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20CCS C 59 DB64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 64/T 1759 2020精 神 卫 生 福 利 机 构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规 范 2020-08-18发 布 2020-11-18实 施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发 布 DB64/T 17592020 I 目 次前 言 .IV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防 控 目 的 .25 防 控 原 则 .26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26.1 成 立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领 导 小
2、 组 .2 6.2 成 立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专 项 工 作 小 组 .37 制 度 建 设 .48 区 域 管 理 .48.1 基 本 要 求 .48.2 特 殊 区 域 管 理 .49 人 员 车 辆 管 理 .59.1 基 本 要 求 .59.2 外 来 人 员 管 理 .69.3 门 诊 患 者 管 理 .69.4 住 院 患 者 管 理 .69.5 值 守 职 工 管 理 .7 9.6 备 班 职 工 管 理 .79.7 车 辆 管 理 .710 清 洁 消 毒 与 个 人 防 护 .810.1 清 洁 消 毒 .810.2 个 人 防 护 .811 疫 情 处 置
3、 .811.1 基 本 原 则 .811.2 处 置 措 施 .811.3 信 息 化 建 设 .912 后 勤 保 障 .912.1 应 急 保 障 .9 12.2 医 疗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912.3 防 疫 物 资 .912.4 生 活 物 资 .9 DB64/T 17592020 II 12.5 医 疗 废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1012.6 宣 传 培 训 .1013 监 督 检 查 .10附 录 A( 资 料 性 ) 服 务 对 象 出 现 疑 似 症 状 处 置 流 程 图 .11附 录 B( 资 料 性 ) 外 来 人 员 进 入 机 构 流 程 图 . 1
4、2附 录 C( 资 料 性 ) 家 属 探 视 处 置 流 程 图 .13附 录 D( 资 料 性 ) 服 务 对 象 入 住 机 构 流 程 图 . 14附 录 E( 资 料 性 ) 职 工 岗 前 预 检 登 记 表 .15附 录 F( 资 料 性 ) 职 工 健 康 承 诺 书 样 式 .16附 录 G( 资 料 性 ) 职 工 进 入 机 构 流 程 图 .17 附 录 H( 资 料 性 ) 职 工 体 温 监 测 表 .18附 录 I( 资 料 性 ) 车 辆 进 出 机 构 流 程 图 .19附 录 J( 规 范 性 ) 口 罩 的 佩 戴 方 法 .20附 录 K( 规 范 性
5、) 护 目 镜 或 防 护 面 罩 的 戴 摘 方 法 .22附 录 L( 规 范 性 ) 隔 离 衣 与 防 护 服 穿 脱 方 法 . 23附 录 M( 规 范 性 ) 七 步 洗 手 法 .26参 考 文 献 .27 DB64/T 17592020 I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由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民 政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宁 夏 社 会 福 利 院 、 宁 夏 民 政 厅
6、 民 康 医 院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亮 、 赵 成 荣 、 茹 立 君 、 常 增 印 、 王 秋 香 、 汪 丽 娟 、 马 玉 贵 、 李 良 、 胡 春 平 、宋 红 、 张 虎 。本 文 件 2020年 首 次 发 布 。 DB64/T 17592020 1 精 神 卫 生 福 利 机 构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精 神 卫 生 福 利 机 构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规 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防 控 目 的 、 防 控 原 则 、 组织 机 构 建 设 、 制 度 建 设 、 区 域 管
7、 理 、 人 员 车 辆 管 理 、 清 洁 消 毒 与 个 人 防 护 、 疫 情 处 置 、 后 勤 保 障 、 监 督检 查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行 政 区 域 内 精 神 卫 生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 其 他 精 神 卫 生 医 疗 机 构 参 照 执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8、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 10213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用 橡 胶 检 查 手 套GB 14866 个 人 用 眼 护 具 技 术 要 求GB 15982 医 院 消 毒 卫 生 标 准GB 19082 医 用 一 次 性 防 护 服 技 术 要 求GB 19083 医 用 防 护 口 罩 技 术 要 求GB/T 21417.1 医 用 红 外 体 温 计 第 1部 分 : 耳 腔 式GB/T 26373 乙 醇 消 毒 剂 卫 生 标 准GB 27950 手 消 毒 剂 通 用 要 求GB 27952 普
