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 34/T 50082020 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J15083 2020 DB34 -2020 -03 发布 2021-02-03 实施08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发 布 -J12794 Standard for earthquake resistant performance assessment of engineering sites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 书书书 安徽省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 犇犅 犜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合 肥 安徽省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
2、能评价标准 犇犅 犜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出版发行 (合肥市紫云路 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 , 邮编:) 开本:毫米 印张 : 字数 : 千字 年月第一版年月第一次印刷印数 : 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第 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秸杆 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等 项 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秸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 技术规程”等 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 序 号 地方标准 编 号 标准名称 代 替 标准号 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建设工程人工材料 机械设备数据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电子 数据
3、交换标准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 保温系统应用技术 规程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 性能评价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 通信设施技术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年 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 号)的要求,由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场地 抗震性能评价标准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安徽省内有关建设主管部门、 勘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后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 章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术 语和
4、符号; 基本规定; 勘察要求; 抗震地段和场地类别; 场地与地基的地震破坏; 设计地震动参数。 本次修订的内容有: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修订了附录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 安徽省部分;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年版), 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铜陵市六安市安庆市部分 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 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 省调整六安市淮南市铜陵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 山市的通知(皖政秘 号)、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 销广德县设立县级广德市的批复(民函 号)和民政 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无为县
5、设立县级无为市的批复(民函 号)以及国务院批复同意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将原标准附录 安徽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修订为本标准附录 安徽省城镇、 乡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列表; 增加宿州、六安两个城市的场地地层简表; 修改了芜湖市、宣城市的场地地层简表; 增加了有关采空区所属抗震地段判别、测试场地卓越 周期的条文,以及其他部分条款的文字性调整。 本标准中第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为引自相 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安徽省城 建设计研究总
6、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其中 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和建议,请寄交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号,邮编 )。 主编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安徽工程勘察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蚌埠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勘测院 宣城市建筑勘察院有限公司 亳州市岩土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宿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安徽六安工程勘察院 主要编写人员:王国昌 李 彪 王小勇 盛红星 郭兆清 陶卫东 程 军 郭传根 王修胜 曹先富 邱 俊 陈海角 周伟
