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B 05 DB1302唐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1302/T 512 2020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2020-09-15发 布 2020-09-25实 施唐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302/T 512 2020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 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唐 山 市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唐 山 市 开 平 区 农 业 农 村 局 。本 标 准 起 草 人 : 米 世 雄 、 张 雪 梅 、 康 欣
2、 、 陈 志 勇 、 张 宝 东 、 刘 洋 、 牛 玉 鹏 、 李 越 杰 、 晏 超 军 、 张 伟 、董 伟 、 冉 红 凡 、 马 爱 红 、 何 凤 玲 、 刘 金 瑞 。 DB1302/T 512 2020 1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林 业 植 物 规 划 设 计 阶 段 、 苗 圃 阶 段 、 施 工 阶 段 、 养 护 管 理 阶 段 植 保 技 术 和 考 核 、 档 案管 理 等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林 场 、 苗 圃 、 林 地 、 公 园 、 绿 地 的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3、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LY/T 2516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监 测 预 报 技 术 规 范LY/T 2517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监 测 预 报 管 理 规 范LY/T 2648 林 用 药 剂 安 全 使 用 准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
4、1 近 自 然 “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以 生 物 防 治 为 主 , 化 学 防 治 为 辅 , 综 合 采 取 物 理 机 械 防 治 、 栽 培 管 理 、 生 物 防 治 等 接 近 自 然的 技 术 措 施 防 治 植 物 病 虫 害 的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3.2 生 态 位生 物 种 群 在 生 态 系 统 中 占 有 的 时 空 位 置 和 功 能 作 用 。3.3 病 虫 害 自 控 区从 林 业 生 态 系 统 整 体 出 发 , 利 用 植 物 、 有 害 生 物 、 天 敌 、 环 境 等 因 子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 不 使 用 农 药 ,充 分 发
5、 挥 自 然 控 制 因 子 的 作 用 防 治 病 虫 害 的 区 域 。3.4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在 林 业 植 物 上 发 生 的 危 害 面 积 大 、 程 度 深 、 达 到 主 要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成 灾 标 准 的 疫 情 。3.5 生 态 指 标林 业 植 物 保 护 中 的 生 物 防 治 比 例 和 面 积 、 农 药 残 留 、 病 虫 害 自 控 区 面 积 、 农 药 减 量 、 生 态 环 境 污 染等 指 标 。 3.6 经 济 指 标林 业 植 物 保 护 中 的 防 治 成 本 、 农 药 使 用 效 率 、 经 济 节 约 等 指 标 。
6、 DB1302/T 512 2020 2 4 规 划 设 计 阶 段4.1 原 则4.1.1 因 地 制 宜 、 适 地 适 树 。4.1.2 结 构 复 层 化 、 搭 配 合 理 化 、 品 种 多 样 化 。4.1.3 林 业 和 园 林 、 林 业 和 农 业 、 城 市 林 业 和 乡 村 林 业 统 筹 规 划 设 计 。4.1.4 以 生 态 学 、 近 自 然 等 理 论 为 指 导 进 行 规 划 设 计 。4.1.5 植 物 保 护 与 景 观 规 划 相 统 一 , 在 保 护 的 前 提 下 规 划 设 计 景 观 。4.1.6 设 计 变 更 专 家 论 证 。4.2
7、 要 点4.2.1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确 保 合 理 的 林 分 组 成 结 构 和 疏 密 度 , 确 保 林 业 植 物 充 分 的 生 存 空 间 。 4.2.2 造 林 过 程 中 合 理 搭 配 , 营 造 复 层 、 异 龄 、 混 交 的 近 自 然 林 。4.2.3 充 分 考 虑 不 同 林 业 植 物 的 生 长 特 性 与 植 物 间 的 生 长 协 调 性 , 构 建 比 例 合 理 、 群 落 稳 定 、 功 能 健全 的 复 层 式 植 物 群 落 。4.2.4 在 具 体 的 规 划 设 计 过 程 中 , 合 理 配 置 长 寿 、 抗 逆 、 食 源 和
