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17Z 71 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61/T 1276 2019锅 炉 低 温 腐 蚀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方 法 Methodoffluegasaciddewpointtestforlow-temperaturecorrosioninboilers 2019 -10- 29发 布 2019- 11-29实 施陕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61/T 12762019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原 理 .25 试 验 条 件 及 要 求 .26 试
2、 验 用 仪 器 、 仪 表 及 测 量 项 目 .37 试 验 方 法 .3 8 试 验 数 据 信 息 .59 质 量 保 证 和 控 制 .710 试 验 报 告 .7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燃 料 、 灰 、 渣 及 添 加 剂 的 采 样 和 化 验 .9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记 录 .11附 录 C( 资 料 性 附 录 )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大 纲 .12附 录 D( 资 料 性 附 录 ) 锅 炉 烟 气 中 三 氧 化 硫 含 量 及 分 压 力 的 确 定 .13 DB61/T 127620
3、19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 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西 安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院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特 种 设 备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西 安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院 、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 西 安 市 质 量 与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德 标 、 毕 成 、 杨 旭 、 唐 桂 华 、 宁 涛 、 张 建 龙 、 贠 柯 、 王 禹 晨 、 田 艳 萍 、 鲁 元 、梁 丹 、 石 钰
4、 。本 标 准 由 西 安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院 负 责 解 释 。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 。联 系 信 息 如 下 : 单 位 : 西 安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院电 话 : 029-88763551地 址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雁 塔 区 团 结 南 路 69号邮 编 : 710065 DB61/T 12762019 1 锅 炉 低 温 腐 蚀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方 法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锅 炉 低 温 腐 蚀 烟 气 酸 露 点 试 验 中 的 仪 器 仪 表 、 试 验 条 件 及 要 求 、 测 量 项 目 、 试 验 方 法
5、 、烟 气 酸 露 点 的 计 算 方 法 以 及 试 验 报 告 的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燃 煤 锅 炉 , 燃 油 、 燃 气 锅 炉 和 燃 生 物 质 锅 炉 的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其 它 燃 用 含 硫 燃 料 的 锅 炉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6、用 于 本 文 件 。GB/T 211 煤 中 全 水 分 的 测 定 方 法GB/T 212 煤 的 工 业 分 析 方 法GB/T 213 煤 的 发 热 量 测 定 方 法GB/T 214 煤 中 全 硫 的 测 定 方 法GB/T 260 石 油 产 品 水 含 量 的 测 定GB/T 508 石 油 产 品 灰 分 测 定 法GB/T 1884 原 油 和 液 体 石 油 产 品 密 度 实 验 室 测 定 法GB/T 10180 工 业 锅 炉 热 工 性 能 试 验 规 程GB/T 10410 人 工 煤 气 和 液 化 石 油 气 常 量 组 分 气 相 色 谱 分 析 法GB
