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10 CCS A 87 41 河南省 地方 标准 DB41/T 2056 2020 电子商务大蒜现货交易 仓储管理规范 2020 - 12 - 30 发布 2021 - 03 - 30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056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中共杞县县委党校、杞县农业产业化办 公室、杞县农业农村局、河南凡尔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
2、草人: 樊为刚、汪强、马新明、张浩、吕存伟、王海涛、李高飞、刘刚、郭志刚、郑 志安、孙利娟、曹海龙、田晓华、陈华。 DB41/T 2056 2020 1 电子商务大蒜现货交易 仓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商务大蒜现货交易过程中仓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服务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商务大蒜现货交易过程中大蒜的仓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4881 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
3、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0.1 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30.2 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T 18769 200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 GB 28009 2011 冷库安全规程 GB/T 30103.1 2013 冷库热工性能试验方法 第 1部分:温度和湿度检测 GB 50072 2010 冷库设计规范 NY/T 1791-2009 大蒜等级规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仓单交易 在传统现货交易基础上,以大宗商品形成的仓单为标的所进行的交易行为。 3.2 大蒜现货交易 通过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方式,以大蒜或以大蒜
4、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为交易 对象进行的大宗商品交易行为。 3.3 仓储管理员 仓库内从事与货品仓储服务管理有关的一线操作人员。 注: 包括直接从事货品收发、出入库、分拣、理货等工作人员,不含装卸工。 3.4 保管人和存货人 保管人指的是服务于存货人的企业;存货人指的是委托存放、保管货品的主体。 3.5 交易商 DB41/T 2056 2020 2 交易商是交易的买卖双方,指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从事与交易品种有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 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 3.6 交货仓库 交货仓库由仓单交易中心指定,负责对交易商货物进行检验、保管并开具存货凭证(仓单)。交货 仓库应满足在线仓单交
5、易、货物交收业务等的有关要求。 3.7 大蒜现货交易场所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运用互联网技术为买卖双方进行公开 的、经常性的或定期 性的大蒜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 4 基本要求 交货仓库的基本条件 4.1 交货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资信; b) 具有仓库所在地的仓储主管部门的仓储经营许可; c) 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大蒜储存条件完好,设备齐全,计重设施符合规定,具备便利的交 通运输条件; d)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交
6、货仓库资格的记录; e) 承认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的交易业务规则、交割制度等; f) 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大蒜现货交易场所规定的数额; g)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h) 具有高效、准确的信息管理设备和技术,具有与大蒜现货交易场所实现实时通讯的能力; i) 配合大蒜现货交易场所开展信息发布与查询,及配合线上线下电子交易业务活动。 交货仓库的权利 4.2 交货仓库的权利如下: a) 按大蒜现货交易场所规定享有向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申请仓单注册权; b) 按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收取有关费用; c) 对大蒜现货交易场所制定的有关商品交割规定享有建议权; c) 大蒜现货交易
7、场所交割制度和交货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交货仓库的义务 4.3 交货仓库的义务如下: a) 遵守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的交割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的监管; b) 按要求实时向大蒜现货交易场所传输相关数据并提供有关情况; c) 当交易双方对商品的质重发生争议时,交货仓库应当协同交易双方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复检; d) 根据交易合同规定的标准,对用于交割的大蒜进行验收入库。货物入库的检验由货物卖方和 交货仓库共同进行,检验结果须经双方确认; e) 货物检验合格入库后,按规定生成仓单,并向大蒜现货交易场所提出仓单注册申请 ; f) 按照冷库产品出入库作业规范,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出
