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100 CCS C 65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 37/T 4262 2020 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potential accidents investig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project safety risk i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river project 2020 - 12 - 25 发布 2021 - 01 - 25 实施 山
2、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7/T 4262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任务 . 1 4.1 建立机构 . 1 4.2 明确责任 . 1 4.3 组织培训 . 2 4.4 全员参 与 . 2 4.5 融合深化 . 2 4.6 运行考核 . 2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 2 5.1 隐患分级 . 2 5.2 隐患分类 . 3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 3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 3 6.2 制定排查计划 . 4 6.3 排查标准及排查实施 . 4 6.4 隐患治理 . 4 7
3、文件管理 . 5 8 隐患排 查治理效果 . 5 9 持续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 6 附录 B(资料性)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 11 附录 C(资料性) 隐患排查计划表 . 183 附录 D(资料性) 隐患整改 通知书 . 185 附录 E(资料性) 隐患整改报告书 . 186 附录 F(资料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 187 附录 G(资料性)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 188 DB 37/T 4262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
4、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水利厅 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大沽河服务中 心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祖利、李永禄、刘雅芬、宋晓旭、安凯军、牛景涛、李福仲、朱庆辉、岳红 震、赵化涛、孙璐、韩冰、马腾。 DB 37/T 4262 2020 III 引 言 本文件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DB37/T 2883 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 则、 DB37/T 3513 2019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相关
5、标准 规范的 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 合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特点编制而成。 本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 施有效全面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及工程运行安全,促进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 DB 37/T 4262 2020 1 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 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
6、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 作,其他包含河道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7/T 2883 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513 2019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 2016、 DB37/T 3513 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
7、用于本文件。 4 基本任务 4.1 建立机构 单位应逐级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推进落实各 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从单位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单位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领导、分管生产经 营领导、 技术负责人,以及工程管理、调度运行、安全质量、材料设备、人力、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生产 部门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2 明确责任 4.2.1 主要负责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 建设,负责保
8、证隐患治理的资源投入,审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并明确责 任分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运行。 4.2.2 其他负责人职责 DB 37/T 4262 2020 2 其他负责人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 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隐患排 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并对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2.3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单位范围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9、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体系文件,组织开展单位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排查、汇总等工作,评估重大事故隐患,下达需要协调处理的隐患整改计划,对各部门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汇总审核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表。 4.2.4 各职能部门职责 各智能部门是所辖工作范围内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工 负责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并对自行管 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 4.2.5 班组、岗位职责 班组、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本班组、岗位的排查隐患的标准,熟悉本班组、岗位作业有关风险的管 控及应急措
10、施,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则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3 组织培训 单位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 握本单位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的要求、隐患治理、隐患治理验收,并保留培训记录。在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建设初期,单位应组织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设方案、流程、方 法、要求等。 4.4 全员参与 应按照 DB37/T 3513 2019第 4.4的规定执行。 4.5 融合深化 应按照 DB37/T 3513 2019第 4.5的规定执行。 4.6 运行考核 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考核奖
11、惩制度,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并将 考核 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评优等挂钩。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5.1.1 一般事故隐患 DB37/T 3513 2019第 5.2规定内容适用于本文件。 5.1.2 重大事故隐患 DB 37/T 4262 2020 3 DB37/T 3513 2019第 5.3内容适用于本文件。下列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 b)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等标准、文件中判定标准的; c) 具有溃堤(坝)、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或设施,可能伤害人员在 10 人及以 上的,不能立刻排除整