7、/T 13610 天 然 气 的 组 成 分 析 气 相 色 谱 法GB/T 28731 固 体 生 物 质 燃 料 工 业 分 析 方 法GB/T 28732 固 体 生 物 质 燃 料 全 硫 定 方 法 GB/T 28733 固 体 生 物 质 燃 料 全 水 分 测 定 方 法GB/T 28734 固 体 生 物 质 燃 料 中 碳 氢 测 定 方 法CJ/T 313 生 活 垃 圾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DL/T 567.9 火 力 发 电 厂 燃 料 试 验 方 法 第 9部 分 : 燃 油 中 碳 和 氢 元 素 的 测 定NY/T 1879 生 物 质 固 体 成 型 燃
8、料 采 样 方 法NY/T 1880 生 物 质 固 体 成 型 燃 料 样 品 制 备 方 法NB/T 47066 冷 凝 锅 炉 热 工 性 能 试 验 方 法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露 点 温 度 dew point temperature DB61/T 12762019 2 在 某 一 气 压 和 湿 度 条 件 下 , 空 气 所 含 气 态 水 冷 却 达 到 饱 和 即 将 凝 结 成 液 态 水 时 的 温 度 ,又 称 露 点 。3.2 烟 气 酸 露 点 flue gas acid dew point烟 气 中 硫
9、 酸 蒸 汽 开 始 凝 结 时 的 温 度 。4 原 理通 过 测 试 锅 炉 燃 料 的 成 分 和 燃 烧 产 物 中 的 烟 气 成 分 , 再 根 据 相 关 公 式 计 算 得 出 烟 气 酸 露 点 温 度 。5 试 验 条 件 及 要 求5.1 试 验 条 件 5.1.1 锅 炉 系 统 在 设 计 工 况 范 围 内 安 全 、 热 工 况 稳 定 运 行 , 各 主 、 辅 机 能 正 常 运 转 并 满 足 试 验 要 求 。5.1.2 整 个 锅 炉 机 组 系 统 不 应 有 跑 、 冒 、 滴 、 漏 现 象 。5.1.3 试 验 过 程 中 使 用 同 一 品 种
10、 和 质 量 的 燃 料 。5.1.4 所 有 受 热 面 试 验 时 不 应 有 积 灰 。5.1.5 锅 炉 的 汽 、 水 及 燃 料 、 排 渣 等 系 统 与 其 他 非 试 验 系 统 有 效 隔 离 。5.1.6 试 验 期 间 锅 炉 运 行 工 况 应 保 持 稳 定 , 并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蒸 汽 锅 炉 压 力 、 过 热 蒸 汽 温 度 、 给 水 温 度 、 热 水 锅 炉 进 出 水 温 及 压 力 等 主 要 热 力 参 数 波 动 范 围不 得 超 出 GB/T 10180 中 所 规 定 的 范 围 ;b) 直 流 锅 炉 的 蒸 汽 流
11、量 波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3%;c) 锅 壳 锅 炉 的 给 水 流 量 或 循 环 水 流 量 波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3%;d) 排 烟 处 氧 气 含 量 的 波 动 范 围 , 对 于 燃 油 燃 气 锅 炉 不 超 过 0.2%, 对 于 燃 煤 锅 炉 不 超 过 0.5%;e) 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体 积 含 量 波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75ppm。 5.2 试 验 前 准 备5.2.1 锅 炉 试 验 前 应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测 试 大 纲 , 测 试 大 纲 的 内 容 见 附 录 C。5.2.2 按 照 测 试 大 纲 的 要 求 准
12、备 并 安 装 仪 表 和 试 验 设 备 。5.2.3 试 验 前 应 做 全 面 检 查 , 应 具 有 足 够 的 、 符 合 测 试 规 定 的 燃 料 。5.2.4 正 式 测 试 前 , 按 正 式 试 验 的 测 量 项 目 及 要 求 进 行 一 次 预 备 性 试 验 。5.2.5 经 试 验 各 方 认 可 , 对 试 验 结 果 无 异 议 的 情 况 下 , 预 备 性 试 验 也 可 作 为 正 式 试 验 的 一 部 分 。5.3 测 试 要 求5.3.1 测 试 应 在 锅 炉 工 质 进 /出 口 温 度 、 压 力 、 流 量 、 燃 烧 工 况 、 燃 料
13、量 等 主 要 热 力 参 数 达 到 试 验 允 许范 围 , 且 工 况 稳 定 后 进 行 。 不 同 类 型 的 锅 炉 达 到 试 验 稳 定 运 行 工 况 所 需 的 最 短 时 间 为 : 燃 煤 粉 和 燃 气 、燃 油 锅 炉 不 少 于 1h; 层 燃 锅 炉 不 少 于 4h; 流 化 床 锅 炉 不 少 于 24h; 炉 内 加 脱 硫 剂 的 锅 炉 , 在 上 述 规 定基 础 上 再 增 加 4h 稳 定 运 行 时 间 。 5.3.2 正 式 测 试 时 , 每 组 试 验 的 测 试 时 间 要 求 为 : 燃 煤 粉 和 燃 气 、 燃 油 锅 炉 的 测
