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140 P 67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6782020 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struction of inland waterway dredging engineering 文稿版次选择 2020 - 08 - 03 发布 2020 - 09 - 03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6782020 I 目 次 前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基本规定 . . 2 5 施工准备 . .
2、 2 5.1 一般规定 . . 2 5.2 图纸会 审与设计交底 . . 2 5.3 施工组 织设计 . . 3 5.4 现场准备 . . 3 5.5 施工设 备调遣 . . 5 5.6 施工技 术、安全与环保交底 . 6 6 抛泥区建 设和管理 . . 6 6.1 一般规定 . . 6 6.2 围埝 . . 7 6.3 排水口 . . 9 6.4 抛泥区管理 . . 10 7 疏浚施工 . . 11 7.1 一般规定 . . 11 7.2 绞吸挖 泥船施工 . . 11 7.3 抓斗挖 泥船施工 . . 12 7.4 接力泵施工 . . 14 7.5 其他施 工方式 . . 14 8 施工现
3、场管理 . . 15 8.1 一般规定 . . 15 8.2 安全管理 . . 15 8.3 质量管理 . . 16 8.4 进度管理 . . 17 8.5 生态环 境保护 . . 18 8.6 信息管理 . . 18 9 检测与验收 . . 18 9.1 阶段检测 . . 18 9.2 交工验收 . . 19 10 土方计量 . . 19 DB34/T 36782020 II 10.1 一般规定 . 19 10.2 疏浚工程土方计量 . 19 10.3 舱载土方计量 . 2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 2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内河疏浚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内容 .
4、25 附录 C(资料 性附录) 施工技术参数测定 . 27 DB34/T 36782020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 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中盛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龙、刘朝发、董双武、邵佳、王书文、国文新、曹万飞、汪顺利、丁伟、 向海兵、卫邦
5、齐、卫邦宏、马晓强、王红星、王国海、方申柱、孔俊南、史晓涛、冯银炉、朱云珍、朱 先祥、杜静、李云龙、何根、汪海波、汪崇龙、张琼、陈刚、武新贺、周和友、赵晓舒、胡飞、侯力、 顾永根、高胜、商显峰、葛德杰、董德、韩久春、程涛。 DB34/T 36782020 1 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施工准备、 抛泥区建设和管理、 疏浚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检测与验收、土方计量。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河航道、港口疏浚工程施工。河湖整治、水库疏浚清淤、吹填、环保疏浚等 类似工程的施工,可参考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
6、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JTS 131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S 181 航道工程设计规范 JTS 181-5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 JTS 205-1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JTS 207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 JTS 257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 271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200335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围埝
7、 Cofferdam 筑于抛泥区外围,用于拦泥,拦水,保护泥沙在区内沉积的堤坝。 3.2 排水口 Draina ge Outlet 在抛泥区围埝上设置的用于抛泥区排水的构筑物系统。 3.3 尾水 Tailwater 抛泥区排水口排入排水沟渠的水。 DB34/T 36782020 2 3.4 接力泵 Booste r Pump 为延伸挖泥船或吹泥船的排泥距离在排泥管路中设置的增压泥泵系统。 3.5 港池 Dock basin 港口内供船舶停泊、作业、驶离和调头操作的水域。 3.6 泊位 Berthage 港区内能停靠船舶的位置。 3.7 测图计量 Mapping Meterage 采用浚前图和浚
