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CCS A12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277 2020 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指南 Guide to urban ethnic work service 2020 - 10 - 21发布 2020 - 11 - 2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2277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4.1 目的性 . 1 4.2 适用性 . 1 4.3 便捷性 . 1 4.4 文明性 . 1 5 需考虑的因素 . 1 5.1 工作载体 . 1 5.2
2、微组织 . 2 5.3 微窗口 . 2 5.4 微热线 . 2 5.5 微平台 . 2 DB33/T 2277 2020 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 标准 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 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 限公司 。 本 标准 起草人: 王雯、毛建翔、袁青、谢丹超、梁艳华、张秀君、倪重霄、 邬天波、 胡一俊、项圆 圆、 伍晓茜、 施茜蓝、陈俊。 本 标准 是首次发布。 DB33/T 2277 2020 1 城市民族
3、工作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 标准 给出 了 城市 民族工作 的 术语和定义 、 总则 、需要考虑的 因素 等 信息 。 本 标准 适用 于 少数民族 输入型区域 的 民族 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族工作 ethnic work 以 处理 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 工作。 4 总 则 4.1 目的性 在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下 ,以 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和谐 和促进各民族 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 发 展为 原则 ,以 促进各民族 交往交流交融 , 不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为目标 。 4.2
4、 适用性 民族工作需 尊重 各 民族的文化、语言 文字和礼仪习俗等 ,提供 精准化 服务 。 4.3 便捷性 民族工 作 需 注重方便、快捷 , 深入基层 布设服务网点 。 4.4 文明性 民族工作 需 注重人文关怀,服务 文明、礼貌、热情。 5 需考虑的因素 5.1 工作载体 以解决各民族微小事情入手,以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的“四微”建设为工作 载体。 DB33/T 2277 2020 2 5.2 微组织 5.2.1 民族工作 宜 掌握民族工作动态, 向 基层 延伸, 设立政府层面和社 会 层面的微 组织。 5.2.2 政府层面的微组织 包括 县(市、区)级、街道(乡镇)级、民族工
5、作重点社区(村) 级 等 的 民 族工作 组织 。组织宜 开展 以下 工作: a) 研究部署、组织督办、检查考核民族工作 ; b) 组织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 c) 落实专人负责民族工作 , 建立本辖区少数民族人口动态数据档案 ; d) 协调解决民族工作中出 现的 新情况、新 问题; e) 建立信息员队伍,纳入网格化 管理 , 了解并如实记录少数民族群众需求,开展针对性 的 帮扶工 作 ; f) 注重保护和挖掘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等 。 5.2.3 社会层 面的 微组织 包括 县(市、区) 、街道(乡镇)、民族工作重点社区(村) 以及 企事业单 位 等 民族 团结 的社会组织 。 5.2
6、.4 社会 层面的 微组织成 员 由本辖区内居住的各民族成员 共同组成。 5.2.5 社会 层面的 微组织主要发挥以下 作用 : a) 实现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1) 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组织开展活动,宣传 各 民族 优秀传统 文化; 3) 协调解决少数民族 群众 遇到的 困难和 问题; 4) 开展少数民族 群众 自我帮扶。 b) 引导少数民族同胞参与社会公共服务: 1) 参政议政,为政府民族工作出谋划策; 2) 协助政府解决少数民族 群众 实际困难; 3) 参与社会调解 ,维护区域稳定 ; 4) 组织少数民族 群众 参加 社会 公益事业。 5.3 微窗口 5
7、.3.1 宜在 少数 民族 人口 较 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民族工作 微 窗口。 微窗口由服务窗口 和 宣传窗口 组成。 5.3.2 服务窗口宜设立在社区(村) 服务中心,与其他便民服务窗口共享。 主要开展针对少数民族的 政策咨询、就业就学咨询、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帮困扶贫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5.3.3 宣传窗口 宜 设立在社区(村)服务中心, 开展 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 族 文化宣传展示 活动 。 5.4 微热 线 5.4.1 各级微组织 宜 设立民族工作微热线,包括电话服务热线、 “ 三微一端 ” 热线 。 5.4.2 电话微热线 宜 提供民族事务咨询、处理和反馈群众 反映
8、的问题和需求。电话微热线 可 与其他便 民微热线共享。 微热线 工作人员 宜 熟悉民族政策 和 风俗习惯 等 。 5.4.3 “三微一端” 热线 宜 提供 地方政策法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知识和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 宣传 服务 。 注: 三微一端 是指微博、微信、微视以及客户端。 5.5 微平台 DB33/T 2277 2020 3 5.5.1 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就业创业、素质提升、交流交融、志愿服务等 平台 。 5.5.2 就业创业平台宜开展招聘、技能培训 等服务。 5.5.3 素质提升平台宜 开展 法律、文化、语言等教育 培训活动 。 5.5.4 交流交融平台宜开展文化宣传、文化互动、联络联谊等活动。 5.5.5 志愿服务平台宜提供社会调解、法律援助、走访慰问等 服务。 _