14、 试 时 间 不 少 于 2h; 层燃 锅 炉 、 流 化 床 锅 炉 测 试 时 间 不 少 于 4h; 使 用 生 物 质 燃 料 及 其 他 含 硫 量 较 高 燃 料 的 锅 炉 , 测 试 时 间 不少 于 4h。 DB61/T 12762019 3 5.3.3 测 试 结 束 时 , 锅 炉 水 位 和 煤 斗 的 煤 位 均 应 与 测 试 开 始 时 一 致 , 如 煤 ( 料 ) 斗 中 的 煤 ( 料 ) 位 不一 致 应 进 行 修 正 。 对 于 手 烧 炉 和 下 饲 式 锅 炉 , 在 试 验 开 始 前 和 试 验 结 束 后 均 应 进 行 一 次 清 炉 ,
15、且 试 验 结束 时 煤 ( 料 ) 层 厚 度 和 燃 烧 状 况 应 与 开 始 时 基 本 一 致 。5.3.4 在 锅 炉 稳 定 运 行 状 态 下 进 行 不 少 于 2 组 试 验 。5.3.5 试 验 数 据 记 录 及 相 关 要 求 见 附 录 B。6 试 验 用 仪 器 、 仪 表 及 测 量 项 目6.1 仪 器 、 仪 表 应 在 检 定 或 校 准 合 格 期 内 。 仪 器 、 仪 表 的 安 装 及 使 用 应 符 合 试 验 要 求 及 仪 器 、 仪 表 的使 用 要 求 。6.2 仪 器 、 仪 表 在 测 量 量 程 内 应 满 足 测 量 项 目 的
16、精 度 要 求 , 主 要 测 量 项 目 所 用 仪 器 、 仪 表 的 精 度 要 求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 。 表 1 主 要 测 量 项 目 及 仪 器 、 仪 表 的 精 度 要 求序 号 测 量 项 目 测 量 参 数 仪 器 、 仪 表 最 低 精 度 要 求1 质 量 测 定 燃 料 、 添 加 剂 消 耗 量 、 蒸 汽 取样 量 和 锅 水 取 样 量 衡 器 衡 器 级2 流 量 测 定 液 体 燃 料 流 量 表 、 流 量 计 0.5级气 体 燃 料 流 量 1.5级其 他 工 质 流 量 1.0级3 温 度 测 量 给 水 温 度 热 电 阻 温 度 计 、
17、 显 示 仪 表 0.5级( 采 用 热 电 阻 温 度 计 精 度 应 不低 于 B级 , 且 其 显 示 仪 表 的 度 数 分 辨 力 不 低 于 0.1 度 )进 /出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温 度过 热 蒸 汽 温 度环 境 温 度排 烟 温 度4 压 力 测 量 工 质 侧 压 力 压 力 表 不 低 于 1.6 级烟 气 侧 压 力 不 低 于 2.5 级5 烟 气 成 分 测 量 O2、 CO2 烟 气 分 析 仪 1.0级CO、 SO2、 NOx及 其 他 气 体 5.0级6 燃 料 化 验 燃 料 元 素 分 析 、 工 业 分 析 、 组分 分 析 和 低 位
18、发 热 量 热 量 计 、 马 弗 炉 、 电 子 天平 、 元 素 分 析 仪 、 烘 箱 、色 谱 仪 不 低 于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要 求6.3 锅 炉 系 统 运 行 仪 表 达 到 试 验 要 求 的 精 度 等 级 , 并 具 备 法 定 计 量 部 门 出 具 的 检 定 或 校 准 合 格 证 , 也可 采 用 运 行 仪 表 计 量 。7 试 验 方 法 7.1 燃 料 及 添 加 剂 消 耗 量 的 测 量7.1.1 固 体 燃 料 消 耗 量 应 使 用 衡 器 进 行 测 量 , 一 般 在 加 入 料 斗 、 料 仓 或 皮 带 输 送 机 之 前 进 行 测
19、量 。 人工 加 料 时 , 燃 料 应 与 盛 放 燃 料 的 容 器 一 起 称 重 并 逐 一 记 录 。 盛 放 燃 料 的 容 器 应 精 确 称 重 , 并 每 隔 1h 复校 一 次 。 在 燃 料 称 重 计 量 开 始 和 结 束 时 , 应 对 锅 炉 料 斗 或 料 仓 进 行 平 仓 , 使 料 斗 或 料 仓 里 的 燃 料 剩 余 量在 计 量 开 始 与 计 量 结 束 时 保 持 一 致 。 DB61/T 12762019 4 7.1.2 液 体 燃 料 消 耗 量 可 使 用 衡 器 、 液 体 流 量 计 进 行 测 量 , 也 可 采 用 容 器 测 量
20、。 采 用 衡 器 测 量 时 , 燃料 应 与 盛 放 燃 料 的 容 器 一 起 测 量 并 逐 一 记 录 , 盛 放 燃 料 的 容 器 精 确 测 量 , 并 每 隔 1h复 校 一 次 ; 采 用 容器 测 量 时 , 容 器 上 应 带 有 液 位 计 , 且 容 器 应 经 过 验 证 , 误 差 不 应 低 于 流 量 计 的 精 度 要 求 。7.1.3 气 体 燃 料 消 耗 量 采 用 气 体 流 量 计 进 行 测 量 , 同 时 测 量 气 体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7.1.4 固 体 、 液 体 、 气 体 添 加 剂 消 耗 量 的 测 量 分 别 按 7.