8、 景 观 的 乡 土 植 物 , 不 应 盲 目 引 进 外 来物 种 , 避 免 有 害 生 物 的 扩 散 传 播 。4.2.5 根 据 生 态 学 原 理 和 生 态 习 性 、 大 气 、 土 壤 及 水 环 境 现 状 等 来 配 置 林 业 植 物 , 合 理 配 置 植 物 生 态位 , 创 造 有 利 于 林 业 植 物 与 周 边 生 物 间 互 利 共 生 的 生 长 格 局 。4.2.6 在 同 一 相 近 区 域 严 禁 规 划 设 计 互 为 转 主 寄 生 病 虫 源 的 植 物 , 如 梨 、 海 棠 、 蔷 薇 科 植 物 等 不 能 混种 桧 柏 、 龙 柏
9、等 。4.2.7 针 对 本 地 区 发 生 严 重 的 病 害 和 虫 害 种 类 ,减 少 其 寄 主 植 物 的 种 植 , 选 择 抗 病 虫 或 抗 性 强 的 林 业 植物 。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常 见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要 点 病 害 表 见 附 录 A。4.2.8 采 取 模 拟 野 生 环 境 的 自 然 式 配 置 形 式 , 减 少 规 则 式 的 设 计 。4.2.9 增 加 林 业 植 物 多 样 性 , 提 高 植 物 丰 富 度 , 避 免 单 一 物 种 的 设 计 , 增 强 生 态 系 统 的 自 我 调 节 能 力 。 4.2.10 为
10、 天 敌 创 造 良 好 的 适 生 环 境 。4.2.11 充 分 考 虑 土 壤 结 构 、 土 壤 肥 力 等 指 标 , 考 虑 植 物 对 土 壤 的 适 应 性 。5 苗 圃 阶 段5.1 检 验 检 疫5.1.1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检 疫 手 续 , 建 立 严 格 的 苗 木 繁 殖 材 料 进 出 圃 制 度 ,感 病 植 株 或 批 次 及 时 清 理 , 有 检疫 对 象 的 植 株 严 禁 进 出 圃 。5.1.2 对 于 种 子 、 接 穗 、 鳞 茎 、 插 条 等 繁 殖 材 料 加 强 产 地 、 调 运 和 使 用 前 的 检 疫 检 验 , 使 用 合
11、 格 的 繁殖 材 料 。5.1.3 建 立 无 病 虫 害 的 种 子 、 种 苗 繁 育 基 地 , 供 应 无 病 虫 害 的 种 苗 或 种 子 。5.1.4 引 进 种 子 、 苗 木 或 其 他 繁 殖 材 料 , 经 审 批 同 意 进 行 常 规 检 疫 , 或 在 特 定 苗 圃 地 隔 离 试 种 。 5.2 建 设 要 点5.2.1 选 址 充 分 考 虑 地 势 、 灌 排 水 、 交 通 、 通 风 等 指 标 , 宜 选 择 水 质 及 土 质 优 良 、 水 源 充 足 、 灌 排 水方 便 、 病 虫 害 发 生 少 的 区 域 作 为 圃 地 。 合 理 轮
12、作 与 休 闲 , 注 意 校 正 茬 口 。5.2.2 做 好 种 子 、 土 壤 消 毒 工 作 , 适 时 采 取 浇 水 、 施 肥 、 中 耕 除 草 等 技 术 措 施 , 利 用 优 良 抗 病 虫 母 树进 行 育 苗 。 DB1302/T 512 2020 3 5.2.3 育 苗 或 植 苗 过 程 中 , 对 土 壤 病 虫 害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分 析 ,适 时 进 行 防 治 。5.2.4 保 持 适 当 的 苗 木 密 度 , 及 时 剪 除 植 株 的 病 虫 枝 、 干 枯 枝 、 徒 长 枝 、 倒 生 枝 等 枝 条 , 疏 除 过 密 枝条 , 保 持
13、 树 体 通 风 透 光 , 剪 下 的 病 虫 枝 集 中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禁 止 焚 烧 )。5.2.5 提 高 幼 苗 抗 逆 性 , 对 需 要 炼 苗 的 苗 木 进 行 炼 苗 , 增 强 其 抗 病 虫 害 能 力 。 对 不 耐 高 温 的 植 物 采 取降 温 ( 如 遮 荫 、 喷 水 等 ) 技 术 措 施 , 夏 季 及 时 排 除 积 水 。5.2.6 冬 季 及 时 清 洁 圃 地 环 境 卫 生 , 及 时 清 除 圃 地 与 周 边 环 境 中 的 植 物 病 虫 害 。 可 进 行 树 干 涂 白 , 消灭 在 树 皮 里 过 冬 的 螨 类
14、、 蚧 类 、 病 菌 等 病 虫 害 , 提 高 苗 木 抗 病 虫 害 能 力 。5.2.7 对 苗 圃 植 保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植 保 员 应 具 备 制 定 植 保 方 案 和 技 术 指 导 等 能 力 。6 施 工 阶 段6.1 栽 植 前 要 点 6.1.1 建 立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体 系 , 应 将 植 保 方 案 作 为 重 点 纳 入 林 业 植 物 施 工 方 案 。6.1.2 对 于 景 观 林 、 经 济 林 、 观 赏 花 卉 等 价 值 比 较 高 的 林 业 植 物 要 细 致 整 地 , 改 善 立 地 条 件 、 改 善