8、后图计算疏浚土方量的方法。 4 基本规定 4.1 疏浚工程施工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要求。 4.2 疏浚工程的施工应建立有效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明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段。 4.3 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施工条件、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控制的船舶和设备,施工船舶和设备应处于 良好的技术工作状态,各类证书齐全、有效。 4.4 内河航道检测应符合 JTS 131 的规定。 4.5 疏浚工程施工要建立质量、安全、进度及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5 施工准备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准备工作应包括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 施工现场准备、施工设备调遣、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与环保交底等内容。 5.1.2 施工前应办理好施工、抛泥许可等手续,在通航航道施工应及时申请发布航行通告。 5.1.3 地质资料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岩土特性与地质资料有较大出入时,应进行 补充地质勘察。 5.1.4 施工准备完成,符合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开工,建设单位或监理 单位应及时批复。 5.1.5 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宜实行可视化监管。 5.1.6 疏浚船舶宜安装卫星导航系统。 5.2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DB34/T 36782020 3 5.2.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
10、及时向建设单位获取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组织技术骨干进行图纸自 审,核对施工图纸,熟悉设计文件。 5.2.2 建设单位应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设计单位应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参加;施工单 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现施工图纸存在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提出书 面意见,设计单位应予以澄清或变更。 5.2.3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纪要。 5.3 施工组织设计 5.3.1 内河航道、港口疏浚工程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小型工程也可以施工方案代替。 5.3.2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经审查
11、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监 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 5.3.3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合同文件、现场调查、资源投入等相关资料,对工程施工投入的人力、 设备、资金、备配件、燃物料、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进度和质量控 制等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应对工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措施。 5.3.4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3.5 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或施工工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相应调整并重 新进行审批。 5.3.6 疏浚施工当遇有跨河电缆、跨河建(构)筑物、临近的水工建(构)筑物或其他建(构
12、)筑物 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4 现场准备 5.4.1 内河疏浚工程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疏浚区域障碍物的清理。 b) 落实施工船舶停泊、补给码头和避风锚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c) 落实施工通道,配备水上交通船艇和陆地交通设备。 d) 落实用水、用电,准备物料堆场。 e) 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生活设施和办公用房。 f) 浚前测量。 g) 设立水位观测点,设置施工标志。 h) 排泥管道的敷设。 i) 其他。 5.4.2 疏浚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浚前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浚前测量前应收集施工区平面控制点、水准点、基准面关系、坐标转换关系及已有的测量图纸 资料。