21、1.1、 7.1.2、 7.1.3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7.2 燃 料 、 灰 、 渣 及 添 加 剂 的 采 样 和 化 验燃 料 、 灰 、 渣 及 添 加 剂 的 采 样 和 化 验 见 附 录 A。7.3 流 量 测 量7.3.1 蒸 汽 锅 炉 给 水 流 量7.3.1.1 蒸 汽 锅 炉 蒸 发 量 通 过 测 量 锅 炉 给 水 流 量 来 确 定 。 测 点 布 置 在 给 水 管 道 的 直 段 上 , 并 与 给 水 温 度 和 给 水 压 力 测 点 处 于 同 一 区 域 。7.3.1.2 当 无 法 采 用 流 量 计 测 量 时 , 给 水 流 量 也 可
22、 采 用 容 器 ( 如 水 箱 ) 进 行 测 量 , 容 器 应 带 有 满 足 精度 要 求 的 液 位 计 , 容 积 能 满 足 试 验 期 间 的 用 水 量 要 求 。7.3.1.3 试 验 过 程 中 存 在 锅 水 取 样 和 蒸 汽 取 样 时 , 应 对 取 样 进 行 计 量 。7.3.1.4 当 采 用 测 量 锅 炉 给 水 流 量 来 确 定 锅 炉 蒸 发 量 时 , 试 验 开 始 时 应 对 锅 炉 水 位 计 进 行 标 记 , 以 保证 试 验 开 始 和 结 束 时 锅 内 的 水 位 处 于 同 一 水 位 线 。7.3.2 过 热 蒸 汽 流 量过
23、 热 蒸 汽 流 量 通 过 流 量 计 直 接 测 量 。 过 热 蒸 汽 流 量 测 点 布 置 在 主 蒸 汽 管 道 的 直 段 上 。7.3.3 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循 环 水 ( 油 ) 量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循 环 水 ( 油 ) 量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管 道 的 直 段 上 。 7.4 温 度 测 量7.4.1 蒸 汽 锅 炉 给 水 温 度蒸 汽 锅 炉 给 水 温 度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给 水 管 道 截 面 上 速 度 与 温 度 分 布 均 匀 的 部 位 , 测 温 仪 表 的 测 温 端 插至 管 道 截
24、面 的 1/3 2/3处 。 对 于 管 道 保 温 良 好 的 锅 炉 , 也 可 以 在 水 箱 或 除 氧 器 内 测 量 给 水 温 度 。7.4.2 过 热 蒸 汽 温 度过 热 蒸 汽 温 度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主 蒸 汽 管 道 截 面 上 速 度 与 温 度 分 布 均 匀 的 部 位 , 测 温 仪 表 的 测 温 端 插 至管 道 截 面 的 1/3 2/3处 。7.4.3 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进 、 出 水 ( 油 ) 温 度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进 、 出 水 ( 油 ) 温 度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进 、 出 水
25、 ( 油 ) 管 道 截 面 上 速 度 与 温 度分 布 均 匀 的 部 位 , 测 温 仪 表 的 测 温 端 插 至 管 道 截 面 的 1/3 2/3处 。 7.4.4 排 烟 温 度7.4.4.1 排 烟 温 度 测 点 应 设 在 烟 道 截 面 上 烟 气 温 度 均 匀 的 位 置 , 当 测 量 烟 气 初 始 排 放 时 , 测 点 应 布 置在 最 后 一 级 受 热 面 烟 气 出 口 , 且 测 点 与 该 烟 气 出 口 的 距 离 不 超 过 1m。 DB61/T 12762019 5 7.4.4.2 测 温 仪 表 的 测 温 端 应 插 至 烟 道 ( 当 量
26、 ) 直 径 的 1/3 2/3处 。 当 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 额 定 热 功 率 )大 于 或 等 于 20t/h( 14MW) 、 烟 道 截 面 较 大 时 , 排 烟 温 度 应 进 行 多 点 测 量 , 按 GB/T 10180-2017附 录 D中 的 网 格 法 进 行 测 量 。7.5 压 力 测 量7.5.1 锅 炉 蒸 汽 压 力 、 给 水 压 力 、 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进 出 水 ( 油 ) 压 力 , 均 可 采 用 压 力 表 测 量 。7.5.2 饱 和 蒸 汽 压 力 的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锅 筒 或 锅 壳 的 蒸