12、改的; d) 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且难以立即整改的; e)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 隐患分类 DB37/T 3513 2019第 5.4内容适用于本文件。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素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至少包含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组织级 别及责任单位等要素。 6.1.2 排查项目清单 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依据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和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编制隐患排查 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包括如下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
13、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 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参 见附录 A; b)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标准、 规程要求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类风险控制措施逐项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隐患等级等信息,参见附录 B。 6.1.3 组织级别 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应包括单位、部门、班组和岗位四个级别。常 用的隐患排查组织级别如下: a)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班组、岗位; b) 定期隐
14、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c) 特别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d)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e) 专项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f)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g)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 h)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i) 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的组织级别为单位。 6.1.4 排查类型与周期 DB 37/T 4262 2020 4 河道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管理特点,确定各隐患排查类型的周 期,可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常用隐患排查频次如下
15、: a) 日常隐患排查根据相关规程、管理制度及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b) 定期隐患排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期前后; c) 特别隐患排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台风、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和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 时; d) 综合性隐患排查,单位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e) 专项隐患排查,应每月开展一次; f)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开展; g)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应在同类单位或项目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后; h) 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需要开展。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同排查类型结合进行。 6.2 制定排查计划
16、单位应根据隐患排查清单及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 查类型、排查范围、组织级别、资金保障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隐患排查计划表 参见附录 C。 6.3 排查标准及排查实施 单位应遵照制定的隐患排查计划,对照隐患排查清单,依据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和确定的各类风险的 控制措施形成排查标准,确定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及排查方式,按照排查组织级别,组织各 相关 部门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 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 安全鉴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委托相关单位或专家进行。 6.4
17、 隐患治理 6.4.1 隐患治理原则 单位进行隐患治理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a) 隐患治理应坚持分级治理、分类实施、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应按照 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b) 排查过程中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下发整改计划,并将 隐患名称、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进行公示。 c)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治理前要研究制定 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2 隐患治理流程 DB37/T 3513 2019第 6.4.2内容适用于本文件,隐患治理流程如下: 在
18、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向隐患存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排查部门和隐患存在 单位的负责人应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隐患整改通 知书参见附录 D; 隐患排查结束后,应将隐患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隐患存在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 可行的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治理; 隐患存在单位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向隐患排查部门提交书面的隐患整改报告,隐患整改报 告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逐条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复。隐患整改报告书参见附录 E; DB 37/T 4262 2020 5 隐患排查部门在隐患整改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整改效果进行验
19、收,并在隐患整改报告 上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确认。 6.4.3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根据 DB37/T 3513 2019第 6.4.3的要求进行整改。 6.4.4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第 DB37/T 3513 2019第 6.4.4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过程应注意以下几 点: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 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 相关设施设备、作业活动,应当制定可靠的措施,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上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
