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140 P 56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344.12020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1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规范 Regulations of techniques for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erosion in small watershed -Part 1:Code for the desig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ngineering measures 2020 - 12 - 29发布 2021 - 07-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
2、6/T 1344.12020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2 5 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置.2 6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2 7 梯田.3 8 竹节水平沟.7 9 生态路沟.7 10 塘坝和滚水坝.7 11 截排水工程.7 12 谷坊.9 13 小型蓄水工程.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文计算.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稳定计算.1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相关工程尺寸参照表.19 条文说明.26 DB36/T 1344.1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
3、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江西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颂华、李洪任、刘艳、王辉文、张利超、袁芳、胡松、张华明、喻荣岗、钱 堃、龚长春、林圣玉、刘士余、曾建玲、张春杰、潘峰、宋月君、肖磊、葛佩琳、谢林波、段剑、王嘉、 李海峰。 DB36/T 1344.12020 III 引 言 为了保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和效益的实 现,制定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已经成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首要任务。根据小流域水 土流失治理需求,本阶段首先出台
4、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由三部分组成: 第1部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规范。目的在于建立适用于江西 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体系,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要求。 第2部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生态清洁小流域评级规范。目的在于建立一套小流域生 态清洁整体性评价标准,更好地开展流域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第3部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崩岗治理技术规范。目的在于确立江西省崩岗治理的设 计、施工、管护等技术要求。 随着社会的进步,水土流失治理由传统的治山理水发展成“山水林田湖草”全方位、立体化生态治理。 为有效地规范和指导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结合我省实际及生态需求
5、,以系统化、规范化为导向,制定本 文件。本文件对各类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具有设计指导作用,可全方位指导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DB36/T 1344.12020 1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1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工程布置、防御标准、工程设计等方面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小流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
6、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技术 GB/T 16453.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596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SL 25 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 27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 319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SL 575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
7、术规范 SL 657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DB36/T 1067.1 坡耕地侵蚀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 生态路沟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65确定的术语和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竹节水平沟 bamboo-Type level ditch 在山坡上或梯田内侧沿等高线每隔一定距离修建的截流、蓄水沟(槽),沟内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一 个土埂以间断流水,形似竹节。 3.2 生态路沟 ecological road-channel 一种集道路和蓄排水功能于一体并覆有草被的路沟。 DB36/T 1344.12020 2 3.3 坎下沟 terrace with ditch
8、 behind 沿梯田田面内侧修筑的排水沟。 4 基本规定 4.1 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调查与勘测资料及图件比例尺的基本要求应按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 的有关规范执行。 4.2 水土保持的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应按总体布置中确定的各项措施有机组合所发挥的作用和要求, 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原则确定。 5 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置 5.1 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时,水土保持工程应进行专项总体布局。遵循山、水、林、田、湖、 草系统治理理念,结合生态功能、生产需求、合理布设,兼顾坡面与沟道、上游与下游、治理与利用、 工程与植物、生态与经济,构筑完整的防御体系,发挥综合效益。 5.2 水土保持工程总