15、土壤 理 化 性 质 , 对 需 要 采 取 消 毒 措 施 的 土 壤 进 行 消 毒 。6.1.3 起 挖 、 吊 卸 、 运 输 树 木 过 程 中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土 球 不 散 、 树 皮 和 根 系 不 受 损 伤 。 起 苗 时 多 带 根 系 ,尤 其 是 须 根 , 确 保 一 定 长 度 , 做 好 保 护 措 施 。6.1.4 选 择 少 风 、 低 温 、 苗 木 蒸 发 量 小 的 天 气 作 为 运 输 苗 木 的 最 佳 时 间 , 选 择 苗 木 的 最 佳 运 输 路 线 缩短 和 控 制 运 苗 时 间 。6.1.5 运 输 中 重 点 保 护 苗
16、木 的 根 系 , 避 免 根 系 受 损 、 阳 光 暴 晒 , 采 取 适 当 的 蘸 浆 、 遮 蔽 和 喷 水 等 技 术措 施 。6.2 栽 植 要 点6.2.1 开 挖 种 植 穴 ( 槽 ) 遇 灰 土 、 石 砾 、 建 筑 垃 圾 、 含 有 害 成 份 、 粘 性 土 等 土 壤 状 况 时 , 扩 大 种 植 穴( 槽 ) 并 更 换 种 植 土 。 6.2.2 栽 植 ( 播 种 ) 时 间 、 深 度 、 密 度 和 品 种 应 适 宜 ,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定 要 求 。6.2.3 选 择 粗 壮 通 直 、 充 分 木 质 化 、 根 系 发 达 、 不 失
17、 水 等 特 征 的 苗 木 进 行 栽 植 。 乔 灌 木 栽 植 前 进 行 根系 修 剪 , 将 坏 死 根 、 劈 裂 根 以 及 病 虫 害 根 剪 除 。 树 木 栽 植 后 根 据 需 要 采 取 遮 荫 、 修 剪 、 防 寒 、 浇 水 、 排水 等 技 术 措 施 , 保 护 植 物 不 受 环 境 胁 迫 。6.2.4 苗 木 移 植 时 加 大 修 剪 力 度 , 保 持 地 上 地 下 树 势 平 衡 。 高 大 乔 木 栽 植 后 及 时 支 撑 , 预 防 歪 斜 和 散坨 , 防 止 大 风 松 动 或 拉 断 根 系 。6.2.5 随 时 修 剪 病 虫 枝
18、, 拔 除 和 处 理 已 枯 死 和 严 重 受 病 虫 危 害 的 林 业 植 物 。 对 修 剪 后 的 枝 干 伤 口 涂 封愈 合 剂 处 理 , 防 止 伤 口 脱 水 干 裂 和 腐 烂 。6.2.6 采 取 能 抑 制 病 虫 害 发 生 的 栽 培 管 理 措 施 , 如 合 理 配 置 树 种 , 加 强 肥 水 管 理 、 合 理 修 剪 、 平 衡 施肥 、 调 整 播 种 期 、 覆 盖 等 。6.2.7 采 取 完 善 的 卫 生 管 理 措 施 消 除 病 原 体 、 害 虫 栖 息 地 , 减 少 越 冬 病 虫 源 。7 养 护 管 理 阶 段 7.1 构 建
19、 管 理 体 系7.1.1 管 理 部 门 结 合 病 虫 害 的 实 际 发 生 和 防 治 情 况 , 有 针 对 性 地 制 定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配 备 相 应 机 构 和 人员 进 行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 明 确 植 保 员 职 责 。 植 保 员 职 责 见 附 录 B。7.1.2 建 立 一 套 科 学 完 整 的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 加 强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联 系 , 进 行 统 DB1302/T 512 2020 4 一 管 理 。 按 照 多 发 区 ( 或 树 种 ) 、 少 发 区 、 安 全 ( 未 发
20、) 区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分 类 施 策 。7.1.3 相 关 部 门 、 单 位 加 大 对 森 林 植 物 保 护 知 识 和 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 的 宣 传 , 提 高 人 们 的 保 护 防 治 意 识 。对 植 保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 提 高 其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使 其 掌 握 必 备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7.1.4 加 大 森 林 植 物 保 护 资 金 投 入 力 度 。7.1.5 加 强 监 督 考 核 , 在 植 保 工 作 中 建 立 效 益 跟 踪 检 查 制 度 , 加 大 对 病 虫 害 防 控 工 作 的
21、监 督 力度 。7.2 预 测 预 报林 业 植 物 有 害 生 物 监 测 预 报 按 LY/T 2516 和 LY/T 2517 执 行 。7.3 近 自 然 “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7.3.1 天 敌 保 护 和 利 用 7.3.1.1 查 明 管 辖 区 域 害 虫 和 天 敌 的 主 要 种 类 及 其 生 物 学 特 性 ,摸 清 主 要 天 敌 的 生 态 特 点 ,以 生 物 防 治为 主 ,其 他 防 治 措 施 为 辅 , 逐 步 达 到 害 虫 与 天 敌 的 种 群 平 衡 。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主 要 害 虫 寄 主 及 天 敌 见附 录 C。7.
