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00 CCS A 12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401.232020 山地旅游 第 23 部分:漂流服务规范 Mountain tourism Part 23:Service standard of rafting 2020 - 12 - 16 发布 2021 - 04 - 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401.232020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河道要求 . . 2 5 设备要求 . . 2 6 服务设施 . . 3 7 从业人员 .
2、. 5 8 服务管理 . . 5 9 安全管理 . . 6 10 监督与考核 . . 7 DB52/T 1401.232020 II 前 言 DB52/T 1401山地旅游拟分部分出版,各部分将按照应用的领域进行划分。 本文件为DB52/T 1401的第23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财经大学、水银河景区、高过河景区、杉木河景区、 南江大峡谷。 本文件
3、主要起草人:敖克模、刘孝蓉、朱剑、胡明扬、朱睿、韩伟、马静、董茜、吴可平、黄凤静。 DB52/T 1401.232020 1 山地旅游 第 23 部分:漂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地旅游漂流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河道要求、设备要求、服务设施、从业人员、 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内依托自然河道开展漂流运动的旅游项目(或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11
4、 头部防护 安全帽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03 船用救生衣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9079.11-200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37489.1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CJ/T 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
5、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漂流旅游 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游客在具有一定落差和流速的特定自然河道等水域,利用水流动力,乘坐皮筏艇、 木筏、竹筏、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漂流运动 GB 19079.11-2005,定义3.1。 DB52/T 1401.232020 2 3.2 漂流河道 能够满足漂流运动的自然河道水域及周边区域。 3.3 漂流设施 用于保障漂流活动正常开展,为游客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的相关设施。 3.4 漂流设备 游客乘坐的用于开展漂流运动的工具,包括皮筏艇、竹筏、桨、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帽等。 3.5 安全员 在漂流前、漂流中、漂流后保障游客安全的工作人员
6、。包括漂流技术指导员、漂流河道安全管理员、 漂流沿途紧急救援人员。 4 河道要求 4.1 水域要求 4.1.1 应符合 GB 19079.11-2005 中 5.1 漂流水域规定。 4.1.2 应在当地海事部门评估并核准通过的水域内进行,河道的宽度、航道曲率半径、纵比降及漂流 起止点离河入口和大坝间距等应符合海事部门安全管理规定。 4.1.3 应符合 GB 19079.11-2005 附录 A 急流的分级中三级及以下的规定。 4.1.4 河道底部无危险性障碍物,水面无漂浮物。 4.2 周边环境要求 4.2.1 河道两岸自然风光优美。 4.2.2 周边地质环境安全性应经过专业检测部门检测认定,地
7、质条件稳定,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 质灾害隐患小。 4.2.3 当地气候条件适宜开展漂流运动。 5 设备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所有漂流设备应由具备相关资质认证的企业生产。 5.1.2 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或机构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 5.1.3 每年开漂前应通过专业机构年检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DB52/T 1401.232020 3 5.2 橡皮(艇)筏 5.2.1 小型橡皮筏(限乘 2 人)上应配有一到两片供游客操作的浆板或竹竿。主要用于平缓河道与坡 降不大,危险性不高的河段。 5.2.2 大中型橡皮筏(2 人以上,12 人以下)应按照人桨比例不低于 3:1 片配备桨板。
