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05 山东省 地方 标准 DB37/T 4250 2020 37 食用菌菌渣再利用种菇处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ocessing of spent mushroom substrate reused as edible mushroom substrate 2020-12-04 发布 2021-01-01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250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菌渣种类选择 . 1 5 菌渣质量要
2、求 . 1 6 菌渣发酵处理 . 1 7 菌渣干燥处理与贮藏 . 2 7.1 干燥处理 . 2 7.2 贮藏 . 2 8 菌渣利用原则 . 2 DB37/T 4250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 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韩建东、宫志远、万鲁长、杨鹏、黄春燕、孙瑞祥、姚强、李
3、瑾、谢红艳 、 宋 哲 。 DB37/T 4250 2020 1 食用菌菌渣再利用种菇处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菌菌渣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菌渣再次利用种菇的种类选择、质量要求、发酵处理、 干燥处理与贮藏、利用原则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木腐菌菌渣栽培食用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728 食用菌术语 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4、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菌菌渣 spent mushroom substrate 食用菌生产结束后剩余的物料 。 注: 包括食用菌生长利用后的基质原料和菌丝体。 4 菌渣种类选择 应选择工厂化袋(瓶)栽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白灵菇等产生的菌渣以及传统农法袋(瓶)栽 香菇、平菇、木耳、秀珍菇、灵芝等产生的菌渣。 5 菌渣质量要求 5.1 菌渣应新鲜,无污染,无霉变,无病虫害。菌渣中可见白色食用菌菌丝体,不发粘,无异味,含 水量在 30 % 58 %。菌渣的质量应符合 NY/T 1935 规定的要求。 5.2 用于种菇的菌渣,应及时
5、进行脱袋(瓶)处理,菌渣粉碎至粒径 0.5 cm,过筛,将混有的塑料 袋、硬结块、木棒、捆扎绳、玻璃等杂物清除干净。菌渣粉碎除杂后可 直接作为食用菌培养料使用,或 者经发酵处理后使用,也可及时干燥处理备用。 6 菌渣发酵处理 DB37/T 4250 2020 2 将粉碎后的菌渣混合均匀,调节含水量到 60 % 65 %, pH值 7.5 8.0,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的要 求。建梯形条垛发酵堆,堆底宽 2.0 m 3.0 m,顶宽 1.2 m 2.0 m,高 0.8 m 1.0 m,长度不限,每隔 40 cm 在料面从上到下打一通气孔,孔直径 5 cm 8 cm。建堆后第 2 d翻堆一
6、次,之后当堆温达 60 以上时,保 持 24 h 48 h,再次翻堆,并补足水分到含水量 60 % 65 %,再以同样方式翻 1 2次,发酵周期 6 d 8 d。 发酵期间应防止雨淋和积水,并预防害虫发生。发酵结束后的菌渣呈深褐色,有特殊香味,无霉臭味。 7 菌渣干燥处理与贮藏 7.1 干燥处理 未及时使用的菌渣应晾晒或采用大型烘干设备快速烘干。晾晒过程中,应多次翻动,防止霉变、腐 烂、生虫,要求含水量控制在 12 %以下。 7.2 贮藏 菌渣干制后贮存在避雨、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8 菌渣利用原则 8.1 食用菌菌渣再利用种菇时,栽培菇种宜选择不同于产生菌渣的食用菌种类。 8.2 应按科学合理的配方将菌渣与其他食用菌栽培主料复配使用。出菇潮次少、生物学效率低的食用 菌栽培产生的菌渣,再利用种菇时培养料中添加比例适当增加;出菇潮次多、生物学效率高的食用菌栽 培产生的菌渣,再利用种菇时培养料中添加比例适当减少。 8.3 根据新鲜菌渣或发酵菌渣的含水量折合成干料重,与其他原料按比例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