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CCS A 16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 50/T 1087 2021寻 根 回 访 接 待 规 范 2021 -03- 05发 布 2021- 06-01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0/T 10872021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与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婚 姻 收 养 登 记 管 理 中 心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民 政 局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2、 位 : 重 庆 市 婚 姻 收 养 登 记 管 理 中 心 、 重 庆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 重 庆 市 儿 童 爱 心 庄 园 、 重 庆市 涪 陵 区 社 会 福 利 院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周 思 颖 、 万 仕 先 、 化 洁 玉 、 杨 媛 媛 、 来 敏 、 刘 红 娅 。 DB50/T 10872021 1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界 定 了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的 术 语 与 定 义 , 并 规 定 了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的 一 般 要 求 、 接 待 保 障 及 接 待 流程 等 内 容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3、 重 庆 市 有 关 机 构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开 展 外 国 收 养 家 庭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寻 根 回 访 homeland visiting被 收 养 人 回 访 出 生 地 ,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了 解 中 国 文 化 、 增 进 其 自 我 积 极 认 同 的 行 为 。3.2 回 访 家 庭 homeland visiting group回 中 国 寻 根 回 访 的 外 国 收 养 家
4、庭 。 3.3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homeland visiting reception依 据 相 关 程 序 和 要 求 进 行 寻 根 回 访 申 请 核 实 、 受 理 、 活 动 安 排 及 服 务 等 工 作 。4 一 般 要 求4.1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应 帮 助 被 收 养 人 了 解 被 收 养 经 历 、 了 解 其 成 长 环 境 和 中 国 文 化 、 感 受 出 生 国 关 爱 和血 脉 亲 情 。4.2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应 依 法 依 规 、 遵 守 外 事 纪 律 、 坚 持 公 益 属 性 、 避 免 负 面 影 响 。5 接 待 保 障 5.
5、1 接 待 机 构 DB50/T 10872021 2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工 作 的 主 体 是 各 级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5.2 接 待 人 员 要 求5.2.1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应 明 确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人 员 , 对 接 待 人 员 进 行 业 务 培 训 , 并 报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5.2.2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人 员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具 备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 遵 守 外 事 工 作 纪 律 ; 遵 守 有 关 规 定 , 熟 悉 工 作 流 程
6、, 有 服 务 意 识 和 责 任 心 ; 注 意 仪 容 仪 表 , 做 到 整 洁 美 观 、 简 约 朴 实 、 自 然 得 体 ; 具 备 一 定 的 外 语 口 语 能 力 , 能 用 外 语 进 行 简 单 的 交 流 。6 接 待 流 程6.1 申 请 6.1.1 寻 根 回 访 申 请 材 料6.1.1.1 被 收 养 人 或 收 养 人 提 出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 应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 , 见 附 录 A; 收 养 关 系 证 明 材 料 , 如 收 养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或 收
7、养 关 系 公 证 书 复 印 件 等 ; 收 养 人 、 被 收 养 人 及 随 行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6.1.1.2 寻 根 回 访 组 织 机 构 代 办 申 请 程 序 的 , 除 提 供 6.1.1.1所 要 求 材 料 外 , 还 应 同 时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翻 译 人 员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 组 织 机 构 出 具 的 工 作 证 明 材 料 。6.1.2 寻 根 回 访 申 请 提 交 方 式寻 根 回 访 申 请 材 料 的 提 交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网 上 申 报 ; 电 子 邮 件
8、; 传 真 ; 邮 寄 ; 现 场 提 交 。6.2 受 理被 回 访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的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 受 理 回 访 申 请 。6.3 核 实6.3.1 回 访 申 请 受 理 单 位 , 应 自 接 受 申 请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 根 据 申 请 人 提 交 材 料 , 结 合 收 养 登 记档 案 等 完 成 核 实 工 作 。6.3.2 核 实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被 收 养 人 是 否 由 本 辖 区 送 养 ; 收 养 关 系 证 明 材 料 ; 收 养 人 、 被 收 养 人 及 随 行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 D
