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CCS A 10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50/T 1085 2021清 洗 保 洁 服 务 通 则 2021- 03-05发 布 2021- 06- 01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0/T 10852021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则起 草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清 洁 服 务 行 业 协 会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2、 草 单 位 : 重 庆 市 清 洁 服 务 行 业 协 会 、 重 庆 汇 居 保 洁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重 庆 市 洁 雅 清 洁 股份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朝 隆 清 洁 用 品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新 洁 净 清 洗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成 都 玉 禾 田 环 境 管 理 服务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山 城 清 洗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博 林 生 活 服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市 光 宇 清 洁 服 务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分 忧 保 洁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3、 起 草 人 : 魏 欣 、 唐 强 、 江 峡 、 苟 劲 、 王 文 锋 、 向 廷 文 、 张 定 远 、 黄 磊 、 李 如 怀 、 王 玲 玲 。 DB50/T 10852021 1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通 则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分 类 、 要 求 、 服 务 机 构 与 人 员 、 服 务 准 备 、 服 务 实 施 、服 务 检 查 、 服 务 评 价 与 改 进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 设 施 、 设 备 、 场 所 的 清 洗 保 洁 。注 : 国 家 有 明 确 从 业
4、资 格 要 求 的 从 其 规 定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本 文 件 。GB/T 3608-2008 高 处 作 业 分 级GB 23525 座 板 式 单 人 吊 具 悬 吊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5、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cleaning service为 延 长 物 体 的 使 用 寿 命 , 发 挥 物 体 正 常 使 用 功 能 , 达 到 保 养 保 值 目 的 , 通 过 专 业 人 员 使 用 一 定 的 方法 对 物 体 进 行 清 理 并 使 物 体 达 到 清 洁 卫 生 标 准 状 态 的 过 程 。 3.2 高 处 作 业 work at height在 距 坠 落 高 度 基 准 面 2 m或 2 m以 上 有 可 能 坠 落 的 高 处 进 行 的 作 业 。来 源 : GB/T 3608-2008, 3.13.3
6、 开 荒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wastel and cleaning service交 付 使 用 前 对 新 旧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进 行 的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过 程 。4 分 类4.1 室 内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室 内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DB50/T 10852021 2 a) 地 面 清 洗 保 洁 ;b) 立 面 清 洗 保 洁 ;c) 顶 面 清 洗 保 洁 ;d) 室 内 附 属 设 施 (如 家 具 、 卫 生 间 等 )清 洗 保 洁 。4.2 室 外 清 洗 保 洁 服 务室 外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包 括 但
7、 不 限 于 :a)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外 部 清 洗 保 洁 ;b)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配 套 硬 化 路 面 清 洗 保 洁 ;c)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配 套 停 车 场 清 洗 保 洁 ;d)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配 套 绿 地 及 绿 化 带 清 洗 保 洁 ;e)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外 部 附 属 设 施 ( 如 围 栏 、 雕 塑 等 ) 清 洗 保 洁 。 4.3 专 项 清 洗 保 洁 服 务专 项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开 荒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b) 楼 宇 外 立 面 ( 外 沿 )
