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 CCS B 31 湖北省 地方 标准 DB42/T 1605 2020 DB42 油菜芽菜工厂化生产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factory production of rapeseed sprouts 2020 - 12 - 04 发布 2020 - 12 - 24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1605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作业条件 . 1 加工场地和从业人员 . 1 生产设备 . 2 用水 . 2 5 作业质量 . 2 原
2、料要求 . 2 场地、设备消毒 . 2 油菜籽处理 . 2 制发管理 . 2 6 采收 . 3 质量要求 . 3 试验方法 . 3 采收方法 . 3 7 废水排放 . 4 8 储存与运输 . 4 储存 . 4 运输 . 4 9 生产记录 . 4 DB42/T 1605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襄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北苏岭浩然食
3、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油 料作物研究所、襄阳市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雄才、李龙、郝福新、吴山 、顿小玲、白桂萍、齐森林、魏静、王新发、王 辉、谢泽雄、谢捷、李文晖。 本 文件 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 027-87665821,邮箱: ; 对本 文件 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 , 请反馈至襄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 0710- 3018330,邮箱: 。 DB42/T 1605 2020 1 油菜芽菜工厂化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菜芽菜工厂化生产技术中的术语和定义、作业条件、作业质量、采收、废水排放、 储存与运输、生产记录等内
4、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双低油菜籽为原料、以水为基质工厂化生产油菜芽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1762-2006 油菜籽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5、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双低油菜籽(低芥酸低硫甙油菜籽) low erucic acid and low glucosinolate rapeseed 油菜籽油的脂肪酸中芥酸含量不大于 3.0%,粕(饼)中的硫甙含量不大于 35.0 mol/g的油菜籽。 油菜芽菜 rapeseed sprouts 指以成熟度高、籽粒饱满的双低油菜籽为原料,以水为培植基础,利用油菜籽本身的养分培育而成 的一种可以食用的,茎秆洁白、子叶碧绿、富含有维生素 E、硒、钙营养成分的芽菜。 4 作业条件 加工场地和从业人员 4.1.1 加工场地应遵循 GB 14881 中的选址要求,建在交通方便、水
6、源充足,远离粉尘、烟雾、有害气 体及污染源的地区。 4.1.2 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配有单独专用的原材料仓库。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 配有温控、排污以及紫外线杀菌灯等设施和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4.1.3 从业人员应遵循 GB 14881 的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凡患 有消化道传染病、肝炎、活动性 DB42/T 1605 2020 2 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从事生产活动。从 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生产设备 主要包括催芽 、清洗、喷淋、灭菌、输送、温控等设备。不锈钢设备应符合 GB 4806.9-2016中 3规
7、 定的 要求。 用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要求。 5 作业质量 原料要求 油 菜籽应符合 GB/T 11762-2006 中 5.1.2规定的 双低油菜籽的 质量指标 要求,且发芽率不能低于 98%, 劣籽不超过 1%。 场地、设备消毒 5.2.1 场地消毒 每次制发油菜芽菜之前将生产场地清洗干净,采用紫外线杀菌灯进行杀菌,采用 0.1% 0.3%消杀用 漂白粉溶液或 3%石灰水消毒。 5.2.2 设备消毒 制发设备每次使用前,可选用以下方法消毒: a) 用 1%消杀用漂白粉溶液或 3%石灰水浸泡 1h 以上,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b) 太阳暴晒; c) 紫外线照射。 油菜籽处理
8、5.3.1 清洗 用水清洗油菜籽,洗掉泥沙,淘去劣籽和其他杂物。 5.3.2 杀菌 油菜籽洗净后,可使用 3%的石灰水浸泡消毒 3min左右进行杀菌。 5.3.3 浸泡油菜籽 先用 1.5倍油菜籽重量的 40左右热水浸泡油菜籽 15min,然后兑水将水温降低到 25左右,浸泡 3h 4h。浸泡用水量不低于油菜籽重量的 2倍,浸泡期间夏季应换水 2次以上,春秋季应换水 1次以上。 浸泡结束后轻轻揉搓,淘洗 1遍 2遍,然后滤干进入恒温箱。 制发管理 5.4.1 温度调控 DB42/T 1605 2020 3 油菜籽发芽过程中的温度可通过调节恒温箱进行控制,一般发芽温度控制在 23 25,淋水水温
9、 控制在 18 25。 5.4.2 湿度和水份管理 恒温箱内的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 90%以上,夏季每 3h 4h淋水一次,冬季每 5h 6h淋水一次。每次 淋水应确保油菜芽制发容器底部沥出水,在油菜芽高度达到 2cm后应以喷雾 式淋水使其根部湿透即可。 5.4.3 生长管理 在恒温箱催芽,春、冬季在 3d后,夏、秋季在 2d后,将催好芽的油菜籽均匀撒播到底部铺有食品级 纸张的托盘上,托盘 30cm 50cm,每盘用籽 50g(按油菜籽干重计算),继续放入恒温箱进行暗化处理 2d 3d,待芽菜色泽呈浅黄色、长高 2cm 3.5cm后,再移至阳光大棚多层立体生长架上,每 5h 6h喷淋 水一次,在
10、此自然生长 3d。 6 采收 质量要求 6.1.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茎秆洁白、子叶碧绿 气味、滋味 具有清香味;无霉味和其他异味 6.1.2 收获 要求 采收茎秆沿纸面高度宜为 8cm 10cm。 6.1.3 安全卫生要求 食品产品中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 GB 2762和 GB 2763的规定。 试验方法 6.2.1 感官要求 取 5 8根芽菜在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嗅其气味,尝其滋味,并符合 6.1.1表 1中的 要求。 6.2.2 收获 要求 茎秆沿纸面高度检验,采用直尺测量芽菜茎秆从纸面到子叶顶端的高度
11、,并符合 6.1.2的要求。 采收方法 需要去根的,使用锋利刀具沿纸面快速滑过,将切下的油菜芽整齐摆放在保鲜盒中;不需要去根的, 可将整盘带纸的芽菜直接出售。 DB42/T 1605 2020 4 7 废水排放 生产过程中没有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使用和产生,喷淋和清洗后的废水可以直接排入城市排污系 统。 8 储存与运输 储存 应放置在温度 2 4、湿度 85% 95%的清洁卫生环境内。去根油菜芽菜储存期 3d 5d,未去根油 菜芽菜储存期 7d 10d。 运输 采用冷链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者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 生产记录 建立生产记录,对生产环境、生产技术、投入品的名称、来源、使用量、日期、采收、检验等进 行记录。 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