13、建设单位提供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水尺应进行检查复核,并提交测量控制网点验 证报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核准。 b) 浚前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疏浚区或抛泥区的测量范围包括设计疏浚区或抛泥区及其边坡线外图上 30.0 mm; 2) 测图比例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要求及施工现场条件按表 1 的规定,施工合同对测图比例 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执行; DB34/T 36782020 4 表1 测图比例尺 区域 比例 区域 比例 航道 1:10001:5000 基槽 1:2001:500 港池 1:10001:2000 抛泥区 1:20001:5000 泊位 1:5001:1000 抛泥区 1:5000
14、1:10000 3) 测量的方法、精度和仪器设备的校准核验等应符合 JTS 131 和 JTS 181 的规定。 4) 对回淤明显的施工地区,或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且有回淤的地区,浚前测量可按先后 顺序、分区分期,在接近工程开工时进行。 5) 测量时,应邀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参加,测量成果应由双方确认。 5.4.3 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放样前应对平面控制网点进行检查复核。 b) 当现有控制网点不足时,应按图根点测量要求布设三角网、导线网或利用 RTK-DGPS 加密图根 点作为施工的平面控制点。 c) 施工基线测设的测角误差不大于 12 ,基线长度的相对误差不大于 1/10
15、000。 d) 施工放样的测站应埋设固定标志。 5.4.4 水位观测点及水位通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区附近应设立水尺或水位观测点,并配备向挖泥船通报水位的装置。水尺零点应与设计采 用的基准面一致。 b) 水尺或水位观测点的设置及水位观测应符合 JTS 131 的规定。 c) 水位通报可采用下列方法: 1) 将观测的水位用人工通过无线通讯方式向挖泥船通报; 2) 采用水位遥报仪自动观测水位并将水位自动定时传送给挖泥船的水位接收机。 d) 水位通报应及时、准确,人工通报精度应达到 0.10 m,自动遥报精度应达到 0.01 m,特殊工 程可根据需要确定。 5.4.5 排泥管道敷设: a)
16、陆上排泥管道敷设宜满足下列要求: 1) 应优先选择平直最短的线路,尽量避免与公路、铁路、水渠和其他建筑物交叉; 2) 排泥钢管法兰之间应装设密封圈,必须紧固水密; 3) 使用过的排泥管应经过检查、测厚,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4) 管道穿越公路时,可采用埋设在公路之下或架设管桥的方法,采用架空方法通过公路时, 管桥的净空应符合公路有关的规定和标准; 5) 管道穿越水渠、河沟时,宜架设在管架或浮筒之上; 6) 因吹填需要,需装设支管时,应在管道上装设三通、四通和闸阀。 b) 水上排泥管道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水上管道应根据水流、风向布设成平滑的弧形,并抛锚固定,在水陆管道连接处和水下管 道连接
17、处应设双向管子锚或三向管子锚加以固定; 2) 在港口、航道施工时,水上管道夜晚应装灯显示,管子锚应设置锚漂显示; 3) 水上排泥管道不宜过长,在风浪、流速较大的地区,宜在 200.0 m500.0 m 之间。 c) 水下潜管的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敷设前应对敷设水域进行水深测量,测图比例宜采用 1100012000; DB34/T 36782020 5 2) 水下管道宜采用胶管柔性连接,柔性连接时,管段在平坦地区一般不超过 45 节钢管和 1 节胶管组成,在地形变化比较大的地段,应增加 12 节胶管,潜管上升段和下降段的 坡度不宜太陡,坡角不大于 20,其两端应设端点站,并在管路上配备排
18、气阀等设备; 3) 潜管组装应选择在靠近沉放区水域进行,可在岸边、码头边或在驳船上用吊机将排泥管组 装成所需的长度,管口两端用盲板密封,使之直接浮在水上,组装好的管道应小心拖运; 4) 潜管下沉应选择在风浪较小时进行,当管道较长时,应配备 23 条拖轮或锚艇进行拖带 和协助管道定位,管道沉放宜采用一端灌水另一端放气的方法,在通航区域沉放时,应设 立警戒船; 5) 潜管沉放后,两端应下锚固定,并设警戒标志。 5.5 施工设备调遣 5.5.1 施工船舶设备调遣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照安全、经济的原则制定调遣方案; b) 各种证书齐全、有效,满足安全航行的要求; c) 经过海事部门的批准。 5.
19、5.2 内河调遣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挖泥船及辅助船舶在调遣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事先应对调遣路线作详细调查,除必须具有足够的航行尺度外,对沿途桥闸、电力、通讯 线路以及水底电缆等跨河建筑物的净空及水位变化等尺寸,应取得可靠数据,调遣前,应 准备好调遣沿途的航行图,根据航线上的航行条件制订出拖航计划和相应措施,如调遣途 中通过大桥,应提前办理有关手续; 2) 抓斗挖泥船应摆正旋转机,稳置把杆架,盖严水密舱口; 3) 绞吸挖泥船应将绞刀架提升高出水面,卡牢保险缆,升高定位桩,并卡牢保险缆或插上保 险销,盖严水密舱口; 4) 吹泥船应收拢吸泥管,盖严水密舱; 5) 开底泥驳应关闭泥门;
20、6) 浮管宜分段编排拖运,在流速很大不宜拖运时,应装船调遣或陆运; 7) 在被拖船舶上,应派有经验的船员值班,负责检查和联系,挖泥船上应备有抛锚设备,并 能随时抛锚,机舱排水系统要保持完好。 b) 应遵守船舶避碰、引航等相关航行规定。 c) 内河调遣可将挖泥船和辅助船舶组编成船队采用吊拖或绑拖方式进行拖带, 调遣编队应满足下 列要求: 1) 拖航过程中最大、最坚固的船舶安排在前; 2) 纵向船舶之间应有足够的灵活性,不妨碍船舵的操纵,横向船舶之间应绑系牢固,且不发 生相互碰撞; 3) 船队不超过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与宽度,高度不得超过跨河建筑物的规定; 4) 船队便于组编和解编; 5) 当采用双
