环境功能与地表水水质要求,合理确定河流整治水质目标。统筹考虑 河道现状,近远期结合,保证河流目标水质确定的科学性及经济性。 5.3.1.2 对于河流下游存在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宜结合下游水质目标要求确 定目标水 质。无特殊要求的,整治目标水质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即透明度大 于 25cm、溶解氧大于 2mg/L、氨氮小于 8mg/L,氧化还原电位大于 50mV。 5.3.1.3 需根据目标水质,对排入目标水体的上游来水、排口水质、补水水质提出要求。 5.3.2 整治工程目标
33、5.3.2.1 控源截污核心工程落实且实施运行,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程措施及时跟进, 水质水量监测系统宜同步建设。 5.3.2.2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消除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率。 5.3.2.3 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削减雨天溢流和初期雨水污染。 5.3.2.4 消除底泥内源污染并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置。 5.3.3 生态建设目标 5.3.3.1 在满足河道防汛、排涝、行洪要求前提下,尽量保持或恢复河道的蜿蜒形态,避 免人工截弯取直,河流渠道化。 DB2101/T 0017 2020 9 5.3.3.2 统筹河道及堤岸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材质,加强生态化断面、护岸设计改造,
34、 避免河岸及河底硬化。河岸、河底硬化比例不增加。 5.3.3.3 应考虑经济适用性,合理开展生态补水,保证河道生态流量,注重河流水系环境 构建与生态修复。 6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6.1 点源污染治理 6.1.1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 6.1.1.1 完善目标水体整治范围内管网空白或薄弱区域管网体系,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得到 有效收集和处理。 6.1.1.2 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 (输送)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 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6.1.1.3 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宜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 6.1.1.4 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
35、6.1.1.5 摘除雨污混接错接点,增强雨污分流效果,实现“清水入河,污水入厂”。 6.1.1.6 依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加强 对雨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的清理。 6.1.1.7 加强现有排水管网系统清掏维护,避免、减少排水管道内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 河道,污染河道水质。 6.1.1.8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 年),提高污水处理效能。 直接 排入河道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必须达到 GB 18918 一级 A 的要求。出水不能达标的污 水处理厂应进行提标改造,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 6.1.1.9 加强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设
36、施的日常运行管理水平,确保上述设施不中断正常运 行。对因设备损坏、停电等故障造成设施停运,导致污水外溢至河流水体的突发事件,相 关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关应急抢修预案,及时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水外溢入河总 量。 6.1.2 分散式污水点源的处理 6.1.2.1 对近期污水不具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分散式污水点源,宜在排水口附近采用就 地处理技术。 6.1.2.2 根据污水处理量,因地制宜的选择处理工艺,科学选 择效率优先、经济实用、维 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分散污水治理厌氧、兼氧、好氧等技术工艺和装置,注重冬季运行保 温措施,切实加强分散治污设施维护管理。 6.1.3 城市溢流污染控制 6.1.3
37、.1 新建地区严格按照雨污水分流制进行建设,合流地区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工 作,混流地区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排查及摘除工作。 6.1.3.2 对于已建成的合流制管网,可以保留合流制排水系统,宜通过新建调蓄池、截留 设施和增大截流倍数改造等多种措施,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的频次和污染物入河量。对于 因截流倍数偏小或者河水地下水倒灌等原因,造成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频次超标的,宜设 置合流制溢流 污染调蓄池。 DB2101/T 0017 2020 10 6.1.3.3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开发地块、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雨 水源头减排建设工作,控制减少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水入流量。 6.1.3.4
38、 评估截流污水对应的相关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能力,能力不足的,要加 快新、改、扩建。 6.1.3.5 确保合流制溢流口不能低于河道常水位,减少河水倒灌进入合流制截流管道。 6.2 面源污染治理 6.2.1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6.2.1.1 城市初期雨水控制 6.2.1.1.1 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源头控制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宜采用初期雨水弃流、 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渗透渠、截污调蓄池等设施,源头减 少径流污染。 6.2.1.1.2 有条 件地区收集的初期雨水宜在排至新增雨水排口前宜建设面源控制措施,如 截流井、调蓄池。 6.2.1.1.3 定期对汇水区域(尤其是