22、3.1.2 引 入 天 敌 时 应 优 先 考 虑 其 是 否 具 备 繁 殖 力 强 、 生 活 周 期 短 、 适 应 力 强 、 搜 索 寄 主 高 效 等 生 物学 特 性 , 以 及 是 否 对 辖 区 生 态 平 衡 构 成 威 胁 后 再 进 行 引 入 。7.3.1.3 从 生 态 条 件 相 当 的 地 区 引 进 天 敌 。 选 择 天 敌 的 搜 集 地 点 优 先 考 虑 害 虫 的 原 产 地 。 在 害 虫 发 生数 量 较 少 的 地 域 收 集 较 多 的 天 敌 类 群 , 优 先 引 进 专 食 性 天 敌 。7.3.1.4 选 择 晴 朗 温 暖 天 气
23、释 放 天 敌 成 虫 。 在 害 虫 发 生 之 初 自 然 天 敌 不 足 时 提 前 释 放 一 定 数 量 的 天 敌 ,利 用 天 敌 主 动 控 制 害 虫 。7.3.1.5 通 过 植 物 检 疫 、 栽 培 管 理 、 物 理 机 械 和 生 物 防 治 等 措 施 , 营 造 天 敌 栖 息 、 迁 移 和 越 夏 越 冬 的条 件 , 适 时 适 量 补 充 天 敌 的 食 料 和 寄 主 , 增 加 天 敌 数 量 。7.3.1.6 害 虫 严 重 发 生 时 , 掌 握 害 虫 防 治 的 关 键 时 期 ,做 到 治 早 、 治 小 , 实 现 有 虫 不 成 灾 。
24、 唐 山 地 区 林业 植 物 常 见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要 点 虫 害 表 见 附 录 D。 7.3.1.7 选 择 对 害 虫 最 为 有 效 而 对 天 敌 最 为 安 全 的 时 期 用 药 , 如 一 般 在 天 敌 的 蛹 期 、 卵 期 施 药 较 安 全 ,对 寄 生 蜂 尚 在 寄 主 体 内 时 施 药 较 为 适 宜 , 做 到 科 学 、 安 全 和 准 确 使 用 农 药 。7.3.1.8 在 林 间 开 展 药 剂 防 治 , 选 用 选 择 性 和 内 吸 性 农 药 , 广 谱 性 农 药 少 用 或 慎 用 , 在 时 间 上 错 开 天敌 羽 化 的
25、高 峰 期 或 避 开 天 敌 防 治 的 区 域 。7.3.1.9 在 冬 季 或 早 春 天 敌 潜 伏 在 隐 蔽 处 时 适 度 用 药 , 避 免 在 天 敌 盛 发 期 和 敏 感 期 用 药 。7.3.1.10 选 用 对 天 敌 和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的 施 药 方 法 , 如 拌 种 、 灌 根 、 注 射 等 。7.3.2 生 物 农 药 使 用 技 术 规 定7.3.2.1 根 据 防 治 对 象 选 择 合 适 的 生 物 农 药 品 种 、 用 药 时 间 、 用 药 量 和 使 用 方 法 。7.3.2.2 以 近 自 然 “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 理
26、念 和 农 药 理 论 为 指 导 ,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应 用 动 植 物 源 农 药 、 微 生物 源 农 药 等 生 物 农 药 。 生 物 农 药 保 持 气 温 在 20 30 时 进 行 喷 洒 。7.3.2.3 不 能 采 取 生 物 农 药 防 治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时 , 科 学 使 用 化 学 农 药 , 推 行 减 量 化 精 准 施 药 技 术 。7.3.2.4 严 格 遵 循 生 物 农 药 施 用 标 准 和 要 求 ,均 匀 施 药 , 在 保 证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防 治 成 效 的 同 时 降 低 生 物 农 药 毒 副 作 用 。7
27、.3.3 一 般 农 药 使 用 规 定7.3.3.1 根 据 防 治 的 病 虫 种 类 、 发 生 程 度 、 发 生 规 律 、 植 物 种 类 、 发 育 期 选 择 合 适 的 药 剂 和 剂 型 , 对症 下 药 ,适 期 用 药 , 准 确 施 药 , 缩 小 施 药 面 积 。7.3.3.2 农 药 兑 水 时 ,在 药 桶 或 打 药 车 首 先 放 入 1/3 的 水 , 其 次 放 入 50%药 , 然 后 放 入 1/3的 水 , 再 放 DB1302/T 512 2020 5 入 50%药 , 最 后 放 入 1/3的 水 , 搅 拌 均 匀 。7.3.3.3 通 过