8、主要用于水流 较急,河道情况复杂,坡降较大,具有一定刺激性的河段。 5.3 木筏(竹筏) 5.3.1 适用于风平浪静的平缓河段。 5.3.2 竹筏宜有竹篙。 5.4 救生衣 5.4.1 应配备数量充足,大小适宜的救生衣。数量与景区接待量匹配。 5.4.2 救生衣应符合 GB 4303 的要求。 5.5 安全帽 5.5.1 安全帽应由具备国家认证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 5.5.2 由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采购使用。 5.5.3 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的要求。 6 服务设施 6.1 游客服务中心 6.1.1 游客服务中心应符合 GB/T 17775 的要求。 6.1.2 宜增加更衣室、防水设施
9、租赁、游泳衣售卖、物品寄存等服务内容。 6.1.3 漂流价格应符合国家物价部门规定,对学生、退伍军人、儿童、成人、老年人等按有关规定享 受相应优惠政策。 6.1.4 应在显著位置图文并茂的介绍漂流景区地质地貌特征、民族风情特色、漂流区域、里程、水位 落差、激流险滩、沿途风景等。 6.1.5 应上墙明示漂流安全指南。应注明漂流工具、游程路线、安全须知、救生衣穿戴、自救应急措 施等。 6.1.6 应上墙明示漂流不适宜人群。 6.2 码头站点 6.2.1 漂流起点、终点设专用码头,供游客上下船艇使用。规模与游客容量相配套。 6.2.2 划定排队区,保证游客排队有序上船艇。 6.2.3 漂流起点和终点
10、码头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小件寄存处等。 6.2.4 宜根据漂流河道长短设置中途站点。 6.2.5 站点宜设置旅游厕所和休憩设施,销售零食和饮料等。 6.3 旅游厕所 6.3.1 在漂流区域起点、中途站点、终点码头设置旅游厕所。 6.3.2 建设标准和卫生条件应符合 GB/T 18973 的要求,蹲位充分满足游客需求。 DB52/T 1401.232020 4 6.3.3 专人专岗负责卫生间清洁,保持厕所干燥无异味。 6.3.4 宜设置家庭卫生间。 6.4 导识系统 6.4.1 应按 GB/T 10001.1,G B/T 10001.2 的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识标牌。 6.4.2 类型与位置
11、按照 GB/T 17775 要求设定。 6.4.3 河道应设置清晰、醒目、牢固的水位测量、漂流水位线、航道导引、危险区域警示牌、警示灯 标识。 6.4.4 安全标志标牌的设计应符合 GB 2894 要求。 6.5 餐饮设施 6.5.1 餐厅和饮食服务点的营业时间应适应漂流旅游活动的开放时间。 6.5.2 饮食卫生应符合 GB 37487、GB 37 488、GB 37489.1 的要求。 6.5.3 所提供餐食宜突出地方特色,兼顾不同群体饮食习惯。 6.6 购物设施 6.6.1 购物商场(店)、橱窗、柜台布局合理,陈列美观并方便游客选购。 6.6.2 销售商品宜包括游泳衣、救生圈、水上娱乐设施
12、,防水袋,防水衣等,水枪,防晒衣、防晒霜、 地方特产、文创产品、特色食品等。 6.6.3 出售商品应保质保量,明码标价,类型多样,满足不同游客群体需求。 6.7 交通设施 6.7.1 避免人车混行,车辆进出区域与游客活动区域保持安全距离。 6.7.2 漂流工具的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确保高峰期游客漂流工具的充足供应。 6.7.3 游客转运车辆应保障安全便捷,司机宜具备五年及以上驾龄。 6.7.4 游客转运车辆宜采用环保运输工具。 6.7.5 停车场设置在入口处醒目地段,以生态停车场为宜,规模与漂流景区游客接待量相适应。 6.7.6 场地划线清晰,收费合理并公示,车辆出入口应设有专人管理或智慧化管理
13、,负责疏导车辆有 序停放。 6.8 卫生设施 6.8.1 漂流景区应按 CJ/T 280 要求,分类设置垃圾桶,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6.8.2 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景区干净整洁。 6.9 淋浴室和更衣室 6.9.1 更衣室分男女单独设置每间不小于 1 平方米,具有隐私保护的更衣空间,并配备足够的储物柜。 6.9.2 沐浴室分男女单独设置每间不小于 1 平方米,具有隐私保护的淋浴室,并配备沐浴乳、洗发液 等洗浴用品。 6.9.3 更衣室与淋浴室出口处应设有全身镜、化妆台。 DB52/T 1401.232020 5 7 从业人员 7.1 一般人员要求 7.1.1 售票员、售货员、保洁员、服务员等所
14、有工作人员均应穿戴整洁,举止大方得体,佩戴工作证。 7.1.2 工作语言以普通话为主,使用礼貌用语,接待外宾时使用相应国际语言。 7.1.3 微笑面对游客,态度躬亲,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积极主动为游客服务。 7.1.4 在服务过程中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不以游客贫富、国别、种族、地域、宗教信仰等区别对 待,做到公平公正。 7.1.5 尊重不同区域和民族游客的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 7.1.6 所有从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技能与服务礼仪等培训方可上岗。 7.2 特殊人员要求 7.2.1 为漂流提供安全服务、技术指导的专业人员,包括漂流技术指导员、漂流河道安全管理员、漂 流沿途紧急救援人员等。 7.2.
