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5.240.01 L 65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972020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物联设施 设备接口规范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for access device of urban fire IoT big data application platform 2020 - XX - XX发布 2020 - XX - XX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2972020 I 目 次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缩略语.4 5 总体架构及接入设备要求.4 6 通信方式
2、.7 7 设施设备接口规范.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建、构筑物信息数据项.2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行政区划编码.29 本规程用词说明.34 DB36/T 12972020 II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南昌航空大学软件学院。 本规范起草人:万灏、郭英男、
3、陈淼、张然、马红霞、张振庭、李论、刘峰、陈琨、夏成华、吴君 卓、王欢、朱玲红、孙晨、王贤奕、饶晋、胡竹菲、罗翔、陈绍斌、谢伟、万彬、罗佳佳、徐帅、王敏。 DB36/T 12972020 1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物联设施设备接口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设施设备接入类型及其对应数据接口。 本规范适用于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与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间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过 程。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接入消防管理服务平台,亦可参考本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 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4、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0517-2006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 30122-2013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 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 26851-2011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 2 部分: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 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
5、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14287.1-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 1 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 28184-201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01-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9364-2012 防火门监控器 GB 12955-2008 防火门 GB 5135.21-2011 末端试水装置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 5
6、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15322.1-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2-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2 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3-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3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DB36/T 12972020 2 GB 15322.4-2019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4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25972-2010 气体灭
7、火系统及部件 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GB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26875.1-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1 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GB/T 26875.2-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2 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GB/T 2
8、6875.3-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3 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GB/T 26875.4-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4 部分:基本数据项 GB/T 26875.5-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5 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 26875.6-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 6 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A 1151-2014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GA/T 1038.12012 消防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T/310108002-F001-2015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实施规范 JB/T 61
9、70-2006 压力传感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消防物联网 Internet of Things(IoT)system for fire protection;FIoT 通过信息感知设备,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约定的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将数据动态 上传至消防物联网信息运行中心;把消防设施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实现以物理实体和虚拟世 界的信息进行交换处理并作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 3.2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urban fire IoT big data application platform 由政府统一建设的用于消防监督管理的消防大
10、数据应用平台,按照区域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等, 服务于各级消防部门、行业部门、消防单位、维保、设备等消防产业企业。 3.3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of FIoT 具有采集和传输火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安全用电监测、消防设施及系统的故障、启闭和运行 等信息能力,可用于防范和扑救火灾,具备通信功能且接入消防物联网的设施设备。 3.4 DB36/T 12972020 3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 management platform of FIoT 由社会单位建设的,负责信息感知设备的接入、管理、控制并提供相关基础应用服务的平台。 3.5 物联监测 mon
11、itoring and test of FIoT 采用物联网的技术,依据消防标准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测和监视,并将数据上传的行 为。 3.6 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 user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device of FIoT 用于接收物联网用户及其消防设施的主要信息和感知采集信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发送信息,将 数据汇聚到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或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并能对物理实体发出物联监测信息的 装置。 3.7 智慧消火栓装置 intelligent fire hydrant 能够与平台利用无线信号进行通讯,具有点位显示、水压、流量监测功能,并能在电池
12、电压、温度、 工作环境等异常情况下自动报警的消火栓装置。 3.8 智能安全用电监测装置 intelligent and safe electricity monitoring device 能够实时获取电气线路或设备电路温度、电流、电压等状态信息,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对非正常的 电路状态进行报警或断电操作,并通过网络独立发送探测数据、反应异常数据的物联监测装置。 3.9 无线网关 wireless gateway 具备无线通信功能,用于实现无线消防物联网系统中无线设备联网,实现信息转发。 3.10 无线火灾探测报警器 wireless fire detection alarm 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