28、 科 学 地 混 合 使 用 农 药 达 到 兼 治 、 增 效 等 目 的 , 如 化 学 杀 虫 剂 和 白 僵 菌 等 生 物 制 剂 混 配 使用 。7.3.3.4 通 过 农 药 交 替 使 用 提 高 药 效 , 如 矿 物 源 农 药 、 生 物 源 农 药 、 有 机 农 药 的 交 叉 使 用 , 内 吸 剂 和保 护 剂 的 交 替 使 用 , 烟 熏 剂 和 喷 雾 剂 的 交 替 使 用 等 。7.3.3.5 主 动 采 用 提 高 农 药 利 用 率 的 技 术 , 如 低 量 或 超 低 量 喷 雾 、 静 电 喷 雾 、 循 环 喷 雾 、 风 送 喷 雾 、热
29、喷 雾 等 。 积 极 倡 导 采 用 保 护 环 境 的 施 药 技 术 , 如 控 制 雾 滴 漂 移 ,植 物 干 部 注 射 、 涂 抹 , 根 部 施 埋 、 浇灌 等 。7.3.3.6 在 植 保 实 践 中 进 行 必 要 的 药 效 对 比 试 验 , 对 防 治 效 果 、 防 治 成 本 等 进 行 记 录 总 结 , 筛 选 出 最佳 农 药 使 用 剂 量 。7.3.3.7 林 用 药 剂 安 全 使 用 按 照 LY/T 2648执 行 。7.3.4 其 它 规 定 7.3.4.1 积 极 采 取 植 物 检 疫 、 物 理 机 械 防 治 、 栽 培 管 理 防 治
30、 等 非 化 学 药 剂 的 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 。7.3.4.2 综 合 采 取 以 虫 治 虫 、 以 菌 治 虫 、 以 激 素 治 虫 、 以 鸟 治 虫 等 生 物 防 治 方 式 。7.4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防 控 技 术7.4.1 建 立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防 控 管 理 体 系a) 建 立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领 导 小 组 , 建 立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预 警 体 系 ;b) 建 立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监 控 工 作 责 任 制 , 明 确 各 级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职 责 ,
31、将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监测 任 务 层 层 分 解 ;c) 按 照 条 块 结 合 、 以 块 为 主 的 原 则 , 健 全 组 织 , 规 范 程 序 , 明 确 职 责 , 落 实 责 任 ;d) 林 业 植 保 管 理 部 门 在 上 级 的 统 一 领 导 和 协 调 下 , 加 强 地 区 、 单 位 、 部 门 之 间 的 联 动 , 互 通 信 息 ,开 展 联 合 检 疫 、 联 合 监 测 、 联 合 防 控 ;e) 统 防 统 治 、 联 防 联 治 明 确 牵 头 单 位 、 成 员 单 位 , 明 确 专 人 负 责 统 防 统 治 、 联 防 联 治
32、工 作 ; f) 检 疫 部 门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 可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 立 足 防 控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 结 合 植 物 检 疫 条 例 等法 律 法 规 宣 传 、 推 广 有 关 林 业 植 物 检 疫 技 术 。7.4.2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防 控 规 定7.4.2.1 以 预 测 预 报 为 重 点 , 分 类 施 策 , 生 态 治 理 优 先 。7.4.2.2 合 理 布 局 林 业 植 物 疫 情 监 测 点 , 动 态 监 测 林 业 植 物 疫 情 , 并 及 时 上 传 信 息 。7.4.2.3 疫 情 监 测 网 以
33、市 级 疫 情 监 测 点 为 主 干 、 县 区 级 和 乡 镇 级 为 辅 支 组 建 , 建 立 监 测 、 封 锁 、 扑 灭 、控 制 的 网 络 。7.4.2.4 对 各 地 区 小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与 害 虫 的 发 生 机 制 进 行 系 统 准 确 的 掌 握 , 精 准 预 警 。7.4.2.5 检 疫 部 门 建 立 检 疫 可 追 溯 体 系 , 加 强 疫 情 源 头 管 理 , 突 出 抓 好 引 种 检 疫 、 产 地 检 疫 、 调 运 检疫 和 复 检 等 重 点 环 节 。 检 疫 部 门 重 视 林 业 产 品 的 仓 储 、 加 工 、 贸 易