27、 汽 空 间 内 、 过 热 蒸 汽 压 力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过 热 蒸 汽的 主 蒸 汽 管 道 上 。7.5.3 热 水 ( 有 机 热 载 体 ) 锅 炉 进 出 水 ( 油 ) 的 压 力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进 出 水 ( 油 ) 直 管 段 上 。7.5.4 烟 /风 道 各 段 烟 气 /风 压 以 及 烟 /风 流 速 的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烟 道 或 风 道 截 面 上 流 速 分 布 比 较 均 匀 的位 置 。 当 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 额 定 热 功 率 ) 大 于 或 等 于 20t/h( 14MW) 时 , 按 GB/T 10180-20
28、17附 录 D 中的 网 格 法 进 行 测 量 。 7.6 烟 气 成 分 测 量7.6.1 当 锅 炉 使 用 特 殊 燃 料 或 进 风 ( 富 氧 燃 烧 ) , 被 测 气 体 中 含 氧 量 超 出 烟 气 分 析 仪 的 量 程 时 , 应 采用 奥 氏 分 析 仪 进 行 测 量 分 析 。 奥 氏 分 析 仪 的 使 用 方 法 见 GB/T 10180-2017附 录 E。7.6.2 烟 气 成 分 测 点 应 开 设 在 烟 道 截 面 上 烟 气 流 速 均 匀 的 位 置 , 且 在 烟 道 直 段 上 。 当 测 量 锅 炉 烟 气 成分 初 始 排 放 时 , 测
29、 点 应 布 置 在 最 后 一 级 受 热 面 烟 气 出 口 , 且 测 点 与 该 烟 气 出 口 的 距 离 不 超 过 1m。 烟 气成 分 和 排 烟 温 度 可 采 用 同 一 个 测 点 , 当 两 者 采 用 不 同 测 点 时 , 烟 气 成 分 测 点 在 前 , 排 烟 温 度 测 点 在 后 。7.6.3 烟 气 取 样 管 端 部 应 插 至 烟 道 ( 当 量 ) 直 径 的 1/3 2/3处 。 当 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 额 定 热 功 率 ) 大于 或 等 于 20t/h( 14MW) 时 , 按 GB/T 10180-2017附 录 D 中 的 网
30、 格 法 进 行 测 量 。8 试 验 数 据 信 息8.1 试 验 数 据 的 舍 弃 8.1.1 在 试 验 过 程 中 或 者 在 整 理 试 验 数 据 时 , 发 现 观 测 到 的 数 据 中 有 严 重 的 异 常 情 况 , 应 考 虑 将 此 组数 据 舍 弃 ; 如 果 受 影 响 的 部 分 是 在 开 头 和 结 尾 处 , 且 测 试 要 求 符 合 5.3的 规 定 , 可 部 分 舍 弃 异 常 数 据 ;如 有 必 要 , 应 重 复 该 组 试 验 。8.1.2 凡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 该 组 试 验 应 作 废 :a) 锅 炉 运 行 参
31、 数 波 动 超 出 稳 定 工 况 5.1.6 规 定 的 范 围 ;b) 某 主 要 测 量 项 目 的 试 验 数 据 有 1/3以 上 出 现 异 常 或 矛 盾 。8.2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计 算 方 法8.2.1 烟 气 平 均 酸 露 点 的 计 算a) 当 锅 炉 燃 料 中 的 折 算 硫 分 S 0.2%和 收 到 基 灰 分 Aar 35%时 , 平 均 酸 露 点 采 用 公 式 ( 1) 计 算 :ld3sld fh05.1 tSt A .(1)式 中 :tsld 烟 气 酸 露 点 温 度 , 单 位 为 摄 氏 度 ( ) ;tld 纯 水 蒸 气 露