20、部或者局部停工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 后,应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应当向上级主 管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申请核销隐患。 6.4.5 隐患治理验收 单位应根据 DB37/T 3513 2019第 6.4.5的要求进行隐患治理验收,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验收程序如下: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效果验证,并将验证整 改情况记录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 F); 单位应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 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等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1、(参见附录 G)。 7 文件管理 DB37/T 3513 2019第 7章内容适用于本文件。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DB37/T 3513 2019第 8章内容适用于本文件。 9 持续改进 DB37/T 3513 2019第 9章内容适用于本文件。 DB 37/T 4262 2020 6 A A 附录 A (资料性)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表 A.1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标准 专项检查 综合性检查 备 注 部门 /月 部门 /季度 单位 /半年 单位 /年 1 安全目标 逐级制定年度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工作计划,并履行编、审、批手续 2 安全管理机 构的建立、
22、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 管理制度的 健全和落实 单位 应当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 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制定完善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制中的安全职责范围与部门、岗位职责应一致、具体,已制定的 岗位职责中应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 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单位 应及时将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 其他要求转化为本单位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 应包括但不限于 : 1.目标管理; 2.安全生产承诺;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会议;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安全生产投入; 7.教育培训; 8.安全生 产信息化; 9.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新材料管理; 10.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11.文 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1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13.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14.班组安全活动; 1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职业病 防护设施 “ 三同时 ” 管理; 17.设备设施管理; 18. 安全设施管理 ; 19.作业活动管理; 20.危险物品管理; 21.警示标志管理 ; 2
24、2.消防安全管理; 23.交通安 全管理; 24.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5.工程安全监观测; 26.调度管理; 27.工程维修养护; 28.用电安全管 理; 29.仓库管理; 30.安全保卫; 31.工程巡查巡检; 32.变更管理; 33.职业健康管理; 34.劳动防护用 品(具)管理; 35.安全预测预警; 36.应急管理; 37.事故管理; 38.相关方管理; 39.安全生产报告; 40. 绩效评定管理 。 DB 37/T 4262 2020 7 表 A.1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续)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标准 专项检查 综合性检查 备 注 部门 /月 部门 /季度 单位 /半年
25、 单位 /年 3 操作规程 单位应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编制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适 宜性和有效性。 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 4 安全教育培 训 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26、采取有效的安全 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教育 ,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 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
27、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部门和班组级的安 全培训。 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单位应建立健 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DB 37/T 4262 2020 8 表 A.1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续)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标准 专项检查 综合性检查 备 注 部门 /月 部门 /季度 单位 /半年 单位 /年 5 发(承)包 工程(含租 赁)及劳务 派遣工和外 来人员安全 管理 发(承)包工程项目、租赁项目签
28、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应签定正式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对承包队伍、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资质审查, 严格审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等。 工程开工前对承包队伍、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售后服务、厂家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人 员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和技术交底。 6 重大危险源 管理 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更新安全操作规程。 对设备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安 全管理)并及时更新,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维护、保养。 明确
29、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7 隐患排查治 理统计、建 档及信息上 报 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统计分析,隐患排查信息报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按照要求上报,并按时填报提交 至“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进行整改,实施闭环管理。 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8 应急管理 制定应
30、急管理制度,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建立专(兼)职应急救 援队伍 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 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DB 37/T 4262 2020 9 表 A.1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续)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标准 专项检查 综合性检查 备 注 部门 /月 部门 /季度 单位 /半年 单位 /年 8 应急管理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
31、训,对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进行应急管理能力培训。 应急物资、设备专项管理和专项使用,建立台账,配备无线通信设备;易燃易爆区须配备防爆型通讯设 备,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疏散场地标识配置合理,生产现场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定期 评估应急预案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 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报备。 9 安全鉴定 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 10 年进行 1 次全面 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 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
