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10 CCS X 5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916 2021 代替DB42/T 916-2013 湖北宜红茶 Hubei Yihong black tea 2021 - 01 - 08发布 2021 - 03 - 08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9162021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2 5 检验方法 . 5 6 检验规则 . 6 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 7 I DB42/T 91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42/T 916-2013湖北宜红茶。与DB42/T 916-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a)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调整了部分引用标准(见第2章); b) 术语定义中“湖北宜红茶”定义修改为“以湖北省内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 Kuntze. 的芽、叶、嫩茎为原料”(见第3章,3.1); c) 删除了宜红名优茶定义中“做形”(见第3章,3.4); d) 调整了宜红红碎茶产品分级和感官指标,片茶和末茶分别统一为1个规格(见第4章,4.2.2); e
3、) 增加了理化指标中茶多酚项目(见第4章,4.3.1、4.3.2、4.3 .3); f) 7.2“包装”中调整了包装材料的引用标准(见第7章,7. 2); g) 7.4“贮存”修改为参照相关标准(见第4章,7.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湖北省果茶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宗庆波、龚自明、郑鹏程、匡胜、曾维超、高士伟、刘盼盼、王雪萍、滕靖、 王胜鹏、叶飞。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2/T
4、 916-2013。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87665821,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 茶叶研究所,联系电话:027-87770279,邮箱:。 III DB42/T 9162021 湖北宜红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宜红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合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加工的宜红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
5、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
6、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DB42/T 915 湖北宜红茶加工技术规程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湖北宜红茶 Hubei Yihong black tea 1 DB42/T 9162021 以湖北省境内、用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 Kuntze.的芽、叶、嫩茎为
7、原料生产 加工而成的红茶产品,包括宜红工夫茶、宜红红碎茶、宜红名优茶等三类。 3.2 宜红工夫茶 Yihong black tea 按照初制(萎凋、揉捻、发酵、干燥)和精制(筛分、切细、风选、拣剔、补火、拼配、匀堆装箱) 工艺加工而成的条形红茶。按产品外形及品质差异,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六个 级别。 3.3 宜红红碎茶 Yihong broken black tea 按照萎凋、揉切、发酵、干燥、风选、筛分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碎形红茶。按产品外形不同,分为碎 茶、片茶、末茶三种花色,各花色产品按品质差异,分为碎茶上档、碎茶中档、碎茶下档;片茶;末茶。 3.4 宜红名优茶 famo
8、us Yihong black tea 采用符合DB42/T 915中规定的鲜叶原料,按照初制(萎凋、揉捻、发酵、干燥等)和简单精制(风 选、色选、拣剔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名优红茶。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湖北宜红茶正常的自然品质特征,品质纯正,无劣变,无异味; b) 不允许含有非茶类及其它茶类夹杂物,各级别不相互混杂; c) 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香料物质。 4.2 感官品质 4.2.1 宜红工夫茶感官指标 宜红工夫茶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湖北宜红工夫茶感官指标 级别 外形 内质 形状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细秀显
9、毫 匀齐整 净 乌黑油润 鲜嫩甜香浓 郁持久 醇甜鲜爽 红艳明亮 红匀明亮, 细嫩多芽 一级 紧细显毫 较匀齐整 净 乌润 嫩甜香浓郁 持久 醇厚鲜爽 红亮 红匀亮,显 芽 2 DB42/T 9162021 表1 湖北宜红工夫茶感官指标(续) 级别 外形 内质 形状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二级 紧细 匀齐 较净,稍含 嫩茎 乌较润 甜香持久 醇厚鲜爽 红较亮 红亮较匀嫩 三级 紧结 较匀齐 尚净,稍有 筋 乌尚润 甜香尚持久 醇和 红尚亮 红亮尚匀 四级 较紧结 较匀 尚净,稍有 筋梗 尚乌稍灰 纯正 尚醇 尚红 尚匀尚红 五级 尚紧稍粗 尚匀 有红筋梗 乌泛灰 尚纯正 尚
10、醇,稍粗 红稍暗 尚红,稍粗 硬 4.2.2 宜红红碎茶感官指标 宜红红碎茶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湖北宜红红碎茶感官指标 级别 外形 内质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碎茶上 档 颗粒紧实,重实、匀净、色润 香高持久 浓厚鲜爽 红亮 嫩匀红亮 碎茶中 档 颗粒紧结、较重实、较匀净、色润 香高 鲜浓 红亮 红亮 碎茶下 档 颗粒较紧结、尚重实、尚匀净、色尚 润 纯正、尚高 尚鲜浓 红明 红尚明 片茶 片状褶皱,匀齐、色尚润 纯正 平和 尚红明 尚红 末茶 细砂粒状,匀齐,尚润 尚纯正 尚浓 深红尚亮 红稍暗 4.2.3 宜红名优茶感官指标 宜红名优茶感官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3 DB4
11、2/T 9162021 表3 湖北宜红名优茶感官指标 级别 外形 内质 形状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一级 造型有特 色 匀齐 净 乌润,金 毫显露 鲜嫩甜香, 有花果香 鲜醇甘爽 红或橙 黄明亮 红匀明亮,细 嫩多芽 特二级 造型有特 色 匀 较净 乌尚润, 有金毫 嫩甜香,持 久 鲜醇,回甘 红亮 红匀亮,显芽 特三级 造型有特 色 尚匀 尚净,稍 含嫩茎 乌,带金 毫 甜香 尚鲜醇 红尚亮 红亮,较匀嫩 4.3 理化指标 4.3.1 宜红工夫茶理化指标 宜红工夫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湖北宜红工夫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一级 二级三级 四级五级 水分(