7、明 曹光暄 庞建纲 主要审查人员:苏经宇 朱兆晴 杨成斌 宛新林 王 珺 黄兴怀 左丽华 目 次 总 则 术语和符号 术语 符号 基本规定 勘察要求 抗震地段和场地类别 场地与地基的地震破坏 液化 软土震陷 滑坡 、崩塌等 活动断裂 设计地震动参数 基本参数 时程曲线 附录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安徽省部分 附录 安徽省城镇、乡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 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列表 附录 安徽省宏观地貌分区示意图 附录 安徽省部分地区工程场地地层简表 附录 剪切波速 地区经验公式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 , , ( ) 总 则 为在安徽省贯彻执行国家抗震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发
8、 挥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抗震设防 质量,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 度、 度 地区的建筑工程建设场地的抗震性能评价。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和符号 术 语 场地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 厂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 的平面面积。 场地抗震性能 地震作用下,场地所表现出来的稳定性、破坏、变形和振动 等有关特性的总称。 地震动参数 表征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地震动峰值 (峰值加速度、峰值速度、峰值位移等)、反应谱和持续时间等。 地震动
9、反应谱 在同一地震动输入下,具有相同阻尼比的一系列单自由度 体系反应(加速度、速度和位移)的绝对最大值与单自由度体系 自振周期或频率的关系,以表征地震动的频谱特性。 抗震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 震烈度。一般情况,取 年内超越概率 的地震烈度。 设计地震动 在抗震设计、结构反应分析和结构振动试验中所采用的地 震动物理量。 )多遇地震 在 年期限内,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 (重现期 为 年)的地震作用; )设防地震 在 年期限内,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 (重现期 为 年)的地震作用。当用地震烈度表示地震作用 时,称为基本烈度; )罕遇地震 在 年期限内,可能遭遇的超
10、越概率为 (重 现期为 年)的地震作用。 设计地震动参数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加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加速度 反应谱和峰值加速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 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 值。 地震影响系数 单质点弹性体系在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加速度反应与重力 加速度比值的统计平均值。根据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 组、场地类别和结构自振周期确定。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抗震设计用的加速度反应谱,以加速度反应谱和重力加速 度的比值表示。 设计特征周期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应地震震级、震中 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简称特征 周期。 场地卓越周期 场地岩土振动而
11、出现的最大振幅的周期。 时程分析法 由结构基本运动方程输入地面加速度记录进行积分求解, 以求得整个时间历程的地震反应的方法。 抗震地段 根据场地及附近地区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地下水、岩土 特性及其他地质条件对场地总体抗震性能所作的概括分类,一 般分为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 场地覆盖层厚度 由场地地面至剪切波速超过规定值的下卧岩层或硬土层 顶面的距离。 土层等效剪切波速 剪切波在地面以下 米深度或小于 米的场地覆盖层 厚度范围内土层中的传播速度。 场地类别 根据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对建设场地所 作的分类,用以反映不同场地条件对基岩地震动的综合放大效 应。 活动断裂(层)
12、 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裂(层)。 地震地基失效 由于地震引起的滑坡、不均匀变形、开裂和砂土、粉土液化 等使地基丧失承载能力或不能继续承载的过大变形的破坏现 象。 液化 地震时土体由固态变为流态的现象。 软土震陷 由于地震引起软土软化而产生的地面或地基沉陷的现象。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 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 素,对各类建筑所作的设防类别划分。 )特殊设防类 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 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 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重点设防类 地震时使用
13、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 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 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标准设防类 除 )、 )、 )项以外的大量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 筑。简称丙类; )适度设防类 使用上人员稀少且地震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 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抗震构造措施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 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符 号 犕 地震震级 狏 土层等效剪切波速 狏 岩层或土层的剪切波速 犖 标准贯入锤击数 犐 液化指数 地震影响系数 犜 特征周期 基本规定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工作应在岩土工程勘察阶段进行,