9、体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应坚持沟坡兼治,坡面以梯田、坡面截排水、小型蓄水工程为主,沟道应以塘坝、谷坊等工 程为主; 应坚持生态与经济兼顾,梯田布置应根据其生产功能,加强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配置蓄排 结合的蓄水排水工程,使梯田与坡面水系工程相配套,经济林、果园、设施农业与节水节灌、 补灌相配套; 应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治理相结合,江河源头区、远山边山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 自然修复能力,合理布置封育及其配套措施; 重要水源地应按清洁型小流域要求进行治理; 在山洪灾害、泥石流灾害、崩岗灾害严重的地区,应合理配置防灾减灾措施; 在城郊地区应充分利用区域优势,注重生态景观,示范科普需求。 5.3
10、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以保护土壤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危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高效农业发展为核心,重 点开展坡改梯、崩岗治理、侵蚀劣地治理和园地及林下水土流失治理; 治理措施应以梯田与坡面水系工程、田间道路及配套措施为主; 崩岗治理应采取“上截、中林草、下堵”的综合措施体系,保障下游村庄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6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6.1 梯田 6.1.1 梯田级别可参照GB 51018相关规定执行。 6.1.2 梯田设计标准应按表1确定。 DB36/T 1344.12020 3 表1 梯田设计标准 级别 田面净宽(m) 排水设计标准 灌溉设施 1 10 10年一遇5年一遇
11、短历时暴雨 灌溉保证率P50% 2 510 5年一遇3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具有较好的补灌设施 3 5 3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注:栽植耐旱植物时,灌溉设施降低一级。 6.2 塘坝和滚水坝 塘坝级别、防洪标准和稳定计算可参照GB 51018相关规定执行。 6.3 坡面截排水工程 6.3.1 坡面截排水工程的等级应包括下列三级: 1级:配置在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1级梯田的截排水沟; 2级:配置在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2级梯田的截排水沟; 3级:配置在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3级梯田以及其它设施的截排水沟。 6.3.2 坡面截排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2确定。 表2 坡面截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级别 排水标准 1 5年
12、一遇10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2 3年一遇5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3 3年一遇短历时暴雨 6.4 谷坊 谷坊溢流口设计宜满足3年一遇5年一遇3h6h小时最大降水过流,设计中根据各地情况选取。 7 梯田 7.1 一般规定 7.1.1 梯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分析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结合区域经济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进行总体布置; 江西省年降水量较丰富,梯田设计宜以排为主、蓄排结合,配套蓄排设施。 7.1.2 梯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地形条件,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便于耕作和灌溉; 应配套田间道路,宜配套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设施,并应根据拟定的梯田等级配套相应灌溉 设施; 梯田埂坎应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配
13、置地埂植物,并选用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埂坎植 物。 7.1.3 梯田型式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梯田的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和反坡梯田; 按梯田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和石坎梯田; DB36/T 1344.12020 4 7.1.4 梯田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耕地治理优先采用水平梯田或反坡梯田;人均耕地较少的丘陵山区,坡度不大于20的坡 耕地或荒坡地可采用反坡梯田; 应结合当地材料确定梯田型式。 7.1.5 田面净宽应根据梯田工程级别提出初步指标,结合地面坡度、田坎高度、田坎侧坡等因素分析 确定。 7.1.6 梯田设计基本资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地质地貌资料,应包括1:50001:
14、1000地形图,地质及土壤条件等; 水文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暴雨和气温等; 建筑材料,应包括土、砂、水泥、石料的分布、性质及储量等。 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项目区人口、经济、土地利用、交通、电力以及当地建筑材料价格等。 7.2 断面设计 7.2.1 水平梯田断面(图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BBm H b Bx 田埂 图1 水平梯田断面示意图 a) 土坎梯田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梯田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其范围宜取1.02.0m, 田埂高度宜取0.2m0.5m; 2) 田坎侧坡坡比宜取1:0.11:0.4。田面净度和田坎高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cot2
15、 hTB .(1) cotcot/ BH .(2) 式中: B田面净宽,(m); T原坡地土层厚度,(m); h修平后挖方处后缘保留的土层厚度,(m); 地面坡度,(); DB36/T 1344.12020 5 H梯田田坎高度,(m); a田坎坡度,()。 b) 石坎梯田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梯田级别等因素合理确定,其范围宜取1.2m2.5m, 田埂高度宜取0.3m0.5m; 2) 田坎坎顶宽度应为0.3m0.5m,需与生产路、灌溉系统结合布置时应适当加宽; 3) 田坎外侧坡比宜取1:0.11:0.25,当田坎高度大于2.0m时,内侧坡比宜取1:0.