9、通 物 体 表 面 消 毒 剂 通 用 要 求GB/T 34855 洗 手 液 GB/T 36758 含 氯 消 毒 剂 卫 生 标 准WS/T 311-2009 医 院 隔 离 技 术 规 范WS/T 312 医 院 感 染 监 测 规 范WS/T 313 医 务 人 员 手 卫 生 规 范WS/T 367 医 疗 机 构 消 毒 技 术 规 范YY 0469 医 用 外 科 口 罩YY/T 0969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用 口 罩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DB64/T 17592020 2 指 某 种
10、 传 染 病 在 短 时 间 内 发 生 、 波 及 范 围 广 泛 、 出 现 大 量 的 病 人 或 死 亡 病 例 , 其 发 病 率 超 过 常 年 的发 病 水 平 。3.2 疫 情 防 控按 照 疫 病 发 生 和 发 展 的 情 况 , 及 早 发 现 病 例 , 有 效 遏 制 疫 情 扩 散 和 蔓 延 , 控 制 疾 病 传 播 , 减 少 疫 病感 染 对 公 众 健 康 造 成 的 危 害 。4 防 控 目 的4.1 保 护 机 构 内 服 务 对 象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4.2 保 护 来 院 就 诊 患 者 及 其 家 属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11、体 健 康 。4.3 保 护 全 体 职 工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4.4 保 护 社 区 居 民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 5 防 控 原 则5.1 坚 持 科 学 化 防 控 原 则 , 让 专 业 的 人 员 和 知 识 在 防 控 中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 重 点 防 控 输 入 性 疫 情 和 内 部疾 病 传 播 , 坚 决 切 断 传 染 源 、 阻 断 传 播 途 径 、 保 护 易 感 人 群 。5.2 坚 持 人 性 化 防 控 原 则 , 一 切 “ 以 服 务 对 象 为 中 心 ” , 以 机 构 内 民 政 服 务 对 象 的 生
12、 命 安 全 和 身 心 健康 为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 坚 决 落 实 “ 早 发 现 、 早 报 告 、 早 隔 离 、 早 治 疗 ” 要 求 , 做 好 各 项 防 控 工 作 。5.3 坚 持 分 层 分 区 防 控 原 则 , 按 照 由 外 及 里 顺 序 , 部 署 “ 七 道 防 线 ” , 即 机 构 外 精 神 科 门 诊 防 线 、 预检 分 诊 防 线 、 门 卫 加 强 防 线 、 食 品 安 全 防 线 、 后 勤 保 障 防 线 、 临 床 科 室 防 线 、 督 导 检 查 防 线 , 细 化 责 任分 工 , 层 层 强 化 落 实 。5.4 坚
13、持 全 面 防 控 与 重 点 防 控 相 结 合 原 则 , 在 机 构 全 面 动 员 , 各 部 门 全 面 防 控 的 基 础 上 , 重 点 做 好 疫情 防 控 “ 八 道 关 口 ” , 即 封 闭 关 、 防 护 关 、 测 温 关 、 消 毒 关 、 培 训 关 、 疏 导 关 、 营 养 关 、 上 报 关 。5.5 坚 持 疫 情 防 控 和 业 务 工 作 相 协 调 原 则 , 根 据 疫 情 防 控 救 治 进 展 情 况 、 最 新 动 态 及 上 级 要 求 在 防 控的 同 时 做 好 服 务 对 象 救 治 保 障 工 作 , 并 逐 步 恢 复 各 项 业
14、 务 工 作 , 确 保 防 控 业 务 “ 两 手 抓 ” “ 两 不 误 ” , 实 现 协 同 发 展 , 最 终 战 胜 疫 情 。6 组 织 机 构 建 设6.1 成 立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领 导 小 组6.1.1 应 成 立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下 设 “ 一 办 六 组 ” ( 防 控 工 作 办 公 室 、 督 导 检 查 组 、医 疗 护 理 组 、 预 检 分 诊 组 、 医 院 感 染 组 、 心 理 干 预 组 、 后 勤 保 障 组 ) , 在 属 地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民 政 部 门的
15、统 一 领 导 下 开 展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并 接 受 监 督 检 查 和 技 术 指 导 。6.1.2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应 由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担 任 , 为 疫 情 防 控 第 一 责 任 人 , 副 组 长 为 机 构 分 管 领 导 ,成 员 为 各 科 室 负 责 人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a) 推 动 机 构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决 策 部 署 , 根 据 实 际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 决 定 应 急 预 案 的 启 动 与 终 止 ; b) 负 责 建 立 并 不 断 完 善 疫 情 预 防 、 控