13、、能探测火灾发生的报警器。 3.11 无线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 wireless smoke fire detector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12 无线温感火灾探测报警器 wireless heat detector DB36/T 12972020 4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3.13 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wireless manual fire alarm button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14 无线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wireless flammable gas detector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3.15 无
14、线水压传感器 wireless water pressure sensor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水压传感器。 3.16 无线防火门传感器 wireless fireproof door sensor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防火门传感器。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规范: HTTPS: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 Socket Layer) ID:身份标识(Identity Document) IMEI: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 IMSI:国际移动用户
15、识别码(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 SN:产品序列号(Serial Number) URL: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 Locator) NB-IoT: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LoRa:远距离无线电(Long Range Radio) Wi-Fi:无线上网(Wireless Fidelity) ZigBee:紫蜂协议(ZigBee) 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 Queuing Telemetry Transport) CoAP:CoAP协议(Cons
16、trained Application Protocol) LwM2M:轻量级机器到机器应用层协议(Lightweight Machine-To-Machine) 5 总体架构及接入设备要求 5.1 总体架构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采集各类底层消防数据,将数据直接传输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或 通过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将数据传输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如图1。 DB36/T 12972020 5 图1 总体架构 5.2 接入设备要求 5.2.1 总则 5.2.1.1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消防法规及标准的具体要求,若消防法规或标准进 行修订或更新,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5.2
17、.1.2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所配备的传感器监测参数设置应根据使用功能、应用场所、火灾危险性、 现场联网条件等因素确定。爆炸性、腐蚀性等特殊环境应用的消防组件和设备应选用满足国家防爆、耐 腐蚀监测规定的组件和设备。任何涉及火灾报警探测和报警功能的无线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应有独立供 电组件,其通信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应实现现场独立探测和报警。 5.2.2 接入设备要求 5.2.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联动输出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装置组成的 火灾监测及警报系统。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的功能应符
18、合GB 50116-2013中的相关规定。 5.2.2.1.1 无线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 无线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无线烟感”),由烟感探测器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组成。烟感 探测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可以在结构上一体或独立,但在逻辑功能上应是互相独立的。无线烟感装置功 能应符合GB 20517-2006中的相关规定。 5.2.2.1.2 无线温感火灾探测报警器 无线温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无线温感”),由温感探测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组成。温感探 测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可以在结构上一体或独立,但在逻辑功能上应是互相独立的。无线温感的功能应 符合GB 30122-2013中的相关规定。 5.2.
19、2.1.3 无线火灾声光报警器 DB36/T 12972020 6 无线火灾声光报警器(以下简称“无线声光报警器”),由声光警报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组成。声光 警报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可以在结构上一体或独立,但在逻辑功能上应是互相独立的。无线声光警报器 的功能应符合GB 26851-2011中的相关规定。 5.2.2.1.4 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以下简称“无线手报”),由手动报警按钮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组成。手动 报警按钮部分和无线通信部分可以在结构上一体或独立,但在逻辑功能上应是互相独立的。无线手报的 功能应符合GB 19880-2005中的相关规定。 5.2.2.1.5
20、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 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用于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当超过阈值时自动报警响应。 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功能应符合GB 15322.1-2019、GB 15322.2-2019、GB 15322.3-2019、GB 15322.4-2019中的相关规定。 5.2.2.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以水为主要传输介质,满足灭火装置需求的系统,用于灭火、控火和冷却 等。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947-2014中的相关规定。 5.2.2.2.1 无线水压传感器 无线水压传感器是为监
21、测消防水系统中目标管网的压力、流量等信息。无线水压传感器应能够给出 对应时刻监测点水位状态判断,形成事件上报消息并通过系统进行后续报警处理。无线水压传感器的功 能应符合JBT 6170-2006中的相关规定。 5.2.2.2.2 智能消火栓监测设备 智能消火栓监测设备可对消火栓运行状态、故障隐患等进行实时监测。智能消火栓监测设备的功能 应符合GB 50974-2014中的相关规定。 5.2.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2.2.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 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
22、录A的相关规定。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084-2017中的相关规定。 5.2.2.3.2 自动末端试水装置用于检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并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 能。自动末端试水装置能够远程操作阀门的开启,将监测信息上传至后台主机,并能自动巡检每台末端 试水装置的工作状态,形成事件上报消息并在系统进行后续的报警处理。自动末端试水装置的功能应符 合GB 5135.21-2011中的相关规定。 5.2.2.4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在不适于设置水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环境中,比如计算机机房、重要的 图书馆档案馆、移动通信基站(房)、UPS室、电池室和一般的柴油
23、发电机房等。其数据采集的内容 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370-2005中的相关规 定。 5.2.2.5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装置、喷枪、泡沫喷头等组件构成。其数据采集的内 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泡沫灭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151-2010的相关规 定。 5.2.2.6 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是由干粉供应源通过输送管道连接到固定的喷嘴上,再喷放干粉的灭火系统。其数据 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干粉灭火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
24、0347-2004 中的相关规定。 DB36/T 12972020 7 5.2.2.7 防烟排烟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其数据采集的 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防烟排烟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1251-2017中的相 关规定。 5.2.2.7.1 风量测量装置 风量测量装置用于监测风管末端风口实时流量,将风量数据实时上传至系统,同时能自动巡检每台 装置的工作状态,形成事件上报消息并在系统进行后续的报警处理。风量测量装置的功能应符合 GB25201-2010和GB50243-2016中的相关规定。 5.2.2.
