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CCS A 1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7482020 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南 Guidance for the elderly-adaptive renovation of home 文稿版次选择 2020 - 11 - 27 发布 2020 - 12 - 27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748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机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2、本文件起草单位: 安徽福康通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市民政局、 亳州市健康养生产业研究院、 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包河区民政局、宣城市民政局、包河区方兴社区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光华、贺冉冉、张茹、王修虎、丁林峰、陈凯、张毅、汪明、李伟、张旭良、 马文虎、江龙飞、刘璐、束道文、陈莹莹。 DB34/T 37482020 1 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理空间改造、辅助器具适 配、智能安全监控配置。 本文件适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
3、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适老化改造 elderly-adapt ive renovation 为了适应老年人居家生活的需要,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通过物理空间改造、辅助 器具适配和智能安全监控配置等对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改善。 4 基本要求 4.1 适老化改造应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项目实施单位。
4、4.2 应尊重老年人意愿,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建筑及居室环境制定改造方案。 4.3 应体现人性化设计,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 4.4 应使用安全环保的建筑材料。 4.5 改造设计施工应符合 GB 50642、GB 50 763、JGJ 450 的要求。 5 评估设计 5.1 评估 5.1.1 身体状况评估 DB34/T 37482020 2 5.1.1.1 身体状况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生活能力; 行为习惯; 感知觉; 精神状态; 已确诊疾病及意外事件。 5.1.1.2 老年人近期的身体状况评估结果,可作为参考。 5.1.2 家庭状况评估 5.1.2.1 家庭状况评估包括以
5、下内容: 老年人基本状况:包括年龄、性别、经济条件评估等内容; 家庭成员状况:包括有无照护者、照护内容、照护时间评估等内容。 5.1.2.2 应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家庭改造意愿,包括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主观意 愿、客观意愿等内容。 5.1.3 建筑及居室环境评估 5.1.3.1 建筑环境评估包括建成年代、位置、楼层、结构、户型、面积评估等内容。 5.1.3.2 居室环境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居室基本情况:包括地面、门、出入口、厨房、卧室、起居室(厅)、阳台、卫生间等空间使 用情况、改造施工条件评估等内容; 已有适老化改造:包括已采取的适老化改造行动、已配备的适老化设施设备情况评估等
6、内容。 5.1.4 辅具适配评估 5.1.4.1 辅具适配人员应对老年人适配需求进行评估,包括是否需要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和需要配置的 辅助器具。 5.1.4.2 目前使用辅助器具的情况:使用辅助器具的具体时间、种类、使用风险等。 5.1.4.3 使用辅助器具的期望和效果评估。 5.2 方案设计 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改造设计方案。 6 改造内容 6.1 物理空间改造 6.1.1 地面 6.1.1.1 应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 6.1.1.2 应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6.1.1.3 宜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 6.1.1.4 宜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
7、6.1.2 门 6.1.2.1 宜移除门槛。 DB34/T 37482020 3 6.1.2.2 宜将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6.1.2.3 宜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 6.1.2.4 宜安装下压式门把手。 6.1.2.5 宜针对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6.1.3 出入口 6.1.3.1 出入口严禁采用旋转门。 6.1.3.2 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应有防止积水的措施,严寒、 寒冷地区宜采取防结冰措施。 6.1.3.3 出入口的附近应设助行器和轮椅停放区。 6.1.3.4 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 6.1.
8、4 厨房 6.1.4.1 应有适宜的活动区域,与相邻空间通行便捷。 6.1.4.2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6.1.4.3 宜预留出足够的轮椅回旋空间。 6.1.4.4 宜配备适老餐具。 6.1.4.5 宜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 6.1.4.6 宜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 6.1.4.7 宜在关键位置安装扶手。 6.1.4.8 宜在洗切、烹饪区设置重点照明光源。 6.1.5 卧室、起居室(厅) 6.1.5.1 应留有轮椅通行空间。 6.1.5.2 应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6.1.5.3 应在老年人床头或易于触及的地方安
9、装紧急报警呼叫装置。 6.1.5.4 宜针对失能老年人配置护理床。 6.1.5.5 宜配置防压疮垫。 6.1.6 阳台 6.1.6.1 应设置低位晾衣装置。 6.1.6.2 阳台与室内地面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15 mm。 6.1.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应不低于 1.10 m。 6.1.7 洗浴如厕空间 6.1.7.1 应安装扶手。 6.1.7.2 应配置淋浴椅。 6.1.7.3 宜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 6.1.7.4 宜合理配置坐便器,宜将蹲便器改坐便器,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 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6.1.7.5 宜安装紧急呼叫器,紧急呼叫器设置在坐便器侧墙及
10、其他需要的位置。 6.1.7.6 在已经安装地漏的情况下,检查地漏安装情况、地漏的质量及新旧程度,及时换新,洁具配 套宜采用专用无障碍洁具。 DB34/T 37482020 4 6.1.7.7 宜拆除浴缸、淋浴房、挡水条,更换浴帘、浴杆。 6.1.7.8 洗漱台底部宜悬空设计,前端宜内凹设计,边缘宜做圆角处理。 6.1.8 其它 6.1.8.1 应消除地面高度差。 6.1.8.2 宜安装感应灯。 6.1.8.3 宜对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 6.1.8.4 宜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 6.1.8.5 宜配置适老家具,包括不限于:
11、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 6.2 辅助器具配置 宜配置辅助器具,包括但不限于: 助行类辅助器具; 助浴类辅助器具; 助餐类辅助器具; 如厕类辅助器具; 感知类辅助器具; 康复类辅助器具; 其它类辅助器具。 6.3 智能安全监控配置 6.3.1 环境安全监测类 宜配置环境安全监测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漏水感知类设备; 烟雾感知类设备; 燃气感知类设备; 紧急入侵报警类设备。 6.3.2 老年人安全监控类 宜配置老年人安全监控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人体移动感知类设备; 视觉感知类设备; 开关门感知类设备; 数字呼叫系统;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卫生间异常滞留感知类设备; 身体状况监测设备。 DB34/T 37482020 5 参 考 文 献 1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国务院 扶贫办、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 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 民发202086 号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