14、 分析确定场地所属的抗震地段类型,进行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 稳定性(含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评价,并应根据国家批 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和有关的规范,提出场地的抗震设防烈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和特征周期;对需要采 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 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对于下列工程宜开展场地抗震性能评价专门工作,提 出专题分析评价报告: 需要提供地震加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的工程; 场地或场地附近存在性质或规模尚不明确的活动断裂 以及有地裂缝、滑坡、滑移、崩塌、塌陷、泥石流、采空区等不良 地质作用的工程; 位于抗震危险地段的工程; 其他功
15、能重要或场地条件复杂的工程。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专门工作应按照下列四个阶段开 展: 接受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纲要; 收集资料,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勘探和测试等工作; 对收集的资料和勘探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统计、评价论 证; 编制成果报告。 城市、镇建筑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 中的抗震防灾专业规划的要求;乡村建筑工程的选址,应当符 合乡规划和村规划中有关抗震防灾的要求。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 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 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 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
16、、乙类的建 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 件(图件)确定。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 震设防分类标准 犌犅 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 标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烈度应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的地震动峰值 加速度分区值(可按附录 )所对应的地震烈度。 安徽省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 组,可按照本标准附录 采用。 边坡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边坡所在地区的抗 震设防烈度,且不应低于边坡破坏影响区内建筑物的设防烈 度。 场地抗震
17、性能评价应针对本省宏观地貌特征(可参照 附录 )的差异,对不同地貌区的下列内容应开展重点工作: 淮北平原区:液化土的判别和场地类别的划分,黄泛区 软弱土层的分布; 江淮波状平原区:抗震地段和场地类别的划分; 沿江丘陵平原区:场地覆盖层厚度的确定和场地类别 划分,沿江静水环境沉积的软土、新近沉积的粉土、粉砂的分布 范围及相应的液化及地震稳定性评价; 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抗震地段和场地类别的划分、岩 土地震稳定性分析。 对于平面范围内工程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场地宜分 区评价场地抗震性能。 对于拟加固或改建的既有建筑物,补充勘察时应包括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勘察要求 勘察应满足进行确定覆盖层厚度、
18、测试岩土层剪切波 速和其他动力特性参数、划分抗震地段与场地类别、分析岩土 地震稳定性和地震地基失效等评价场地抗震性能工作的要求。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的勘探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的工程,勘探孔布置应满足为抗 震设计提供土层剖面、覆盖层厚度和剪切波速等有关参数的要 求; 用于划分场地类别的勘探孔,当缺乏资料时,其深度应 大于场地覆盖层厚度,当覆盖层厚度大于 时,勘探孔深度 应大于 ; 对多层建筑物,当基岩或坚硬土层埋深大,用于计算土 层等效剪切波速的勘探孔深度应不小于 ;难以查明覆盖层 厚度时,有经验地区可收集并引用邻近工程深孔覆盖层厚度资 料。 土层剪切波速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要
19、求: 在场地初步勘察阶段,对大面积的同一地质单元,测试 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 个; 在场地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试土层剪切波速 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 个,测试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 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密集建筑群,测试土层剪切波 速的钻孔数量可适量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 钻孔数量均不得少于 个; 对丁类建筑及丙类建筑中层数不超过 层、高度不超 过 的多层建筑,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时,可根据岩土名称和 性状,按表 划分土的类型,再利用当地经验在表 的 剪切波速范围内估算各土层的剪切波速;安徽省部分地区的经 验可参见附录 、附录 ; 软土地区位于同一地质单元的
20、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 孔数量,单幢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组团(每组团)不宜少于 个,高层建筑群每幢不得少于 个。 表 土的类型划分和剪切波速范围 土的类型岩土名称和性状 土层剪切波 速范围( ) 岩石坚硬、较硬且完整的岩石狏 坚硬土或 软质岩石 破碎和较破碎的岩石或软和较软的岩石, 密实的碎石土 狏 中硬土 中密、稍密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 中砂, 犳 的黏性土和粉土,坚硬黄土 狏 中软土 稍密的砾、粗、中砂,除松散外的细、粉砂, 犳 的黏性土和粉土, 犳 的填 土,可塑新黄土 狏 软弱土 淤泥和淤泥质土,松散的砂,新近沉积的 黏性土和粉土, 犳 的填土,流塑黄土 狏 注: 犳 为由载荷试