15、2 所有人员均应具备游泳技能,熟悉河道及周边地形。 7.2.3 应掌握山地户外急救知识,具备溺水、摔伤、扭伤、骨折、虫蛇咬伤、蜂蛰、触电、脱臼、心 脏病、晕厥、中暑等突发情况的紧急救援技能。 7.2.4 掌握地震、火灾、山洪暴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质灾害逃生技能。 8 服务管理 8.1 售票服务 8.1.1 根据不同群体和漂流淡旺季制定合理的票价规范体系。 8.1.2 售票窗口排队有序,售票高效。 8.1.3 开通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付款方式。 8.2 保管服务 8.2.1 游客行李物品等进行分类并编号登记,登记便签上注明游客的姓名、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 办理保管手
16、续。 8.2.2 贵重物品应保存于专用保险箱中,配备专用钥匙。 8.2.3 物品的交付和领取须由交付人和服务人员双方共同清点清楚,签字确认。 8.2.4 若漂流起点和终点远离,宜将包裹运往漂流终点,便于游客更衣。宜在起漂点存取行李,在漂 流终点领取行李。 8.3 更衣服务 8.3.1 游客服务中心应分别设置男、女更衣室,用于漂流开始前更衣。 8.3.2 漂流结束以后,根据游线设置和游客的便利程度,在漂流终点或游客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男、女 淋浴室,更衣室。 8.3.3 保持更衣室内卫生清洁、无异味,保持储物柜清洁干燥。 DB52/T 1401.232020 6 8.4 发漂服务 8.4.1 发漂员
17、向游客讲清漂流过程的注意事项,指导游客学会使用桨或竿基本动作要领,避险技巧, 并做好动作示范。 8.4.2 提醒游客危险地段所处位置,给游客以心理预期,缓解游客紧张情绪。 8.4.3 观察船筏是否正常,检查游客是否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拿好竹竿。严禁超载,待游客坐 稳、抓好扶手后,缓慢将船推入水中。 8.4.4 保持与上游防洪监测点的联系畅通,根据水位情况确定是否终止发漂。 8.5 收漂服务 8.5.1 帮助游客稳固漂流工具,保护游客正常上岸,引导游客领取行李,前往淋浴室冲洗更衣。如因 地形限制,淋浴更衣区设在起漂码头或游客服务中心,应尽快安排游客搭乘交通工具回到行李寄存处。 8.5.2 淋
18、浴区工作人员核对游客姓名和物品,为游客发放行李。 8.5.3 发放行李时应认真核对游客的身份证件,清点客人交寄的行李件数是否一致,轻拿轻放,准确 迅速交给游客。 9 安全管理 9.1 设施设备 9.1.1 船艇等配备足够的救生衣,保证救生衣完好无损,并符合 GB 4303 要求。 9.1.2 船艇等漂流工具应每年通过安全部门检测验收。 9.1.3 淘汰老化陈旧的船艇、船桨等工具。 9.1.4 在漂流河段急流、拐弯、漩涡、落差大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员岗位,安全员数量和救助服务设 施配备应满足游客的需求。 9.1.5 设置景区安全应急通道,配备救援专用船只,应急通道随时确保畅通。 9.1.6 漂流河
19、道两岸应有醒目、牢固的水位测量、航道指示及危险区域警示等标识。 9.2 安全制度 9.2.1 应建立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漂流安全事故责任人,培养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各岗位的安 全职责,逐级传导安全责任。 9.2.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漂流技术指导人员岗位责任制、漂流旅游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登记和上报等制度。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救援, 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紧急疏散,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恐防爆、防生化危机等内容,并定期开 展演练。 9.2.3 每年应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山地特种水上(如峡谷、河道、暗河
20、等)救援技能培训,并纳入年终考核机制。 9.2.4 景区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 1 次的水上救生安全应急演练,每月开展不少于 1 次安全联 合检查,漂流季节每周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每天开展不少于 1 次河道安全巡查。 9.2.5 建立安全工作台帐,落实到专岗专人,实行问责制。台帐原始记录由责任人签字并存放 2 年以 上。 9.2.6 安全员应经当地海事管理部门和专业认定机构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9.2.7 应符合 GB 19079.11-2005 附录 A 急流的分级的要求,三级及以上急流水域需要为游客配备安全 帽。应符合 GB 19079.1 1-2005 中 6.2 人员的比例要求配备漂