39、城市街道、停车场)进行清理,同时应加强对市政雨 水管道的清扫维护。 6.2.1.2 城市融雪污染控制 尽量控制或者减少除雪剂的使用,防止城市融雪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6.2.2 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6.2.2.1 农村厕所改造 厕所改造工程应因地制宜,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及村民行为习惯相适应,从实际需求的 角度出发匹配合适的厕所类型,一般地区建议采用三格化粪池。厕所改造后应进行妥善合 理的管理维护,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6.2.2.2 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 6.2.2.2.1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可选 择采取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方式,将各村的生活 垃圾集中运至垃圾处理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6.2
40、.2.2.2 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提倡垃圾分类,根据不同垃圾类型采用回收、堆肥、填埋等 多种方法相结合的处理方式,有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对于有毒有害垃圾,收集 到一定数量后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2.2.2.3 有机垃圾宜用于堆肥。 6.2.2.3 农田面源污染控制 6.2.2.3.1 源头控制。对农田土地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和布局,不同类型区域采取不同的 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土壤调理剂,对种植制度和土壤耕作技术进 行优化,调高节水灌溉、农作物秸秆利用、农药化 肥减量化与残留控制等技术的使用,从 源头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6.2.2.3.2 过程阻断。在降雨径流进入
41、水体之前,通过建立生态田埂、生态拦截带和生态 拦截沟渠,有效阻断径流水中氮磷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 DB2101/T 0017 2020 11 6.2.2.3.3 末端强化治理。宜利用现有沟渠、塘池进行生态改造和功能强化,或建设生态 治理工程,在农田面源污染物的汇流区域进行收集,采用植草沟、生态塘、人工湿地等对 污染物进行强化净化和处理。 6.2.2.4 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6.2.2.4.1 畜禽养殖场选址时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远离河流湖泊等重要水源地, 远离高下渗区域,尽量远离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和其他敏感地区等。 6.2.2.4.2 养殖场废水处 理设施和径流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地下水不
42、受污染。 6.2.2.4.3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应建设粪便等废弃物 的传输系统、储存系统、处理系统。 6.2.2.4.4 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还田等资源化利用。 6.3 内源污染治理 6.3.1 内源污染治理包括两方面:一是污染底泥的治理和处置,二是河岸河底垃圾、生物 残体和漂浮物的清理处置。污染底泥的治理宜优先采用环保疏浚方式,原位治理作为辅助 手段。河岸河底垃圾、生物残体和漂浮物的清理应定期进行,并根据实际和突发情况及时 组织清理。 6.3.2 环保疏浚 6.3.2.1 河道污染底泥的治理,应根据底泥污染 调查与评估结果,并结合治理目标
43、、生态 保护、行洪安全、河槽稳定和工程费用等方面综合考虑,底泥清淤宜选择在枯水期 4-5 月、 10-11 月进行。 6.3.2.2 根据底泥污染调查与评估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保疏浚方案。方案应包括 底泥勘测与污染状况调查、环保疏浚范围确定、环保疏浚控制深度确定、环保疏浚施工方 案、堆场选择与设计、堆场余水处理、工程二次污染防治、污泥最终处置方式与场所、清 淤后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工程监理与环境监测、工程效益评估、工程成本等方面。 底泥疏浚方案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作为河流或流域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包含在 总体方案中, 应通过专家论证。 6.3.2.3 疏浚工程实施宜参照 JTJ 319
44、 和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环保疏浚设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环保绞吸挖泥船、气力泵、环保抓斗、挖掘机等。疏 浚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恶臭、雨水淋洗等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2.4 疏浚底泥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置,淤泥处置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应用尽用、集 中堆置、安全管控的基本原则,避免淤泥二次污染,鼓励还田、还林和制造建筑材料等资 源化利用方式。 6.3.2.5 对于符合资源化利用的底泥,依据 GB 15618、 GB 36600、 GB/T 25031 等规 定进 行处理处置。 6.3.2.6 对于存在底泥重金属超标风险的底泥,制定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方案,避免重金属 扩散,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6.3.2.7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与规范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底泥,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置。 6.3.2.8 污染底泥处置过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