21、验等方法得到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 狏 为 岩土剪切波速。 土层剪切波速测试的竖向间距宜为 ,对勘察 查明的土层在土层等效剪切波速计算深度范围内均应取得代 表性的剪切波速;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的工程,应对场地覆盖 层厚度范围内的所有土层进行剪切波速和重度的测试,对代表 性的土层应进行动三轴或共振柱试验。 对于需要考虑共振影响的重要工程,可采用地脉动测 试方法测定场地卓越周期,测点不宜少于 个,当同一建筑场 地有不同的地质地貌单元时,可适当增加测点数量。 为判别地震液化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应少于 个,勘探 孔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 应查明可能液化土层的地下水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 位及其变化幅度。
22、 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液化;在需作判定的土层中, 标准贯入试验点的竖向间距宜为 ,每层土的试验 点数不宜少于 个,并对标贯器中的土样作黏粒含量分析。 在软土地区,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设计的 工程,每幢高层建筑物的同一地质单元宜布置不少于 个剪切 波速孔,测试孔应深至准基岩面(剪切波速大于 的土 层)或深度超过 且剪切波速有明显跃升的分界面或由物 探等其他方法确定的准基岩面。对于准基岩面及其以上各土 层,宜采集土试样进行室内动三轴试验或共振柱试验,并提供 剪变模量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剪应变关系曲线。 山区建筑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内容,应根据 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因地
23、制宜地提出符合抗震设防要 求的防治方案建议。 对江淮波状平原和沿江丘陵平原区分布的中、新生代 软质红色岩层,其风化程度分层的定量评价,可采用标准贯入 试验确定。 抗震地段和场地类别 对建筑场地,应按表 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 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表 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地段类别地质、地形、地貌 有利地段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一般地段不属于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不利地段 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 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 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故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 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
24、挖地基),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 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采空塌陷边缘及地表移动尚未稳 定的采空塌陷中间区段等 危险地段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 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处于地表移动活 跃期的采空塌陷区,地下储水或储毒气的掩覆老采空区 等 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 覆盖层厚度为准。 建筑场地覆盖层厚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 且其下卧 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 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当地面 以下存在剪切波速大于其上部各土层剪切 波速 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 小于 时,可按地面至
25、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剪切波速大于 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土 层; 土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 土层中扣除。 对江淮波状平原与沿江丘陵平原区分布的中、新生代 软质红色岩层可以中等风化岩层顶面作为覆盖层底面。可用 标准贯入锤击数( )判断中等风化岩层,中等风化泥岩 击,中等风化砂岩 击( 为实测值,不需杆长修正)。有 成熟经验时也可采用其他方法确定。 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狏犱 狋 狋 狀 犻 ( 犱 狏 ) 式中: 狏 土层等效剪切波速( ); 犱 计算深度( ),取覆盖层厚度和 二者的较小值; 狋 剪切波在地面至计算深度之间的传播时间; 犱 计算深
26、度范围内第 土层的厚度( ); 狏 计算深度范围内第 土层的剪切波速( ); 狀 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分层数。 建筑的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 盖层厚度按表 划分为四类,其中 类分为 、 两个 亚类。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 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线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 用计算所用的特征周期。 表 建筑的场地类别 场地类别 狏 狏 狏 狏 狏 岩石的剪切波速或 土的等效剪切波速( ) 场地覆盖层厚度( ) 注:表中 狏 系岩石的剪切波速。 建筑场地为 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 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 许按本