8、高 处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c) 石 材 清 洗 养 护 服 务 ;d) 地 毯 、 沙 发 、 布 艺 等 物 体 表 面 清 洗 养 护 ;e) 各 种 材 质 地 面 清 洗 、 打 蜡 、 养 护 服 务 ;f) 不 锈 钢 清 洗 养 护 服 务 ;g) 水 系 及 水 岸 公 共 设 施 清 洗 保 洁 养 护 服 务 ;h) 中 央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清 洗 保 洁 消 毒 服 务 ;i) 烟 道 系 统 、 管 道 系 统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4.4 特 殊 场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特 殊 场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9、 学 校 、 机 关 、 工 矿 企 业 、 科 研 院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b) 宾 馆 、 酒 ( 饭 ) 店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c) 大 型 卖 场 、 超 市 、 商 店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d) 医 院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e) 影 剧 院 及 大 型 娱 乐 场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f) 机 场 、 码 头 、 轨 道 交 通 、 公 交 站 场 、 交 通 工 具 等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g) 其 它 涉 及 人 身 健 康 安 全 的 特 殊 场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5 服 务 机 构 与 人 员5.1 服 务 机 构 5
10、.1.1 依 法 取 得 清 洗 保 洁 营 业 执 照 , 并 在 经 营 场 所 悬 挂 ; 按 照 经 营 范 围 依 法 经 营 、 诚 信 服 务 。5.1.2 具 有 从 事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应 取 得 的 相 应 资 质 。5.1.3 设 有 质 量 、 培 训 、 服 务 、 安 全 、 健 康 等 专 职 管 理 部 门 或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 定 期 培 训 员 工 。 DB50/T 10852021 3 5.1.4 有 相 应 数 量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满 足 提 供 服 务 需 要 的 熟 练 作 业 人 员 , 建 立 各 类 专 业
11、 技 术 人 员 的技 术 档 案 。5.1.5 建 立 健 全 规 章 制 度 , 包 括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清 洗 保 洁 的 作 业 质 量 、 操 作 规 范 、 验 收 方 法 及 应 急预 案 等 。5.1.6 有 满 足 所 提 供 服 务 必 备 的 清 洗 保 洁 设 备 和 工 具 。5.1.7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并 及 时 处 理 用 户 投 诉 。5.2 作 业 人 员5.2.1 作 业 人 员 身 体 健 康 , 取 得 保 洁 员 、 高 空 清 洗 作 业 、 石 材 清 洗 养 护 等 相 关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5.2
12、.2 作 业 人 员 应 参 加 个 人 行 为 规 范 和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6 服 务 策 划 6.1 服 务 前 准 备6.1.1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前 进 行 技 术 调 研 。6.1.2 制 定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方 案 。6.1.3 签 订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合 同 。6.2 服 务 方 案6.2.1 服 务 机 构 应 根 据 合 同 要 求 、 作 业 环 境 , 制 订 完 整 适 宜 的 服 务 方 案 。6.2.2 服 务 方 案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a) 服 务 程 序 和 人 员 职 责 ;b) 用 文 字 或 图 表
13、说 明 服 务 范 围 、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人 员 、 作 业 要 求 等 ;c) 检 查 、 验 收 程 序 和 要 求 ;d)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 6.3 设 备 工 具 及 用 品6.3.1 按 照 合 同 配 置 相 应 的 清 洗 保 洁 设 备 工 具 及 用 品 。6.3.2 在 服 务 现 场 妥 善 设 置 设 备 、 设 施 的 存 放 、 使 用 场 地 , 明 确 水 电 等 必 要 能 源 的 提 供 方 式 。6.3.3 在 现 场 妥 善 安 置 工 具 、 消 耗 品 等 用 品 的 存
14、 放 、 使 用 、 配 制 、 消 毒 场 地 , 确 保 安 全 、 无 污 染 。6.3.4 组 织 作 业 人 员 对 作 业 设 备 、 设 施 、 工 具 的 使 用 、 养 护 做 详 细 的 自 查 、 自 检 。 由 服 务 对 象 提 供 的设 备 、 设 施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及 安 全 状 态 ,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6.3.5 为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工 作 服 、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6.3.6 在 现 场 妥 善 安 排 作 业 人 员 休 息 、 更 衣 的 场 所 。6.4 配 备 作 业 人 员6.4.1 按 照 合 同