16、1; 4) 田坎基础应置于硬基之上,软基基础深不应小于0.5m,基面应外高内低,宽度应根据田 坎顶宽及田坎侧坡坡比确定; 5) 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1:3001:500,田面内侧设排水沟。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 厚度,修平后内侧活土层厚应大于0.3m。 c) 水平梯田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面积土方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BHLV 8 1 .(3) sinXBH .(4) sin/HBx .(5) cotcot HbBB m .(6) cotHBm .(7) tanmBH .(8) Hcatb .(2) 式中: V单位面积(hm2或亩)梯田土方量,(m3); L单位面积(hm2
17、或亩)梯田长度,(m); 梯田田坎坡度,(); Bx原坡面斜宽,(m); Bm梯田田面毛宽,(m); b梯田田坎占地宽,(m)。 2) 当以hm2为单位时,梯田单位面积土方量应按下式计算: HHV 12501081 4 .(3) 3) 当以亩为单位时,梯田单位面积土方量应按下式计算: HHV 3.831081 4 .(4) 7.2.2 反坡梯田断面(图2)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6/T 1344.12020 6 Bmb H 1:田埂 坎下沟 2% Bx B 图2 反坡梯田断面示意图 田面微向内侧倾斜,一般不超过2。反坡梯田断面设计可参照水平梯田; 为达到最佳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在反坡梯田的
18、基础上,采用前埂(挡土埂)后沟(坎下沟 或竹节水平沟)+梯壁植草+地埂经济带的组合措施; 田埂外坡与田坎外坡一致,内坡1:1。田埂宽度宜取0.2m0.5m; 田面内侧设坎下沟或竹节水平沟,坎下沟采用梯形断面,开口宽0.4m,底宽0.3m,深0.3m; 挖沟筑埂土方应就地平衡。 7.3 表土保护设计 7.3.1 根据表土层厚度确定剥离厚度,一般剥离厚度为10cm20cm。 7.3.2 设置剥离的表土堆放地点和保护措施。为节约成本,可按施工顺序,采取剥离的表土层直接回 填到已经整好的田面上。 7.3.3 剥离的表土层须全部回填,并使用荷重较低的小型机械或耙犁铺摊均匀。 7.4 埂坎植物设计 梯田埂
19、坎养护与利用相结合,在埂坎上栽种经济植物,减少径流冲刷,提高收入。植物选取应符合 下列原则: 适应性强,耐瘠薄; 固土护埂坎效果好,耐冲刷; 投资少,见效快,具有一定经济效益; 胁地影响小,便于管理。 7.5 田间道路设计 7.5.1 田间道路选线应与自然地形相协调,避免深挖高填;与梯田、小型蓄排工程等相协调, 7.5.2 路面宽度根据生产作业与使用机械的情况确定,一般取1m4m;运输道路纵坡不宜大于15%, 超过15%的区域,道路可采用“S”形布置。 7.5.3 路面排水应与梯田排水结合。 7.5.4 结合当地条件,可采用水泥、砂石、泥结碎石、素土、植草等路面。坡度6以下时,优先考虑 植草路
20、,植草路面一般采用原地面填筑方式构筑,不设置路肩;种草方式可采用穴播、条播及撒播等。 7.5.5 田间道路在陡坡、急弯、危险路段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指示牌和警告标志等。 7.6 施工组织 DB36/T 1344.12020 7 7.6.1 梯田应根据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和田面宽度等条件,确定合理的表土剥离和回覆方案。 7.6.2 石坎修筑时,石坎砌石粒径大于300mm的不得少于70%;土坎应分层夯筑,每层铺虚土厚度 不应大于0.2m,田坎压实度不应小于90%。 7.6.3 梯田施工应先修筑临时道路,充分利用施工机械和设备;临时道路宜和田间道路永临结合。 7.6.4 梯田施工宜安排在秋冬季节。
21、8 竹节水平沟 8.1 一般规定 8.1.1 适用于梯田以及立地条件较差的经济果木林和水土保持林地块。 8.1.2 多适用于1525地块。 8.1.3 应根据作物需求,同时结合整地措施、截排水工程合理布置。 8.2 竹节水平沟设计 竹节水平沟宜采用梯形或矩形断面,底宽0.30.6cm,深0.30.6cm,梯形断面坡比1:0.2左右。沟 内每隔25m左右预留1个小横挡,横档上宽0.2m,下底宽0.30.4cm,档高根据竹节水平沟的深度确定, 一般应为沟深的70-80%,呈竹节状。上下两行竹节沟交错排列,原地面坡度为15时,沟距一般控制在5 7m,其他坡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设。 9 生态路沟 9
22、.1 适用于坡度525的农作物地块以及经果林地块,但不适用于种植短期勤耕作物。一般沿等高线 布置,可作为田间道路以及田间排水的补充或替代措施。 9.2 应与田间道路、蓄排工程等同时规划,合理布置。 9.3 生态路沟设计可参照DB 36/T1067.1相关规定执行。 10 塘坝和滚水坝 10.1 坝址选择应从经济、安全、合理、施工等方面综合考虑可行性,发挥工程最大效益。 10.2 开展坝址和库内地质勘查,特别是对主要建筑物进行详细勘察。 10.3 断面设计可参照GB 51018相关规定执行。 10.4 塘坝和滚水坝水文计算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稳定计算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11 截排水工程 11.