27、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建筑场地类别为 、 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的地区,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宜按抗震设防烈度 度 ( )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场地与地基的地震破坏 液 化 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液化判别和地基处 理,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时,可不考虑液化的影响,但对沉陷敏 感的乙类建筑,可按 度进行液化判别。 度时,乙类建筑 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进行判别和处理。甲类建筑 应进行专门的液化勘察。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 度外,应进行 液化
28、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粉质黏土。 饱和的砂土或粉土(不含黄土),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时,可初步判别为不液化或可不考虑液化影响: 地质年代为第四纪晚更新世( )及其以前时, 、 度 时可判为不液化; 粉土中的黏粒(粒径小于 的颗粒)含量百分率, 度、 度和 度分别不小于 、 和 时,可判为不液化土。 注:用于液化判别的黏粒含量系采用六偏磷酸钠作分散剂测定, 采用其他方法时应按有关规定换算。 浅埋天然地基的建筑,当上覆非液化土层厚度和地下 水位深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考虑液化影响:
29、 犱犱犱 ( ) 犱犱犱 ( ) 犱犱犱犱 ( ) 式中: 犱 地下水位深度( ),宜按设计基准期内年平均最 高水位采用,也可按近期内年最高水位采用; 犱 上覆盖非液化土层厚度( ),计算时宜将淤泥和 淤泥质土层扣除; 犱 基础埋置深度( ),不超过 时应采用 ; 犱 液化土特征深度( ),可按表 采用。 表 液化土特征深度( ) 饱和土类别 度 度 粉 土 砂 土 注:当区域的地下水位处于变动状态时,应按不利的情况考虑。 软土地区,当土层为粉土或粉砂与黏土互层时,其黏性 土合计厚度达到或超过土层总厚度 时,可不考虑液化影 响; 软土地区,粉土或砂土层的平均厚度不足 或呈局部 透镜体状时,可不
30、考虑液化影响。 场地地震液化判别应先进行初步判别,当初步判别认 为有液化可能时,应再作进一步判别。液化的判别宜采用多种 方法,综合判定液化可能性和液化等级。初步判别除按 条进行外,尚宜包括下列内容进行综合判别: 分析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下水等与液化有关的场 地条件; 当场地及其附近存在历史地震液化遗迹时,宜分析液 化重复发生的可能性; 倾斜场地或液化层倾向水面或临空面时,应评价液化 引起土体滑移的可能性。 当饱和砂土、粉土的初步判别认为需进一步进行液化 判别时,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地面下 深度范围 内土的液化;但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规定的可不进 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各
31、类建筑,可只判别地 面下 深度范围内土的液化。当饱和土标准贯入锤击数(未 经杆长修正)小于或等于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时, 应判为液化土。当有成熟经验时,尚可采用其他判别方法。 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年版)规定下列 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 年版)规定可 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如采取了抗震构造措施的 下列建筑: ) 度 、 类场地、柱高不超过 且结构单元两端均有山墙 的单跨和等高多跨单层厂房(锯齿形厂房除外); ) 度时和 度( ) 、 类场地的露天吊车栈桥; ) 度( ) 、 类场地,柱顶标高不超过 ,且结构单 元两端均有山墙的单
32、跨及等高多跨砖柱厂房。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黏性土层(软弱黏性土层 指 度、 度和 度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小于 、 和 的土层)的下列建筑: )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 )砌体房屋; )不超过 层且高度在 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和框架抗 震墙房屋; )基础荷载与 )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和多层混凝土抗震墙 房屋。 在地面下 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 临界值可按下式计算: 犖犖 ( 犱 ) 犱 槡 ( ) 式中: 犖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犖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可按表 采用; 犱 饱和土标准贯入点深度( ); 犱 地下水位深度( ); 黏粒含量百分率
33、,当小于 或为砂土时,应采用 ; 调整系数,设计地震第一组取 ,第二组取 ,第三组取 。 表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 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 化指数外,尚应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 的深度和厚度,按下式计算每个钻孔的液化指数,并按表 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 犐 犖 犖 犱犠 ( ) 式中: 犐 液化指数; 狀 在判别深度范围内每一个钻孔标准贯入试验点的 总数; 犖 、 犖 分别为 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实测值和临界值,当 实测值大于临界值时应取临界
34、值;当只需要判别 深度范围以内的液化时, 以下的实测值 可按临界值采用; 犱 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 ),可采用与该标准贯入 试验点相邻的上、下两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差的 一半,但上界不高于地下水位深度,下界不深于液 化深度; 犠 土层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位为 )。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 时应采用 , 等于 时应采用零值, 时应按线性内插 法取值。 表 液化等级与液化指数的对应关系 液化等级轻微中等严重 液化指数 犐犐犐犐 当液化砂土层、粉土层较平坦且均匀时,宜按表 选用地基抗液化措施;尚可计入上部结构重力荷载对液化危害 的影响,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不宜将 未经处理