12、质量分数)/ % 7.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6.5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质量分数)% 50.0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 % 1.0 粉末(质量分数)/ % 1.0 1.2 1.5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2.0 30.0 28.0 粗纤维(质量分数)/ % 12.0 14.0 16.0 茶多酚(质量分数)/ % 7.5 7.0 7.0 4.3.2 宜红红碎茶理化指标 宜红红碎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湖北宜红红碎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6.5 总灰分(质量分数)/ % 6.5 4 DB42/T 9162021 表5 湖北宜红红碎茶理化指标(
13、续) 项目 指标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质量分数)% 45.0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 % 1.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2.0 粗纤维(质量分数)/ % 16.5 茶多酚(质量分数)/ % 9.0 4.3.3 宜红名优茶理化指标 宜红名优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湖北宜红名优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6.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6.5 粉末(质量分数)/ % 1.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2.0 粗纤维(质量分数)/ % 12.0 茶多酚(质量分数)/ % 8.0 4.4 安全卫生指标 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14、。 4.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5 净含量偏差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 2005第75号令)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5.2 理化指标 5.2.1 取样按GB/T 8302规定执行。 5.2.2 试样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5.2.3 水分的检验按GB/T 5009.3的规定执行。 5.2.4 水浸出物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5 DB42/T 9162021 5.2.5 灰分按GB/T 5009.4的规定执行。 5.2
15、.6 碎末茶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5.2.7 粗纤维按GB/T 8310的规定执行 5.2.8 茶多酚按GB/T 8313的规定执行。 5.3 卫生指标 5.3.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5.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产品均应按批为单位,同批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产地抽样以同期加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 的茶叶为一个检验批次,每一个检验批次的数量不超过100吨;市场抽样以同一产区、同一规格、同一 生产厂家、同一销售单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 抽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6.
16、3 出厂检验 6.3.1 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 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品质、水分、碎末茶、包装标签。 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4章中的全部项目。 6.4.2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批量生产前; d) 每年至少一次; e) 原料、工艺、机具、环境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f)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g)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6.5.1 出厂检验判定 出厂检验结果,凡劣变、有
17、污染、有异味有一项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 符合级别要求的,降级处理。 6.5.2 型式检验判定 型式检验所规定的各项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6 复检 6 DB42/T 9162021 6.6.1 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的规定加倍 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6.2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标志 标签应符合GB 7718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
18、B/T 191规定。同批产品包装样式、箱种、尺 寸大小、包装材料应一致。 7.2 包装 7.2.1 包装符合牢固、简洁、防潮的要求。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贮和运输。 7.2.2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8和GH/T 1070的规定。 7.2.3 包装规格由各企业自定。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气味、无污染,不允许与有毒、有害、有异气味、易污染 的物品混装、混运。 7.3.2 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轻放轻卸。 7.4 贮存 贮存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 7.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下,宜红茶产品保质期按国家标准由生产企业自定。 _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