21、流技术指导人员。 DB52/T 1401.232020 7 9.2.8 建立漂流工具维护登记档案,维修人员签字后留存,对无法维修的工具进行报废处理。 9.2.9 景区应购买相关保险。如景区责任险,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险,游客意外伤害险、职工意外伤害 险等。特殊游客在漂流之前可根据年龄和身体状况签订免责协议书。 9.3 安全监测 9.3.1 工作人员应提前掌握每天天气预报,出现持续暴雨、雷雨、台风天气,或有上游泄洪情况,山 洪暴发,或有地质灾害隐患,河道水位超过警戒线等特殊情况时应禁止游客进入漂流区域。停止漂流时, 宜提前 1224 小时对外公告。 9.3.2 漂流时段景区安全员每天早晚定期检查设施
22、、工具、河道的安全性,尤其对狭窄河道、拐弯河 道、急流区域、悬崖陡壁区域重点关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9.3.3 景区应在上游适当位置处设立暴雨和山洪观测点,水位监测点,根据山洪流速,至少在两小时 前发出预警。预警以后,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游客在 1 小时内全部完成撤退。 9.3.4 联合国土、地质部门在景区设立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每天对漂流河段山壁、山 崖、峡谷、悬石等危险地段进行敲击试验,并目测检视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发现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前兆。 9.3.5 在景区票务服务中心、停车场、漂流区域重点节点安装监控设施, 数据存储应不少于 30 天记录。 9.3.6 景区监控系统应
23、具有摄像、传输、显示、控制功能,并对图像信号具有分配、切换、记录和回 放等功能。漂流工具上宜安装具有实时位置和信息回传功能的定位系统,对漂流的过程实施全程定位监 测。 9.3.7 监控室应安排工作人员不间断进行数据监控,做好值班记录。如出现异常问题,应第一时间向 上级汇报,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9.4 医疗救护 9.4.1 在景区设立医务室,每天至少有一位专业医生值班。 9.4.2 与当地就近的医院签订紧急救援合作协议。 9.4.3 在游客服务中心、码头、漂流终点及其他游客集聚区域配备医药箱。 9.5 事故处置 9.5.1 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游客救援,并与家属联系,严重者及时送往医
24、院。 9.5.2 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它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9.5.3 事后及时吸取教训,理清事故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执行问责制,对事故进行备案,杜 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10 监督与考核 10.1 监督机制 10.1.1 漂流景区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定期上报游客接待情况、设施设备检测与维护、景区安全管理现 状等,主动接受监督。 10.1.2 对外公布各级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在游客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游客意见信息,并迅速处理游 客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DB52/T 1401.232020 8 10.2 年审制度 10.2.1 漂流旅游经营单位应按要求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考核。 10.2.2 漂流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检情况对外公示。 10.2.3 年审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未经年审通过的企业不得从 事漂流经营活动。 _ DB52/T 1401.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