35、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表 抗液化措施 建筑抗震 设防类别 地基的液化等级 轻 微中 等严 重 乙类 部分消除液化 沉陷,或对基 础和上部结构 处理 全部消除液化沉 陷,或部分消除液 化沉陷且对基础 和上部结构处理 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丙类 基础和上部结 构处理,亦可 不采取措施 基础和上部结构 处理,或更高要求 的措施 全部消除液化沉 陷,或部分消除液 化沉陷且对基础和 上部结构处理 丁类可不采取措施可不采取措施 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理,或其他经济的 措施 注:甲类建筑的地基抗液化措施应进行专门研究,但不宜低于乙类 的相应要求。 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桩基时,
36、桩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 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 砂,坚硬黏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 ,对其他非岩石土 尚不宜小于 ; 采用深基础时,基础底面应埋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 土层中,其深度不应小于 ; 采用加密法(如振冲、振动加密、挤密碎石桩、强夯等) 加固时,应处理至液化深度下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 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本标准第 条规定的液 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用非液化土替换全部液化土层,或增加上覆非液化土 层的厚度; 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 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度的 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 。 部
37、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少,其值不宜大于 ;大 面积筏基、箱基的中心区域,处理后的液化指数不宜大于 ;对 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处理深度尚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下液化土 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注:中心区域指位于基础外边界以内沿长宽方向距外边界大于相 应方向 长度的区域。 采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 击数不宜小于按本标准第 条规定的液化判别标准贯入 锤击数临界值; 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符合本标准第 条 款的要求; 采取减小液化震陷的其他方法,如增厚上覆非液化土 层的厚度和改善周边的排水条件等。 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
38、理,可综合采用下 列各项措施: 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调整基础底面积,减少基础偏心; 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如采用箱基、筏基或钢筋混 凝土交叉条形基础,加设基础圈梁等; 减轻荷载,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 理设置沉降缝,避免采用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管道穿过建筑处应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在故河道以及临近河岸、湖岸和边坡等有液化侧向扩 展或流滑可能的地段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应进行抗滑 动验算,采取防止土体滑动措施和结构抗裂措施。 软土震陷 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度时,对厚层软土分布区 宜判别软土震陷的可能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等效剪切波速大于表
39、 的数值时,可不考虑 震陷影响; 表 临界等效剪切波速 抗震设防烈度 度 度 临界等效剪切波速 狏 ( ) 对于采用天然地基的建筑物,当等效剪切波速小于或 等于表 的数值时,甲类建筑物和对沉降有严格要求 的乙类建筑物应进行专门的震陷分析计算;对沉降无特殊要求 的乙类建筑物和对沉降敏感的丙类建筑物,可按表 估算建筑物的震陷值或根据地区经验确定。 表 建筑物震陷估算值( ) 设防烈度 地基条件 度( ) 度( ) 地基主要受力层深度内软土厚度 地基土等效剪切波速值 注: 当地基土实际条件与表中的两项条件相比,只要有一项不符 合时,应按实际条件变化的大小和建筑物性质及结构类型, 适当地减小震陷值;当
40、地基土实际条件与表中的两项条件均 不相符时,可不考虑震陷对建筑物的影响; 当需要估算软土震陷量时,宜采用以静力计算代替动力分析 的简化分层总和法。 饱和粉质黏土震陷的危害性和抗震陷措施应根据沉降 和横向变形大小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设防烈度 度( ) 时,当塑性指数小于 且符合下式规定的饱和粉质黏土可判 为震陷性软土。 ( ) ( ) 式中: 天然含水量; 液限含水量,采用液、塑限联合测定法测定; 液性指数。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黏性土层和高含水量 的可塑性黄土时,应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采用桩基、地基加 固处理或本标准第 条的各项措施,也可根据软土震陷 量的估计,采取相应措施。 滑坡、
41、崩塌等 在丘陵、山区选择建设场址和考虑建筑总平面布置时, 应事先了解是否存在产生滑坡、滑移、崩塌、塌陷、泥石流等的 条件,判断场地的稳定性。在矿区进行建设时,必须事先掌握 采空区的分布及其变动规律,判定拟选场址作为工程场地的适 宜性。 对已存在或可能受到滑坡、滑移、崩塌、塌陷、泥石流、 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影响的建设场地,应收集和调查地形坡 度、岩石风化程度、古河道、滑坡、崩塌、地裂缝、泥石流和采空 区等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勘探测试工作,分析评价场地在地震 作用下的稳定性。 活动断裂 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度的重大工程场地应进行 活动断裂(以下简称断裂)评价。应查明断裂的位置和类型,分 析其活