16、 制 、 应 急 措 施 等 相 关 工 作 制 度 ;c) 统 筹 协 调 机 构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负 责 应 急 队 伍 和 资 源 的 调 动 , 组 织 开 展 疫 情 排 查 、 消 毒 隔 离 、 医疗 救 治 、 保 障 供 给 等 工 作 , 保 障 服 务 对 象 、 职 工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心 健 康 , 把 传 染 病 造 成 的 损 失 降到 最 低 ; DB64/T 17592020 3 d) 及 时 掌 握 机 构 疫 情 防 控 救 治 进 展 情 况 和 最 新 动 态 , 适 时 做 出 机 构 开 始 和 解 除 全 封 闭 管 理 的
17、决定 ;e) 指 导 各 专 项 小 组 开 展 工 作 。6.2 成 立 突 发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专 项 工 作 小 组6.2.1 应 成 立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专 项 工 作 小 组 , 各 小 组 按 照 职 责 , 积 极 推 进 相 关 工 作 落 实 。6.2.2 督 导 检 查 组 , 由 机 构 主 要 领 导 任 组 长 , 质 量 控 制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下 内 容 :a) 总 负 责 机 构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督 导 检 查 , 切 实 履 行 督 导 检 查 职 责
18、 ;b) 负 责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政 治 纪 律 、 工 作 纪 律 、 廉 洁 纪 律 的 监 察 ;c) 负 责 疫 情 防 控 领 导 小 组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 决 策 部 署 防 控 工 作 ;d) 负 责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信 息 报 送 和 宣 传 报 道 工 作 。6.2.3 医 疗 护 理 组 ,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医 疗 护 理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a) 检 查 、 指 导 、 规 范 临 床 科 室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的 医 疗 护 理 工 作 , 制
19、 定 医 疗 护 理 防 控 措 施 ;b) 制 定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感 染 、 疑 似 病 例 应 急 处 置 方 案 并 进 行 实 操 演 练 , 确 保 各 环 节 衔 接通 畅 ;c) 对 服 务 对 象 中 疑 似 病 例 早 发 现 、 早 报 告 、 早 隔 离 、 早 治 疗 ;d) 临 床 科 室 实 行 全 面 封 闭 , 确 保 阻 断 直 接 服 务 于 服 务 对 象 的 医 护 人 员 与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的 接 触 通道 。6.2.4 预 检 分 诊 组 ,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门 诊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20、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a) 设 立 院 内 、 外 预 检 分 诊 点 , 制 定 预 检 分 诊 流 程 , 建 立 患 者 就 诊 专 用 通 道 , 阻 断 精 神 科 就 诊 患 者与 机 构 内 部 的 接 触 通 道 ;b) 负 责 外 来 人 员 体 温 监 测 、 问 询 、 登 记 等 工 作 ;c) 发 现 疑 似 病 例 及 时 上 报 。6.2.5 医 院 感 染 组 ,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院 感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a) 负 责 临 床
21、 科 室 院 感 病 例 监 测 、 全 院 消 毒 隔 离 、 个 人 防 护 指 导 和 督 导 检 查 工 作 ;b) 对 各 部 门 及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多 层 次 、 多 形 式 、 全 方 位 院 感 防 控 培 训 ;c) 监 督 落 实 个 人 防 护 、 消 毒 、 隔 离 规 范 等 ;d) 督 导 医 疗 废 物 收 集 、 转 运 工 作 。6.2.6 心 理 干 预 组 ,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精 神 科 医 师 及 心 理 治 疗 、 心 理 咨 询 专 家 为 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a) 了 解 受 疫
22、 情 影 响 服 务 对 象 及 干 部 职 工 的 心 理 健 康 状 况 , 根 据 所 掌 握 的 信 息 , 及 时 识 别 高 危 群 体 ,避 免 极 端 事 件 的 发 生 , 如 自 杀 、 冲 动 行 为 等 ;b) 发 现 可 能 出 现 的 群 体 心 理 危 机 苗 头 , 及 时 向 疫 情 防 控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 并 提 供 解 决 方 案 ;c) 在 疫 情 的 不 同 阶 段 , 针 对 出 现 的 心 理 健 康 问 题 , 综 合 应 用 各 类 心 理 危 机 干 预 技 术 , 并 与 宣 传 教育 相 结 合 , 提 供 心 理 健 康 服