23、1 一般规定 11.1.1 截排水工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所处空间,可分为地面排水工程和地下排水工程; 地面排水工程按蓄水排水要求,可分为多蓄少排型、少蓄多排型和全排型; 地面排水工程中的截水沟按其功能,可分为蓄水型和排水型。 11.1.2 截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水工程可用于流域治理中山坡坡面的保护,也可用于保护梯田; DB36/T 1344.12020 8 截排水工程中,江西省地处南方多雨地区,一般采用少蓄多排型; 江西省坡耕地实施横向垄作需进行地下排水的可参照GB 51018相关规定执行。 11.1.3 截排水工程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坡面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田间道路、沉沙
24、蓄水工程同时规划,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合 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蓄水池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利用体系; 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自流原则选择线路; 梯田排水沟布设应兼顾拦蓄和利用当地雨水的原则。在干旱缺水区的山坡或山洪汇流的槽冲 地带,应合理布设蓄水灌溉和排洪防冲工程; 截排水工程布置应避开滑坡体、危岩等不利地质条件。 11.1.4 设计所需资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汇水区应采用1:100001:5000的地形图,并应收集治理区汇水面的下垫面情况; 宜收集工程附近雨量站或水文站长系列实测资料,当无实测资料时可用当地水文手册中等值 线图推求; 渠线布置宜采
25、用不小于1:2000地形图,工程布置和设计宜采用1:5001:200地形图。 11.1.5 截排水工程与相关工程在布置上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于保护梯田时,梯田傍山一侧应布设截水天沟,梯田内部应沿等高线布置横向截水沟,排 水沟应垂直于等高线沿纵向布置; 宜与蓄水工程联合布置:由坡面截排水工程截取地表径流、引入沉沙池,经沉沙后进入蓄水 设施,蓄满后多余径流由排水沟排出,并与周边天然沟道顺接。 11.2 工程布置 11.2.1 少蓄多排型坡面截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排水型截水沟,并应沿治理坡面等高线方向或沿梯田傍山一侧边界布置,其纵向比降 宜为1%2%; 当治理区坡面的坡长较长时,应增
26、设多级截水沟,间距应根据其控制面积、坡面洪峰流量、 排水能力,通过计算结合地形确定; 排水型截水沟较低的一端应就近接入排水沟或承泄区; 排水沟与坡面等高线应正交布设,梯田两端的排水沟应大致与梯田两端的道路同向; 排水沟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沟道; 排水沟间距应根据排水流量、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排水沟之间及其与承泄河道之间的交角宜为3060,出口宜采用自排方式; 排水承泄区应保证排水系统的出流条件具有稳定的河槽或湖床、安全的堤防和足够的承泄能 力,且不产生环境危害。 11.2.2 全排型坡面截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截流沟应布设在坡耕地的上方与林
27、地或荒地交接的边界处,或应布设在较长的坡面 及坡度变 化大的地点; 截流沟为排水型,基本上应沿等高线方向布设,纵向比降取1%2%,沟线应顺直。 11.2.3 应分级截流泄洪,分割水势、分散排泄。 11.3 截水沟设计 11.3.1 排水型截水沟高差较大时,应设置急流槽或跌水。 11.3.2 截水沟不水平时,应每隔5m10m在沟底修筑高0.2m0.3m的小土垱。 11.3.3 截水沟与排水沟的连接处应采取防冲措施。 DB36/T 1344.12020 9 11.3.4 截水沟宜采用梯形断面,山坡坡度较大时截水沟宜采用矩形断面。 11.3.5 少蓄多排型截水沟宜按排水沟进行断面设计。 11.3.6