25、7.2 余压测量装置 余压测量装置用于监测防烟楼梯间与防烟楼梯前室间的压差值,以及对电动旁通泄压阀的状态进行 实时监测,将压力数据实时上传至系统,同时能自动巡检每台装置的工作状态,形成事件上报消息并在 系统进行后续的报警处理。余压测量装置的功能应符合(GB 51251-2017中的相关规定。 5.2.2.8 消防供电系统 5.2.2.8.1 消防供电系统有消防电源、消防用电设备等组成。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消防供电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052-2009中的相关规定。 5.2.2.8.2 智能用电监测设备通过传感器对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
26、实时监测,从而判断电 源设备是否有过压、欠压、过流、断路、短路以及缺相等故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警报。智能用电 监测设备的功能应符合GB 28184-2011中的相关规定。 5.2.2.9 建筑防火和疏散指示系统 5.2.2.9.1 建筑防火和疏散指示系统应采集建筑防火设施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 等信息。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相关规定。建筑防火和疏散指示系统的 功能并应符合GB50016-2014、GB 13495.1-2015、GB 17945-2010和GB 51309-2018的相关规定。 5.2.2.9.2 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
27、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它是设在防火分 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防火门的功能应符合GB 12955-2008 中的相关规定。 5.2.2.10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在火灾发生时,应急广播信号通过音源设备发出,经过功率放大后,由广播切换 模块切换到广播指定区域的音箱实现应急广播。其数据采集的内容应符合GB 50440-2007中附录A的 相关规定。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功能应符合GB 50016-2013中的相关规定 5.2.2.11 其他消防系统或消防物联设施设备 5.2.2.11.1 无线通信设备 消防无线通信设备(模块)借助无线数据
28、传输方式,向主机、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或其他各类接警终 端报送消防数据信息。无线通信设备的功能应符合GA 1151-2014和GB 50440-2007中的相关规定。 5.2.2.11.2 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 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是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前端设备,用于获取和传输从用户消防控制主 机获取的各类用户报警信息和设备状态信息。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的功能应符合GB 26875.1-2011中的 相关规定。 6 通信方式 6.1 通信协议要求 6.1.1 通信方式 DB36/T 12972020 8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之间的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 有线无
29、线结合通信等多种数据通信传输方式。 6.1.2 传输方案 有线通信传输宜采用以太网或串行传输;无线通信传输宜采用NB-IoT、LoRa等传输方案,不宜采 用ZigBee。其物联网协议宜采用MQTT、CoAP、LwM2M等协议。 6.2 通信方式划分 6.2.1 通信方式类型及传输数据格式要求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与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之间的通信方式主要包括控制命令、信息上 传、信息查询、心跳协议等,均采用发送/确认或请求/应答方式进行通信,具备重发机制。具体传输数 据格式需参照GB/T 26875.3-2011执行。 6.2.2 控制命令 6.2.2.1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向消防
30、物联设施设备发送指令时的控制命令采用发送/确认 模式,其通信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控制命令流程示意图 6.2.2.2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向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发送控制命令,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对接 收到的命令信息进行校验。在校验正确的情况下,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执行平台的控制命令,并向平台发 送确认命令;在校验错误的情况下,消防物联设施设备舍弃所接收数据并发出否认回答。 6.2.2.3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接收到消防物联设施设备的确认命令后完成本次控制命令传 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确认命令或收到否认回答后,启动重发机制。 6.2.3 信息上传 6.2.3.1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向城市
31、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传输火灾报警和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 息时采用发送/确认模式。其通信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上传数据流程示意图 DB36/T 12972020 9 6.2.3.2 当发生火灾报警或运行状态改变时,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主动向平台上传信息,平台对接收到 的信息进行校验。在校验正确的情况下,平台对接收的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并向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发送 确认命令;在校验错误的情况下,平台舍弃所接收数据并发出否认回答。 6.2.3.3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接收到平台的确认命令后完成本次信息的传输;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在规定 时间内未收到确认命令或收到否认回答后,启动重发机制。 6.2.3.4 目前除