34、、 市 场 等 环 节 的 检 疫 工 作 , 加 强 外 来生 物 的 检 疫 管 理 。7.4.2.6 重 点 加 强 产 地 检 疫 , 严 禁 从 国 内 外 疫 区 调 运 林 业 植 物 及 产 品 。 7.4.2.7 疫 情 发 生 确 认 后 , 林 业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及 时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会 商 和 上 报 ,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防 控 措施 并 立 即 执 行 。 发 生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后 , 尽 快 分 类 、 分 级 实 施 封 锁 控 制 。 唐 山 地 区 主 要 林 业 有 害 生 物成 灾 标 准 见 附 录 E。
35、7.4.2.8 分 类 分 级 管 理 , 按 照 老 疫 区 、 新 发 生 区 、 未 发 生 区 和 重 点 预 防 区 等 分 类 方 法 应 对 林 业 植 物 重大 疫 情 。7.4.2.9 加 强 林 业 植 物 引 种 管 理 , 引 种 植 物 应 及 时 检 疫 , 引 种 实 行 备 案 制 度 , 引 种 工 作 应 公 开 透 明 , DB1302/T 512 2020 6 对 外 来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进 行 过 滤 、 筛 除 , 防 范 重 大 疫 情 发 生 。7.4.2.10 记 录 、 统 计 每 年 发 生 的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36、的 时 间 、 地 点 、 防 治 措 施 、 生 态 技 术 应 用 等 基 本 情况 , 为 预 测 、 防 控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提 供 基 础 依 据 。7.5 其 它 规 定7.5.1 按 照 月 度 植 保 管 理 特 征 开 展 植 保 工 作 , 以 全 面 、 及 时 、 准 确 地 掌 握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的 动 态 作 为基 本 目 标 , 及 时 发 现 , 及 时 除 治 。 唐 山 市 主 要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工 作 月 历 见 附 录 F。7.5.2 在 引 进 新 物 种 时 应 对 生 活 习 性 、 土 壤 等 因
37、素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 从 根 源 上 提 高 树 木 抵 御 病 虫 害 的 能力 。 通 过 采 取 疫 情 监 测 、 集 中 种 植 及 生 物 隔 离 试 种 等 必 要 的 措 施 , 对 新 引 进 的 植 物 进 行 深 层 次 的 检 疫 。7.5.3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划 定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自 控 区 , 并 逐 步 扩 大 自 控 范 围 。7.5.4 对 于 已 经 遭 受 病 虫 危 害 的 林 木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 经 专 家 论 证 , 引 进 优 良 树 种 , 营 造 混 交 林 , 调 整林 分 结 构 , 进 行 积
38、极 防 治 。7.5.5 采 取 生 物 、 物 理 、 化 学 等 多 样 化 的 防 治 手 段 , 逐 步 建 立 以 绿 色 防 治 为 主 的 防 治 体 系 , 将 病 虫 害 对 林 业 植 物 的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7.5.6 对 果 树 适 当 疏 花 疏 果 , 控 制 结 果 量 , 通 过 采 取 土 肥 水 管 理 等 技 术 措 施 增 强 树 势 。7.5.7 果 园 对 重 要 害 虫 发 生 消 长 进 行 动 态 监 测 , 逐 步 建 立 以 生 物 防 治 为 主 的 绿 色 防 控 关 键 技 术 体 系 。7.5.8 古 树 名 木 实 施