8、库、入库装卸车工作; DB41/T 2056 2020 3 g) 缴纳风险抵押金,接受大蒜现货交易场所组织的监督检查; h)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仓储场地等事项,应及时向大蒜现货交易场所报告; i) 遵守大蒜现货交易场所交割制度和交货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大蒜贮藏 4.4 大蒜贮藏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冷库设计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 b) 贮藏环境、设备设施应满足 GB 14881 的相关要求; c) 大蒜冷储温湿度的测定应符合 GB/T 30103.1 2013 要求。相对湿度应控制在 67% 75%。温度 控制 0 以下,一般不低于 -3 ; d) 冷藏库空气应
9、保证在恒温条件下循环,应具备相应通风条件,需定期放风。冷藏期限根据不 同品种和入库时间的不同而差别,每 7 10 天检查一次温度和湿度等贮藏条件; e) 冷藏库货架的设置应适合大蒜堆码,货架排列利于库内冷风循环。 人员要求 4.5 作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a) 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的知识培训; b) 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c) 作业人员应配备照明设备及防寒等劳动保护用品; d) 作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存货人和货物信息,保护商业秘密; e)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冷藏库使用的制冷介质成分及毒性程度,当制冷系统泄漏 时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信息管理 4.6 仓储信息管
10、理要求: a) 冷储大蒜货物应采用仓储管理系统处理仓储作业信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识别、记录和处 理现货仓单的相关数据,应满足其可追溯性的要求; b) 保管人应对入库保存的大蒜货物品质按照 NY/T 1791 2009 的规定对大蒜等级信息进行描述, 大蒜现货交易信息描述应完整; c) 妥善保管各类出入库单据、账目和票据,建立电子档案,相关信息记录保存不少于 5 年; d) 定期盘点,保证账目、大蒜、单据等各项信息与电子 档案相符; e) 信息处理贯穿仓储管理的全过程,保管人在与存货人签订合同时,应就信息处理的要求、方 式、内容与相关方达成一致; f) 信息的完整性:应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内容,
11、记录与传递仓储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 g) 信息的准确性:应真实记录仓储信息;出现误差时,按约定的程序与权限修改; h) 信息的及时性:应及时录入、及时传递仓储信息; i) 信息的安全性:应对仓储信息保密,严防信息丢失,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应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 j) 信息处理时应使用标准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填写单据;需填写大写数字时,应按规 定填写;收货人及其地址不得使用简称;如发现填写错误,应按权限修改并由改正人在改正 处签字。 安全要求 4.7 DB41/T 2056 2020 4 应符合 GB 28009 2011的规定。 5 服务流程 入库 5.1 5.1.1
12、仓储管理员接到大蒜入库预报后予以确认,并根据预报的内容,做好储存货位、装卸机具、人 力的准备工作,保证大蒜到达后及时进行入库作业。 5.1.2 当大蒜到达仓库时,仓储管理员应检查送货车辆(厢)状况并作好记录,出现异常时与相关方 联系。 5.1.3 卸货时,仓储管理员应根据送货单据按照相关要求对大蒜进行验收。应在送货单据或入库单上 详细记录,如发现问题,请承运人签字确认的同时,与相关方联系。 5.1.4 在卸货、搬运、堆码过程中,仓储管理员负责指导装卸工按事先约定的规范和大蒜包装上的指 示标识进行操作。 5.1.5 仓储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应在送货单据上按实际入库情况进行填写,并请承运人签字确认
13、。 5.1.6 大蒜入库完毕,仓储管理员应立即填写货垛卡、仓库保管帐,或将相关信息输入仓库管理系统, 并妥善保管相应单据。 在库管理 5.2 5.2.1 冷藏库应配置温度、湿度检测装置,监测点数量视库容而定。 5.2.2 定期对冷藏库 地面、墙面以及库内设备、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除霜处理,选用的洗涤剂、消毒 剂应符合 GB 14930.1 和 GB 14930.2 的有关规定。 5.2.3 库内的所有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对环境产生危害,对食品造成污染。 5.2.4 货架堆放的大蒜高度应低于风口 60 cm 80 cm,货架之间适当留出空隙,便于冷风循环。 5.2.5 仓储管理员应做好
14、仓库内温度、湿度控制,并按时记录,如出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 配合现货仓单交易 5.3 5.3.1 交货仓库由大蒜现货交易场所认定,是大蒜线上线下电子交易交割商品的存放地,交货仓库负 责对大蒜进行保管,对其品质进行检验 、分级,开具仓单。 5.3.2 大蒜现货交易场所与交货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大蒜现货交易场所对交货 仓库与大蒜线上线下电子交易有关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5.3.3 仓单交易中心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和卖方的足额仓单后,于交货日向买方开具交货仓库提货单。 5.3.4 买方凭提货单到交货仓库提货。交货仓库应确保仓单所代表交割商品的数重及品质。大蒜品质 应符合 NY/T 1791 2009 规定。 出库 5.4 5.4.1 所有的货品理库、移库必须记录,保证可追溯性。 5.4.2 遵循相邻库位优先、就近优先。 5.4.3 大批量移库时,应先找好目的库位,审核后方可作业。 5.4.4 出库后称重并计算大 蒜折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