32、部件模拟量信息可以在一数据包中包含多个通道的模拟量数据外,其它信息均采用一 数据包单条信息的方式(信息体中只包含一个设备或部件的一个状态)。 6.2.4 信息查询/参数设置 6.2.4.1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向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查询相关信息时采用请求/应答模式。其 通信流程如图4所示。 图4 查询命令流程示意图 6.2.4.2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向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发送请求查询命令,消防物联设施设备 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校验。在校验正确的情况下,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根据请求内容进行应答;在校验错 误的情况下,消防物联设施设备舍弃所接收的数据并发出否认回答。 6.2.4.3 城市消防物
33、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在接收到正确的应答信息后完成本次信息查询操作;在规定 时间内未接收到应答信息、应答信息错误或接收到否认回答后,启动重发机制。 6.2.5 心跳协议 6.2.5.1 具备心跳传输功能的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向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传输心跳信息时采 用发送/确认模式。其通信流程如图5所示。 图5 上传心跳流程示意图 DB36/T 12972020 10 6.2.5.2 具备心跳传输功能的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上传心跳信息,平台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校验。在校验正确的情况下,平台对接收的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并向消防物联设施设备发送确认命令;在校
34、验错误的情况下,平台舍弃所接收数据并发出否认回答。 6.2.6 重发机制 6.2.6.1 发送/确认模式下,发送端发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接收端的确认命令或收到否认回 答,应进行信息重发,重发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确认命令,则本次通信失败,结束本次通信。 6.2.6.2 请求/应答模式下,请求方在发出请求命令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应答信息或收到否认应 答,重发请求命令,重发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应答信息,则本次通信失败,结束本次通信。 6.2.6.3 通信过程中的校验错误包括校验和错误、应用数据单元长度超限、启动字符和结束字符错误 等。 6.2.6.4 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超时时限、重发次数有明确规定
35、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尚未 明确规定的,应符合行业主流要求。 7 设施设备接口规范 7.1 通信接口类型及流程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与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间通信接口可分为设备注册、设备认证、设备 变更、设备状态信息、设备报警信息等类型,如图6所示。 图6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与消防物联设施设备通信接口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与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间通信流程包括设备注册、数据传输、返回验 证等步骤。当消防物联设施设备首次与平台交互时,应首先采用统一注册接口进行设备登记和认证,注 册完成后进行数据传输,数据传输成功后平台返回返回码,若返回码验证失败则重新执行数据传输操作,
36、如图7所示。 DB36/T 12972020 11 图7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与消防物联设施设备通信流程 7.2 设备注册接口 7.2.1 功能描述 设施设备IMEI号、IMSI号、SN号等设备识别码相关信息,由设备端直接上传至城市消防物联网 大数据应用平台;设施设备所属建筑物、消控室、坐标和维保等设备所属环境状态相关信息,直接上传 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或提交至消防管理服务平台,由消防管理服务平台上传至城市消防 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2.2 内容描述 7.2.2.1 设备注册应上传以下信息: a) 联网单位信息(依据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接口规范获取联网单位信息
37、); b) 设备识别编码信息; c) 区域位置信息; d) 设备所属系统信息(依据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接口规范获取设备所属系统信息); e) 特征串(设备所属厂商向省级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报备后,获取特征串)。 7.2.2.2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返回数据包含如下信息: 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为设备分配唯一编号(哈希生成)。 7.2.3 上传数据 7.2.3.1 联网单位信息 联网单位上传信息见表1。 表1 联网单位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单位编号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建筑物编号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
38、据应用平台 消控室编号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2.3.2 设备识别编码信息 设备识别编码上传信息见表2。 DB36/T 12972020 12 表2 设备识别编码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 否(IMEI、IMSI、 SerialNumber至少选一) 终端 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 否(IMEI、IMSI、 SerialNumber至少选一) 终端 产品序列号(SN) 否(IMEI、IMSI、 SerialNumber至少选一) 终端 设备厂家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设备型号 是 消防