15、 和 服 务 方 案 合 理 配 置 的 人 员 , 其 组 成 结 构 能 够 满 足 服 务 要 求 。6.4.2 根 据 合 同 和 服 务 方 案 要 求 对 配 备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专 项 培 训 和 考 核 。 7 服 务 实 施7.1 作 业 前 准 备 DB50/T 10852021 4 7.1.1 作 业 人 员 应 统 一 着 装 , 保 持 个 人 整 洁 。7.1.2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携 带 并 检 查 作 业 设 备 、 工 具 和 物 品 是 否 能 正 常 使 用 , 必 要 时 穿 戴 安 全 防 护 用品 。7.1.3 了 解 确 认
16、作 业 现 场 及 服 务 要 求 , 对 作 业 现 场 可 能 影 响 安 全 作 业 的 环 境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 判 断是 否 能 进 场 作 业 , 若 进 场 作 业 , 应 按 安 全 操 作 要 求 做 好 安 全 准 备 和 技 术 准 备 。7.1.4 在 作 业 现 场 设 置 安 全 及 作 业 提 示 标 志 。7.1.5 会 同 服 务 对 象 清 点 和 确 认 作 业 现 场 的 重 要 设 备 、 设 施 和 物 品 , 避 免 丢 失 和 损 坏 。7.2 作 业 要 求7.2.1 作 业 人 员7.2.1.1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7
17、.2.1.2 作 业 时 文 明 用 语 、 礼 貌 服 务 。 7.2.1.3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 保 护 客 户 财 物 。7.2.2 环 境 保 护7.2.2.1 作 业 用 设 备 、 器 具 及 消 耗 品 宜 选 用 绿 色 环 保 的 产 品 。7.2.2.2 作 业 过 程 中 做 好 废 水 、 废 渣 、 废 气 处 理 和 噪 声 防 控 等 工 作 。7.2.2.3 废 弃 物 排 放 和 处 置 按 国 家 规 定 进 行 ( 收 集 、 运 输 ) 。7.2.2.4 作 业 物 品 归 类 使 用 , 作 业 工 具 应 保 持 清 洁 或 做 消 毒 处
18、理 。7.2.2.5 根 据 污 渍 及 被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选 择 相 应 的 工 艺 。7.2.2.6 除 尘 作 业 使 用 适 宜 的 工 具 和 用 品 , 避 免 扬 尘 污 染 。7.2.2.7 实 施 作 业 时 避 免 造 成 人 员 伤 害 和 环 境 污 染 。7.2.2.8 特 殊 场 所 保 洁 符 合 疾 病 预 防 、 公 共 卫 生 等 有 关 规 定 。7.2.2.9 维 护 被 服 务 单 位 的 正 常 工 作 及 生 活 秩 序 。7.2.2.10 病 媒 生 物 防 制 作 业 时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 并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他 人
19、 受 到 伤 害 。 7.2.2.11 妥 善 处 理 作 业 后 的 废 弃 物 、 病 媒 生 物 尸 体 , 并 符 合 国 家 强 制 性 要 求 。7.2.2.12 绿 地 保 洁 作 业 时 , 尽 量 减 少 对 植 物 的 踩 踏 , 所 用 物 品 不 应 伤 害 植 物 。7.2.3 消 防 安 全按 国 家 和 当 地 有 关 消 防 安 全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7.2.4 作 业 安 全7.2.4.1 工 具 设 备 应 符 合 相 关 安 全 规 定 并 按 照 使 用 说 明 书 操 作 。7.2.4.2 工 具 设 备 、 器 具 、
20、 药 剂 等 按 属 性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7.2.4.3 按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使 用 消 毒 及 清 洗 等 化 学 药 剂 。7.2.4.4 作 业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设 置 醒 目 的 安 全 提 示 标 识 。7.2.4.5 对 易 燃 、 易 爆 、 易 腐 蚀 物 品 设 专 人 妥 善 保 管 , 出 入 库 和 使 用 情 况 有 详 细 记 录 , 交 接 手 续 齐 全 、完 整 。 7.2.4.6 高 处 作 业 按 照 高 处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规 程 操 作 , 做 好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7.2.4.7 水 系 清 洗
21、保 洁 作 业 时 , 避 免 污 染 水 质 , 所 用 设 备 、 器 具 应 有 防 水 功 能 , 避 免 溺 水 、 触 电 等 事故 发 生 。7.3 作 业 质 量 要 求 DB50/T 10852021 5 7.3.1 地 面 清 洁 , 无 垃 圾 、 杂 物 , 无 污 渍 , 无 积 水 和 积 尘 , 无 化 学 损 伤 。7.3.2 立 面 无 积 尘 、 无 污 渍 。7.3.3 装 饰 物 、 家 具 及 设 施 表 面 干 净 、 整 洁 , 无 积 尘 、 无 污 渍 。7.3.4 卫 生 间 无 异 味 。 洁 具 无 水 锈 、 无 化 学 损 伤 , 无
22、 污 垢 、 尿 碱 。7.3.5 废 弃 物 收 集 容 器 储 装 不 超 过 2/3, 外 部 清 洁 干 净 。7.3.6 顶 面 无 蛛 网 、 无 积 尘 。7.3.7 硬 化 路 面 和 停 车 场 无 废 弃 物 、 无 明 显 积 水 和 污 染 物 。7.3.8 绿 地 及 绿 化 带 无 废 弃 物 。7.3.9 水 系 无 漂 浮 及 积 存 杂 物 。7.3.10 室 外 设 施 表 面 无 污 垢 。7.3.11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外 部 干 净 。7.3.12 石 材 清 洗 和 养 护 质 量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石 材 表 面 无 油 迹