28、 截水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超高。 11.4 排水沟设计 11.4.1 排水沟宜按明渠流设计。 11.4.2 排水沟进口宜采用喇叭口或八字形导流翼墙,翼墙长度可取设计水深的3倍4倍。 11.4.3 排水沟断面变化时,应采用渐变段衔接,其长度可取水面宽的5倍20倍。在弯曲段凹岸应 分析水位壅高影响。 11.4.4 排水沟应分段设置跌水。梯田排水沟纵断面可与梯田断面基本一致,以每台田面宽为一水平段, 以每台田坎高为一跌水,在跌水处应采取防冲措施。 11.4.5 排水沟末端应设消能设施。当坡度缓、流量小时,可用消力池消能;当坡度陡、流量大,应采 取多级跌水或加糙(坎)消能。 11.4.6 排水沟比
29、降取决于沿线地形和土质条件,设计时宜与沟沿线的地面坡度相近,以减小开挖量。 排水沟比降不宜小于0.5%,土质沟渠的最小比降不应小于0.25%,衬砌沟渠最小比降不应小于0.12%。 11.4.7 土质山坡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复式断面,石质山坡排水沟可采用矩形断面。陡坡式排水沟宜采 用矩形断面,并宜采用浆砌块石或现浇混凝土。 11.4.8 矩形、梯形排水沟断面底宽和深度不宜小于0.30m。 11.4.9 临时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矩形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20m,梯形排水沟底宽不宜小于0.20m, 矩形排水沟沟底宽度不宜小于0.30m。 11.4.10 排水沟流速应同时满足不冲不淤的要求。明沟最小允许流
30、速宜为0.4m/s,暗沟最小允许流速 宜为0.75m/s。排水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超高,安全超高采用0.1m0.2m标准。 11.4.11 以排涝为目的排水应可参照GB 50288相关规定执行。 11.5 截流沟设计 11.5.1 截流沟纵坡宜取1%2%比降。 11.5.2 截流沟宜采用梯形断面。 11.5.3 截流沟长度超过500m时,应分段设计。断面变化处应采用渐变段衔接,其长度可取水面宽的 5倍20倍。 11.5.4 最大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67.0 %5 %10 FCKKQ pm .(52) 式中: Qm沟道最大流量,(m/s); K相应频率的模比系数,可通过当地水文手册查找;
31、F分段设计时,本段截流沟控制的集水面积,(km); Cp最大径流量参数。 11.5.5 截流沟汇流历时应按本规范公式A.3计算。 11.5.6 截流沟断面设计可按排水沟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超高。 12 谷坊 DB36/T 1344.12020 10 12.1 一般规定 12.1.1 谷坊根据建筑材料分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土谷坊、混凝土预制块谷坊、编织袋谷坊和 石笼谷坊等。 12.1.2 谷坊出口处应配套护坡、护底等防护措施。末级谷坊出口处应布设消力池、跌水等消能防冲设 施。 12.1.3 修筑石谷坊时,石料应符合SL228-98要求。 12.2 工程布置 12.2.1
32、谷坊应布设在沟壑侵蚀发育的沟段。 12.2.2 谷坊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修建在沟底比降5%15%、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 谷坊群间距应“顶底相照”的原则,从下而上布设谷坊。 12.2.3 谷坊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口小肚大”,工程量小,库容大;沟底与岸坡地形、地质条件较好, 无孔洞或破碎地层,以及不易清除的乱石、杂物;取用建筑材料比较方便。 图3 谷坊布设示意图 12.3 谷坊设计 12.3.1 谷坊间距应按下式计算: iiHL / .(63) 式中: L谷坊间距,(m); H谷坊底到溢水口底高度,(m); i原沟床比降,(%); i谷坊淤满后不冲比降,(%)。 不同淤积物质淤满后形成的