39、保 护 复 壮 措 施 , 增 强 抗 病 虫 能 力 , 针 对 其 发 生 的 病 虫 害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防 治 措 施 。7.5.9 对 树 势 弱 的 树 种 依 据 引 起 衰 弱 的 原 因 采 取 针 对 性 复 壮 技 术 措 施 , 尽 早 恢 复 树 势 。8 考 核8.1 考 核 原 则8.1.1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确 定 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指 标 应 具 有 全 面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8.1.2 公 开 、 公 正 、 公 平 , 目 标 导 向 、 问 题 导 向 、 结 果 导 向 。8.1.3 内 部 考 核 和 上 级 考 核
40、、 定 量 和 定 性 考 核 、 现 场 和 档 案 考 核 、 明 察 与 暗 访 、 过 程 和 结 果 、 数 字 化 管 理 ( 网 格 化 管 理 ) 与 行 业 精 细 化 管 理 等 相 结 合 。8.2 考 核 重 点8.2.1 植 保 技 术 实 施 过 程 , 病 虫 害 防 治 质 量 , 治 理 效 果 、 治 愈 率 和 成 效 检 查 ( 在 有 虫 有 病 不 成 灾 、 平衡 种 群 、 不 影 响 整 体 观 赏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允 许 有 适 度 病 虫 害 发 生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细 则 ) , 重 点 部 位 、重 点 环 节
41、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实 施 情 况 。8.2.2 行 道 树 、 彩 叶 树 种 、 古 树 名 木 、 生 态 林 、 防 护 林 、 果 树 ( 经 济 林 ) 等 重 点 林 业 植 物 病 虫 害 防 治情 况 。8.2.3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在 规 划 阶 段 、 苗 圃 阶 段 、 施 工 阶 段 、 养 护 期 阶 段 的 实 施 情 况 。8.2.4 植 保 预 防 工 作 管 理 及 成 效 , 各 阶 段 、 各 环 节 可 追 溯 性 植 保 档 案 管 理 情 况 。8.2.5 生 态 指 标 、 经 济 指 标 等 实 现 情 况 。8.2
42、.6 近 自 然 “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 等 绿 色 防 控 技 术 实 施 情 况 , 生 态 技 术 在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中 的 应 用 实施 情 况 。 8.2.7 植 保 员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8.2.8 预 测 预 报 、 检 验 检 疫 、 林 业 重 大 植 物 疫 情 防 控 等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9 档 案 管 理9.1 明 确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体 系 , 制 定 制 度 , 专 人 负 责 。 DB1302/T 512 2020 7 9.2 收 集 规 划 、 建 设 、 管 理 全 过 程 关 于 林 业 植
43、 物 保 护 的 文 字 、 图 表 、 音 像 等 各 类 档 案 , 同 步 留 存 电 子文 档 , 形 成 有 价 值 、 系 统 化 、 可 追 溯 的 林 业 植 物 植 保 档 案 。9.3 及 时 收 集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有 关 资 料 , 并 整 理 、 分 析 和 总 结 , 科 学 利 用 。9.4 对 林 业 植 物 保 护 档 案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 主 要 是 按 照 规 划 、 施 工 、 管 理 或 者 病 害 、 虫 害 等 进 行 分 类 。9.5 重 点 构 建 农 药 使 用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 科 学 记 录 用 药 人