32、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 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 6 10 年进行一次。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 鉴定。 泵站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应申请实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 1.投入运行达到 25 年及以上; 2. 建筑物发生较大险情、病情; 3.主机组、其它主要机电设备状态恶化; 4.列入更新改造计划; 5.规划的 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而影响泵站安全运行; 6.泵站遭遇超标准设
33、计洪水、强烈地震或运行过程中 发生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重大事故。 10 安全标准化 绩效评定和 持续改进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工作,对照标准进行逐条检查核对。 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报告,报告内容符合实际。 查评发现问题下发整改措施计划。 部门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整改项目,并实行闭环管理。 11 职业健康管 理 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的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 作。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更新。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培训。 DB 37/T 4262 2020 10 表 A.1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续)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34、与标准 专项检查 综合性检查 备 注 部门 /月 部门 /季度 单位 /半年 单位 /年 11 职业健康管 理 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清 册。 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窒息的房间、受限空间内设置通风措施,工作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检测 专项措施。 12 交通安全管 理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对外包工程的车辆实施交通安全管理。 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制订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人负责,并进 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建立各类机动车辆(含电瓶车、叉车、铲车等)清册
35、,车辆经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13 消防管理 建立禁火区动火管理制度及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在禁火区动火办理动火工作票,严格执行出入登记 制度。 设置消防器材清册并定期检查、检验。 注 1: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性隐患排查、定期性隐患排查、特别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 故类比隐患排查及专家诊断性检查等。 注 2: 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单位级、部门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注 3: 根据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进行勾选。 DB 37/T 4262 2020 11 B
36、 B 附录 B (资料性)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表 B.1 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日常 检查 定期 特别 综合 专项 季节 性 重大活动 及节假日 事故 类比 专业诊 断性 备注 编 号 类型 名称 等级 责任 单位 序号 名称 检查 项目 排查标准 非汛期: 每周至 少一次; 汛期:每 天至少 一次 /班 组 半年 / 单位 汛前、汛后、 暴雨、大洪水、 有感地震、强 热带风暴、供 水期前后、冰 冻期或持续高 水位等 /部门 每年 一次 / 单位 每年 两次 / 部门 部门 按需 /单位 按需 / 部门 首次蓄 水后 5年 内、然后 每 6-10 年一次 安全鉴 定 /
37、单位 1 设施 水闸 重大 风险 单位 1 上游 护坡 工程标准 1.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 2.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 3.无渗水; 4.排水沟完好顺畅,排水孔正常,渗漏水量无 变化; 5.背水坡及堤脚无渗漏、破坏等; 6.河床及岸坡无冲刷或淤积; 7.砌石护坡平整、完好、紧密,无松动、塌陷、 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勾缝砂浆无破损、 脱落 ; 8.混凝土护坡无溶蚀、侵蚀、冻害、裂缝、破 损、老化等情况。 DB 37/T 4262 2020 12 表 B.1 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 (续)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日常 检查 定期 特别 综合 专项 季节 性 重大活动 及节假日 事故 类比
38、 专业诊 断性 备注 编 号 类型 名称 等级 责任 单位 序号 名称 检查项 目 排查标准 非汛期: 每周至 少一次; 汛期:每 天至少 一次 /班 组 半年 / 单位 汛前、汛后、 暴雨、大洪水、 有感地震、强 热带风暴、供 水期前后、冰 冻期或持续高 水位等 /部门 每年 一次 / 单位 每年 两次 / 部门 部门 按需 /单位 按需 / 部门 首次蓄 水后 5年 内、然后 每 6-10 年一次 安全鉴 定 /单位 1 设施 水闸 重大 风险 单位 1 上游 护坡 管控措 施 工程技 术措施 临边设置护栏且保持完好 管理措 施 1.制定工程检查巡查、维修养护制 度。 2.巡视检查:日常检
39、查频次:水闸 建成初期,应每周 2 次;正常运行期, 可减少次数,但每 15 天应不少于 1 次;汛期应增加检查次数;水闸在设 计水位运行时,每天应至少检查 1次; 当水闸处于泄水运行状态或遭受不 利因素影响时,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 位应加强检查观察;定期检查:水 闸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组 织专业人员于每年汛前、汛后、用水 期前后对水闸各部位及各项设施进 行全面检查,定期对水下工程进行检 DB 37/T 4262 2020 13 表 B.1 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 (续)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日常 检查 定期 特别 综合 专项 季节 性 重大活动 及节假日 事故 类比 专业诊 断性 备注 编
40、号 类型 名称 等级 责任 单位 序号 名称 检查项 目 排查标准 非汛期: 每周至 少一次; 汛期:每 天至少 一次 /班 组 半年 / 单位 汛前、汛后、 暴雨、大洪水、 有感地震、强 热带风暴、供 水期前后、冰 冻期或持续高 水位等 /部门 每年 一次 / 单位 每年 两次 / 部门 部门 按需 /单位 按需 / 部门 首次蓄 水后 5年 内、然后 每 6-10 年一次 安全鉴 定 /单位 查;专项检查:当水闸遭受大洪水、 台风、强烈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或超 过设计水位运行后,发现较大隐患、 异常或拟进行技术改造时,水闸管理 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 人员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
41、 问题进行分析,并制订修复方案和计 划。 3.巡视检查后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临边护栏设置水深危险、禁止翻越 等警示标志。 培训教 育措施 对山东省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试行)、工程检查巡查制度、维修 养护制度等制度规程进行培训。 个体防 护措施 配备救生衣、防滑鞋。配备防暑、防 寒等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DB 37/T 4262 2020 14 表 B.1 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 (续)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日常 检查 定期 特别 综合 专项 季节 性 重大活动 及节假日 事故 类比 专业诊 断性 备注 编 号 类型 名称 等级 责任 单位 序号 名称 检查项 目 排查标准 非汛期: 每周至 少一次; 汛期:每 天至少 一次 /班 组 半年 / 单位 汛前、汛后、 暴雨、大洪水、 有感地震、强 热带风暴、供 水期前后、冰 冻期或持续高 水位等 /部门 每年 一次 / 单位 每年 两次 / 部门 部门 按需 /单位 按需 / 部门 首次蓄 水后 5年 内、然后 每 6-10 年一次 安全鉴 定 /单位 应急处 置措施 1.及时上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