32、点 温 度 , 单 位 为 摄 氏 度 ( ) ; 依 赖 于 炉 膛 出 口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的 系 数 , 推 荐 取 值 =125; DB61/T 12762019 6 S 燃 料 的 折 算 硫 分 , %;A 燃 料 的 折 算 灰 分 , %;fh 飞 灰 系 数 , 即 飞 灰 质 量 占 据 总 灰 质 量 的 份 额 ;b) 燃 料 折 算 硫 分 采 用 公 式 ( 2) 计 算 : 4182arv,net,arQSS .(2)式 中 :S 燃 料 的 折 算 硫 分 , %;Sar 基 含 硫 量 , %;Qnet,v,ar 基 低 位 发 热 量 , kJ/kg
33、;c) 折 算 灰 分 采 用 公 式 ( 3) 计 算 : 4182arv,net,arQAA .(3)式 中 :A 折 算 灰 分 , %;Aar 灰 分 , %;Qnet,v,ar 基 低 位 发 热 量 , kJ/kg;d) 纯 水 蒸 气 露 点 的 确 定 根 据 试 验 测 定 的 烟 气 中 水 蒸 气 体 积 分 数 计 算 出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 再 由 饱 和 空气 表 查 询 获 得 。 烟 气 中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根 据 道 尔 顿 分 压 力 定 律 计 算 , 即 :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 水 蒸 气分 压 力 和 烟 气 静 压 力 均 为
34、 绝 对 压 力 ) 等 于 烟 气 静 压 力 与 烟 气 中 水 蒸 气 体 积 分 数 的 乘 积 。 当 烟 气中 水 蒸 气 体 积 分 数 测 量 困 难 时 , 按 照 GB/T 10180-2017 附 录 H 计 算 出 排 烟 处 水 蒸 气 体 积 和 烟气 体 积 , 两 者 相 除 即 为 水 蒸 气 体 积 分 数 ;e) 飞 灰 系 数 的 确 定 应 按 照 GB/T10180-2017 中 9.4的 要 求 进 行 测 量 , 当 不 具 备 试 验 条 件 时 可 参 考表 2 选 取 。 表 2 飞 灰 含 量 占 入 炉 燃 料 总 灰 量 的 份 额
35、燃 烧 方 式 fh取 值 范 围往 复 炉 排 0.1 0.2链 条 炉 排 0.1 0.2抛 煤 机 炉 排 0.2 0.3流 化 床 0.4 0.5煤 粉 炉 0.8 0.9水 煤 浆 0.7 0.88.2.2 烟 气 酸 露 点 分 布 区 间 计 算a)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分 布 区 间 的 上 限 采 用 Verhoff & Banchero 方 程 ( 公 式 4) 进 行 计 算 : 3232 SOOHSOOHsld lglg03287.0lg2674.0lg13761.09882.215.2731000 ppppt .(4)式 中 : DB61/T 12762019
36、 7 tsld 烟 气 酸 露 点 温 度 , 单 位 为 摄 氏 度 ( ) ;pH2O 烟 气 中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pSO3 烟 气 中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b)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分 布 区 间 的 下 限 采 用 Haase & Borgmann公 式 ( 见 公 式 5) 进 行 计 算 :32 SOOHsld lg6.27lg7.18255 ppt .(5)式 中 :tsld 烟 气 酸 露 点 温 度 , 单 位 为 摄 氏 度 ( ) ;p H2O 烟 气 中 水 蒸
37、气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pSO3 烟 气 中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注 : 式 中 的 水 蒸 气 和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单 位 为 标 准 大 气 压 ( atm) 。c)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按 照 8.2.1中 的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计 算 方 法 可 参 考 附 录 D。8.2.3 当 烟 气 平 均 酸 露 点 不 能 采 用 8.2.1 的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时 , 采 用 Okkes 公 式 ( 见 公 式 6) 计 算 :19.2SOSOO