9、B50/T 10872021 3 6.4 反 馈6.4.1 回 访 申 请 受 理 单 位 应 将 核 实 结 果 及 时 反 馈 给 申 请 人 。 核 实 不 通 过 的 , 要 求 其 补 充 材 料 。6.4.2 核 实 通 过 的 , 回 访 申 请 受 理 单 位 应 及 时 通 知 被 回 访 单 位 , 附 以 下 材 料 :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核 实 表 ( 见 附 录 B) ;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 ; 收 养 关 系 证 明 材 料 , 如 收 养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或 收 养 关 系 公
10、证 书 复 印 件 等 ; 收 养 人 、 被 收 养 人 及 随 行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翻 译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6.5 接 待6.5.1 接 待 准 备6.5.1.1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应 制 定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 ( 见 附 录 C) , 提 交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6.5.1.2 被 回 访 单 位 接 到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下 达 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通 知 后 , 遵 循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 进 行 接 待准 备 。6.5.2 接 待 实 施6.5.2.1 被 回 访 单 位
11、 核 对 回 访 家 庭 及 翻 译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 确 认 无 误 后 进 行 接 待 。6.5.2.2 被 回 访 单 位 遵 循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 接 待 回 访 家 庭 。6.6 存 档 记 录6.6.1 被 回 访 单 位 应 整 理 并 存 档 寻 根 回 访 有 关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 ;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核 实 表 ; 收 养 关 系 证 明 材 料 , 如 收 养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或 收 养 关 系 公 证 书 复 印 件
12、等 ; 收 养 人 、 被 收 养 人 及 随 行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翻 译 人 员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照 片 、 视 频 、 纪 念 留 言 册 等 其 他 资 料 。6.6.2 被 回 访 单 位 将 相 关 信 息 上 报 民 政 主 管 部 门 。 DB50/T 10872021 4 附 录 A( 规 范 性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 示 例 见 图 A.1。 图 A.1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申 请 表 DB50/T
13、10872021 5 附 录 B( 规 范 性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核 实 表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核 实 表 示 例 见 图 B.1。 图 B.1 到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核 实 表 DB50/T 10872021 6 附 录 C( 规 范 性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C.1 方 案 制 定C.1.1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应 紧 密 联 系 当 地 工 作 实 际 、 结 合 本 土 民 俗 文 化 , 按 照 活 动 设 计 专 业 化 、 活 动 形式 多 样 化 、 接 待 过
14、程 亲 情 化 的 要 求 , 制 定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 。C.1.2 寻 根 回 访 接 待 方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接 待 活 动 项 目 、 回 访 接 待 路 线 、 接 待 人 员 安 排 等 。C.2 接 待 活 动 项 目C.2.1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可 考 虑 提 供 以 下 接 待 活 动 项 目 : 通 用 项 目 : 为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都 应 提 供 的 项 目 , 如 参 观 福 利 院 、 拍 摄 合 影 等 ; 特 色 项 目 : 为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结 合 当 地 民 俗 特 色 提 出 的 特 色
15、 项 目 , 如 用 餐 建 议 、 景 点 游 览 建 议风 土 人 情 展 示 等 ; 其 他 项 目 : 为 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结 合 本 单 位 及 该 次 寻 根 回 访 实 际 提 供 的 其 他 项 目 , 如 保 育 员 见 面 、寄 养 家 庭 见 面 、 院 长 见 面 、 座 谈 会 等 。C.2.2 有 条 件 的 儿 童 福 利 机 构 , 可 为 有 意 向 的 回 访 家 庭 提 供 座 谈 会 项 目 。 座 谈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交 流 被 送 养 儿 童 在 福 利 机 构 的 生 活 情 况 ; 交 流 被 送 养 儿 童 当 前 生 活 情 况 ; 提 供 家 庭 融 合 、 儿 童 心 理 咨 询 等 辅 导 。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