21、排或多排一列式编队时,船队后面的宽度不得超过前面的宽度。 5.5.3 陆上调遣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应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 b) 主要设备拆卸前,应按设计图纸绘制拆卸部件组装图。 c) 设备拆卸后,应核定组装件的尺寸及重量并编号、登记、造册;对精密部件、仪表及传动部件, 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清洗加油,包扎装箱。 DB34/T 36782020 6 d) 陆上调遣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的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场地大小应满足 车辆运输、部件堆放,以及必要的车间、仓库等要求。 e) 设置滑道的水域及水深条件应满足船舶能沿
22、滑道下水并拖运至施工作业地点的要求; 滑道坡度 宜为 1:151:20,或根据船舶要求专门设计。 5.6 施工技术、安全与环保交底 5.6.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和环保交底,填 写施工技术、安全和环保交底记录表。 5.6.2 施工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 必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相应规定; 2) 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包括计量单位和名称; 3) 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b) 施工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任务、施工
23、关键环节、施工顺序及施工图纸; 2) 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3) 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验收标准; 4) 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指标; 5) 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要求。 5.6.3 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安全交底的基本要求: 1)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 2) 安全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 交底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 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b) 施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的主要内容:
24、1) 施工作业特点、危险源辨识及危险点; 2) 施工安全重点及注意事项; 3)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4) 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5) 安全用品的使用方法; 6)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5.6.4 施工技术、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交底记录应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认,并妥善保存。 6 抛泥区建设和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抛泥区的布置(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应结合疏浚土方分布和拟选挖泥船性能综合考虑。 b) 应充分考虑地势、排水条件、当地已有排灌水系。 c) 充分利用坑洼、荒地,围埝充分利用高岗、土埂、老堤等地形地貌,尽量少占耕地。 DB34/T 36782020 7 d)
25、 应征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 6.1.2 抛泥区的建设和使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利用资源,降低能耗,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6.1.3 应建立完善的抛泥区管理制度。 6.1.4 抛泥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流程,参见图 1: 图1 抛泥区的建设流程 6.2 围埝 6.2.1 围埝断面形式宜为梯形。 6.2.2 抛泥区的容量,围埝高度、坡比的确定。 a) 抛泥区的容量应按公式(1)计算: . (1) 式中: Vp抛泥区容积(m ); Ks土壤松散系数,由试验确定,无实验资料时,细粒土(14 级土)可取 1.101.25,粗粒 土(5 级土及以上)可取 1.051.20; Vw挖方量(含超深、超宽工
26、程量)(m ); h1 沉淀富余水深,可取 0.200.50 m; h2风浪超高,可取 0.200.50 m; Ap抛泥区面积(m )。 b) 围埝的高度应按公式(2)计算: . (2) 式中: h围埝的高度(m); hP抛泥区设计堆泥高度(m); h1沉淀富余水深(m); h2风浪超高(m)。 c) 围埝的坡比和顶宽度确定: 围埝高度小于 3.0 m,可按表 2 的规定确定; 围埝基础为软基或围埝超过 3.0 m 时应通过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 表2 非永久性围埝边坡和顶宽限值表 材 料 项 目 边坡尺度 顶 宽 (m) 内 外 泥土埝 1:2 1:2.5 1.03.0 砂土埝 1:1.5 1