38、Hsld )9943.2(lg06.1lg83.10lg6.278809.10 332 pppt .(6)式 中 :t sld 烟 气 酸 露 点 温 度 , 单 位 为 摄 氏 度 ( ) ;pH2O 烟 气 中 水 蒸 气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pSO3 烟 气 中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注 : 式 中 水 蒸 气 和 三 氧 化 硫 分 压 力 的 单 位 为 帕 斯 卡 ( Pa) 。8.2.4 当 锅 炉 燃 料 中 添 加 脱 硫 剂 时 , 锅 炉 运 行 时 的 实 际 烟 气 平 均 酸 露 点
39、温 度 按 照 8.2.3的 方 法 计 算 ,纯 净 燃 料 燃 烧 时 的 烟 气 理 论 平 均 酸 露 点 温 度 按 照 8.2.1的 方 法 计 算 , 两 者 差 值 即 为 脱 硫 剂 带 来 的 烟 气 酸露 点 温 降 。8.3 精 密 度 和 不 确 定 度 分 析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的 重 复 性 限 为 5.0%。 不 确 定 度 分 析 原 则 、 不 确 定 计 算 及 其 传 递 计 算 方 法 可 按 NB/T47066 2018第 8章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9 质 量 保 证 和 控 制 9.1 试 验 条 件 及 要 求 符 合 5.
40、1 5.3的 规 定 ; 仪 器 仪 表 的 安 装 及 使 用 要 求 符 合 6.1 6.3 的 规 定 ; 数 据记 录 及 要 求 符 合 附 录 B的 规 定 ; 数 据 舍 弃 及 要 求 应 符 合 8.1的 规 定 。9.2 同 一 稳 定 运 行 工 况 下 , 两 组 试 验 数 据 计 算 的 结 果 之 差 应 不 大 于 5%, 若 超 过 偏 差 , 应 重 复 试 验 , 直到 试 验 结 果 落 在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内 , 取 两 组 计 算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的 最 终 计 算 结 果 。10 试 验
41、报 告报 告 格 式 由 测 试 机 构 自 行 制 定 , 但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a) 试 验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综 合 报 告 ;b) 试 验 依 据 的 标 准 、 法 规 ;c) 试 验 负 责 人 、 参 加 人 员 ;d) 锅 炉 测 量 项 目 ;e) 试 验 工 况 说 明 和 结 果 分 析 ; DB61/T 12762019 8 f) 试 验 锅 炉 测 点 布 置 以 及 测 量 仪 表 说 明 ;g) 试 验 数 据 综 合 表 ( 参 照 GB/T 10180 试 验 数 据 综 合 表 ) ;h) 锅 炉 设 计 数 据 综 合 表 ;
42、i) 锅 炉 烟 气 酸 露 点 测 试 和 计 算 结 果 汇 总 表 。 DB61/T 12762019 9 AA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燃 料 、 灰 、 渣 及 添 加 剂 的 采 样 和 化 验A.1 燃 料 及 添 加 剂 的 采 样A.1.1 入 炉 煤 、 煤 粉 的 采 样 和 制 备 方 法 参 照 GB/T 10180, 生 物 质 固 体 燃 料 的 采 样 参 照 NY/T 1879, 样 品制 备 按 NY/T 1880, 垃 圾 作 为 锅 炉 燃 料 时 , 其 采 样 和 制 备 参 照 CJ/T 313。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入 炉 煤 的 采 样 应 在 称 重 地 点 进 行 。 每 个 试 验 采 样 的 煤 样 质 量 应 不 少 于 总 燃 料 消 耗 量 的 1%, 且采 样 总 量 不 少 于 10kg。 当 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 额 定 热 功 率 ) 大 于 等 于 20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