42、动性和地震效应,评价断裂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 响,并提出处理方案。 对核电厂的断裂评价,应按核安全法规和导则进行专门研 究。 断裂勘察,应搜集和分析有关文献档案资料,包括卫星 航空相片、区域构造地质、强震震中分布、地应力和地形变、历 史和近期地震等。 断裂的工程地质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的调查: 地形地貌特征:山区不断上升剥蚀或有长距离的平滑 分界线;非岩性影响的陡坡、峭壁,深切的直线形河谷,一系列 滑坡、崩塌和山前叠置的洪积扇;定向断续线形分布的残丘、洼 地、沼泽、芦苇地、盐碱地、湖泊、跌水、泉、温泉等;水系定向展 布或同向扭曲错动等; 地质特征:近期断裂活动留下的第四系错动,地下水和 植被
43、的特征;断层带的破碎和胶结特征等;深色物质宜采用放 射性碳 ( )法,非深色物质宜采用热释光法或铀系法等方 法,测定已错断层位和未错断层位的地质年龄,并确定断裂活 动的最新时限; 地震特征:与地震有关的断层、地裂缝、崩塌、滑坡、地 震湖、河流改道和砂土液化等。 断裂的地震工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全新活动断裂:在全新地质时期(一万年)内有过地震 活动或近期正在活动,在今后一百年可能继续活动的断裂。全 新活动断裂中,近期(近 年来)发生过地震震级 级的 断裂,或在今后 年内,可能发生 级的断裂,可定为发 震断裂; 非全新活动断裂:一万年以前活动过,一万年以来没有 发生过活动的断裂。 全新活动断裂
44、可按表 分级。 表 全新活动断裂分级 指标 断裂分级 活动性 平均活动速率 ( ) 历史地震 震级 强烈全新 活动断裂 中晚更新世以来有活 动全新世活动强烈 中等全新 活动断裂 中晚更新世以来有活 动全新世活动较强烈 微弱全新 活动断裂 全新世有微弱活动 大型工业建设场地,在选址时,应建议避让全新活动断 裂和发震断裂。避让距离应根据断裂的等级、规模、性质、覆盖 层厚度、地震烈度等因素,参考表 综合确定。非全新活 动断裂可不采取避让措施,但当浅埋且破碎带发育时,可按不 均匀地基处理。 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 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情况,可忽略断裂错动
45、对地面 建筑的影响: )抗震设防烈度小于 度; )非全新活动断裂; )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时,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大于 。 对不符合本条 款规定的情况,应避开主断裂带。其 避让距离不宜小于表 对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的规定。 在避让距离的范围内确有需要建造分散的、低于三层的丙、丁 类建筑时,应按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并提高基础和上部结 构的整体性,且不得跨越断层。 表 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 烈 度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甲乙丙丁 专门研究 设计地震动参数 基本参数 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地震动参数区划 和有关的规范,提出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 度、设计地震分组和特征周期等基
46、本参数。 建筑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应采用相应于抗震设 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表征。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值、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 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值、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表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值 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注: 为重力加速度。 特征周期应根据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按表 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 狊 。 表 特征周期值( ) 设计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设防烈度、场地类别、 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
47、。其水平地震 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采用。 表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设防烈度 设计地震动 度 度 ( ) 度 ( ) 度 ( ) 度 ( ) 多遇地震 罕遇地震 注:括号中数值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建筑结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 )的阻尼调整和 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有专门规定外,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应取 ,地震影 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应按 采用,形状参数应符合下 列规定: )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 的区段; )水平段,自 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 ); )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 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 数应取 ; )直线下降段,自 倍特征周期至 区段,下降斜率调整 系数应取 。 当建筑结构的阻尼比按有关规定不等于 时,地震 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