27、:2.51:3 1.03.0 选择抛泥 区位置 设计抛泥 区大小 设计围埝、 排水口 构筑围埝 构筑排水口 及排水沟渠 验收 DB34/T 36782020 8 片石、碎石埝 1:1 1:1.5 1.03.0 袋装土埝 1:1 1:1.5 1.52.0 注: 当机械构筑围埝或使用机械运送架设排泥管线时,埝顶宽度取较大值。 6.2.3 围埝设计应进行稳定性分析与计算,必要时应提出围埝与疏浚抛泥施工的进度控制要求。 6.2.4 围埝填筑 a) 围埝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埝基上杂草、树根、腐殖土等应清除干净,并超出埝底边线 50.0 cm 范围; 2) 埝基为坚硬土或旧埝基时,表层土应翻松
28、,然后填筑新土并压实; 3) 埝基为砂性土、杂填土时,应在埝基中间挖槽,再回填粘性土; 4) 当埝基内发现有暗沟时,应采取措施堵塞; 5) 设计有明确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b) 围埝填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筑围埝时,应优先选用粘粒量在 1530的亚黏土,且不应含有植物根茎、砖瓦垃 圾的杂物,淤泥、天然含水率高且粘粒含量超 30的黏性土、粉细砂、冻块土、腐殖土、 膨胀土等不宜用于堤身,若遇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 就地取土填筑围埝时宜从抛泥区内取土,取土坑边缘距埝脚距离及取土深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取土坑应每隔适当距离留一土埂,但不应连续贯通; 表3 取土坑至围埝坡
29、脚最小距离及取土深度限制表 单位:m 设计围埝高度 取土距离 取土深度 3.0 1.5 2.04.0 4.0 4.0 5.0 2.5 软土地基 3 倍围埝高 1.5 倍围埝高 3) 围埝填筑应从地势最低处开始,沿水平方向分层碾压; 4) 土质围埝填筑时,应分层夯实或碾压,根据土质不同,分层厚度宜为 0.30.5 m; 5) 围埝迎水坡应设置必要的防冲刷和防渗措施; 6) 围埝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土质围埝施工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1 围埝顶部宽度 100.0 2 围埝顶部高程 +100.0 3 围埝坡面轮廓线 150.0 4 围埝轴线 200.0 c
30、) 围埝碾压应满足以下标准: 1) 泥土围埝:压实度不应小于 0.91。 DB34/T 36782020 9 2) 砂土围埝:相对密度不应小于 0.65。 3) 袋装土围埝: 错缝垒筑,排放应整齐,接缝应压实,袋口应扎紧系牢。 各袋装料大致相当,袋装土的饱和度宜控制在 7585。 对围埝顶部及边坡应进行整平夯实。 6.2.5 应沿围埝外沿设立安全围挡,将整个抛泥区封闭。抛泥区周边应设立标示、警示、警告标牌。 6.3 排水口 6.3.1 排水口形式: a) 排水口宜采用埋管式或井架式排水口; b) 围埝高度大于 3.0 m 时,宜采用多级井架式排水口。 6.3.2 排水口过流面积计算过程可采用以
31、下方法。 a) 可按公式(3)计算进水流量: . (3) 式中: Q 抛泥区进水流量(m /s); Q1、 Q2、 QN 分别为第一艘、第二艘、第 n 艘挖泥船进入抛泥区的水流量(m /s)。 b) 可按公式(4)计算排水流速: 1) 埋管式排水口排水流速 V 可依据经验取 1.01.5 m/s; 2) 井架式排水口排水流速可按公式(4)计算: . (4) 式中: V排水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 H井内水头(m); 井架式排水口井内水头宜不大于 1.0 m。 c) 排水口过流面积可按公式(5)计算: . (5) 式中: S排水口过流面积(m 2 )。 6.3.3 应根据排水口过流面积的
32、计算结果,选择排水涵管。 6.3.4 排水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考虑吹填区地形、几何形状、吹填管口位置、排水通道等因素。 b) 应远离排泥管出口。 c) 宜布置在泥浆不易流到的死角处。 d) 多级排水口相邻间距宜不小于 5.0 m。 6.3.5 排水井与排水管修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于埋管式排水口,排水涵管应与围埝紧密结合,排水涵管应伸进吹填区内且超出埝体 1.0 m 以上,出水头超出埝体坡脚 1.0 m 以上。 DB34/T 36782020 10 b) 对于井架式排水口,排水井、排水管与围埝应同步修筑,与围埝结合处应设置有效的防渗和防 冲刷设施,排水井地基应进行夯实加固处理
33、,基础应牢固,满足护底要求,井架式排水口宜采 用钢结构修筑,排水井四周设置挡水板,排水涵管置于排水井底部。 c) 排水井的每块挡水板高度宜为 0.20.3 m。 d) 排水涵管尾部应采取消能措施。 6.3.6 排水沟渠修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排水沟渠与排水口连接应选择在下游水流较平缓的位置。 b) 排水沟渠头部应设置渐变段,长度视水量大小而定,必要时应做防冲护坡。 c) 排水沟渠土方开挖时,应控制沟渠底纵坡及断面边坡的变化,边坡与渠底应平整、密实。 6.3.7 排水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采取防止排水污染的措施,控制好尾水中的泥浆含量,满足环保要求。 b) 应分阶段在排水口取样,