33、不冲比降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淤积物淤满后不冲比降 淤积物 粗砂(夹砾石) 粘土 粘壤土 沙土 比降(%) 2.0 1.0 0.8 0.5 12.3.2 溢洪口矩形宽顶堰应按下式计算,梯形断面应经试算确定。 2/3MbhQ .(7) DB36/T 1344.12020 11 式中: Q过水流量,(m3/s); b溢洪口底宽,(m); h溢洪口水深,(m); M流量系数,宜采用1.55。 12.3.3 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KIFQ 278.0 .(85) 式中: Q设计流量,(m3/s); I汇流历时1小时最大降雨强度,(mm/h); F沟头以上集水面积 ,(km2 ); K径流系数。
34、12.3.4 各类谷坊断面尺寸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各类谷坊设计断面尺寸表 谷坊类型 高度(m) 顶宽(m) 上游坡比 下游坡比 干浆石谷坊 3 0.81.5 1:1.251:1.175 1:1.01:1.5 浆砌石谷坊 混凝土预制块谷坊 5 0.61.0 1:0.1 1:0.21:0.5 石笼谷坊 3 1.01.5 1:0.81:1.0 1:1.101:1.12 土谷坊 25 1.54.5 1:1.51:2 1:1.25-1:1.75 编织带谷坊 3 1.52.0 1:1.11:1.12 1:3 12.3.5 质量要求较高的浆砌石谷坊应作坝体稳定性分析,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12.4 谷
35、坊消能设计 12.4.1 谷坊消能由跌水和消力池组成。可选用不同建筑材料,分别满足抗冲耐磨、抗渗、抗冻要求。 12.4.2 跌差不大于5m时,有消能需求时,可采用单级跌水,跌水表面采用加糙措施。 12.4.3 消力池采用等宽矩形断面。池长宜取1.02.0倍谷坊高,池深宜取0.30.5m,池底板厚0.3m 0.5m。 12.4.4 谷坊上游汇水面积较大,流速较快时,谷坊消能可参照GB 50288相关规定执行。 12.5 施工组织 12.5.1 谷坊应根据岸坡地形、地质状况,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12.5.2 谷坊施工宜安排在秋冬季节。 12.5.3 土谷坊填土要求干密度1.4t/m31.5t/m
36、3,采用分层填筑,直到设计坝高。 12.5.4 宜在谷坊上种植灌草,加强固土。 13 小型蓄水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1.1 小型蓄水工程包括蓄水池、沉沙池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类型。 DB36/T 1344.12020 12 13.1.2 小型蓄水工程以排为主,排蓄结合。 13.1.3 小型蓄水工程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应结合坡耕地改造、沟壑治理、农业耕作和造林种草措施统筹设计,配套实施; 工程规模、分布数量及类型应综合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和需水要求确定。 13.1.4 小型蓄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所需基本资料: 1:10001:500地形图; 水文气象资料,包括降水、暴雨、气温等,雨水入渗
37、工程应有相关区域滞水层及地下水分布、 土壤类型及渗透系数等方面的资料; 经济社会情况,包括灌溉面积(需水)分布情况和人畜饮用水需求情况; 其他资料,包括项目区周边已建或主体工程设计的各类雨水集流面性质、面积、蓄水设施的 种类、数量及容积,需灌溉养护植被类型、面积,以及相应需水定额。 13.1.5 蓄水工程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畜安全,根据当地及工程实际情况,尤其是敞开式蓄水工程应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人畜安全。 13.1.6 沉沙池应根据池体内泥沙淤积情况进行清理。 13.1.7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设计应可参照GB/T 50596相关规定执行。 13.2 工程布置 13.2.1 蓄水池与沉沙池规划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因地制宜选择蓄水池布设位置。蓄水池大多宜布设在坡脚或坡面局部低洼处,对于确需布 设在坡顶的蓄水池,应与提灌措施结合使用,蓄水池与排水沟相连,容蓄坡面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