23、 、 水 迹 、 锈 迹 、 划 痕 , 色 泽 统 一 、 润 泽 , 无 腐 蚀 ; b) 表 面 光 泽 度 在 测 光 仪 下 达 85度 以 上 ;7.3.13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外 立 面 ( 外 沿 ) 清 洗 后 表 面 保 持 色 泽 均 匀 , 无 明 显 污 渍 。7.3.14 其 他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7.3.15 特 殊 场 所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质 量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7.3.16 厨 房 排 油 烟 系 统
24、清 洗 保 洁 服 务 符 合 有 关 食 品 卫 生 安 全 、 防 火 安 全 规 定 。7.3.17 公 共 场 所 中 央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的 清 洗 符 合 GB 19210 的 要 求 。7.3.18 高 处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符 合 GB 23525 的 要 求 。8 服 务 检 查8.1 检 查 内 容8.1.1 质 量 检 查 8.1.1.1 服 务 质 量 检 查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 服 务 方 案 操 作 规 范 检 查 清 洗 保 洁 服 务 质 量 , 检 查 方 式 可 采 取 定期 检 查 或 不 定 期 抽 查 、 普 查 、 专 项 检
25、查 等 方 式 进 行 。8.1.1.2 检 查 内 容 应 包 括 :a) 合 同 约 定 、 服 务 方 案 、 操 作 规 范 的 执 行 情 况 ;b) 作 业 人 员 的 礼 仪 、 行 为 和 劳 动 纪 律 的 遵 守 情 况 ;c) 人 员 配 置 及 培 训 情 况 ;d) 作 业 质 量 情 况 ;e) 售 后 服 务 及 用 户 投 诉 情 况 。8.1.2 安 全 检 查应 定 期 进 行 下 列 生 产 安 全 情 况 的 专 项 检 查 :a) 服 务 设 施 、 设 备 、 工 具 及 用 品 的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 b) 准 备 作 业 时 的 安 全
26、防 护 用 品 、 装 置 、 作 业 提 示 标 志 设 置 检 查 ;c) 对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规 范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d) 实 施 作 业 中 用 水 、 用 电 安 全 , 高 处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消 防 安 全 等 的 监 督 检 查 。8.1.3 环 境 保 护 检 查 DB50/T 10852021 6 按 照 服 务 合 同 及 服 务 方 案 结 合 7.2.2 条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检 查 。8.1.4 资 料 检 查按 照 作 业 现 场 要 求 对 档 案 资 料 、 记 录 表 格 等 资 料
27、 进 行 检 查 。8.2 检 查 方 式检 查 分 为 定 期 检 查 和 不 定 期 检 查 , 抽 查 和 普 查 的 检 查 方 式 ; 重 大 项 目 检 查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8.3 检 查 记 录8.3.1 服 务 检 查 过 程 保 留 原 始 记 录 , 记 录 及 时 、 准 确 、 真 实 、 完 整 。8.3.2 定 期 询 问 作 业 人 员 工 作 情 况 , 定 期 回 访 服 务 对 象 , 收 集 服 务 对 象 的 意 见 , 并 作 完 整 的 记 录 。9 服 务 评 价 与 改 进 9.1 评 价 内 容9.1.1 核 查 、 分
28、析 服 务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9.1.2 检 查 和 评 估 规 章 制 度 、 操 作 规 范 的 执 行 情 况 ;9.1.3 询 问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规 范 、 规 章 制 度 的 落 实 情 况 ;9.1.4 检 查 作 业 人 员 的 现 场 记 录 。9.2 评 价 方 法9.2.1 定 期 与 不 定 期 检 查 评 估 现 场 情 况9.2.2 主 动 接 受 本 行 业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9.2.3 定 期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 开 展 服 务 满 意 度 调 查 ;9.2.4 建 立 服 务 对 象 的 投 诉 、 表 扬
29、记 录 。9.3 评 价 结 果 9.3.1 统 计 和 分 析 、 评 估 自 查 和 外 部 评 价 结 论 ;9.3.2 分 析 服 务 方 案 和 操 作 规 范 的 充 分 性 、 适 宜 性 、 有 效 性 ;9.3.3 分 析 作 业 人 员 服 务 提 供 与 服 务 方 案 和 操 作 规 范 的 符 合 性 ;9.4 持 续 改 进9.4.1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与 客 户 沟 通 , 达 成 一 致 整 改 意 见 ;9.4.2 根 据 沟 通 情 况 对 合 同 内 容 及 服 务 方 案 进 行 调 整 ;9.4.3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 召 开 评 审 会 , 运 用 科 技 手 段 持 续 改 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