44、 、 用 药 时 间 、 用 药 种 类 、 防 治 对 象 、 使 用 浓 度 、用 药 方 式 、 用 药 数 量 、 防 治 效 果 等 信 息 。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养 护 情 况 记 录 表 见 附 录 G。9.6 重 点 做 好 林 业 植 物 有 关 的 规 划 配 置 、 近 自 然 “ 植 物 保 护 技 术 ” 、 农 药 残 留 、 病 虫 害 自 控 区 面 积 、农 药 减 量 、 生 态 环 境 污 染 等 植 物 生 态 档 案 的 收 集 、 管 理 工 作 。9.7 每 月 、 每 季 度 、 每 年 装 订 成 册 , 编 好 目 录 , 分
45、类 归 档 。 DB1302/T 512 2020 8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常 见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要 点 病 害 表表 A.1规 定 了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常 见 病 害 的 防 治 要 点 。表 A.1 唐 山 地 区 林 业 植 物 常 见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要 点 病 害 表病 害 名 称 防 治 要 点白 粉 病 1.加 强 肥 水 管 理 , 降 低 植 物 密 植 , 高 温 天 气 应 控 制 浇 水 ;2.春 季 生 长 期 交 替 使 用 代 森 锰 锌 、 百 菌 清 、 多 菌 灵 、 托 布
46、津 等 杀 菌 剂 , 发 病 期 可 喷 70%甲 基 托 布 津 1000 1500倍 液 7 d 10 d 喷 一 次 有 良 好 的 防 治 效 果 。 腐 烂 病 1.通 过 加 强 肥 水 管 理 增 强 树 势 , 特 别 抓 好 冻 水 和 春 水 的 浇 灌 , 提 高 植 物 抗 病 能 力 ;2.预 防 措 施 有 于 春 季 在 树 干 涂 含 油 量 5%蒽 油 乳 牛 剂 或 10 20倍 20号 石 油 乳 剂 , 或 涂 白 ( 生 石 灰 5 kg, 硫 磺粉 1.5 kg, 食 盐 2 kg, 水 3 kg) 对 较 大 病 斑 可 涂 防 锈 漆 或 蒽
47、油 原 液 , 或 3倍 碱 水 等 措 施 ;3.可 在 树 干 喷 雾 代 森 铵 预 防 保 护 , 发 病 初 期 及 时 采 用 松 脂 酸 铜 、 腐 殖 酸 铜 、 辛 菌 胺 、 甲 硫 萘 乙 酸 等 树 干 涂 抹 。海 棠 锈 病( 苹 -桧锈 病 ) 1.科 学 栽 植 , 避 免 柏 类 与 蔷 薇 类 植 物 栽 植 太 近 ( 100 m 以 内 ) 之 间 互 为 锈 病 寄 主 ;2.3月 中 下 旬 冬 孢 子 堆 成 熟 时 ( 春 季 第 一 次 降 雨 后 ) 往 桧 柏 等 柏 类 树 上 喷 1: 2: 100石 灰 倍 量 式 波 尔 多 液 ;
48、3.4、 5 月 降 雨 4 mm 以 上 立 即 往 海 棠 上 喷 1500 2000 倍 15%的 粉 锈 宁 ( 三 唑 酮 ) 可 湿 性 粉 剂 或 丙 环 唑 、 腈 菌唑 、 苯 醚 甲 环 唑 等 三 唑 类 杀 菌 剂 , 每 隔 7 d 喷 一 次 连 喷 三 次 。泡 桐 丛 枝病 1.春 末 夏 初 及 时 剪 除 发 病 初 期 的 丛 生 小 枝 , 剪 除 时 应 随 同 剪 去 后 部 健 康 枝 段 , 伤 口 涂 1: 9 土 霉 素 液 保 护 ;2.6 8月 在 树 干 基 部 打 孔 注 射 , 药 剂 选 用 四 环 素 或 土 霉 素 ;3.苗
49、木 生 长 期 可 喷 洒 2500 5000单 位 土 霉 素 溶 液 保 护 。煤 污 病 1.及 时 防 治 蚜 虫 、 介 壳 虫 等 刺 吸 式 口 器 的 害 虫 ;2.加 强 养 护 管 理 工 作 , 设 计 和 施 工 中 注 意 植 物 的 配 置 , 不 要 过 密 , 注 意 通 风 透 光 , 营 造 害 虫 和 病 菌 不 利 的 生 存环 境 。杨 树 溃疡 病 1.加 强 幼 树 管 理 , 对 新 植 幼 树 土 壤 上 冻 前 普 浇 二 次 透 水 , 翌 年 春 季 再 抓 紧 补 浇 二 次 透 水 以 增 强 树 势 , 提 高 抗 病力 , 此 项 措 施 是 防 治 此 病 的 关 键 ;2.树 干 涂 白 , 用 生 石 灰 5 kg, 硫 磺 1.5 kg, 食 盐 2 kg 兑 水 36 kg 搅 拌 均 匀 后 进 行 树 干 涂 白 , 防 治 病 菌 侵 入 并 杀 死 病 菌 , 对 较 大 病 斑 可 涂 防 锈 漆 或 3倍 碱 水 治 疗 。苹 果 早 期落 叶 病 1.加 强 栽 培 管 理 , 增 施 有 机 肥 、 增 强 树 势 、 提 高 抗 病 能 力 、 重 视 夏 剪 , 使 树 冠 通 风 透 光 , 及 时 清 除 果 园 杂 草 等 ;2.喷 药 防 治 : 用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