39、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2.3.3 区域位置信息 区域位置上传信息见表3。 表3 区域位置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建筑物信息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所在楼层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安装位置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经度(BD09坐标系)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纬度(BD09坐标系)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6位行政区划编码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注:建筑物信息上传数据项见附录A,行政区
40、划编码见附录B。 7.2.3.4 设备所属系统信息 设备所属系统上传信息见表4。 表4 设备所属系统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所属系统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2.3.5 特征串 特征串上传信息见表5。 表5 特征串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特征串 是 设备所属厂商向省级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报备后,获取特征串 7.2.4 返回数据 返回数据信息见表6。 表6 返回数据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设备唯一编号 是 7.3 设备认证接口 DB36/T 12972020 13 7.3.1 密钥获取 设备认证时采用特征串(token)作为密钥,设备所属厂商
41、向省级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报备后,获取特征串。 7.3.2 上传数据 设备认证上传数据见表7。 表7 设备认证上传数据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特征串 是 7.4 设备变更接口 7.4.1 功能描述 7.4.1.1 当消防物联设施设备信息发生变更(增加/修改)时,应将数据上传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 应用平台进行备案记录。 7.4.1.2 设备唯一编号信息,由设备端向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直接提交;设备环境状态变 更操作相关信息,可直接上传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或提交至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后,上传 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4.2 内容描述 设备变更时应上传如下信息
42、: a) 设备唯一编号; b) 变更操作信息。 7.4.3 上传数据 7.4.3.1 设备唯一编号 设备唯一编号上传信息见表8。 表8 设备唯一编号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设备唯一编号 是 终端 7.4.3.2 变更操作信息 变更操作上传信息见表9。 表9 变更操作上传信息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变更操作类别(增加、修改)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变更数据内容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变更数据值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变更日期 是 消防管理服务平台或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5 设
43、备状态信息接口 DB36/T 12972020 14 7.5.1 功能描述 消防物联设施设备感知数据和健康状态等信息,应按要求上传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或提交至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后,上传至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 7.5.2 感知数据接口 7.5.2.1 内容描述 设备感知数据应上传如下信息: a) 设备唯一编号; b) 感知数据内容。 7.5.2.2 上传数据 7.5.2.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上传感知数据项见表10。 表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知数据项 上传主体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所有设备 设备唯一编号 是 终端 无线温感火灾报警器 温度 是
44、 终端 无线烟感火灾报警器 烟雾浓度 是 终端 剩余电流 是 终端 电气火灾探测器 当前温度 是 终端 检测介质 否 终端 检测温度 否 终端 可燃气体报警器 气体浓度采样值 是 终端 7.5.2.2.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上传感知数据项见表11。 表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感知数据项 上传主体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所有设备 设备唯一编号 是 终端 水压 是 终端 阀位开度 否 终端 持续用水量 否 终端 消火栓 持续用水时间 否 终端 积水告警 否 终端 倾斜告警 是 终端 出水告警 是 终端 开盖告警 否 终端 消火栓闷盖 倾斜角度 否 终端 压力数值
45、是 终端 压力单位 否 终端 液位数值 是 终端 液位低位阈值 否 终端 液位高位阈值 否 终端 液位波动阈值 否 终端 无线水压传感器 压力低位阈值 否 终端 DB36/T 12972020 15 表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感知数据项(续) 上传主体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压力高位阈值 否 终端 压力波动阈值 否 终端 消防水泵自动、手动状态 否 终端 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启停状态 是 终端 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池)水位 是 终端 消防管网 管网压力 是 终端 7.5.2.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上传感知数据项见表12。 表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感知数据项 上传主体 数据内容 是否必选 数据来源 所有设备 设备唯一编号 是 终端 水压值 是 终端 阀门开度 否 终端 水压波动阈值 否 终端 水压上限阈值 否 终端 末端试水装置 水压下限阈值 否 终端 喷淋泵 喷淋泵启停状态 否 终端 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