34、检测分析并计算各阶段排水含泥浓度。 c) 排水含泥浓度可参见附录 C.3 的方法测试。 6.4 抛泥区管理 6.4.1 抛泥区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a) 对围埝埝体进行检测验收,包括顶高、顶宽、边坡。 b) 对排水口系统进行验收,包括竖井、闸门槽、涵管、消能设施、退水明渠、入河(渠)段尾水 处理等。 c) 对安全围挡、标示、标牌设置的验收,包括围挡立柱材质、高度,标识标牌大小、数量、位置。 d) 对环保措施的验收,包括边坡植草、铺设防尘网,排水口防污帘、隔离网等。 e) 输泥管道喷头布置、坡脚处防护检查等。 f) 对围埝值班室验收,包括材质、结构、应急物资配备等。 g) 对进场道
35、路、上堤台阶、大门、监控设备、沉降观测点等验收。 6.4.2 施工过程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抛泥区应确保 24 h 有专人看护,看护人员与管理机构及施工船舶有关人员之间应确立即时通 讯方式。 b) 看护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 随时掌握工程进度、 质量以及围埝和排水系统运行的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保证施工作业的协调。 c) 抛泥区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1) 日常巡查,包括埝体、井架、涵管、消能设施、明渠过渡段、退水系统等是否存在滑坡、 沉降、渗水、返潮、堵塞、漫渠(沟)等; 2) 巡查排泥管头泥面高度,及时调整管头方向或延伸排泥管道等; 3) 对有平整度要求的抛泥区要定期检
36、测抛泥高程,采取有效方式确保抛泥高差在设定范围 内; 4) 加强尾水排放控制,当设计有具体要求时,应按要求控制好尾水中泥浆含量;当设计无具 体要求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5) 及时清除井架挡板前漂浮物; 6) 定期对沉降位移点进行监测; 7) 抛泥区冲填后期,根据船型、围埝富余高度等情况,可采取间歇施工方式; 8) 遇到大(暴)雨、大(暴)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停止作业; 9)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抛泥区; 10) 及时驱离、阻隔牲畜进入抛泥区。 DB34/T 36782020 11 6.4.3 抛泥区抛泥完成后应做到: a) 及时采取挖沟排水等措施,加速抛泥区内土体固结。 b) 围埝复垦工作未结束前
37、,不得拆除安全防护网、排水口。 c) 对占用原有水系的应做好水系恢复。 d) 及时组织土地复垦、验收和移交工作。 7 疏浚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挖泥船上应配备充足的操作人员。 7.1.2 挖泥船操作人员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地做好轮机日志和施工日志的记录。 7.1.3 施工中挖泥船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挖泥操作人员应掌握准确水位。 7.1.4 施工中应遵循在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产量、降低成本的原则。 7.1.5 根据施工工况选择合适的疏浚设备。 7.2 绞吸挖泥船施工 7.2.1 绞吸挖泥船施工定位、展布应遵循下列原则: a) 挖泥船定位、展布与抛锚应使用船载卫星导航系统进
38、行精准、高效操作。 b) 应平行挖槽轴线布船,并根据设备配置、施工现场条件和土质情况,综合考虑安全、质量要求 和生产率等因素确定船舶挖泥定位方法。 7.2.2 挖泥船施工展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施工起点位置在导航图上标示或用导标、浮标等在现场标示,根据施工段距离和抛泥区距离合 理配置水陆排泥管道。 b) 采用钢桩定位施工时,挖泥船到达挖槽起点附近,待对地船速消除后下放一根钢桩定住船位, 然后及时抛设横移锚。 c) 抛设横移锚时,将绞刀桥架下放至泥面定住船位,先抛设上风上流锚,再抛设其他锚。 d) 锚位及移锚间距视土质和水流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施工中横移缆与挖泥中线夹角不小于 45。 e)
39、 连接并调整排泥管道,根据风向与水流因素抛锚固定水上管道,确保水陆管道无死弯。 f) 挖泥作业前校正船位,确认挖泥船定位中心在挖槽轴线上且绞刀处于挖槽起点位置。 g) 港口疏浚要尽量兼顾码头的装卸工作。 7.2.3 挖泥船施工时可以根据下列因素进行分段施工: a) 根据抛泥距离和抛泥区远近进行分段,按“近土远排,远土近排”的原则施工。 b) 当挖槽长度大于挖泥船水上管道的有限长度时, 宜根据挖泥船和水上管道所能开挖的长度进行 分段施工。 c) 当挖槽边存在较大拐点时,可从拐点处进行分段施工。 d) 根据挖槽规格或工期要求不同,可按挖槽规格变化和工期要求进行分段施工。 e) 遇到工况变化需要对施
40、工方法或参数进行较大调整时,可从工况明显变化处进行分段施工。 f) 当分段施工能避免或减少外界因素干扰时,宜采取较为有利于正常施工的方法进行分段施工。 7.2.4 当挖槽宽度大于绞吸挖泥船的最大挖宽时,应将挖槽进行分条开挖,分条宽度根据挖泥船性能、 开挖土质、定位方法及施工区的水流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a) 最小分条宽度应大于挖泥船的最小挖宽,最大分条宽度不大于挖泥船的最大挖宽。 DB34/T 36782020 12 b) 坚硬土质或流速较大时,分条的宽度应适当缩小。 7.2.5 绞吸挖泥船可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分层施工: a) 需要开挖的泥层厚度大于挖泥船一次开挖的适宜厚度时,应根据挖泥船性能、开挖的土质和采 用的操作方法确定分层厚度进行分层施工。 b) 当挖槽边坡精度要求较高时,可分层分阶梯开挖,但应优先考虑边坡精度要求。 c) 合同要求分期达到不同深度时按合同规定的分期深度进行分层。 d) 当工期较长或跨汛期施工、河道内回淤较大、泥层厚度大于挖泥船一次开挖的厚度时,可先挖 上层,留下最底层最后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