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18302020 青稞良种繁殖技术规范 2020 - 11 - 12发布 2020 - 12 - 3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18302020 I 前 言 本规范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给出的要求。 本规范由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青海省农林科学院)提出。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姚晓华、吴昆仑、姚有华、谢德庆、白羿雄、安立昆、李新。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DB63/T 18
2、302020 1 青稞良种繁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青稞主推品种良种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良种生产、种子质量检验、包装与贮藏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青海省东部农业区、海南台地、柴达木盆地的青稞良种生产,同时适用于良种繁育单 位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43.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
3、T 3543.6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GB/T 7414 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 GB/T 7415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GB/T 8321.2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GB 4404.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良种 用原种繁殖生产出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种子,质量标准达到良种规定的种子。 3.2 良种繁殖 用原种繁殖良种,根据品种标准,在开花和收获前进行两次去杂、去劣。 4 良种生产 DB63/T 1830
4、2020 2 4.1 生产条件(地块选择) 选择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土层深厚的豆类、马铃薯或者油料作物茬口的地块。 4.2 生产技术 4.2.1 整地 前作收获后,深翻18 cm20 cm,耙耱整平。 4.2.2 施肥 结合4.2.1中播前浅耕,施入商品有机肥4.500 t/hm 2 (每亩300.000千克),均匀撒施,浅耕翻入 耕作层15 cm20 cm,有机肥质量符合NY 525的规定。 结合播种,分层施入化肥,折合纯氮0.034 t/hm 2 (每亩2.275千克),五氧化二磷0.043 t/hm 2 (每 亩2.875千克),化肥质量符合NY/T 394规定。 4.
5、2.3 播种 4.2.3.1 选种 选用种子质量符合GB 4404.1 规定的原种,播前12天晒种,以杀死病菌并提高种子发芽率和发芽 势。 4.2.3.2 播种时间 适宜播种期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当气温稳定通过0 ,土层解冻5 cm6 cm时抢墒早播。 4.2.3.3 播种方式 机械条播,行距15 cm,播种深度3 cm4 cm。 4.2.3.4 播量与密度 播种量0.285 t/hm 2 0.315 t/hm 2 (每亩19.00千克每亩21.00千克),基本苗270.00万株/hm 2 330.00万株/hm 2 (每亩18.00万株每亩22.00万株),成穗数360.00万穗/hm 2
6、 420.00万穗/hm 2 (每亩 24.00万穗每亩28.00万穗)。 4.2.4 除草 在三叶至五叶期,人工除草或使用化学农药进行除草,农药使用符合GB/T 8321.2和NY/T 393规定 的农药防除田间杂草,除草剂类型及施用量见附录A。 4.2.5 防杂去杂 按照品种特征特性在苗期、抽穗后和收获前分别去杂,凡与原品种不一致的植株都要拔除,全生育 期去杂23次。收获、晾晒和入库贮藏等各个环节实行单收单藏,收获前对收割机、脱粒等机具进行严 格清理。 4.2.6 灌溉 生育期至少保证一次苗期灌水。 4.2.7 收获 DB63/T 18302020 3 成熟期及时收获,要单收、单运、专场晾
7、晒,单独贮藏。 5 种子质量检验 按GB/T 3543.3、GB/T 3543.4、GB/T 3543.5和GB/T 3543.6规定方法检验种子净度、发芽率、纯度 和水分,检验后的种子质量达到GB 4404.1规定的良种要求。 6 种子包装与贮藏 种子包装按GB/T 7414规定执行,贮藏按GB/T 7415规定执行。 DB63/T 18302020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草害防治除草剂选择及施用量 表A.1给出了推荐使用的除草剂类型及施用量。 表A.1 除草剂类型及施用量 主要草害 除草剂类型 施用量 野燕麦 5% 唑啉草酯(爱秀) 每公顷750.0毫升(每亩50.0毫升)。 旱雀麦 5% 优先可分散粒剂,加专用助剂 每公顷187.5克(每亩12.5克),加专用助剂每公顷900.0 毫升(每亩60.0毫升)。 大刺儿菜 75% 龙拳可分散粒剂 每公顷225.0克(每亩15.0克)。 阔叶杂草 75% 苯磺隆水分散粒剂 每公顷22.5克(每亩1.500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