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35 DB51 四川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724 2020 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技术规程 2020 - 12 - 17 发布 2021 - 01 - 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T 272420 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样品采集与分析 . 1 5 评估对象 . 2 6 评估方法 . 2 7 标准使用 . 2 DB51/T 2724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
2、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和成都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上官宇先、秦鱼生、蒲波、高志飞、林超文、涂仕华、张兰、喻华、陈琨、郭 松、周子军。 本文件首次发布。 DB51/T 272420 20 1 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样品采集与分析、标准和方法等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安全评估和等级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
3、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标准 GB/T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2105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GB/T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91 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1377 土壤 pH的测定 3 术语
4、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 soil 指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及生物有机体组成的地球陆地表面上能生长植物的疏松层。 3.2 农产品产地土壤 soil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ing 有农作物生长并且产出可食用农产品的土壤。 4 样品采集与分析 评估前须同时采集地块中农产品和土壤样品,只栽种一季作物的地块采集当季农产品,栽种两季以 上的,至少采集两季作物的农产品,测定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土壤重金属含量和 pH值。 样点的布设和采集执行 HJ/T 166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土壤镉和铅含量采用 GB/T 17141标准测定 , 土壤汞和砷
5、采用 GB/T 22105标准测定,土壤汞和砷采用 HJ 491标准测定。土壤 pH的测定采用 NY/T 1377 标准测定。农产品中镉、铅、铬、汞和砷采用 GB/T 5009标准测定。 DB51/T 272420 20 2 5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土壤和农产品中的砷、镉、铬、汞、铅等五种重金属元素。 6 评估方法 6.1 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针对某一元素, S为 该元素在土壤中的实测浓度, S0为 该 元素 的土壤污染筛选值( 按 GB/T 15618-2018), Si为 该元素的土壤污染 管控值( 按 GB/T 15618-2018) , 按照 表 1进行土壤单元素的环境 质量划分。 表
6、1 土壤环境质量 划分表 优先保护类 安全利用类 严格管控类 SS0 S0Si 首先根据单一元素划定土壤环境质量,五种元素分别划定后,若其中有一个元素及以上划定结果为 严格管控类,则土壤综合质量为严格管控类;若无严格管控类,且其中有一个元素及以上划定为安全利 用类,则土壤综合质量为安全利用类;若五种元素均为优先保护类,则土壤综合质量为优先保护类。 6.2 农产品环境质量评估 针对某一元素, P为该元素在农产品中的实测浓度, Pi为该元素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值 ( GB2762-2017) , 按照 表 2进行农产品单元素的环境质量划分。 表 2 农产品环境质量划分表 优先保护类 安全利用类 严格管
7、控类 PPi Pi 2Pi 根据五种元素农产品环境质量单一划定结果,若其中有一个元素及以上划定为严格管控类,则农产 品综合环境质量为严格管控类;若无严格管控类,且其中有一个元素及以上划定为安全利用类,则农产 品综合环境质量为安全利用类;若五种元素均为优先保护类,则农产品综合环境质量为优先保护类。 6.3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若二者有一个或以上划为严格管控类,则最终农产品产地土 壤环境综合评价结果为严格管控类;若二者均无严格管控类,且有一个及以上划为安全利用类,则最终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综合评价结果为安全利用类;若二者均为优先保护类,则最终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 综合评价结果为优先保护类。 7 标准使用 DB51/T 272420 20 3 当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为优先保护类时,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应以保护为主;当土壤环境质量 评价结果为安全利用类时,须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并加强土壤环境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当土壤环境质 量评价结果为严格管控类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