23、 务 ;d) 支 持 全 区 各 类 心 理 服 务 机 构 开 展 心 理 健 康 服 务 ; e) 积 极 预 防 、 减 轻 疫 情 带 来 的 不 良 心 理 影 响 。6.2.7 后 勤 保 障 组 ,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 后 勤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组 员 ,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a) 负 责 机 构 内 公 共 环 境 卫 生 保 洁 和 消 毒 工 作 , 阻 断 环 境 安 全 问 题 引 发 的 疫 情 传 播 ;b) 加 强 消 防 巡 查 、 门 卫 值 班 工 作 , 做 好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人 员 、
24、 车 辆 、 物 资 出 入 管 理 ;c) 负 责 机 构 内 维 修 、 患 者 衣 物 被 服 洗 涤 消 毒 、 生 活 垃 圾 及 污 水 管 理 , 保 障 防 控 工 作 正 常 开 展 ; DB64/T 17592020 4 d) 负 责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各 类 物 资 采 购 、 储 备 、 分 发 ;e)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 阻 断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引 发 的 疫 情 传 播 。7 制 度 建 设7.1 疫 情 防 控 各 项 制 度 是 机 构 管 理 的 工 具 , 完 善 的 制 度 建 设 可 以 保 障 机 构 在
25、疫 情 防 控 中 有 章 可 循 、 秩序 井 然 、 人 尽 其 责 。7.2 制 度 应 在 属 地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民 政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制 定 。7.3 制 度 应 简 单 明 了 、 可 操 作 、 可 实 践 、 流 程 化 。7.4 制 度 应 涉 及 预 防 、 控 制 、 应 急 预 案 和 工 作 制 度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预 案 ;b)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24 h 值 守 备 班 制 度 ; c)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预 检 分
26、诊 制 度 ;d)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报 告 记 录 制 度 ;e)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f)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消 毒 制 度 ;g) 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分 餐 制 度 ;h) 患 者 就 医 登 记 、 追 踪 、 返 院 制 度 ;i) 机 构 内 疫 情 感 染 控 制 与 隔 离 制 度 ;j)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职 工 健 康 监 测 管 理 制 度 ;k)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制 度 。8 区 域 管 理8.1 基 本 要 求 8.1.1 根
27、据 机 构 条 件 , 宜 设 置 门 诊 患 者 诊 疗 区 、 住 院 患 者 服 务 区 、 隔 离 观 察 区 、 后 勤 保 障 区 、 行 政 办公 区 、 值 守 人 员 全 封 闭 生 活 区 。8.1.2 严 格 实 行 区 域 分 级 分 层 隔 离 管 理 , 将 门 诊 患 者 与 院 区 分 开 、 住 院 患 者 及 一 线 医 护 人 员 与 行 政 后勤 人 员 分 开 、 值 班 人 员 与 全 封 闭 生 活 区 人 员 分 开 , 划 分 污 染 区 、 缓 冲 区 、 清 洁 区 , 明 确 人 流 、 物 流 专 用通 道 , 做 到 标 识 上 墙
28、。8.1.3 发 现 疑 似 感 染 患 者 应 立 即 由 专 用 通 道 转 入 隔 离 观 察 区 , 流 程 图 参 见 附 录 A 的 图 A.1。8.1.4 患 者 及 临 床 科 室 职 工 就 餐 不 出 科 室 , 全 封 闭 生 活 区 职 工 就 餐 不 出 生 活 区 , 统 一 配 送 ; 行 政 后 勤职 工 应 错 峰 、 分 区 就 餐 , 一 人 一 桌 或 打 包 带 回 单 独 用 餐 。8.1.5 严 格 区 分 生 活 垃 圾 和 医 疗 废 物 。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置 , 医 疗 废 物 先 消 毒 再 集 中 收 集 转 运 , 收 集 转运 时 走 专 用 通 道 并 做 好 消 毒 防 控 工 作 。8.2 特 殊 区 域 管 理8.2.1 入 口 8.2.1.1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 应 严 把 入 口 关 , 人 流 车 流 物 流 力 争 单 向 流 动 。8.2.1.2 在 疫 情 严 重 时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